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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6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也不过20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几点了?”“起风了?”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时候到了”。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七天之后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29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么?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in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撬——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撬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欢实说要不你帮帮忙吧,她说“好嘞”,然后笑着打开手机里的电台软件,下载了一段“呼儿嗨呦”的劳动号子。
男孩在前面无力地大声抱怨着:“不能帮点实际的么!”
她笑着摇头,沉默着流泪,那年她和庞城的音乐节后,北京暴雨,他骑车带着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两个人染成阿凡达和蓝精灵。回家后,庞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则多了一套扎染内衣。后来,庞城再没穿过蓝色衣服,她再没有去过音乐节。
多年以后,庞城开车载她去看演唱会,依然是大雨。
庞城叹了一口气:“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蓝色的了吗!”
至少,她保有了关于庞城不穿蓝色衣服的秘密,这个秘密他或许再也不会对第二个人提起了。
第二天,汪欢实带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欢的女孩闹分手,对方不肯原谅他。他想了一万种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楼下摆蜡烛,99支白蜡烛摆成一个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对着楼上大喊“对不起”。她教他安静在楼下等女孩出现,真诚道歉就好,原谅就复合,不原谅就好聚好散。
汪欢实有些犹豫:“这样,不会显得不真诚不隆重么?”
她反问:“难道要隆重到尽人皆知、道德绑架么?”
这种事,她身体力行过。大学毕业时,庞城带她想回家乡过安稳日子,她却想要出国再读书,提了分手却在临走前后悔了。当时的她干了现在的她不同意汪欢实做的事情——她在庞城楼下摆了蜡烛求复合,她爱的庞城在所有围观群众大喊“在一起”的气氛中同意放弃家乡的工作。最终,她没出成国,庞城为了她飘在了北京。于是,后来的每个不美满,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锁:假如当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会不会好一点。
汪欢实最终没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门旅行了,走时没有通知他,甚至换了手机号。汪欢实还想挽回,她却力劝年轻的男孩:
“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就会搞得像我。”
当你失去他(她)时,你怎么办呢?年轻时不懂得的装逼道理,在某个时刻会忽然醍醐灌顶:比如,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终将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新闻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独的故事:那个因为门没关好无辜被杀的人,也有挚爱的家人,但最终只能独自面对生与死,他在自己家里被杀,凶手甚至不慌不忙地用他的菜刀把他分装进他的行李箱。可就算,临终环绕身边的是亲人又能怎样?他们握着你无力的手,温柔地鼓励,你也终将独自面临最后的白光,走马灯一样闪过你的一生。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欢实从爱情聊到了死亡,汪欢实说她“解high”——稍微大个几岁就能装尤达大师、心灵鸡汤。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经变成当初自己厌恶的“过来人”。
第三天,汪欢实带她去看798里不要门票的展览,他带着她倒了两次公交车,只为了指着其中一幅照片告诉她:“这幅画我三年以前在创意市集上看到过,当时卖50块我没舍得买,你看后来在香港拍卖居然值5万了!”
“你怎么50块都没有?”
汪欢实不好意思地低头:“女朋友想吃冰淇淋。”
她想了想,严肃地恭喜汪欢实:“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绝对是扫把星转世。”
汪欢实却说:“就算回到当初我也会买冰淇淋不买画的,那天是我们的初吻耶!”
第四天,汪欢实教她打网球,她汗都没出,汪欢实捡球捡到腰肌劳损。她想,她会坚持打网球,很多人在生命里来来去去,总要留下一些什么,比如,庞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第五天,汪欢实送给她一本食谱,叮嘱她即便他离开,她也应该好好照顾自己。
第六天,他们坐在阳台上,喝了一瓶红酒,看了一次日出一次日落。
第七天,她告诉汪欢实,她已经不想死了,就算庞城离开了她,她的人生也还是要继续。
还是隔着阳台,汪欢实吻了她,他身后是已经整理好的两只行李箱。
他说:“这世界上再浓烈的情感也不该逾越作为人想要活下去的本能。”
她站在阳台上抽第三支烟,对面阳台的汪欢实就那么忽然的消失了,像从没有出现过一样——她终于完成了她幻想中的走马灯,回顾的只有爱情。但她想,这不会是她临终的那个。
她终于放下了支撑在阳台上的双臂,虽然她还是不知道怎么释怀:假如,当年庞城不是暑假租了她隔壁的房子,就不会因为帮她捡晾在阳台上掉下去的鞋认识她;假如,那年庞城买了那幅画没有买冰淇淋给她,或许就没有那个吻;假如,那次闹分手她换了号码不要换回来,庞城或许就不会为她放弃出国读书的机会……假如没有过去,他们不会有七天前因为一件小事的争执,不会有她愤而离开没告诉庞城自己要出差,不会有庞城因为担心她没带钥匙又赌气不肯打电话却执意为她留着门……假如这一切,有任何一件事改变了轨迹,今天,应该就不会是庞城的“头七”。
可庞城已经走了,一个一米八五的人,只带走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她哭着想,如果不是迷迷糊糊中他以为是她回家,也不至于如此措手不及……她真是他的扫把星啊,她却还是必须苟活于这世上。
她手上还拿着庞城的信:
“下次吵架,你不要离家出走了好么?你说,如果我向你求婚,我们应该像交换戒指一样交换人生的一个秘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秘密,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奶奶迷信,让我认过一个狗爹,给我取过一个好养活的孬名。别人的孬名顶多叫狗剩、拴柱,我比较倒霉,还得随狗爹姓汪,叫欢实……我想向你求婚,我的秘密说完了,你的呢?”
是啊,她的秘密是什么呢?或许是,她会把这个故事假装成别人的故事那样讲出来。
或许是。
滕洋,作家、编剧。「一个」常驻作者。微博id:@短短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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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61 我没有成为自己不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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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明
小时候,我家住在一个镇的中学里,离镇上还有几里地,是被村庄包围的一块地方。那是一个什么都贫乏的地方和年月,就是在那儿,好几样最初的职业梦想萌生了:卖冰棍、放电影、照相师、当兵……第一个想法就是卖冰棍。卖冰棍的大哥实在太酷了!他们一般骑着自行车来,后座上驮着个木箱,箱中的小棉被内便是码放整齐的夏季里最晶莹剔透的宝贝。
后来想想,那些其实是硬邦邦的老冰棍,奶油冰激凌之类高档货是后来才有的。有时冰棍还分颜色,有黄色和水红,有点水果的味,更加诱人,后来才知道里面无非是一些色素和香精吧。这些全不要紧,要紧的是他们的到来。冰棍哥哥穿着背心、戴着草帽、脖上搭条毛巾、骑着自行车飞驰而来的身影实在太帅。他们手中还有一个能发出声响的“宝物”:锯开竹筒,只留下竹节的圆片部分,在边上钻个孔,拴根小绳,绳尾系一粒小圆珠子。这个宝物持在手中,像扇扇子一样摇动,珠子打在竹节两面,便会发出连续而清脆的哒哒哒哒声响,我们都叫它“冰棍摇子”。小贩摇着它可急可缓,免去了吆喝的劳累。那个声响,与冰棍哥的帅气、水果冰棍的清凉甜美是浑然一体的。曾经,我很认真地问过爸爸:我长大可以卖冰棍么?
每年,当听到卖冰棍的摇响第一串哒哒声,我和妹妹一定惊喜地对望:啊,夏天来了,卖冰棍的来了。然后会去找爸爸商量,我们是不是可以买?买,是艰难的,天天吃冰棍,实在是太奢靡的消费。好,就算不买,我在家中也可以听着那些勾魂摄魄的哒哒声响,判断出它们的方位、远近,以及小贩的数量。只有在极热的夏天,我们小孩子需要老老实实午睡,醒来后,便可以从大人那儿领到一角钱去买上两只冰棍吃。吃的时候是不能胡乱跑动的,因为有时冰棍保存得不够好,有要融化的倾向,我与妹妹需在地上摆一个脸盆,然后围在那儿蹲着吃。爸爸还会在边上看着,不时指点我们应该怎样吃才不至于浪费:化了的冰水不要流到手上,吃到尾声时冰棍快散架了要用手在底下护住,最好及早吃到嘴里落肚为安……
后来,爸爸还曾给我做了一个“冰棍摇子”。做好之后我就喜不自胜地摇着它在校园里飞奔,引得别人狂笑:你光摇,你的冰棍箱呢?搞得我又很羞愧地回到家中。
我家所住的中学里,有位老师的哥哥是照相师傅,姓曹,一只眼睛是瞎的。小时候刚见到他时,觉得他那只塌陷的眼眶很可怕,后来慢慢发现,他是极有本事的,人也特别和蔼。每到毕业季,他便来学校内住上几天,做做给师生们拍毕业照的生意。那些天,是我和小伙伴们非常欢乐的日子。下午的操场上,围观他摆弄那些照相设备、组织学生老师们站队。就见他在三脚架上摆弄一番后,头钻进一块大的黑布里,黑布一直在动,不知道他在黑布里面做什么,我们只能等待。
终于,头从大黑布里伸出来,看得多了之后,我们都知道关键时刻到了,也跟着屏息凝神。曹师傅手捏着一个椭圆的“皮球”,另一只手在大相机的旁边优雅地举起食指,“好,看我这里,不要眨眼睛……”噗嗤一声,曹师傅捏下了皮球并弹射般地松开。我揪着的心也松开了,知道结束了,他搞定了。
照相真是有一种果断的帅。
中途曹师傅回去换胶卷,我们也会跟去倚在门边看,见他坐在床边两手插在被窝里摆弄,只见被子在动,怎么也不明白那是在里面做什么。觉得他就像一个魔术师,能操作一种神奇,能将人的像弄到纸上去。
在几天的工作快结束的时候,他偶尔会给邻里的教师子女拍几张照片,不要钱的。有一次得知要给我和妹妹照相,妈妈还慌忙让我和妹妹回家换上整洁点的衣服,纽扣全扣齐了去照。似乎是几天来的辛苦陪同有了回报,那么神奇的人,竟然还可以这么好。太想当曹师傅那样的人了,只是觉得他的那套家当太高级了,需要全部买来才可以当吧。这个念头在一个少年心里滋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