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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夜,江郎和诸葛青两人,一前一后,信步神游地回到了草庐之中,接下来,两人又同时提笔写下一首千苦绝唱:
红颜知已韵,
才子佳人笔,
末曾眸一面,
日夜共相思。
就这么着,秋去春来,春去秋来,不知不觉间,便过了十年寒署,遇上红颜知已,对她和江郎来说都是共赢的,因为秋娥的出现,原本颓废的江郎,又找回了青春和激情,他的诗作和美名,传遍了南北王大陆。
“江郎才惊”这个口口相传的词,几乎妇孺皆知。
而,她呢,秋娥呢,
也经过这十年的“逍遥”修行,终于获得了人身。
“秋娥,你本是这原野上的一只妖狐,然经过你五年年来的修行,终成正果,现本座物赐你一付女儿身,你从今天起,便可以做人了。”女娲道。
“谢谢,娘娘。。。”秋娥回道。
接着“啾~”地一计过后,当傍晚时分,睡醒后的江郎从里屋,有此迟暮地走出来时。。。。
“呵呵呵呵呵。。。。江郎~”秋娥爽朗而清脆地笑道。
君子道,
知足常怡。。
第九十九章:骄子
三伏天,对云支来说,一眼望出去只有白茫茫一片的那个三伏天又到了,外面的气温39度,地面温度可以达到50多度,有个做过一个试验,这种天气,热到能把一个生鸡蛋,在不需要任何加热工具的条件下,光靠阳光曝晒,便能十分钟之内将其烤熟的程度。
“吱~”地一计,云支打开了空调,没过多久,习习凉风,便迎着面,顺着意,从里面不间断地吹了出来,整个不大的202办公室里,便一下子凉爽了起来。
空调在这种鬼天气里还是最有用的。
这天,子怡因为有一份关于《再生人研究》报告的一些问题,要向云支来请教,所以不得不刚吃过饭,便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向日葵爱心联盟的总部楼下,她在商业步行街上下了车,然后有些不情愿地撑开了一把天蓝色的,并且印着可爱卡通图案的天堂伞,缓缓地向着不远处的办公大楼走去。
轻衣薄衫,配上一条白色的休闲短裤和粉红的高跟鞋,再加上娇好的面庞,婀娜的身材,自然是一道十分靓丽的风景。
男人本色,
是个男人,
都会对经过自己身旁的这个,
白领丽人子怡多看上几眼的。←百度搜索→
平凡世界,对于这种非常自然的情况,子怡实际上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些或许一辈子都只有一面之缘的过路人,他们实际上,仅仅是受到了人类潜意识里那残存兽性驱使,属于正常的生理反映,也并没有太大的恶意。
子怡,面对这种情况,通常,只是一笑面过,当然她的微笑中,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还带着一种隐隐的骄傲,甚至是感谢。
自信,源于别人对自己的认同与赞赏。
此时的江南省,已经是高度自治和高度发达的法治社会了,人们的自我约束能力都能强,虽然,这午后的商业步行街上车水马龙,人满为患,但,并没有人,打算趁机吃这个小姑娘的“豆腐”,就算是离子怡最近的那个男士,也和她保持了近一米的距离。
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准确地说,在子怡的方向上看过去,应该是一个秃了头,衣服也穿得脏兮兮的中年大叔,起初,在下车的时候,子怡并没有在人群中发现他,可是他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越走越慢,越走越慢,原本在后面的子怡便渐渐地追上了他,并且逐渐靠近了他。
“喂,先生,您没事吧?”子怡秃头大叔后面,轻轻地问了一句。
秃头男,虽然精神上有些晃忽,但是耳朵还算是好使,听到了子怡的问话,他把自己的头转了过来,然后用木纳的眼神冲着子怡那张年轻俏白的小脸上瞅了瞅,然后,又慢慢地把头转了回去。
子怡从面前的这个中午男人的脸上看到的是数不尽的沧桑和愁苦,正当子怡不知所措之际,前面那个秃头男人,居然说话了,只听他怯生生地问了子怡一句:
“姑娘,请问这个地方怎么走啊?28年了,这江南省啊,什么都变了,哎~”
“哪里?大叔,你要去哪里呢?你跟我说就行了。”子怡急问道。
“就是这里,我要找这个人。”前面的中年秃子说着,便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纸条,交到了子怡的手中。
可以看得出他是个有心人,因为这张纸虽然已经被揉捏地皱巴巴了,但是它还是被重新整平后,放在了一个透明的自封袋里,自封袋上沾满了中老秃子的汗水,但是在自封袋子保护下的那张对他来说很重要的皱巴巴的小纸条却是完好无损,字迹仍然清晰可辩。
“嗯?”地一计过后,
子怡从中年秃子大叔手中接过小纸条,然后瞅了瞅,接着有些好奇地反问了一句:
“嗯?大叔,原来,你要找云支先生啊?”
“是的,姑娘,我要找他。”中年秃子点点头,很肯定地回道。
“那,大叔,请问,你是先生的谁呢?老同学,老同事?还是老朋友?如果是这其中任何一种,那先生见到你都会很高兴的。”子怡接着问道。
“不是”,中年秃子回了句,接着“咕咚咕咚”地猛灌了几口矿泉水后又说道:“我们不认识,也从来没有打过照面,但是他肯定是知道我的。”
“那好吧,大叔你不要着急了,我带你去。。。”子怡很爽快地答应道。
云支是个不喜欢摆架子的人,除了自己家的yy小姐,和他最亲近的便是子怡这个“忘年交”级别的红颜知己了。
俗话说:妻子易得,知己难求,
所以,古往今来,红颜知己都比糙糠之妻,
更加金贵,也更加纯洁,
当然,两者若是同一人,
那是几百万人中才有的“天生一对”与“天作之合”。
有时候,子怡在云支先生面前有时候表现的任性些,云支先生也就只是“呵呵”地一笑而过。
最终,子怡一路替中年大叔撑着伞,把他带到了开着空调的云支先生的202办公室,两两落座后,云支十分好奇地问了子怡一句:
“子怡,这位是???”
“噢,路上捡来的大叔,他说想要见你,所以,我把他给你带来了。。。”子怡回道。
“嗯?你想见我?我们认识么?”云支有些不解地问了中年秃子一句,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一号落魄的朋友。
面对云支这一提问,中年秃子只是不置可否的望了一眼云支,然后,又回到了他那十分不堪的沉默状态中去了,正当云支再次用狐疑的眼光打量这个素末谋面的陌生人时,子怡又爽快地放出了一句:
“噢!先生,先生,他说了,你不是你朋友,但你肯定知道他。”
“说吧,你是谁?然后找我何事?”云支诚道。
“好吧,我是芮精钢,一个消失了28年的人。”中午秃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回道。
芮精钢,王朝电视台著名的财经类节目主持人,想当年,芮精钢出名那会儿,云支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苦哈哈写手。
人生就是这样:
三十年江东,
三十年江西。
把握不好,万劫不覆也。
第一百章:骄子(二)
真正乐于写书之人,并且写作当成自己一生事业来坚持的人,他或她的最大的财富都不是钱和其他外在的东西,而是“书”本身。
云支先生那墙边的书架上有很多名家的作品,他对着面前的这个中年秃子芮精钢长长地叹了一声后,便站起身来,缓缓地走到了书架面前,然后伸出右手,取下了这书架上左手边第一排第一行的第一本书后,又缓缓地走回了子怡和芮精钢面前。
“光荣与梦想?先生,您下来的是《光荣与梦想》?”子怡问道。
“嗯,是的,人既要认命,也要不认命,所以,我把这本《光荣与梦想》放在了我藏书的第一位。”云支说着,便打开了《光荣与梦想》这本书。
“先生?我在可以么?我应该回避么?”子怡急道,因为她知道,云支在这间202办公室里给病人作心理沟通时,不般都不允许第三人在场的。
“没事,子怡啊,你别看他现在是个又老又丑的秃子,若是在28年前,你遇上芮精钢,这个人,你也会着了他的道的。”云支长长地叹道:
“声色犬马,过眼烟云。
欺人欺己,害人害己,
芮精钢。。。你。。。
何必,何必。。。。”
接着,白光一闪,时间一下子,回到了28年前,那时候,芮精钢,正春风得意时。。。。
“精钢,精钢,你醒醒,你醒醒。。。”一个十分慈祥同时也十分熟悉的声音在芮精钢耳朵边上响起。
芮精钢听到这个声音后,本能地提起来头,接着又晃了晃脑袋,本能地拿起了桌上的杯子,“咕咚咕咚~”地喝了口茶后,这才把自己从沉沉地睡梦中苏醒了过来。
“儿子?你怎么样啊?要不要紧?”那个十慈祥又十分熟悉的声音又十分关切地问道,芮精钢此时用眼角的余光望过去,发现,她就在身边。
“妈。。。”芮精钢叫了出来,此时,他的意识和精神状态都十分差,甚至连自己所在的地方都分辩不清楚,可是,芮精钢却明白无误地叫了出来。。。
“怎么了,精钢?”芮母十分担心地问道。
“妈?我们现在在哪里?”芮精钢用十分恐惧的声音问道,因为他已经实在记不得很多东西了,既使回到了28年前,回到了自己母亲的身边。
消失的28年,
让芮精钢,绝望与奋闷了28年。。。
他,回来了,也只是一具空壳。。。
但,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的芮母,以为自己的儿子是过份劳累的缘份,所以把她那有些粗糙的手,轻轻地,就这么十分轻轻较地放在了芮精钢的头上,然后说道:
“精钢啊,如果累了,我们就回家去吧~这签名售书啊,就算了吧。。。”
“什么?签名售书?”芮精钢在心里暗想着,仔仔细细地寻找着,那残留着在心底的那一点点可怜的记忆碎片。
可是,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什么都没有了。。。
“妈~”芮精钢抬起头来冲着自己的母亲又叫了一声,接着,一汪热泪从他的脸颊上直直地淌了下来。
“怎么了?儿子?你怎么了,精钢?”芮母十分焦急地问道,眼神中同样带出了一丝惊恐之色。
正在这时,穿着一身漂亮礼服的美女主持人景甜甜小姐,从骄阳烈火的场面来到了后台的休息区,见到后芮精钢,她的第一句话便是:
“芮老师,接下来,就是您上场了,同学们都热情地期待与您见面呢,芮老师,您可是我们合州八中的骄傲。”
“景姑娘,真会说话。”芮母笑容可鞠地接了句,心中却已经滋生出了满满满地幸福。
“芮老师,这是我的手机号,以后多联系。。。”景甜甜小姐刚说完,便抢起了芮精钢放在桌上的那部价值6000多元的爱疯6s手机,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便在一阵笑盈盈,乐滋滋地状态之中,把作为一个小姑娘很隐很私的秘密向芮精钢无偿地袒白了。
面对景甜甜小姐那双大大的媚眼,和近乎完全的“s”型黄金比例身材,原先还是十分木纳的芮精钢,身体不经也稍稍动了一个下。
“芮精钢,芮精钢!!”
“芮精钢,我爱你。。。。”
“芮精钢,我们的英雄,我爱你。。。”
见,自己的偶像迟迟不肯现身,外面操场上那一千多号合州八中的学生可就再也安份不下来了,他们纷纷燥动着,喧嚣着。
面对这个境况,芮精钢只得站了起来,然后走出了后来,来到了舞台之上,他接过景甜甜递过来的金话筒,然后面对台下站着的一千多号人,侃侃而谈起来。
芮精钢,谈了自己的梦想,谈了自己的理想,谈了自己的新书《实虚之间》,同时,他还炫了自己的能力和财富。谈到最后,炫到最后,连芮精钢自己也体会到了自己人格中的那种分裂。
那种可怕到让人胆寒的大分裂。
12年的这个夏天,这个灼热的三伏天,芮精钢带着新书《实虚之间》回到生养了他24年的家乡合州,在那里他享受了超级明星的待遇。
芮精钢在此后两个小时里签售了2000本新书,这情形把远道而来,又刚好路过合州八中的山姆联邦总统莫拉克*欧巴马先生看到了。此时这位自称是“大平洋”总统的欧巴马,刚刚好,也在江南省作友好国事访问。
这就么着,两个“自高格”“二货”相遇了,欧巴马总统,作为一超级大国的元首,很自然地便要体现一下自己的绅士风度,于是他从书堆里,默默拿起一本《实虚之间》,甩开自己的保镖,一个人径直来到了正在低着头,奋笔疾书的芮精钢面前,用并不太标准的华夏语对芮精钢说了句:
“芮先生,请给我签个名,好么???”
此时,已经得意望形的芮精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