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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灵仙-第3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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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忘忧一想,突然就明白了。

洛云城是要断了所有人的路。只有他们可以用这个方法进来厚土域,之后有人想效仿的话,对不起,息兽已经灭绝了。

林忘忧突然有些恍惚,就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心计,居然灭了一个族群。

这是何等的残忍手段。

“你们究竟要做什么?”

“大人们似乎在做大事,连落仙宫的海木长老也曾与洛殿主和歆长老商议。听他们说服海木长老的意思是。此间事了,我们天域将有一番新天地,以后飞升成仙不再是梦想。”

“海木?”

林忘忧的心跳快了几拍。

海木可是她师傅。虽说没怎么教导她,可毕竟是师傅。

更何况,海木还是妖月师姐喜欢的男人。

而妖月师姐之前又亲自承认她是半妖,想要去幽冥域看看。

若是。海木也有参与息兽的屠杀,那妖月师姐。该有多难受?

林忘忧心情很不好,又随手丢了个飞刀出去,扎在那人的大腿上。

那人吃痛,连忙继续大喊:

“我说。我说,我不敢隐瞒。

邪仙殿殿主洛云城,就是云大帅。

求你。杀了我吧。我不想再受折磨了。”

林忘忧倒是守信,又喊了霸哥来。下了一道指令:

“带走,杀了,不许跟他交谈,不许放走,干脆点。”

“是。”

霸哥就不解了,不就是杀人吗。

谁知道林忘忧还在幽幽地叹息:

“我这人,就是心太软,不忍心动手杀人。

可他非要求着我杀。”

霸哥长见识了,无耻,太无耻了。

你都把另一个活活虐杀了,送到卞丹丹处,拔了几把刀下来就断气了。

这个还没开虐,居然说不忍心动手杀人?

女大王就是霸气侧漏。

跟着女大王,准没错。

坚定了一番跟随之心,霸哥虎着一张脸上前提人,带走。

此事林忘忧没有再问起,因为那人是死是活,她也不在乎。

林忘忧现在在意的是,洛云城和歆愔为什么要冒着修为下降的风险来厚土域,来与普通人为伍。

他们又不是隐居,而是要完成统一厚土域的愿望。

难道只是无聊了到凡人的世界里称王称霸?

不对,绝对不是!

洛云城已经成功当上邪仙殿殿主,同时控制丹殿,交好落仙宫。

曾经的小小灵剑派弟子,如今已经是天域之内风头最盛的人物,除了飞升成仙,似乎其他事情对他来说应该都不再需要亲自费周折了吧。

飞升成仙?通仙门?

林忘忧想到海灵兽们被盗走的龙门石,还有万妖域麒麟岛上的那一片连黑火麒麟小四都能烧死的毁灭之火。

这些,真的是他们无聊为之吗?

冒着那么大的危险,又是为了什么?

成仙!

也只有打开通仙门,才能让他们产生这么大的兴趣吧。

可是林忘忧又百思不得其解,小小厚土域,就算曾经拥有再辉煌的过去,那也是曾经了,现在这里已经是一片残破之地。

那洛云城究竟为什么非要把这里统一?无聊吗?

不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林忘忧也不是纠结的人,既然想不通,就亲自去寻找答案。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若是这一次不能阻止洛云城,或许以后就再也不会有机会。

第二天一早,卞丹丹带着妹妹灵儿出门,却仿若人间消失一般,一去不复返。

不但卞丹丹和灵儿消失了,连带灵儿家的跟班,风光了整个渭城的霸哥,竟然也选择了同一天消失。

有人说,有卞丹丹和灵儿两位美人在手,霸哥只要再把她们拐走贩卖几次,以后就能到帝都当巨富了。

以这两个美人的容貌气质,就算是送进宫里,也是绝顶的存在。

霸哥这人,坏事做尽,唯一底线就是不奸。

没想到这个好处,还让他还给自己留了后路。

这都是坊间传闻。

实际情况是。

“两位女大王,我们要不要去前面喝点茶歇个脚。”

霸哥甩着一头林忘忧给做的飘逸假发,一脸狗腿地问道。

他身前还有两女一男。

其中两人自然是摘了面具的林忘忧和秦寻,另一人则是戴了一张新面具。化名丹儿的卞丹丹。

霸哥也算机灵,看林忘忧和卞丹丹都在收拾东西,就知道这姐俩要私奔。

你说你们俩女人私奔多不好听,不如带上我这条狗腿可好?路上也能帮两位女大王拿行李包袱,晚上还能帮你们守夜。尤其是跑腿和打探情报,我霸哥最在行了。

被霸哥这么一说,林忘忧灵机一动。决定了。带上他。

反正这人用着挺顺手的,虽然他没啥正气、贪财、胆小、仗势欺人。

可是霸哥是极有眼色,做事结果一般都能令林忘忧满意。也能及时观察到林忘忧的底线,完全不会触碰。

这么好用的狗腿,不要白不要。

说白了就是:林忘忧觉得,以她未来要的化妆成神医的人。怎么能开口坑蒙拐骗,以后这些事就交给霸哥。很靠谱。

霸哥还在兴奋着,幻想着这姐俩要不要继续想不开,求他卖入哪个富贵人家,这样他又能狠狠地作威作福敲一笔了。

可惜这次。两位女大王和那位厉害的冷面男人,竟然买了四匹马,卯足了劲往帝都赶路。

还好霸哥擅长察言观色。已经大概知道两位美人就是不凡,竟然或许与那位即将成为驸马爷的云大帅是旧相识!

最好有一腿啊有一腿。

霸哥不断地祈祷。幻想着能到云大帅那里耀武扬威。

为了这个美好的梦想,霸哥一路上不断殷勤地打探着云大帅的一切动向。

就连穷乡僻壤的路边小茶摊都不放过。

这不,霸哥得了消息,兴奋地向林忘忧汇报:

“报告女大王,最新战报,云大帅已经彻底攻破狄国首都金城,陛下已经派人去接管,云大帅亲自押送俘虏会帝都。

聘礼已送到,云大帅不日将迎娶贝公主。整个帝都都热闹着呢。”

听到这个消息,林忘忧、秦寻、卞丹丹三人互看一眼,每个人眼中都没有喜悦,只有浓浓的担忧。

云大帅军威赫赫,洛云城的计划万分顺利。

狄国只是第一步,却是最难啃的一步。

因为狄国强盛,根本没有哪个夏国人有自信拍着胸脯说出灭狄的话来,一直以来顶多是守关。

云大帅这一立威,紧接着迎娶夏国皇帝最宠爱的女儿贝公主,与之形成呼应,一个不断开疆拓土,一个不断培养人才驻守。

如果这样的局势形成,洛云城的计划恐怕根本要不了十年就能完成。

然后呢?他要对厚土域做什么?

林忘忧很想知道,却不敢真的等那一天的到来。

“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趁着大婚之前,破坏了这场婚事。”林忘忧蹙着眉率先开口

“两位姑奶奶,你们,别啊。你们吃醋也别吃公主的。”霸哥才开口,就收到林忘忧冰冷警告的眼神,连忙改口:

“我什么都听你们的。”

“那你就闭嘴,再去打探些消息,不要在这里碍我的眼。”卞丹丹不客气的开口。

对于把她送入朱府的霸哥,卞丹丹始终没什么好脸,虽说她也知道霸哥只是一枚不得不听话的棋子,可她就是不爽。

霸哥乖乖闭嘴,果然去周围继续打探消息。

卞丹丹才说道:

“歆愔长老爱极了洛殿主,为了他甚至不惜弑师,又将丹殿变成这个样子。

我在想,歆愔长老若是知道洛云城结婚,不知会不会同意。”

“一定不会!”

林忘忧也突然想起歆愔对她的几次警告,她还不过是洛云城的一个稍微关心多一些的师妹,就已经被歆愔如此忌惮,如今洛云城就算换了身份,娶她人就是娶了她人。

是个女子都不会容忍,更何况是歆愔那种骨子里极端骄傲的女人。

卞丹丹继续说道:

“听说夏国的贝公主,是曾经夏国第一美人雅姬所生,从小就拥有超出常人的姿容,取名娇娘。

贝公主才到十二岁就能引得天上飞鸟为她驻足,如今年方十六,更是号称拥有倾国之姿。

据说去年的时候,狄国本已经做好攻打夏国的准备,但当时狄国国王在见到贝公主,当即下令退兵,只是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要迎娶贝公主。

陛下自是不肯,却又碍于狄国的兵强马壮,所以双方就不断派使臣纠结此事。

没想到贝公主终究是等到了有人解救她。

恐怕此时这位少女的芳心,早已经被洛云城那个人渣掳去。”

林忘忧忍不住冷笑:

“如此绝代佳人,歆愔会同意她留在洛云城身边?我还真不信。”

“不管怎么说,先去瞧瞧那位贝公主。”

确定了行动方案,之后几人一路都是快马加鞭。

在霸哥吐槽:“这两个女人究竟是不是人?老子都累趴下了,她们俩怎么还那么精神?

艾玛,长那么漂亮,又会狐媚之术,又那么厉害,我不会是遇到妖了吧?”

如此想着,霸哥对林忘忧更加畏惧了。

反倒是向来除了与林忘忧说话,除了给林忘忧做东西吃外,对其他事仿佛都不感兴趣,从不与霸哥或卞丹丹多言的秦寻,让霸哥觉得还正常一些。

帝都之内,最近有三大喜事。

第一件大事:

云大帅攻破狄国,狄国国王、王后、太子、大臣、将军们被当做俘虏集体押解进帝都。

被狄国压了多少年的闷气,终于感觉扬眉吐气了。

咱帝都还歌舞升平,狄国已经改姓夏了。

第二件大事:

云大帅与贝公主的婚事近了,整个帝都喜气洋洋,因为云大帅的功绩,陛下亲自派了不少文臣去办这件婚事,还破天荒地在一次公主大婚之际搞与民同乐、大赦天下。

如今贝公主可真成了所有女人嫉妒的对象,不但拥有天生丽质、出生高贵,更能嫁一个像云大帅这样的英雄。若不是云大帅出现,这位可怜的公主,就算是花容月貌最后八成也是送到狄国野蛮之地和亲,以后的日子有的受苦。

总之,贝公主就是命好,而她的全部幸运,都寄托在那位神秘又年轻的云大帅身上。

第三件大事,也是重头戏。

每三年一次的文武会试,各地的年轻才俊们几乎都来参加,一旦拿到名次基本都能求个一官半职,若是拿到前三,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

所以帝都最近,文人墨客风雅之士云集,武修英豪年轻才俊齐会。

因为会试有文、武之分,而高升楼的生意做的太好了,竟然也分了文轩楼和义武楼两片分楼住宿。

即便是高升楼占地面积广袤,房舍众多,在这些年轻们汇聚过来赶考之际,整日也都是一派人满为患的场景。

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谁会是今年的文、武状元。

第714章林宛西

除了两处住宿的文轩楼和义武楼,高升楼主楼主要经营的是茶座,喝茶聊天、吃饭聚会都在主楼。

这几日,高升楼主楼茶座每日都是人满为患。

每当这个时候,高升楼的雅间几乎全都会拆掉,只剩下顶楼的极品雅座。

一般学子们也都习惯了大厅里的座位,虽然吵了点,气氛却是极好,也能方便多结实些朋友。

高升楼一楼大厅的某个角落里。

一男一女正对面而坐。

“子书,你说忘忧妹妹这一路会不会被抢劫?你说她人生地不熟的,能不能顺利到帝都?你说她叔叔会不会不认她,她盘缠会不会用完了,会不会被人骗了?”

苏菲茵一脸担忧地跟子书一边喝着茶,一边说这林忘忧。

“你放心吧,以他们夫妻的身手,哪个劫匪若敢抢到他们头上,绝对是自找苦吃。”

“可是忘忧妹妹那么单纯,哪知人心险恶,万一那些人下药呢?”

“她不是医术高明吗。”

子书想说的是:你哪只眼睛看到林忘忧单纯了?

她只是长得比较单纯吧,分分钟就坑了人家几千两银子,这叫单纯?

几千两银子在手,几年盘缠都够了,苏菲茵居然担心林忘忧盘缠不够。

等等,都说英雄救美,苏菲茵被林忘忧这小丫头救了一次,不会兴趣发生变化了吧?

“你为什么那么担心林忘忧?难道你喜欢她了?”

“是啊,看到她就像看到我的亲妹妹一般。哎,也不知道我妹妹究竟去了哪里。”

苏菲茵一阵黯然。

“你别担心,落儿一定不会有事。你父亲带着她,肯定不会害她。”

“落儿那么单纯,就像忘忧妹妹一样。我一想到忘忧妹妹一路上可能遇到危险,我的心就不安宁。”

“要么我们去林氏药铺打听打听?他不是林枫意的侄女吗?”

两人正说着,突然有一俊俏白皙的男子在他们这一桌坐了下来:

“你们刚才说,遇到了林枫意的侄女?”

“关你什么事?你又是谁?”

“大家同住高升客栈,当然是同窗了。

在下林宛西。就住在义武楼。两位是住在文轩楼吧?宛西自幼也喜爱诗词,可惜家父一定要我考武举。”

“林兄好,在下轩辕子书。这位是苏菲茵姑娘。”

“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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