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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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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奥尔森在地图上温沙、克兰、艾哈迈三个城市的位置上各点了一下,以示其重要性。卷轴上的魔法被触发,温沙与克兰呈现出淡淡的红色,而艾哈迈则发出微弱的蓝光,数条蓝色的彩带从艾哈迈向四处延伸出去,分别指向西方、北方的几个小国。
  兰斯知道,艾哈迈能够倚仗的还有光明法师塔在魔法学界的影响力,地图上并未显示出来。这一点上,圣心城的国立魔法学院也有相同作用。
  现在,芬顿弯月形的国界被边缘地带的三座城市划分成三块,各自呈现红、褐、蓝三种色彩,中央的圣心城、阿穆尔和德容三城则暗淡无光,被三大家族的色彩吞噬了。
  “他们会推翻王室的统治吗?”兰斯问奥尔森。
  奥尔森微微摇头:“多半不会。没有这个必要。这些大贵族的权力太大,在各自领地完全凌驾于国王。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也跟兽人脱不了关系。”
  “杰瑞先生,想必你一定知道,在三百年前,兽人的军力对我们是有相当优势的。只是由于他们组织混乱,长途作战没有补给线,这才没有侵入内陆。当时的芬顿军只有一支聚集了绝大多数兵力的主兵团,统一调动,以抵抗兽人的正面进攻。”
  兰斯点了点头。集中兵力确是战争中弱势的一方常常采取的做法。
  “但这样一来,兽人的游兵散卒就很难对付了,而兽人又偏好单独行动,给地方领主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此,圣神教的教会势力和地方领主们纷纷开始修建堡垒。每个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城堡,农户和自由民为了自身安危,与这些城堡的主人签定委身式,移居到城堡附近,成为各家族的附庸。”
  “一来二去,芬顿国内出现了大大小小百座城堡,国王也不得不分派权力,给领主们相应的自治权。那段艰苦时期一过,政局已彻底变了样子,无法扭转了。兽人的威胁减小,但中小贵族们却借著城堡风争取各自利益,修城堡的事又继续了一百多年,到芬顿九世纪才止住。”
  “这样,芬顿的国土差不多被贵族们分完了,掌握在国王手里的委实不多,一到有人立了战功和外交上的功勋,该得到爵位赏赐时,国王就为难了。所以你看,芬顿史上立了大功受封的全是贵族世家子弟,至少是骑士的地位,可以让他继承祖辈的爵位,划自家领地。经过数辈人的耕耘,贵族们对自家领地的统治权日渐坚固。不用说历来与圣心城分庭抗礼的葛朗台家族,那些‘千年世家’,哪个都有差不多相当于国王的权力了。”
  “原来如此。”兰斯点头道,“这些大家族用不著推翻芬顿王室,只要打著王室的名义,没什么不能做的。正好可借两位王子争权的机会。”
  “正是。西德尼王子和托雷王子争的是王位,地方领主争领土实权,各行其是,两不相干。王子只有两位,可以想见,将来总有领主要做反复无常的小人呢。眼下,能真正影响到整个局势的有两个人,瓦勒宰相与菲尔南公爵。他们有实力而无领土,一直以来,但凡有哪个贵族犯了重罪,或芬顿与别国的外交出现龌龊,瓦勒与菲尔南总是主张严厉处理,把事情弄大,好在混乱中抢到本属于别人的一杯羹。”
  兰斯立刻想到骑士团北上的事。此事正是瓦勒一手制造,佛朗兹子爵积极邀战,已往北方赴任去了。可见老奥尔森分析得相当准确。
  进而又想到,如芬顿国内发生权力斗争,那两家肯定会由北方撤兵,参与进来。战争结果难料,如不幸战败,又错过了国内的时局,结果可就什么都没了!
  形势上这样想不错。可依照兰斯对瓦勒、佛朗兹两个人的了解,佛朗兹为人冷酷,深藏不露,骨子里却还算个正经的骑士,而瓦勒那家伙,兰斯不能不怀疑瓦勒另有别的阴谋,这样看来,瓦勒与佛朗兹在未来的立场各有变数,也不能草率定论。
  一想到佛朗兹,便无奈的想起一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少女。兰斯心中一阵绞痛。
  “瓦勒与菲尔南非等闲之辈,都不能指望。地方领主们要保住自己领土,还是须得在自身入手。克兰、艾哈迈、温沙这三家对比,我还是看好温沙。杰瑞先生是自己人,老头我说话就不讲求客气了,呵呵。杰瑞先生的家族与克兰、艾哈迈两位领主是何交情,又对他们有何冀望呢?”老奥尔森捻著白胡须,微笑著看向兰斯。
  “噢,我家是常春国的商人,在克兰和艾哈迈各有大宗业务,与两位领主相交泛泛。”兰斯道,心想,这常春国的富商我是当到底了……
  “商人吗?”老奥尔森看著兰斯,不大相信他的说辞。像这般优雅的风度、超群的气势,博文多学、处事得体,哪是商人家族培养得出来的?只有善于交际这一点倒有十足的商家特色。比之商人,这青年更像王族。如果常春国一说是真,那他的姓氏十之八九是该国国姓呢。当然,老奥尔森嘴上可不会这么说。
  “好,那就由老头我说说三家的武力。这几家都是千年世家,虽然久未去过他们的城市,兵团性质想必也不会有多大改变。”
  “先说说南方的克兰。克兰领主希曼公爵,头脑聪敏,办事果敢,是一个雁过拔毛的狠角色。他为人重利轻义,翻脸无情,一言以蔽之,是贵族里的真小人。克兰兵也带著十足的希曼家族味道,战技、装备在三家中是最差的,但士兵好战,行军迅速,跟训练有素的大型佣兵团相仿。克兰的魔法师平均级别不高,大多是妖术师,可这些人会的尽是杀伤性战场魔法,克兰的魔法兵团不算优秀,战斗能力却很强。据说希曼公爵为了使魔法师能跟上步兵的速度,暗地里制造了一种法师专用战车,不知是真是假。”
  “再说北方的温沙。这三家之中,温沙的骑兵团历史最悠久,装备也最好。因为温沙与黑木国交界,战马来源有保障,骑兵的训练水准也颇高。据说温沙有五万重骑兵,实力远超任意一支王室骑士团,但我估计很难有这么多,养重骑兵是要钱的,温沙并不富裕。但不管其真实情况如何,温沙的士兵最强,这点勿庸置疑。为了增强骑士团的作战能力,温沙培养了大量战斗牧师,相对的,在魔法师上的投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现在牧师失去了神力,温沙公爵可说是折了老本。尽管如此,温沙的武力在芬顿国内仍然首屈一指。不过,呵呵,现任温沙公爵,霍华德大人的个性就偏柔弱。能不能统领温沙的铁军很成问题呢!倒是我那小佷女,在发飙的时候有绝对的统御能力呀!”
  兰斯心想,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老奥尔森你作为霍华德公爵的堂弟,还不是要赶到温沙去帮忙?
  因老奥尔森隐瞒了几个女孩的身份,此时兰斯还不知道伊丽莎白就是温沙霍华德的女儿、奥尔森口中的小佷女。
  “艾哈迈。哎呀,说到这个艾哈迈,老头我就有些看不懂了。我去过艾哈迈多次,比去温沙的次数还多,但艾哈迈的实力如何,从来就是未知之数。怪只怪葛朗台侯爵那老狐狸把尾巴藏得太好。人人都看到的兵力,宪兵加上伦伯底的狱卒,满算上也只有几千,跟艾哈迈巨大的财力真是很不相称。但艾哈迈是全国雇佣兵的集散地,各大佣兵团跟艾哈迈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不考虑关系,佣兵认钱,艾哈迈有钱,佣兵团还是要算在艾哈迈这一边。佣兵的数量不算多,可全加起来也不少。最可怕的是这些人的等级极高,比职业士兵好太多倍了。并且,要说葛朗台会不养一支秘密部队,只靠佣兵的忠诚,我也不相信。”
  兰斯插话道:“我上次离开艾哈迈时,瓦勒宰相刚到那儿不久。这其中会不会跟艾哈迈的军备有某种联系?要知道,国内的自由军力也渴望跟各大势力相结合,这其中,有钱的葛朗台侯爵实在是不二之选。”
  “有道理。总之艾哈迈的军力不可小觑,纵然不比温沙,也不会比克兰差多少。魔法方面更是它的强项。如果不是有一个天然的限制,艾哈迈早就凭借其财力统一整个星落平原了。”
  兰斯问:“什么限制?”
  “资源。作战打的就是资源。艾哈迈没有矿产资源,也没有足够的农业储备。说到底,它只是一个单一的商业都市。而战争一打起来,艾哈迈的经济来源就断了,只能吃本钱、吃积累。虽不清楚老葛朗台这些年来存了多少物资,可总也比不上有天然矿的。这方面,别说地大物丰的温沙,就是阿穆尔也有全芬顿最大的一座铁矿。喔,既然提到阿穆尔,就多说两句。阿穆尔有芬顿全部的文艺学院,魔法想必是不差的,又是王室在芬顿中部的屯兵之所,兵力也颇可观,其实阿穆尔完全可以拥兵自重,独霸一方。糟就糟在阿穆尔的塞弗伯爵是个好人。”
  兰斯奇道:“好人?这有什么不对吗?”
  奥尔森冷哼了一声:“哼!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吝于牺牲,都是战场上的大忌。人再好,也是一个无能之辈。这次阿穆尔怕是要做几家练兵的战场了!”
  “喔。敢问奥尔森先生,请你大胆预测一次,克兰、艾哈迈、温沙这三家争霸的结局会怎样呢?呵呵,反正与你我也没关系。”
  “温沙。”奥尔森毫不犹豫的说:“理由很简单,克兰与艾哈迈是可以灭绝的,温沙却不能。温沙太大了。最终的结局如何,全看霍华德公爵有多大的志气、多大的胃口而定。”
  “要是瓦勒和菲尔南都加入艾哈迈一方呢?”
  “那样会形成均势。艾哈迈吃掉德容郡以南的地带,包括克兰,而温沙会夺得阿穆尔的矿产和学校。圣心城在形式上的首都地位不会变。唉,老头我真不愿意是这个结果呀!那样王室、芬顿平民的生活会很艰难了!”
  “就没有可能,有一支新生力量搅乱整个局势?”兰斯又问道。这次才是他真正想问的。
  “很难。以菲尔南的军力、瓦勒的人脉,我都不认为他们有这个可能。一支新生势力,能在芬顿固有的几种兵力配置上做些许改良,稍稍影响一点大局,在混战中抢得一席之地就不错了。”
  “改良?举例来说?”兰斯进一步套奥尔森的点子。
  “呵呵,很简单的。比如建立渠道,大量引进北方的军马,组建骑兵营。杰瑞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是只有骑兵团高层才知道的事,芬顿的军马太差了,速度,爆发力,野性,胆量都比不上北方的马,只有‘温顺’这一点还不错。”老奥尔森讽刺的笑了,“我们的军马太多遭到阉割,时间一久,马的品质自然不堪。而北方的军马,本就是放养的野马。不说石南国那样,与半魔兽的人马族签定契约,协同作战的,就是跟我们芬顿很接近的黑木国的军马,也比我们好太多。一个最简单、最实在的例子,我们的马匹在战场上不会主动踏人,敌人被砍翻在地,还要我们的骑兵冒险去补上一刀,不然他会拿武器戳穿马肚子。而同样情况下,黑木国的野马却会踏碎敌人的头颅。为什么,我们可以容忍我们的军马比北方佬的差?”
  老奥尔森得意的欣赏了一会兰斯苦思的表情,自问自答道:“因为我们芬顿的魔法师多,每次作战,几乎能完全吃掉对方的魔法部队。有了魔法的辅助效果,马的差别也就不很明显了。你知道,一个寻常的战场恐惧作用有多大!高等级的战士可以豁免,马就不行了,南方的北方的都一样。”
  兰斯不解的问道:“既然如此,那改良军马还有什么意义?恐惧术这种二级魔法连我都会使……哦,我懂了!”
  老奥尔森接道:“呵呵。以杰瑞先生的聪明,当然可以想得到。这次我们的敌人来自芬顿内部,同样有强大的魔法部队。魔法师相互抵消,马的差距、骑兵的差距自然体现出来。如果骑兵的数量大到一定程度,战马的优劣可能是决定性的。某个不知名的小骑士团也可能一跃成为芬顿最强骑士团。道理很简单,可是我们的战马差这个事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知道的人又不肯承认。”
  兰斯几乎立刻想起了德容广大的草场。那是商人们饲养奶牛和绵羊的地方。德容商会的主要收入在渔场与纺织业,但牧业也占有一定份额。
  现在,在兰斯看来,德容草场上很应该有北方野马的一席之地。潘帕奇也许不会喜欢这个点子,不过兰斯从来不重视潘帕奇的心情。谢顶的老头在兰斯心中一丁点地位都没有,除非他有美丽的女儿。
  “这真是真知灼见呀,奥尔森先生!”兰斯由衷的赞道。
  “别,你可别这样说。这只是一个老头的胡言乱语罢了,呵呵……”
  兰斯又问了些训练骑兵的技术细节。老奥尔森在军旅里为官多年,这方面正是行家里手,乐不得有个人一抒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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