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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是被我们使劲撬开的,因为猛烈地震动,屋子里灰尘弥漫。屋子布置得像是新房,却笼罩着墓室一般的胡惨惨氛围,败色的家具、毫无光泽的银质盥洗用具,椅子上放着折叠得好好的一套衣服,椅子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子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那个男人躺在床上,四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他彻底驯服了,他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而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和木床粘连在一起,难分难解了。福克纳抖出了最后的谜底,但这不是让一个福尔摩斯或波洛似的侦探来从头解说,而仅仅是对一个细节的客观描述: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也就是说,未婚夫的确抛弃了爱米丽小姐,但她用老鼠药把他留在了床上,永远成了她的男人。而铁灰色的头发可以作证,就在他死了数年之后,她还在他的尸体旁边安睡过。不知她一直睡到了何年何月。
四
很多有关福克纳的评论、传记中,都提到了他在好莱坞既无奈又委屈的打工经历:他始终没有成为一个富有大众趣味、卖座率很高的编剧,从而让自己囊中饱满。但很少有人看到这么一点,即:他娴熟地掌握了电影的叙事技巧,并让自己的小说受益匪浅。电影除了能制造身临其境的画面感这些便利之外,同时在叙事的篇幅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无论你讲述的一天还是一百年,都必须在两小时左右的时间内完成。阅读《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确是有一些看电影的感受的:从送丧的短暂情节中,展开了一个女人迷雾般的一生,而这她的一生,其实也只是通过几场戏来完成的:拒绝纳税、有臭味从木屋传出、和伯隆恋爱、买砒霜、头发变为铁灰、隐居四十年直到死亡,然后送丧者撬开封闭的房子,真相大白。我们甚至可以说,《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可以和希区柯克的任何一部悬念片媲美,福克纳制造悬念,苦心布下疑阵,在叙述的迷雾中筑隘设险,却又不露痕迹地转移读者的视线,最后,当我们在几次情节的跌宕之后准备完成阅读时,却劈面碰上了真正结局:我们期待之外的高潮。就这一点而言,福克纳比希区柯克更加高明,后者的魅力在层层展开或渲染悬念的过程,但剧终的时候,总有点不能满足我们的期待,比如《蝴蝶梦》,层层铺垫,处处渲染,那个神秘死去的女主人阴魂不散,笼罩着城堡和每一个人。等到谜底揭开,不过是男主人的妻子不爱他,而和表兄有私情,一次夫妻在小船上发生争吵时,她倒下去脑袋磕着铁锚死了。如此而已。
写小说的大师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长篇传世的,一种是以短篇不朽的,前者如巴尔扎克、雨果、托尔斯泰;后者如契诃夫、博尔赫斯、海明威,以及我国的鲁迅。短篇更注重技巧,如福克纳所说,“短篇小说是在诗歌之后最讲究的形式。”它精致小巧,却要包容丰富的内涵,具备足够的弹性和张力,一语之成,一字之立,可能都需要反复推敲,布下奥秘、玄机。我不知道巴尔扎克是否写过像样的短篇,但可以猜测,他那种洋洋洒洒的天才,下笔就是万言,《爱米丽》的篇幅,恐怕还不够他描述一条巴黎的街景。而博尔赫斯从根本上认为,长篇都是把五分钟能够说完的话花上几个小时来说,所以充满了废话。海明威是左右开弓的,他写过的长篇应该在八九部之上,但真正为他赢得永久性声誉的,却是他短篇中为数不多的精致、完美的篇章。但当他用追求完美、精致的手法去写长篇时,不啻是用造盆景的匠心来打造群山,弄得作者和读者都备感疲惫。唯有福克纳无论长短都应付裕如,他的长篇是南方杂芜而生气勃勃的丛林,而短篇则是丛林中自我纠缠的榕树——在福克纳的世界里,每一棵树都和丛林、每一个人都和往事,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福克纳讲述死亡或暴力故事的感染力,也一点不逊于海明威。在海明威那儿,暴力是血腥的,而死亡瞬间来临。但福克纳笔下的死亡,如《爱米丽》的惊栗、可怖,却又蕴藏着派遣不去的眷眷与怅然。海明威那些命定死去的人们,一般都有身份但没来历,他们的故事基本上是当前进行时。海明威喜欢官简意赅,仿佛大海以及漂浮的冰山,一目了然却又蕴含象征或寓意。但福克纳却崇尚复杂并在复杂中游刃有余,因为南方本来就是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的,所以爱米丽不仅有名有姓有故事,更有渊源深长的家世背景,而这也正是她故事悲剧的由来。故事的讲述,是在当前的时间中,不断向记忆伸展,从一个人与往事的千丝万缕联系中,把最后的源头和谜底掏出来。海明威的人物没有过去,即便《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他的过去也只是寥寥几笔;而在福克纳那儿,过去是现在存在的依据,没有过去就没有眼前的一切。福克纳试图用小说反复证明:过去永远不会逝去。但事实上,他的小说给予我们的结论是:过去的确一去不返。《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实际上是福克纳献给自己的一阕挽歌,它反证了,不变的“我们”在与时俱进,而抗拒时间的爱米丽却在衰朽中一点点死亡。如福克纳所说,这是一个纪念碑似的女人。纪念碑的坍塌,标志着她所代表的一个传统黯然退场。如果说有什么东西留下来了,那就是挥之不去的味道:憔悴的花香或者糜烂的尸臭。博尔赫斯曾以音乐为例,证明宇宙可以只有时间而不依赖于空间。那么我也可以气味为例,证明某种宇宙也能只需要空间而能凌驾于时间之上——爱米丽死了,和传统的南方一起埋葬了,而福克纳却在记忆中捕捉到了她和那个时代的气味,并通过小说使之成为了我们的记忆。福克纳已经不朽,而爱米丽的气味也就将永远长存。每一个能嗅到这个气味的读者,都会凭此复活一个逝去的旧世界。
福克纳对气味的敏感,大概来自他的矮小、拘谨、木讷,从而向内发展,使它的嗅觉特别细腻,就像瘸子的手特别好使、哑巴的眼睛格外明亮,人总是在已之所短的另侧,长出一棵奇葩,当然贝多芬除外,他是一个音乐的巨人,却偏偏是个聋子。我第一次领略福克纳对气味的动人描述,是他在《喧哗与骚动》中塑造的白痴班吉:班吉内心丰富,却口不能官,他能够发出的声音,除了哭泣,只有“哼哼”。但他敏于气味,当他珍爱的姐姐把他拥入怀中时,他感受到“树的味道”,而冷漠的父亲出现时,他感觉是“雨的气味”。他爱三样东西,姐姐,牧场,炉火。牧场被出卖了,但他还可以在那儿跑来跑去;姐姐走了,但因为姐姐有树的味道,而能嗅到树的味道,就感觉姐姐依然和他在一起。他后来被送进精神病院,就把陪伴他昏昏欲睡的灯光当作了炉火。他什么都失去了,却像是都没有失去,福克纳赋予班吉异于常人的、极其有限的感觉方式,使这个孤苦的弱智者成为最让人心疼的人物。在交代《喧哗与骚动》人物的结局时,福克纳没说班吉死了,而事实上,他肯定会暗暗死去。就像脆弱、敏感的尼克·亚当斯是内在的海明威一样,班吉可能也是福克纳内心的一个投影,他不想班吉死去,因为他本人就不想死。在他晚年,骑马受伤和喝酒宿醉成为生活中奇怪的循环,莫名的惆怅死神般地笼罩着他,虽然约克纳帕塔法县早已名扬天下,诺贝尔文学奖带给了他崇高的荣誉,他依然没法体会到快乐。这印证了他说过的话:“艺术家是被魔鬼追赶的人物,被死亡的预感所缠绕并决定在被人遗忘的墙上留下潦草涂写。”但他已经写不动了,一九六二年六月,他再次从马上摔了下来,七月六日,即他曾祖父的诞辰日,他在医院里死去。
此前,他留下了一句话。他说:“我不想死。”
2004-9-14 成都狮子山桂苑
同人们
■ 孙 郁
1
大约十年前,一位从国外回来的友人找我,说要到《新青年》编辑部旧址箭杆胡同看看。那一天下着小雨,我和友人骑着自行车在街里穿来穿去。起初打听几个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我的心不禁有点哀凉起来。那时便记起一句古话:“是非已过无人问”,是的的确确的。天快黑的时候,我们无奈又转到了北大红楼旧址,却又无法进去。光线暗暗的,四周寂静得很。陈独秀当年办公的那间房子在哪里已不甚了然,几乎没有什么可凭吊的,于是只待了一会儿,就离开那儿了。
关于这位已去的前辈,世人已说过许多。研究他的著作也是汗牛充栋了。对我这样后来的人而言,每每记起他,总是想起一群人,仿佛有巨大的队伍在支撑着他。幼时看过一幅画,印象是红楼内外人流滚滚,可是细细查阅史料,却只有几个响亮的人物,这个时候才知道那时的思想者其实是孤独的,搅动了中国的其实是《新青年》的几个同人。
那一段历史可书写的很多,远不只陈独秀一人。1917年1月,陈独秀应蔡元培之邀来到北大。他是幸运的,一到古都就结识了一批友人,这些人后来有许多加入了《新青年》的行列,成了终生难忘的同人。和他走得最近的是胡适、李大钊、钱玄同,而周氏兄弟则不即不离,但精神大多是同步的,并未唱出异样的反调。还有几位作者和陈氏保持着较密的关系,沈尹默、蔡元培、刘半农、高一涵、傅斯年、罗家伦等,他们都在《新青年》上写了不少的文章。一时间撼动了读书人的空间。
那时候的鲁迅成为其中一员后,对这一营垒的人的斗士气是欣赏的。许多年后,当他已与钱玄同、刘半农疏远的时候,还能心平气和地指出诸位当年的某些锐气的可嘉。并未因为结怨而否定他们精神中的亮点。《新青年》同人们的蜜月时间很短,在历史上不过短短的一瞬,不到几年就解体了。不过那几年的生活确可大书特书,无论对鲁迅还是陈独秀,都是值得回味的。在向着中国传统进行批判的时候,那一些人彼此颇为融洽,并无大的分歧,这构成了一条阵线。晚清之后,对着旧文明进行着彻底的清算,从未像那一群人那么激烈、迅猛,其遗绪至今还留于世间。
陈独秀和他的友人们以狂傲立世,但彼此新旧参半,并非像一些文章那么现代。胡适张口杜威,闭口詹姆斯,可却在道德上让步于传统,倒仿佛有点儒生气了。沈尹默看似是个新诗人,看他日常的爱好,内心还牵挂着古代的诗文、字画,身上难免不带点士大夫气。范文澜曾在自己的日记里,谈过对诸人的印象。比如钱玄同是最激烈、最清醒的人,见了其长兄却要行跪拜之礼。《新青年》同人提倡白话文却用文言文写作。这种分裂好像是那一代人共有的现象。陈独秀、鲁迅、刘半农等人的身上,多少有一点旧文人的习性。所谓新,也不过附在旧体上的新芽,大家多少还是吃了旧躯体上的乳汁的。于是我们便可以看出他们内心的冲突,他们攻击愚猛烈的东西,恰恰是占据自己内心最为久远的存在。在对别人宣战的时候,也同时食着自己的肉,这大概就是鲁迅所说的“抉心自食”吧?
读那个时期彼此的通信,可以想见思想的话跃。像钱玄同与陈独秀的交流,就有趣得很,偏执与矛盾,都流露其间。钱玄同谈天时滔滔不绝,目光炯炯,并不在意别人的反应,有时不免也有一点夸张。但却让人觉出性情的可爱。这个特点也流入他的文字里,比如谈到旧文学的问题,钱氏将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