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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手触碰到雨伞的那一瞬,天穹中炫目的光笼罩了我,再刺穿我。我知道,我一直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刻,神明的惩罚。恍惚间,我隐隐的看见了那只金碧辉煌的鸟。
却依然没有看见她。
这不奇怪。我杀了她。在那个明朗的夏夜,在那个男孩惊喜的看到她的夏夜,我顺手把她推下了天台。我以为她是灵魂,我以为她不会死,可是我错了。
宽恕我,我只不过是太渴望成为你,太渴望成为一个如你那般美好的生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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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变幻时
每次来公司开会,我都住这个旅馆。整条街上都是树,夜晚的走廊上传来一群年轻女孩子的笑闹声,她们说要去一个人的房间里玩牌。我打开窗子,窗外全是绿色的藤。然后我开始回复我的小鸽子的短信:对不起哦亲爱的,我今天下午有事情。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刻,我喜欢工作,尽管我并不是喜欢工作里面的每件事情。可是在那样的环境里,我觉得我说话,做事都很有精神,像是提着气,那感觉类似于穿着一双美妙的高跟鞋——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我是被需要和被期待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把这看成是虚荣,看成是势利,看成是贪婪——我可以不在乎别人,而你,小q,当我想和你讲讲我遇上的困扰,你说,这都是你自己选择的,谁叫你愿意?你说得没错,都是事实,可为什么这样的事实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我就觉得非常冷漠呢?我并没有那么在乎我能得到多少,或者比别人多得到多少,我只是不想让生活把我肆意地踩在脚底下。
只可惜,从开始,到最后,我都没能让你明白这个。
算了,我真的不是在抱怨。我终于懂得了,我自认为纯洁,美好,热情,和勇敢的东西,并不能为我换来一个更高尚的灵魂。反过来,是我一直在追求的,好的东西让我发现了我所有的弱点跟自私。以前有个朋友跟我说过,我们人本来就不高级,这是对的。这个夏天,我每晚都怀抱着巨大的失望入睡,因为我突然之间似乎了解了一件事情,不管你的人生处在什么样的阶段,其实荒芜都还是跟在后面,迎头来个寒流,冰封所有娇嫩的喜悦和渴望。尽管如此,我也还是要努力,要珍惜,要好好活,要感谢上帝,不为我自己,为了这个世界上所有没有我幸运的人们。
我以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可是我死了以后,一定还是会下地狱的。
我自己一个人翻开了过去的文件夹,里面全是06年,07年那两年写下的小说。那里面的我真是陌生,因为此刻,我似乎已经找不到当初的宁静,我甚至觉得那些宁静都是那么做作——因为我只是没有遇到考验。我真的以为命运给了我机会,让我可以平和宽容地活。可是我找不到人诉说这些,我只能把所有的困惑都倾注给我刚刚写完的那本小说。我忘不了那些凌晨,看着窗外曙色将至,我就像一个惧怕黎明的妖精那样,绝望地凝视着自己电脑屏幕上那寥寥的,离结尾还差很远的段落。我觉得有只发了疯的小动物就要从我的身体里血淋淋地奔出来,我想要钻到书桌底下去,用尽全力地尖叫。
所以我知道,我那本小说可能太过恣意,我忘记了克制是一个作者基本的职业道德。但我只是想要任性一次,一次就好了。
小q,和我在一起的日子,辛苦你了。我为我所有的恶劣行径道歉。爱情,已经随风而逝,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但是你也同样不明白,我为何还会对你有一种非常难解和深刻的眷恋。因为你是一个单纯岁月里的坐标,只要你在那里,我就还能清晰地看见通向往日的路。在往日,大家和我自己都认为我是纯良的,没有人对我有恶意,我对任何人都怀着温暖。在往日,我会在冬天的巴黎的地铁口,为一个寂寞的流浪汉跑到马路对面买一包烟,他对我说“谢谢”的时候我认真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无比爱这个世界,尽管它是那么的不公平——我知道这其实虚伪又矫情,但是我曾那么快乐。
可是,往日最终还是会消失的。就像你也终将消失于人海。
终于又到世界杯了,西班牙终于夺冠了,我们终于失去彼此了。这就是人生啊,充满了喧哗与骚动。
请你不要把我看成是你人生里失败和耻辱的象征,因为此时,此刻,我在这个熟悉的小旅馆里,一边打字,眼泪一边悄悄地流下来。
我想我还是会一直倔强下去。带着心里的伤痕,在生命这个沙漠里继续前进,或者只是行走而已,我的罗盘丢了,我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前进。说不定哪天,我还会遇到一个人,我会把他当成是这沙漠里的海市蜃楼。然后,和他一起走,直到幻觉消失,直到这寂寞的行程因为他而变得更寂寞。我已不再期待和人生和解,因为和解与犬儒之间的界限,真的太过模糊。
请你,偶尔,怀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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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姬
我已经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之,是很早的时候吧,我就固执地相信着:等我长大以后,我会颠倒众生。
别问我为什么,也别问我凭什么,总之我就是知道。我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娱乐周刊》的王牌记者问我一个已经被问了一千次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唱歌?”我愣了一下,我对他笑笑,然后我说了真话。我说:“因为我知道我会颠倒众生。那不是我的奢望或者梦想,那是我的责任。”
他愣了一下,我深深看着他惊讶的眼睛,对他猝不及防地笑。
采访结束的时候他说:“别忘了,你还没有真的大红大紫。”
我说:“我会的。“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坐在荒凉和颓败的时间里眺望三年前口出狂言的我,宽容的微笑,然后缓缓的叹口气,点上一支烟——我得好好享受这支烟,最后一支了。十元钱一包的白色万宝路已经不是我能负担得起的。抽完这支,我就得乖乖的到楼下的小超市里,去买一盒四五元钱的白沙,或者别的什么。
这个陌生的地方叫龙城。最普通的北方城里最普通的小区通常就是这样的景致。嘈杂的孩子,悠闲地老人,偶尔几只小狗跑进跑出。永远有那么一段路是应该修整的,永远有那么几栋居民楼看着像是要塌了。活得有滋有味的人们从这看似废墟的建筑物里鲜活地进进出出。那时候我还自作多情的担心过,会不会有人突然之间把我认出来,比如我的房东,或者我的邻居。为此我还故意穿得很随便,也不化妆。以前的那些衣服都藏在箱子里。显然我多虑了,没什么人认出我,因为如我这般,唱过几首歌就销声匿迹的女人太多了,我房东的女儿来收房租的时候,非常开心地指着我墙角的lv旅行箱说,在哪里买到的,仿的这么像。
于是我知道,我真的可以在这个地方好好躲藏一段时间。复出的时候我就可以非常装腔作势地告诉大家,我去丽江和大理隐居了半年。其实也不完全算撒谎,大隐隐于市。
逼仄的小超市里的气息让我作呕。浓重的,混杂的,说不上来什么味道的,很浊。总而言之,没有什么比这种小店里的气味更能提醒我,我逃不开我认为我一定能能够逃开的生活。我曾经胜利在望,我终究功亏一篑。
这里食品是自己拿了结账的,但是烟酒还是要到柜台买。
我放了一张十元钱。还没来得及开口,老板娘就把一包白色万宝路放在我面前。我觉得我脸红了。但是我不得不说:“今天要两包白沙,换换口味。”
老板娘深深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她是个艳丽的女人,我看不出她多大,当我的生活顺风顺水的时候,我会愉快地嫉恨像她那样饱满和错落有致的胸部。她拿出两包白沙扔在柜台上,找了我两元钱的时候顺便把两包我常买的牛肉干推到我面前:“赠品。”她简短的说,“你常常来照顾我生意。”
我笑笑。我自认为还不至于落魄得这么明显,但是我明白,她已经看出来我再也不会来买白色万宝路。
可是我会东山再起。我还能唱。我慢慢地打量着离我不远处那些堆积起来的月饼盒,至少我还存着妄想。
“你不是本地人吧。”她开始和我攀谈了。用的是疑问句,不过却是毋庸置疑的语气。
“不是。”我笑笑,“我是来看我老公的。住一段时间就回去。”
“噢,你老公好福气哦。”她看着我,“你这么漂亮。”
“你老公做什么的?”问题果然来了。
“在一个公司作销售,是暂时被派到龙城。”我撕开牛肉干的包装袋,“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出来就结了婚。”——她当然没有这么问我,但是撒谎的时候,稍微添加一点细节是好的。
“了不起哦,大学生。”她的赞美不像是由衷的。
“大学生值什么钱?”我像所有女人那样熟练地自我贬低,“像我老公,给公司做销售,全中国地跑,什么穷乡僻壤都去过了。累得贼死,钱不过那么一点点。哪比得上你,一个小店,可是自己当老板。”
“开玩笑喽。”她笑得前仰后合,“你可真会说话。我和你们这种人怎么比,什么文化都没有,哪能做什么体面的活儿。”
天边滚过一阵遥远的闷雷。我在这个陌生的龙城总算有了一个认识的人。平日里我足不出户,唯一一个接触的人恐怕就是她。她说话很生动,能把一件简单的事情讲得很有趣。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苏艳。我知道了她原来是桑拿房的按摩小姐,攒了些钱以后金盆洗手,安心的经营这个小店。渐渐地,她开始关心我的气色,开始劝我不要总是抽烟,因为抽烟的女人会不容易受孕,也开始劝我看牢我的老公,因为总在外面跑的男人难免会偷腥——她以一个曾经的按摩小姐的职业经验向我保证这个。
她知道我是大学生,我的确是,不过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学士文凭是英国诺丁汉大学颁发的,每一个学分都是我自己读出来,绝对不掺假。她知道我不过是来这个城市暂住,不过她不知道我其实是来躲藏的,我害怕太多的人找到我。她知道我是来看望我的老公,虽然她也有点好奇为何来她这里买东西的都是我,我的老公她从来没有见过,但她毕竟没有提过任何问题。可是她依然不知道,我不是来看那个男人,我只是来试着寻找他,我们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见面。
所以,隐藏真相最好的办法是只说一点点事实,那可以制造比纯粹的谎言好得多的效果。
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了三年前的自己。梦见了我第一次在电视台的大演播厅里登台的情形。这些年,有很多渴望成名的女孩子来参加这些形形色丨色的电视选秀,虽然极少有人有可能麻雀变凤凰,但是,总是一个希望。我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我没有一夜间红透大江南北,但是我进入了最后的十强。我拿到了唱片公司的合约,算是比很多人幸运的了。是的,炫目的灯光打下来,我几乎看不清台下那些脸,他们似乎变成了阴暗丛林里没有表情,只是被风吹得四处飘摇的野草。飞舞期间的荧光棒就是生命短暂的萤火虫。我笑笑,想,这应该就跟我把眼睛闭起来的感觉差不多吧。
然后我就开始唱了。我想象我是在闭着眼睛。我想想我其实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是一片刺眼的、辉煌的金色。睫毛像是跳脱的野兔那样一刻不肯安宁,天地间全是沉寂,只有我的声音慢慢流淌出来,温润的、涓涓不止的,像流畅的眼泪。
在那种时候掌声就像潮水一样,变成了某种自然界里亘古存在的东西。悠久,强大,不必追寻其意义。那样的掌声里,谁会想得到我有今天。
在次日的报纸娱乐版上我看到了自己,那是我唱歌的时候,是我自己以为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到的时候。但其实它们大大地睁着,有些迷惑,不过黑白分明。照片下面的新闻标题是,廖芸芸的迷人微笑。
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吧。后来都发生过什么呢。我除了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卖得不好,公司的高层们在争论到底要不要继续力捧我。再后来我去给一些不入流的化妆品拍过广告做过代言,最后,我遇见了众生。何众生,我如今跨了大半个中国寻找的人。
我梦见我慢慢地抓住他的手,他的手指冰冷但是修长。我把它放在我的脸上,来回的摩挲,我语气讽刺的说:“我的唱片卖不出去。我还以为,我能颠倒众生呢。”
他的手仿佛拥有独立的生命。他的深呼吸也仿佛是自由而不听从他支配的。战栗的温暖一点点从我的脸颊,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