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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对决-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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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我转头,这人就已经坐到我对面——正是织田。

“你这家伙,竟然逃课?”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对他的敌意并不浓。尽管前天我们还在树林里杀的天昏地暗。

“别用那么难听的字眼。”他打着响指,叫了一杯啤酒,继续对我说,“我听说你才是真正的逃课大王。你在纽约读大学的时候,没怎么上过课,毕业的成绩却是全优,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我瞥着他,喝一口啤酒:“你调查的还挺清楚。”

“你不觉得我的赞美是对你的追悼吗?”

“你这么有自信能够杀了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两次都败在我的手下。”

“我承认,第一次是我大意了,你比我预料的要强的多。”

“那么第二次呢?”

织田露出胜利者的微笑,“第二次,我赢了。”

我摇摇头,继续喝酒,不再理睬这个狂妄自大、指鹿为马的家伙。

织田端起自己的啤酒,仿佛自言自语地说着:“我们忍者秘传有一种很神奇的毒药,能够慢慢地麻痹神经,使身体逐渐失去能力。刚开始的时候,中毒之人一旦紧张,他的手臂就酸痛无力……”

啪……我手里的啤酒杯落到桌子上。我愤怒地看着织田,鄙视他竟然使用这种手段暗算我!

这下我全明白了!给秦琴的解药,才是真正的毒药!难怪他要我先把“解药”含到嘴里再喂给秦琴!当初我就觉得有蹊跷,但救人要紧,我顾不上这么多……

“我说过,为了达到目的,我会不择手段。其实这两天我一直在偷偷跟踪你,确信你已经中毒。”他很满意地欣赏我惊讶的表情。

“那秦琴是不是也中了这种毒?”我紧紧抓住他的衣领,而他,一点都没有挣扎,只是微笑。

“说!”我刚要握紧拳头揍他,忽然手臂变得无力。情绪激动会导致手臂不听使唤,这家伙说的果然是真的。

“放心吧,秦琴没有中毒。那天她中的毒,其实是你中的毒的解药。也就是说,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事先服下了解药,而她的不良反应也正是解药引起的。顺便提一句,解药并没有毒,这种症状是过敏性的,只要休息两天,自然就会痊愈。”

正如他低估了我的实力,我也低估了他的实力。他的心计不比我差,竟然能想出这种双环套:如果那天在树林里我输给他,直接死在他手上,那正合他的意,而秦琴两天之后也会不治而愈;如果我赢了他,取得“解药”,那我就会中毒,照样会死。

他料定我会为了秦琴去树林找他,也料定我会为了秦琴喝药汁……感叹他手段卑鄙的同时,也不禁佩服他洞悉一切的本领。

“现在我斗不过你,为什么不杀我呢?”一切都明白之后,我反而镇定自若。一个失误,会导致一个失败;而一个失败,也往往会导致自己丧命。从来都是胜利者的我,对老爸的这句话从来没有深刻的体会。如今却懂了。可悲。

“现在人太多,不好下手啊!”织田起身站起来,“如果想活的久一点,就不要给我下手的机会。”

临走前,他得意地回头看我,“其实也无所谓啦,你在我眼里已经是尸体了。这种毒除非事先服解药,否则,”他笑笑,“必死无疑。”

等他走后,我依然安静地坐着喝酒。原来我在织田眼里已经是行尸走肉……

他那么自信地把我已经中毒的事情告诉我,也就表明这种毒真的是无药可解。如果我现在慌张、紧张,四处求救,倒反而让他达到今天来见我的目的。

他居然连我上大学的事情都那么清楚,那么他一定知道旧金山“宝芝堂”的实力,算准了王福老先生也救不了我。如果把中毒的事情告诉王福老先生,只能让老爸他们替我担心,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一个人承担。

我无奈地笑笑,想不到自己为了一个才见几次面的秦琴,竟然落入他的圈套。

秦琴、馨雨、莉莎、甚至明子,依依浮现在我眼前……各种的想法,都烟消云散。一瞬间,竟然看淡一切。

第53章将死之人……

照织田的说法,我中的是一种慢性毒药。按现在的情况来看,还不至于出现大问题。我跟着王福老先生学过一些中华医术,知道有些毒,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身体逐渐排除。

小时候常去王福老先生的“宝芝堂”,喜欢翻看那些画着各种草药的古书,更喜欢听他讲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药,越是厉害的毒药,我越是感兴趣。当我16岁的时候,已经能够列数许多毒的特征和解法,令王福老先生夸赞不已。

但织田所说的这种毒,我没有一点思绪。所以也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织田这家伙给我下的,是一种我不熟悉的日本毒药,本身并不厉害,只不过织田用来迷惑我,使我整日心神不宁,让他有更多的机会下手。

如此一想,心里便坦然许多。有时候打败我们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这又是老爸的一句名言,我简直怀疑老爸可以去做哲学家,至少也可以做旧金山大学的客座教授。

我步行去学校门口等秦琴,她走出校门看到我的时候,万分惊讶,但更多的是欢喜。织田是同秦琴一起走出来的,见到我精神抖擞,他的表情有些怪异。

织田颇有礼貌地向我们告别,又颇有意味地瞥我一眼,向另一个方向离去。秦琴叽叽喳喳和我说着学校的事情,显得十分亲密。而我呢,眼见秦琴平安无事,也就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我们一起乘车去幼儿园接莉莎,接着一同走回家。单纯的莉莎首先对我的撞车事件表示遗憾,接着就像是忘了这回事,一手牵着秦琴,一手牵着我,仿佛抓着两根秋千的绳索,快快乐乐地又唱又跳。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我明知自己中了毒,心情却格外的好。

馨雨得知我的奔驰撞上了路灯,竟然幸灾乐祸地十分高兴,让我有一瞬间想冲到车库里把她那辆奔驰也给砸坏。不过看在她替我做了许多菜的份上,也就原谅了她和她的车。

正当我们准备开饭的时候,门铃却响了。我马上想到是谁来了,哦不,这根本不用想。

秦琴一脸无辜地站在外面:“林天,刚才急着回家,我忘了买菜。”

“算了,进来一起吃吧。”馨雨很热心地招呼她。当然,莉莎比她妈妈更热心,立刻替秦琴准备了碗筷,笑脸相迎。

我的撞车似乎是她们的笑料,连莉莎都跟着她们痴痴地笑,我低头吃着饭,后悔我的安全气囊效果太好,没让我一头撞死。

秦琴走后,紧接着又是一个相对平静的夜晚。

当莉莎被馨雨赶回房间睡觉,也就是我回房睡觉的时间。我对时装节目显然没有过多的热情,在我看来,这种节目还没有莉莎的动画节目好看。

秦琴忽然打手机给我,感谢晚上的款待,我纠正她说:“是馨雨烧的,要谢就谢她。”

她的声音忽然变的很轻:“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太晚了,睡吧。”我关上手机,看到窗帘外,秦琴的屋顶上,一轮弯月非常明亮。

月色很漂亮,我很晚才睡着。

迷迷糊糊地做一个恶梦,接着在馨雨的健美操——另一个恶梦中——醒来。

本想打手机给秦琴,破坏她一个周六的美好早晨的睡眠时间,不过最后还是决定中止这种无聊的举动。我不能像她一样幼稚。

放心不下自己的宝贝奔驰,早早地就去维修站,却发现他们的效率并没我想象中的高。

在阳光明媚的周六上午,我在某个地方等待敌人的埋伏。这话听起来有点别扭,但的确是这样。

可惜明子没有来,这让我有些烦躁。坏掉的奔驰加上失约的敌人,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

我拿起电话,难以置信地拨通明子的手机。必须承认,我最近有点奇怪,我竟然打电话给明子。

电话很快被接通,在我刚准备挂断之前。

是明子,但声音很虚弱,至少不怎么有精神。我终于明白她没出现的原因了,本以为她在策划什么阴谋,原来是高估她了。不过听声音,这次比上次病的还厉害。

“喂,你又生病了?”我的语气不怎么友好,但总算也是一句探问。

她咳嗽着将近半分钟,终于说话:“没关系,一点小毛病。”

我心里忽然有点过意不去,“在我过来之前,千万别死掉。”装病诱骗我过去,这不是明子能够想到的计谋,因此我买了点日式的小点心,装在精致的日式饭盒里,去她的公寓探望她。

上次戒备森严,保镖密布的公寓,今天显得有些冷冷清清,这反而让我警戒起来。

明子躺在床上,身边只有一个雇来的女佣。

“出去吧。”明子招招手,让女佣退出去。

房间里点着某种好闻的熏香,估计是明子从日本带来的。

“你的那群保镖呢?”我直截了当地问她。

明子摇摇头,无奈的说:“都让他们回去了。没意思。”

我不明白“没意思”这句话的意思,不知是我的日语不够好,还是她的表达太含糊。

“生病三天了?”看她病恹恹的模样,我心里觉得很不爽快。

“嗯。我以后不会派人抓你了。你上次的伤口怎么样了?”

“没事了。”

接着我们都沉默,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她是没力气说话。

第54章又一次偷袭!

时间在熏香的弥散中消逝。我觉得留在这里毫无意义,准备告辞。

明子似乎看出我的心思,费力地着起身,打开我带来的点心盒子,取出一块传统点心羊羹,慢慢地吃起来。

这种点心是由豆沙、糖和石花汁煮后凝结而成,在我看来只是很普通的甜点,并不特别好吃,但明子却似乎很高兴地把那块羊羹吃完。

她用丝帕轻抹嘴唇,问我:“陪我出去走走怎么样?我觉得现在好多了。”

逛街?陪明子?想拒绝,但是看到她苍白的脸,我怕说出拒绝之后,她再次倒到床上。看她那奄奄一息的模样,我又厌烦又同情。

“好吧,只要你别死在路上!”我猛地起身,走出房间。

没多久,明子穿着白纱吊带蛋糕裙和棕色背心走出房间,举手投足,丝毫不像一个重病之人,但她紧紧蹙起的眉宇,让明眼人能看出她在强忍病痛。她就像是艳丽的郁金香,面对炎夏或者寒冬,始终独自苦熬。只可惜,这丝毫不能打动我。她既没有馨雨的智慧,也没有秦琴的纯真,她不上不下地悬空在两种女人之间,却一直希望能够占据我心里的某个角落。

我长长地叹气,和她一起走出清冷的公寓。外面阳光很好,仿佛能给人带来某种活力,明子的精神要比在公寓里好的多。

我不愿意带她去太远的地方,因此坚持不开她的车。我心里盘算着在周围转两圈,接着就回家。

“也好,那我们散步去购物街。”即使生病,她还是那么顽固。

路上,她试图勾我的手,被我推开。她有些懊恼地看看我,继续缓缓步行。

我同情她,但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了解明子这个人,只要给她一丝希望,她就要拿这点希望来燃成火炬。我不喜欢她把这股火烧到我身上。

好不容易走到购物街,她还没有如我所愿地晕倒,她的意志力简直超乎我的想象。在专卖店里,明子不厌其烦地试着一件又一件衣服,只要我说好的,她全部买下。当然,只要她拿起来的,我都说好。

捧着一大袋自己未必喜欢的服装,明子喜滋滋地走在购物街上,可能是由于阳光的关系,她的脸色红润许多。真是没有原则的女人,和我没有任何的共同点,我一边暗暗摇头,一边无奈地走着。

经过一个玩具店,我偶然看见橱窗里摆放着莉莎所说的那个玩具,想了一想,进去买下。

明子一边走,一边疑惑地看着我手里的玩具盒子:“替那个叫莉莎的小孩子买的?”

我瞥她一眼:“你以为我会是买给自己玩的吗?”

明子再一次碰了钉子,沉默不语。

这天气晴朗的周六,我没有陪秦琴,没有陪莉莎,最后竟然陪明子出来购物。觉得自己最近的表现越来越不像原本的林天。

明子试探性地提出到旁边休息,被我严厉驳回。在她身边太久,我感到很不自在,起码她说话时繁缛的语法让我觉得很是辛苦。

犹如穿着日本的木屐,明子将脚底的皮鞋也敲击出滴得滴得的走路声。在这清亮的声音里,我们逐渐离开喧闹的购物街。

“林天,”明子忽然扭头看我,“你喜欢过我吗?”

“没有。”我的回答异常干脆。

明子低头走了片刻,幽幽地说:“你连一句谎话也不愿给我吗?”

“既然是谎话,还要来做什么?”我觉得明子不可理喻。

“留做纪念。”

明子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第一次听说连话都可以留做纪念。但我还是决定连谎言都不给她,因为这实在是没意义——我是有原则的人。

“在旧金山的那段日子,你没喜欢过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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