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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王爷的奋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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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起一只麻雀,轻轻的在腹部划开一道小口,折断爪子,两只小手左右一分,就将麻雀的‘衣服’都脱了,然后麻利的切下脑袋,用刀剖开肚子,把内脏清理干净,顺手扔到一个挖好的土坑里,肉放到盆子里。

赵信吃惊的看着王爷熟练的剥皮,清理内脏,动作干净利索,甚至手上都没有沾上一点血,不像个新手,“二爷,你是不是经常做这个啊?”他蹲下好奇地问道。

“嘻嘻,我哪有那个机会啊,可能是天生的吧!”赵柽笑着说,这是前世的手艺,可也不能说这是我上辈子学的啊。

“二爷,我也试试!”赵信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说道。

“好啊,慢一点,不要伤到手!”赵柽说道,赵信点点头,抽出了刀子,赵柽忽然发现他的刀虽然短小却十分精致,银质的刀把上缠着金丝,墨绿色的刀鞘上镶着两块白玉,样式就像现代西北少数民族随身携带吃饭时切肉的小刀。

“二爷,我怎么弄不好啊?”赵信学着赵柽的样子收拾麻雀,却弄得满手是血,麻雀也变得支离破碎。

“你好笨!”赵柽说着放下刀,抓住他拿刀的手教他,“应该从这下刀,手要轻,只能划破麻雀的皮肤,不要伤了肉!”

“二爷,你松手···”赵信却突然变的扭捏起来,脸变得绯红,赵柽这才注意到他掌中的小手手指修长,像一根根细葱,而且光滑细腻倒像个女孩子的手。

“呲,伪娘!”赵柽松了手,哼了声说道。

“二爷,你说什么?”赵信没听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但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满脸通红地问道。

“你啊,像个小姑娘,不是男人!”

“二爷,你胡说,我就是个男的!”赵信忽的站起来说道,他急眼了。

“那你也跟见喜似的,不会···”赵柽忽然觉得小家伙挺有意思,出言逗他说。

“二爷,你欺负人!”赵信眼圈一红,眼泪下来了。

“赵信,不准对二爷无礼!”见喜这会儿带着个小黄门把他要的东西送来了,见赵信‘出言不逊’板着脸训斥道。

“见喜,不要怪他,我跟他闹着玩呢,是不是啊赵信!”赵柽憋着笑说道。

“我是个下人,哪敢跟二爷闹着玩啊?”赵信撅着嘴说道,不过看样子已经不生气了。

“好了,算我说错了,你是个男的,不是娘们儿这总行了吧!”

“哼,这还差不多!”赵信冷哼了一声脆生生地说道,那模样不像个小厮,跟大家小姐耍小性倒有几分相似。

赵信学的很快,一会儿工夫就掌握了技巧,两个人的速度快了起来,等赵仁等人授完粉,两人已经将所有的麻雀收拾干净,他们都围上来,看赵柽怎么处理。

赵柽用调料将洗净的麻雀腌上,然后吩咐赵信在火上架上锅,倒上油,“二爷,我把厨房的油都拿来了,您一下都倒锅里啊?”见喜纳闷地问道。

“哦,油多炸的才好吃啊!”赵柽笑着回答道,这些日子他多次出入厨房,明白这个时代油还是比较金贵的东西,油多用来点灯,做饭主要还是蒸煮为主,油只是用来煎,很少用油炒菜,吃的倒是健康,只是让赵柽这个穿越者吃着不免有些不习惯。

油烧开了,赵柽在腌好的麻雀上沾点面粉一一放到锅里,不一会儿,暖房里到处弥漫着诱人的香气,围在边上的人都不由的舔了舔嘴唇,咽了口唾沫。

“见喜,你先尝尝,好吃吗?”赵柽用筷子夹起一个炸好的麻雀送到他眼前。

“二爷,您还没吃呢,我先吃不合规矩!”见喜看看炸的金黄的麻雀,伸了伸手又缩了回去,为难地说道。

“切,这回讲规矩了,不吃拉倒,赵信给你尝尝!”赵柽不屑地说道,把麻雀转手给了赵信,他手忙脚乱的接了过去,没想到这好事落到了自己头上。

“你别光顾着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赵勇看着赵信只咽口水,着急地问道。

“连骨头一起嚼,那样吃着才香呢!”赵柽说道。

“你倒是说啊?”其他人都急了,跟着赵信吧嗒着嘴。

“好吃,真好吃,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赵信用舌头舔舔嘴边,回味着说道。

“切,二爷做的东西能不好吃吗,不用尝都知道!”见喜的话里带着酸,悻悻的说道,他有点后悔把刚才尝第一口的机会给丢了。

“都让开点,把眼睛掉锅里一块给你们炸喽!”围着赵信的人得了信,转眼又都围在了油锅边,眼巴巴地看着里边随着油花翻滚的麻雀。

“好了,一人一个先尝尝,不要围着了,我没法干活啦!”赵柽捞出一锅,放到盆里无奈的说道。众人欢呼一声,手快的已经抢到了手,不顾烫嘴,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妈的,回头我再好好让你们学规矩!”见喜端着架子,手慢了,只捞到一根牙签粗细的麻雀大腿,看着兴高采烈地小厮们恨恨地嘟囔着。

······

知道赵柽又泡在暖房里,厨房把赵柽的午饭一起送了过来,他在水渠中洗了洗手,顺手在身上蹭了蹭,接过见喜递过来的饭碗,忽然发现小厮们都躲在一边,凑在一起蹲在地上围着菜盆准备吃饭,这里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赵柽好奇地上那边一看脸冷了下来。

第一卷我的地盘我做主第二十章冲突

地上摆着两个瓦盆,一大盆子盛着熬白菜,上面飘着点油花,几片肉屈指可数,另一盆是糙米饭,每个人的饭碗上放着两只炸好的麻雀。

“赵仁,你们每天都吃这个?”赵柽问道。

“二爷,差不多,有时是萝卜,只是今天多了您给的麻雀!”赵仁放下碗站起身说道。

“你们天天吃这个受的了吗?”

“二爷,我在家时,天天麦饭都吃不饱,这有米饭有菜,很好啦!”赵礼笑着说道。

“是啊,过去一到冬天,家里都是咸菜,府里的菜还有油腥,饭管饱!”赵廉说道。

“我爹活着的时候逢年过节还能吃上肉,可是我爹在西北阵亡后,抚恤只有过去俸禄的一半,就再也没吃过肉了!”赵勇说道。

“见喜,把我的饭菜端过来,大家一起吃热闹!”赵柽扭脸对见喜说道,他又拿起一只碗递给了赵信说:“赵信,你也给我盛碗饭!”

“二爷,您怎么能跟我们吃一样的饭啊,这···”赵仁惶恐地说道。

“你们不知道,我就爱吃这个,赵信你给我浇点菜汤,一搅和好吃!”赵柽拱了拱赵礼盘腿挨着他坐下笑着说。

“二爷,您的饭!”见喜将赵柽的饭端了过来,一盘清炖羊肉,一盘鱼鲊、一盘鸡肉,一盘泡菜,加一道汤。

“放到一起,大家一块吃!”赵柽把菜摆的中央说道,他前世在部队中生活了十多年,官兵平等的观念可以说已经渗透到了骨子里,看到小厮们粗陋的饭菜,心中十分不安,可现在处于一个这样等级森严的皇权社会,他又不可能马上改变这种现状。

“二爷,这···这怎么能行,我们怎么能吃你的饭食呢?”小厮们都慌了,见喜也是一惊,宫里的皇上的饭菜吃不完,皇上可以赏给大臣、皇子,但是倒掉也不会分给下人吃的,王爷这么做可以说已经逾制了。

“这么多我也吃不完,浪费了对不起种田的农民,大家分了吃,算是帮我的忙!”没等见喜劝诫,赵柽已经拿起勺子舀了菜肴分给众人,“赵信你哭什么,还有你赵义至于吗,眼泪怎么这么多!”

“二爷,我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饭了!”赵礼眼泪汪汪地说道。

“二爷,小的自幼失亲,尝尽了世间炎凉,从没见过主子把自己的饭菜分给下人吃的···”赵义低头垂泪说道,其他人也是凄然,如果家里过的去,谁也不会把自己的孩子卖给人家为仆,他们期待的就是能有个好主子。

“呵呵,这有什么啊,你们尝尝我们这个厨娘饭做的怎么样,我天天吃,也吃不出好坏来!”赵柽心中一酸,但是还是笑着说道。

“嗯,这厨娘手艺不错,只是鱼鲊用的不是澶滑河的鱼,而且没有等鱼肉中的水分晾干,就加了物料,肉比较松,不过也是上品了!”这时赵信夹了一块鱼鲊放到嘴里嚼了嚼说道。

“哦,还真有懂行的,看样子你过去常吃!”赵柽没吃过别家的鱼鲊无从比较,但是一个人能吃出哪条河里的鱼,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他有些惊讶地说道。

“赵信你就吹吧,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吃,但是我也知道鱼鲊不便宜,你还能吃出好坏来!”赵廉撇撇嘴不屑地说道。

“你懂什么,我家···我家挨着何吴二家卖鱼鲊的店铺,经常能吃到!”赵信红着脸说道。

“你小子有福气,挨着他家,京里东华门何吴二家造的鱼鲊,是从澶滑河上打鱼斫造,贮入荆笼,一路上用水浸泡运入京城的,切成十数小片为一把出售,号“把鲊”,肉益紧而味道甚美,名闻天下,以至有“谁人不识把鲊”之语。”见喜不无羡慕地说道,他在宫里能吃到一把他家的鱼鲊也是不易啊。

“来,来,快吃,吃完了咱们去院子后边的空地去抓野兔子,晚上我给你们烤着吃!”赵柽瞄了赵信一眼说道,赵信觉得自己被王爷看穿了心思似的,心虚地低下头猛扒饭,不敢再看他。

“二爷,我从小就跟爷爷上山打猎,抓兔子我在行,只要有它准跑不了!”赵智兴奋地说道,有几个少年不好热闹的,府里规矩多,这个不准,那个不行,早就憋坏了,听到有这种好事,都忍不住欢呼起来。

······

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一望无边的麦田上还有残雪覆盖,有的地方露出绿色的麦苗,赵柽领着小厮们用网围起了一块荒地,他虽然穿着厚厚的冬衣,小脸仍然冻得红扑扑的。前几天他们在园子里抓了几只兔子,大家吃的满嘴流油,这玩意儿玩起来也上瘾,园子里抓不到了,今天趁黄经臣出门就溜到了府外‘围猎’。

“赵智,网架到这里行吗?”他问道。

“没问题,二爷,我都看过了,这里有野兔经过留下的脚印!”赵智在手上哈了口热气信心满满地说道。

“好,那咱们就开始了,把兔子从北边往南赶,让他们撞到网上!”赵柽对大家说道。

“哦,哦···”十多个人拉开距离排成一线,一边用棍子在草丛中,石缝里捅着敲打着,一边高声吆喝着,五六只野兔不堪骚扰从藏身处窜了出来,大家更来劲儿了,四处堵截将野兔往布网的方向赶。

眼看着兔子就要被轰进包围圈,突然空中‘叮呤呤···’一串响铃声后,一个黑影箭一样的从空中俯冲下来,抓住一只野兔,突然出现的变故,把大家吓了一跳。

“二爷,是只鹰!”赵仁说道。

“先不要管它,向这边轰,不要让其他的兔子跑喽!”见鹰从天而降,野兔更加惊恐,到处乱窜,赵柽赶紧指挥大家准备封死缺口。可是还没等他们跑几步,‘嗖嗖’飞来两支羽箭,将两只兔子钉在了地上,大家一慌,剩下的兔子全都溜掉了。

“少爷,射中啦···”伴随着马屁声,五六匹马从他们身边冲了过去,两个人跳了下来,一个捡起被射死的兔子,一个抓住还在和兔子搏斗的鹞鹰,抢下它嘴里的兔子,好像根本没看见赵柽他们。

赵柽立住脚,打量着几个不速之客,为首的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头戴一顶白狐狸皮帽子,身穿酱紫色锦袍,腰里扎着条金丝带,披着红色大氅,脚下是皂色官靴,上面镶着两块鸡蛋大的白玉,骑着匹红色骏马,左挎弓右挎箭,看着就是个贵公子,只是皱着眉撇着嘴破坏了一副好卖相。他身后四个人都是庄客打扮,也是背弓挎箭,骑着马,鞍子上挂着两只野鸡!

“少爷,咱们一下子抓了三只,中午有下酒菜了!”一个家伙拎着兔子大笑着说。

“没趣,这里只有兔子,没个大点的猎物!”那个公子喂了落在胳膊上的鹰一条肉,不高兴地说道。

“少爷,向东二十里,那里有片林子,有大猎物,咱们要不去那里!”一个庄客笑着问道。

“算了,今天乏了,咱们先回庄子吧!”公子一振胳膊,鹰立刻振翅飞起,他懒懒地说道。

“好嘞!”领头的庄客答应一声,调转马头就要走。

“站住,你们是干嘛的,抢了我们的猎物,招呼不打一声就要走啊!”几个人自始至终就当他们不存在,赵柽气往上撞,不高兴地说道。

“呲,你们的猎物?”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拦在他们马前,领头的庄客好像看到了多么好笑的事情,不屑地说道。

“当然,我们这些人忙活半天将猎物赶了出来,你们到这放了两箭,就是你们的了,好像不大合适吧?”赵柽不卑不亢地说道。

“滚蛋,你们轰出来的,谁看到了,再说这些都是无主之物,谁抓住就是谁的!”赵柽为了方便,穿着打扮和小厮们没有什么区别,领头的庄客只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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