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飞云诀-第1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儿来考证地形,怕是你已经准备妥当,朕大限将至了吧?”

被人揭穿的陈友谅非但不怒,反而长揖到地,口中唱道:“陛下圣明!”

杏黄袍男子摇头叹息道:“汉王!小明王大军北伐,龙凤朝与鞑子即将两败俱伤;张士诚为人反复无常,地盘虽广,可民心不聚;朱重八虽占应天,无奈底子太薄,四面受制,前途也是暗淡,此四者,皆不足虑。咱们现在坐拥江南,雄踞川中,物阜民丰,带甲百万,可北上可南下。进,可问鼎天下,退,可割据一方。此霸王之资也!此时虽天下大乱,可诸侯皆战而我独闲,正宜休养民力,囤积军资,待诸侯疲敝,咱们再涤荡中原,则大业可成。你为何总要揪住应天不放!”

陈友谅答道:“朱元璋地盘不大,可其人素有大志,且手下能人勇将极多,眼下各路义军皆已称王,唯独朱元璋不但不称王,反而修缮城塞、囤积粮草、训练兵马,可见其志不在小;此时他虽然困居应天,可一旦得势,天下便可收入囊中,日后定为我朝劲敌。不若趁其羽翼未成,亟剿灭之,以除后患。”

杏黄袍男子摇摇头道:“你当年不是颇有见识么,怎么如今却如此短视?诚然你所言不假,朱重八的本事我如何不知!其人本非池中之物,目下不过困于浅滩而已。可对付他,就只有一个‘困’字!朱元璋虽弱,可咱们要彻底吃掉他,纵然能赢,也非元气大伤不可;龙凤朝北伐必败,我们又元气大伤,那龙凤朝大片旧地谁来取?拱手让给张士诚还是直接送给鞑子?咱们眼下静待时机,龙凤朝一败,咱们出手夺其故地,这样中原十之七八已入我手,彼时朱元璋不过困居东南一隅,手下能人再多又有何惧?咱们只要严守关隘,让朱元璋这只猛虎出不得笼,他便不足为虑;若是我们不幸战败,反而会丢掉大片城池,让朱元璋有了问鼎之资!”

陈友谅嘿嘿笑道:“陛下说得极是!可陛下恐怕不知道,张士诚早就和大元暗中接头,随时准备倒戈,龙凤朝一败,长江以北又将是大元天下。”

杏黄袍男子一惊:“你!”

陈友谅冷笑一声道:“徐寿辉,当初那个智计百出、忠勇可嘉的陈友谅早就尸骨无存了!我不过是大元派来的替身而已!你都明白了么?”

徐寿辉眼睛突然暴射出一道异芒,随即淡然笑道:“想通了,全想通了!我说当初文武全才、忠心耿耿的陈友谅怎么会变到这步田地!叛逆且不说,攻打应天这种昏招都能想出来!原来如此!”

说罢,将自己的长袍整了整,扶正头顶的金丝九龙冠,找了一块大石稳稳当当地南面而坐,板直身体,凝视前方,沉声道:“动手吧!”随即笑笑道:“朱元璋,朕看好你!”言毕,陈友谅已抽出长剑刺了过去。

落叶谷。

“既然是这样,那扩阔帖木儿我就先不杀他,”竺清朝着云霄捻须道,“不过你还是要叫你手下的人盯紧才是。他也是少年成名,从你跟他交手的情况看,他修习的应当是龙波功,故而内力霸道异常,或许还学过其他武学也说不定,此番他手上回去,必然会向我那师兄讨教,再与他对阵时,你可要小心。”

云霄躬身行礼道:“谨遵师命!”

此时柳飞儿捏着一张纸条在远处探头探脑,竺清抬起头,含笑朝柳飞儿招招手,又笑着朝云霄道:“算算日子,你们这两天该出发了吧!”

柳飞儿一路小跑过来将纸条递给云霄道:“陈友谅在当涂采石矶计杀徐寿辉!”

云霄眼睛一瞪,随即朝竺清道:“师傅,恐怕徒弟现在就要动身了!”

竺清含笑点头道:“去吧,记得有空回来看看!”

云霄三人顾不得多收拾,当即动身朝谷外赶去,不几日便赶到邯郸,在邯郸的飞记三人换上早已准备好的骏马一路向南疾驰,一直到了扬州地界才放缓脚程,按照事先约定,蓝翎从这里要折回南疆,选任新一代五毒教主,不知多久才能再见。三人心里都是沉甸甸的,薛雪死后,云霄心里最害怕的就是分别,生怕一次分别就成天人永隔,虽然他知道蓝翎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落到那种地步,可心里还是有些不舍。

到了扬州城郊,云霄便勒马停住了,眉头直皱。柳飞儿顺着云霄的目光望了过去,却看见一个穿着单薄秋衣的乞丐躲在路边林子里,用一堆枯枝生火取暖,尽管如此,料峭春寒还是让他冻得瑟瑟发抖。

“这是怎么回事儿?”云霄皱眉道,“飞字营的人怎么办事儿的?”

云霄和柳飞儿曾经给飞字营定下个规矩,那就是在江淮义军治下每一处飞记商号,看到乞丐都要尽量收容,条件不错的选拔出来送到飞记总营训练,实在习惯了过乞讨生活的,每到冬日,飞记商号总要派米、派粥,同时也赈济一两件过冬的衣服。可林子里的这乞丐实在不像话,从瘦弱的身躯和有些凹陷的眼眶看明显是好几天没吃上东西,一身秋衣就不用说了,连个乞讨的破碗都没有,飞记的人怎么办事儿的?

云霄立刻想到了一个他最痛恨的可能:贪墨、做假帐!脸色顿时就阴沉了下来,柳飞儿猜到云霄的想法,心里也是一阵揪心,可随后便释然,远远地指过去,朝云霄展颜笑道:“你呀,听见风就是雨!你看那边七八个乞丐,不都是穿着咱们飞记特制的冬衣,喝着米粥么?多半这个乞丐是从北方新来的,不懂得咱们飞记的规矩。”

云霄仔细瞧了瞧,脸色这才渐渐好转,不过口中却说道:“咱们飞记所有下属,一直到你我二人,包括在应天的几位哥哥嫂嫂,大家都是从苦日子里过来的人,也有过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眼下咱们富贵了,可不能因为一己之富贵置百姓于不顾;要知道,当初大哥他们,就是因为吃不饱饭才造反的!”

柳飞儿点点头,旋即笑道:“我就知道遇上这事儿你肯定看不过眼!眼下已经到了扬州,过江之后便可到应天,你包袱里的旧袄子就拿出来做善事吧!反正也用不上了!”

云霄微微一笑,翻身下马道:“这包袱前日里还淋了一场雨,你这会儿给人家是帮他还是害他?”也不取挂在马鞍上的包袱,直接朝那乞丐走去,一边走一边解开身上的棉袍。柳飞儿又好气又好笑:这么好一件袍子你就送给乞丐,你不怕人家把他当贼给抓了?不过她们也知道云霄的心思,不想违拗,只得也下马来,从自己包袱里翻出一件毡毛大麾打算给云霄披上。

走到那个乞丐身边,云霄脱下皮袍轻轻盖在瑟瑟发抖的乞丐身上。谁知正在发抖的乞丐如同被烧红的烙铁烫着一般,立刻弹了一下,连滚带爬地退出好几步远,惊恐地望着云霄。

云霄的手就这样尴尬地悬在半空,身后的柳飞儿捧着大麾走过来替云霄披上,笑道:“人家不领你的情哩!”

云霄不好意思道:“失误!失误!”却也不再替那乞丐披衣服,而是将衣服平放到地上,退后一步道:“给你的,穿上吧!你到城里去,只要是挂着飞记招牌的商号,都施舍粥米和过冬的衣物,若是你还会点手艺,飞记也会给你找点活儿干,老呆在这林子里总不是个办法。”

那乞丐眼神中流露出一股感激的神色,但依然一脸警惕,盘膝而坐,身体前躬,做了一个磕头的姿势表示感谢。

云霄转过身,一边朝战马走去一边对柳飞儿道:“难怪这么小心,原来是个哑巴”突然云霄停下了脚步,在柳飞儿惊疑的神情中转过身,走到乞丐面前,一把抓住乞丐的领口,将乞丐原地拎了起来,眼睛死死盯住乞丐道:“你不是中原人!你是高丽人!”

第一百六十六章奇货可居

2011…8…719:01:07:3420

云霄话音一落,柳飞儿的手立刻朝怀里的短刀摸去,蓝翎的指尖也立刻多了一粒药丸,就等云霄开口。

云霄三人如此紧张也是有原因的,这话得从死了几十年的老鞑子忽必烈说起。早在蒙古崛起之前,高丽就和辽、金两朝频繁交战,当时辽金两国虽然强悍,但其主要目标是南下侵宋,高丽国小人穷,山多平原少,打起来费劲,打下来没油水,只要你服软称臣就行,领土争端么,再议。所以辽、金在两国边境也都只是放置了一些二线部队,偶尔和高丽军队来一两次“友谊战”,倒也你来我往互有输赢。

蒙古崛起之后,高丽人也没想到这次来的敌人不知道吃了什么壮阳药,无论如何也打不过,更别指望自身难保的大宋过来帮忙御敌,于是只能服软,答应朝贡,送上世子当人质,也算是确立了宗藩关系。

转机发生在蒙哥死在钓鱼城下之后。库里台大会上,身为人质的高丽世子义无反顾地紧紧团结在以忽必烈为核心的新一代准汗王竞争者的周围,积极出谋划策替忽必烈夺取汗位,可谓劳苦功高,自此,高丽王室和鞑子王室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算是有了“悠久的历史”。忽必烈登上汗位后,自然也不会望了自己这个“小兄弟”鞍前马后跑断腿的功劳,多半也是忙着南下灭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这个世子摆脱了人质的地位。

这高丽本身崛起于汉江(非湖北)以南,数百年来趁着中原王朝多次乱局,一声不吭地将国界从汉江的“江南”扩充到鸭绿江的“江南”,贪婪的目光又瞄准了白山黑水,辽东铁岭。这位世子回去继承王位之后,倒是想跟忽必烈把这段“友谊”继续下去,无奈这个空头“王”奈何不了权臣,两边围绕铁岭鸭绿江一线,擦枪走火又掐了一场,不过这次不是“友谊战”,蒙古人当真了。要不说蒙古人都实在呢,不说谎不骗人,也不知道什么叫“外交”,只知道别人欺负到家门口了,咱也得把人家老窝抄了不是?虽然高丽比起宋国来说穷了点,可蚊子再小,也能刮出三两油来,辽东苦寒,越过长江南下的安达们发了大财,咱们镇守辽东的也不能跟不上时代了不是?于是辽、金打过来折腾几下也就撤了,蒙古人一来似乎就没打算走。高丽王急了,连忙上书给忽必烈,痛陈革命家史,回顾两人之间具有“悠久历史”的友谊,解释自己被权臣挟持后生不如死的日子,随后话锋一转,很光棍且极其诚恳地请求忽必烈下嫁一个公主给他,自己当大元的女婿。

忽必烈一想也是,与其费那么多功夫把这么个除了土特产其他什么都没有的穷地方打下来,还不如好好养着,等将来膘肥体壮了再宰,没准还是一条财路。于是就挑了一个不知道哪个老婆生的小女儿嫁了过去,就这样,十六岁的蒙古公主嫁给了五十一岁的高丽王,成了高丽的实际掌控者。原本的“亲密战友”之间“伟大的友谊”,立刻成了“伟大的翁婿”。元廷也就是向高丽各州县派遣了“达鲁花赤”,高丽也就是每年送些“土特产”。这些“土特产”里面也就包含了女人。

说起来也没什么奇怪的,高丽王自己都娶了元朝公主当王后,还是夫妻一起临朝听政,而且蒙古王后生下儿子必然继承王位,还会继续迎娶蒙古公主做王后,高丽群臣里自然就掀起了一股“认真学习贯彻高丽王精神,向伟大的高丽王学习”的思潮。虽然知道高丽王本人在王宫里被这个小她三十多岁的妻子欺负得不行,但习惯了本国女子温柔顺从的高丽群臣们,一方面想要在“思想上”保持与高丽王“高度一致”,稳固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又想体会体会带着浓浓异域风情的女王风范,所以一下子争先恐后地跟蒙古权贵联姻,娶女嫁女不亦乐乎。每年到处搜刮已嫁的、未嫁的女子送到中原,甚至下令不得允许不准嫁人。几十年下来,在高丽,“惧内”便是一种时尚,一种潮流;而高丽人一如当年倭国送女人到大宋“渡种”一样,把自家女儿嫁到大元当作一种荣耀和身份,尽管他们隐隐约约听说,大元有一个人群叫做“高丽女奴”,但是他们还是无所谓,女儿生下来本来就是个扔货,何况蒙古人有钱有地位,嫁过去好歹也算拿到大元的绿卡嫁出国门了,如果侥幸被大元皇帝看上,那自己就是高丽王岳父的岳父,这个荣耀可就大了去了。

作者曰:天朝上国的好处就是,无论哪朝哪代都有周围小国进献美女,富庶的朝代甚至平民百姓都能买到外藩美女当小妾、丫鬟,如高丽这般搜刮美女来朝贡的自然不是少数。于是作者怀疑,是不是数千年来朝贡美女的习惯在基因方面形成了一种人工选择,天朝的美女基因得以保留和延续,随便生几个都能出美女,而某些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千百年来美女被不断搜刮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基因质量下降,要靠外科手术来制造美人;与此同时下降的还有其整个国家的审美观。当然,这些只是玩笑话,请不要当真。

言归正传,高丽和大元的“友谊”,就在这世世代代表兄妹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