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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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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芒熠熠宛如最深邃的海洋的颜色,蕴藏着极其强大的水属性灵气。

八口箱子里的上品水属性灵石加起来,怕不是有十万块左右?

这可是大燕朝内库的战略储备灵石,天知道鄣乐公主怎么从内库中提取出来,又怎么从账本上抹除了这些灵石的痕迹。勿乞反正是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深为鄣乐公主的胆大包天感到钦佩无比。

“我怎么觉得,我变成了小白那个常年吃软饭的家伙?”

自嘲的摇了摇头,勿乞的灵识扫向了八口青铜箱子一旁的数十个寒玉药瓶。药瓶上都有标志,分明雕刻了‘真水沄澜丹’五个大字。一共是三十六个药瓶,每个药瓶中都有十二粒鸽子蛋大小,呈半透明的碧蓝色,散发出强大水属性波动的灵丹。

鄣乐公主的修为比勿乞高了一大截,毕竟她出生的时候就有了先天纳息境界的修为。加上十几年的修炼,虽然她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嬉戏玩闹,但是有了大燕朝无数的灵药灵石的辅助,她如今也稳稳的进入了先天胎息的境界。只是有了灵药的补充,所以她的容貌维持了青春少女应有的美貌和活力,没有像那些百岁开外的先天胎息境界的修炼者那样枯槁难看。

以鄣乐公主的修为,自然看出了勿乞修炼的是水属性的功法,他赠送给鄣乐公主的天水灵蛇丹,也是来自水属性灵兽的内丹。

青春期的少女啊,就是这样的懵懂和冲动,她对勿乞有了好感,就恨不得将天下所有的好处都送给勿乞。勿乞将自己辅助修炼的天水灵蛇丹送给她做礼物,她立刻反馈了八箱的上品水属性灵石和数百粒可以增强水属性真气修为的灵丹。

轻叹了一声,勿乞再次摇了摇头。上品水属性灵石啊,在小蒙城搜刮了这么久,勿乞还从来没亲眼见过上品灵石是什么模样。要不是盗得经中有记载,他还认不出这箱子里的,会是上品的水属性灵石。

至于真水沄澜丹,以勿乞继承自盗得经的眼光来看,也是品质很不错的下品灵丹,每一颗起码能增强相当于先天纳息境界的修炼者一年苦修所能得到的全部修为。三十六瓶灵丹,足够让勿乞用最快的速度修炼到先天胎息境界,而且根基还会扎得无比稳固,不会有根基动摇的危险。

错非大燕朝最受宠的公主,换了其他人,哪里能轻轻松松拿出这么多东西只是用来做一次馈赠的回礼?

“最难消受美人恩啊!她是我的桃花运,还是我的桃花劫?”

勿乞默不作声的将锦囊中的所有东西都转移到了储物戒指中。

他暗自在心里发誓道:“好吧,鄣乐公主紫嫙,不管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勿乞大爷我接着了!”

难道他勿乞,连接受一个小美女的善意的勇气,都没有么?

长笑一声,勿乞随手将空荡荡的锦囊丢向了门前站着的蒙小白。

“小白,这宝贝,是你的了!”

第八十章决斗

乱红江,蓟都城边第一大江。和勿乞所知的长江比起来,乱红江无论是长度、宽度还是深度,乃至每秒钟的流量,都是长江的百倍以上。这是一条自东而西横贯大燕朝过百诸侯国全部领土,流域面积几乎包括大半个大燕朝的巨型河流。

可以说,就是乱红江滋养了蓟都,滋养了大燕朝的子民。江边流域肥沃的草原和丘陵,撑起了大燕朝的基础。几乎七成大燕朝的子民,都喝着乱红江的水,吃着乱红江中的鱼,食用着乱红江域肥美农田中种植出来的各种庄稼。

蓟都就在乱红江主干和一条主要支流缤纷川的交汇处。

乱红江的上游,一片崇山峻岭中,生满了类似于枫树的‘红叶桂林’一年四季巴掌大的红叶随风飘入江中,被奔腾的水流一路带下,半条江水都是红色,所以有了乱红江的美名。

而缤纷川两岸,全部是大燕朝的子民开发出来的农田庄园,天性贴近自然的大燕朝百姓在江边种满了各色花树。四季都有常开不谢的花朵,无数七彩花瓣落入河水中,河水都被染成了七彩色。当缤纷川带着无数的花瓣花叶汇入乱红江,就变成了一江的五彩缤纷。

大燕朝立国两千多年,并没有发展出地球上的现代科技,最多有百姓自发的采集一些天然的煤炭做燃料。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污染,所以河水极其的清澈。红叶和七彩花瓣汇合在一起,在那碧绿一色,清澈透底的乱红江上,就好像透明水晶里裹住了无数的鲜花红叶,绚烂到了极点,也迷人到了极点。

所以乱红江边一小片丘陵上,有人圈占了大片的土地,修建了大量的别墅,更有无数的酒楼青楼,江上也有近千座大小画舫,俨然成了蓟都最大的娱乐场所。

卢乘风的亲生父亲燕不羁,就是某夜在乱红江上饮酒作乐,‘失足’落入江水‘溺毙’。

时当傍晚,卢乘风正和勿乞一起,在乱红江最大的一条画舫‘天乐仙宫’内,和一群大燕朝的青年权贵厮混成一团。丝竹歌舞声悦耳,偌大的画舫上尽是一群青年人大呼小叫的嬉闹声,不时有人醉酒从船舷上失足落江,就有人在船上拍手大笑,也有人急忙跳下江去救人。

半轮残阳斜挂在西边天水相接处,半条江都被晚霞染得血一样红,另外半条江水则是一贯的七彩缤纷绚烂到了极点。如此动人心魄的美景,除了斜靠在窗边的勿乞,再也没有一个人顾得上欣赏。

天乐仙宫画舫,前后长五十丈,画舫上有三重楼阁,勿乞等人就正在最高一重的宴会大厅中。卢乘风正搂着两个年轻貌美的歌妓,嘻嘻哈哈的和几个世家出身的青年人闹成了一团。

这里一小半青年人都是各大世家早早确立的嫡长子,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将继承家族在大燕朝内的官职和爵位,在未来,他们就是掌控大燕朝走向的高官显贵。而此时,他们只是一群浪荡的世家子,在画舫上肆无忌惮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和精力。

他们还年轻,他们的长辈还有数十年的时间掌权。所以他们还有数十年的大好光阴可以浪费。偶尔荒唐一次,在他们看来只是赏心悦目的小事,算不得什么。其他人也都出身豪门,虽然不是嫡长子,身份也都不低,在族中都很受到重视,是一个家族的主干人选。

毫无疑问,身为大燕第九宗宗主的卢乘风,又有着公爵的爵位和左国正的官职,卢乘风在众人中身份最高,最为尊贵。所以围绕在他身边的青年,都出身大燕朝最顶尖的那些世家豪门,家族中都有长辈在朝中为官,而且起码都是上大夫以上的官职,甚至还有几个青年的长辈出任九卿显职。

卢乘风能参加这样的聚会,能和这些年轻人混在一起,也就代表着这些年轻人身后的家族势力开始尝试着接近卢乘风,开始谨慎的和卢乘风套近乎拉关系。这些世家豪族也许并不会投靠卢乘风,但是和一个核心宗室贵族拉近关系,对他们总没有坏处。

对于卢乘风也是这样,和这些掌握了实权的家族拥有良好的关系,以后他做什么都方便得多。

所以卢乘风放荡形骸,和这些青年人酗酒狎妓,狂歌纵欢,将自己生生装扮成了一个一般无二的纨绔子弟。除了偶尔在卢乘风双眸中闪过的一抹凌厉锐色,任谁看上去,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公子,而且是那种运气极好,上辈子积了大德的纨绔公子。

勿乞斜靠在画舫窗边,看着下面几层那些肆意作乐的青年公子,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

大燕朝立国两千多年,固然有燕不归这样的精锐,能够顶霜冒雪的在蛮荒深山中执行军务,一去就是三五年。自然也少不了这些因为出身好,自幼就被决定了锦绣前程,所以一个比一个不成器的纨绔。

已经有纨绔服下了不知道用什么原材料制成的‘升仙散’正扒得一丝不挂的,在画舫上追逐那些尖声怪叫,扭动着窈窕的身姿到处逃窜的歌女舞女。有几个娇媚的歌妓‘一不小心’踩在了自己裙角上摔倒在地,那几个纨绔急忙挺起身体,亟不可待的压了上去。

白花花的肉虫在画舫甲板上滚成了一团,‘啪啪’的肉体撞击声传出了老远。数十个纨绔公子在一旁兴奋的鼓掌叫好,更有人宛如地痞流氓一样吹响了尖锐的口哨。大群花枝招展的女子混杂在这些诶纨绔公子当中,用尽全身解数勾搭着这些贵公子。

画舫上直如群魔乱舞,一片乌烟瘴气。

乱红江极宽,天乐仙宫距离乱红江的江边足足有三十几里地,远近还有十几条造型怪异的战船封锁了附近水域,严禁其他船只靠近。所以无论这些纨绔公子如何的荒淫作乐,一点风声都不会被外人知晓。

尖叫声骤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年龄不会超过十四岁的少女被几个兴发的纨绔扯掉了衣衫,嘻嘻哈哈的抬起她丢进了江水中。一个纨绔三下五除二的脱光衣服,也大叫大嚷着跳下画舫,一把抱住了那尖声怪笑的少女。两条肉虫在江水中搅成了一团,随着那少女一声怪异的痛呼,一缕鲜血冉冉飘荡在水面上。

勿乞轻叹了一声,举起酒爵,慢条斯理的喝了两口酒。

灵魂中有一种躁动,想要让勿乞加入这些放荡的纨绔,去尽情享用那些年轻柔美的身体。但是来自勿乞自身灵魂深处的坚强和冷静将这股躁动打得粉碎。这不是他追求的东西,他不愿意将心思和力气耗费在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

丢下酒盏,一脚踹开了两个想要扑向自己,目光迷离显然也服用了大量升仙散的歌妓,勿乞皱起了眉头。卢乘风已经逐渐在蓟都站稳了脚跟,逐步的开始扩张自己的关系网,自己也该早做打算了。

虽然有鄣乐公主送来的大批灵石和灵丹,勿乞依旧要加入一个修仙门派。卢乘风需要根基,他勿乞同样需要根基。散修当中,是不可能出现太厉害的修炼者的,而修仙门派中,天才是允许存在的。

“得去找人问问,看看大燕朝到底有多少个修仙门派。当然喽,像墨门和巡风司这样的纯官方的门派就算了,我可没心情真的给大燕朝卖命!”勿乞低声的自言自语,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念头。

猛不丁的,下面甲板上正在胡闹的纨绔们发出了齐声的欢呼,乱糟糟的向某人打起了招呼。

勿乞急忙探出头去朝下面甲板看了一眼。

一条快船刚刚靠在了画舫的船舷上,一个身穿紫袍的青年带着几个随从,正轻飘飘的纵身而起,落在了画舫的甲板上。那些纨绔公子纷纷朝这个青年打着招呼,那青年从容不迫的一一回礼致意。

这是一个俊美得近乎妖异的青年,那雪白如纸的皮肤,是他最大的特点。甚至他的嘴唇也是雪白一片,并没有丝毫的血色。他身穿紫袍,头上没戴发冠,只是用一根红色丝绳扎住了头发,周身上下潇洒无比,举止言行也是从容大度,充满了一种雍容华贵的世家风范。

四周那些正在疯狂放纵的纨绔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阴沟里的地老鼠碰到了高贵的狮子,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物。

好像察觉到了勿乞关注的目光,这紫袍青年骤然抬起头来,双目如刀,狠狠的盯了勿乞一眼。

刚刚还笑容灿烂的紫袍青年面色一变,陡然变得阴狠无比。他嘴唇一抿,指着探出头去的勿乞厉声喝道:“你就是燕乐公乘风公的门客勿乞?你杀我大哥,今日拓跋昊风和你不死不休!”

‘铿锵’一声剑鸣,拓跋昊风拔出佩剑,重重的朝勿乞投掷了过来。

勿乞头一偏,长剑紧贴着他的面颊飞过,深深的扎进了他身后的一根梁柱。

拓跋昊风的挑战声响彻整个画舫,刚刚还乌烟瘴气一片喧闹的画舫,骤然间变得一片死寂。

猛不丁的,一个刚刚还在卢乘风身边和他把酒言欢的三十许青年拊掌大笑起来:“哈哈哈,拓跋昊风可是号称蓟都青年第一剑手,勿乞先生,可否有胆一战?”

勿乞笑了笑,陡然一口浓痰朝站在甲板上的拓跋昊风吐了过去。

第八十一章剑符

飞花摘叶皆可伤人,先天养脉境界武者的一口浓痰,威力也不弱于大口径狙击步枪子弹。

甲板上众多纨绔只见一道白光一闪,一直表现得从容大气的拓跋昊风突然向后急退,手中长剑带起一道剑光朝空中一劈。‘铿锵’一声巨响,拓跋昊风向后猛退三步,甲板上蓦然多了一个碗口粗细的破洞。

死寂。尤其是天乐仙宫的歌妓舞女,更是死死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天乐仙宫通体用坚固异常的千年黑柚木建造,甲板更是厚达半尺,寻常弩箭都难得射穿,勿乞一口浓痰在甲板上打出了一个碗口大小的窟窿,这简直不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情。错非勿乞先天真水灵罡极度凝炼,品质上和先天凝息境界的修炼者相当,他的这一口浓痰,怎可能造成这样的破坏力。

低头看着甲板上众多人等,勿乞不屑的冷笑了一声。

拓跋昊风缓缓举起手上千锤百炼的水纹龟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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