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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除了感慨世事无常之外,我还仔细梳理了一下整件事情,根据我目前掌握到的那些情况看来,小眉应该是得知自己已经无药可医以后,决定放弃治疗,但是她知道如果这件事告诉家人和胡先生,他们一定会倾其所有竭尽全力的救治她,这样一来除了会增加大家的负担和浪费各自的金钱外,人还得遭罪,还是不治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一定会察觉到她身体的异样,结果依旧是一样的。于是她打算用分手的方式离开胡先生,把自己最后的日子留给父母,同时也不让胡先生伤心难过,虽然分手也很伤人,但比起两人陪着一起等死带来的打击,还是和缓了许多。戒指是她跟胡先生的定情信物,她认定那个东西是属于她的,但是她却无法带走,藏在外面害怕被偷,就自作聪明的藏在了浴缸的下水口里。我相信尽管她对胡先生大呼小叫,说话也冷漠绝情,但是当时她的心情,一定比胡先生难过百倍。
我刻意用手机上网查了查子宫癌,作为女性头号致命杀手,一旦发现是晚期,治疗是非常困难的,据说梅艳芳老师就是死于这样的疾病,我在庆幸我没有子宫于是我将永远和这种病症没有交集的同时,也暗暗祈祷妇女朋友们要多加关爱自己的身体,每年的定期检查,健康才是最重要,因为一场疾病,人财两空家破人亡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我给胡先生打了电话,告诉了他我掌握到的情况,并且承诺他我会直接去他家里,安妥的带走小眉的灵魂。我的承诺不仅仅是因为小眉对于胡先生而言同样重要,也因为我知道小眉死后还念念不舍的那个订婚戒指,那是她最大的牵挂。也是她留下来的原因。我相信她是无意造成了刘小姐的受伤,她只是在竭尽全力保护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
胡先生答应我,等到刘小姐康复以后,他会对刘小姐坦诚这一切的故事,并且会带着刘小姐亲自去小眉家里和墓地祭拜,告诉她自己已经找到一个托付终身的人,会永远快乐的生活下去。
回到胡先生家里,差不多已经是晚上了。在画线结阵带走小眉之前,我特地给我一个佛家朋友打过电话,请他教了我一段超度往生的经文,不管我信不信佛,这种美丽的女人,都值得这么做。
小眉在此期间,很是安静,或许是我之前在她家里给她上的那柱香的关系,她似乎察觉到,我并没有恶意,我告诉她,胡先生已经知道了全部的事情,希望她不要怪我,并且告诉她胡先生会被大家关爱,也就是关爱了你心里爱着的那个人,我要她好好去,去自己该去的地方,朝着光走,不要再留恋。在带走她的时候,我的腮帮和脖子再一次有了异样的感觉,和之前那种紧绷感不同,这次是温暖而和缓的,我自恋的猜测是因为我的英俊而导致小眉心生爱慕于是强行搂抱了我。
事后我自愿充当了一次佣人,并细心地用飞马牌透明胶把被我杂碎的浴缸粘好,很无聊,我知道,只是因为砸烂了别人东西,乖面子还是应当摆足才是。当晚我再次去了医院,告诉刘小姐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了,刘小姐对我很是信任,因为我毕竟是我和她共同的“朋友”介绍的,承诺等到她出院后会请我吃饭,顺便把费用给我结算了。临走前我把胡先生叫到走廊外,我想要对他说点什么,但是却有不知道该说什么,爱情故事我听过很多,他们的爱情并不是最动人的,但是却让我相信了爱情的力量。
最后还是他先开的口,他说兄弟,不管怎么样这次都谢谢你了,我是一个生意人,也许多年做生意加上感情的重创让我可能比较麻木,但是对待小眉这件事情上,我在你今天在外面忙的时候,我也自己问过我自己,此刻的小眉在我心里到底是个怎样地位,想了很久,我也有了答案,我爱她是没错的,她骗我也是出于好意,不过要我原谅她,我恐怕很难做到。因为她这么做,相当于是在害怕我承受不了,我承受得了,如果她明天会死,那么我今晚就会跟她结婚,我也是这么一个性情的人,敢爱敢恨胜过于不爱不狠,大苦大悲也胜过于不哭不悲,所以我没有办法原谅她对我病情的隐瞒,尽管我跟小刘已经结婚了,放心好了,我会在她好起来以后,把这些事都原原本本的告诉她,小刘虽然性格大咧咧像个男孩子,但是我相信她会理解的。
我告诉他,你很幸运,你有这么个爱过你的女人。照顾好刘小姐吧,我也该回去我的爱情身边了。
于是两个男人就这么面对面的在走廊上站了许久,直到我抓起他的手,把那枚戒指放到他手心。
第九十章贼娃
在重庆,人们习惯性地把公车地铁上的扒手,入室盗窃的小偷,顺手牵羊的混混等,统称为“贼娃子”。这类人通常是跟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在公车上长期数人共同协同作案,如果被事主发现,甚至会暴力拔刀相向。于是造成了一派“我明着偷,你声张我揍你”的嚣张态势。不仅仅是重庆,我想全国各地多少都充斥着这样的败类,于是今天我要说的,也是一个贼娃子,曾经的贼娃子。
在重庆南岸区四公里处,有一所师范类的大学,这个大学的侧门对面,有一个叫做“李陈餐馆”的小店,那里流传着江湖上的顶尖美食“酸萝卜肉丝米线”,在这家店的旁边,是一个农副产品市场,而在这个市场旁边临街有一排楼,就是这次整件事情的事发地。我忘记是哪一年了,应该是薄老师刚来的那二年,为了保住临街的面子工程,重庆大面积的开始翻新装修那些老房子,当然,我指的是临街这一面,涂上统一漂亮的颜色,挂上造价不菲的灯饰,这样一来领导从车里探出头来说同志们好的时候,总是能够看到一派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这种行为跟那些拉风的沃尔沃S40警车,还有身材样貌都是一流的、紧身衣的女子交巡警性质是一样的,它们都在努力地为这座城市的现代化添砖加瓦。
可是正是因为大面积的翻新改造,这种原本治安环境就不太好的老社区外围,就搭起了脚手架和防护网,在保护了底下通过的行人的同时,也为那些擅长攀爬的贼娃子们提供了便利。高婆婆是住在这临街楼里的一个孤寡老人,至少她曾经不是孤寡老人。当他的男人和儿子相继在她之前去世后,她就孤零零的守着这个房子,我并不认识她,因为她的名字我是从她的邻居们口中得知的。
那一年,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里那个男人非常迫切的希望见我一面,想要我帮助他解决自己的麻烦事,当我很诚恳的告诉他我的收费并不便宜的时候,他说钱不是问题。接着我欣然赴会,怎知这一切都是一场骗局。
跟他见面就约在了南岸区的一家咖啡厅,我也一如既往的没有点咖啡,只要了一杯苏打水,他看上去岁数和当年的我差不多大,不过帅气的程度就仅次于我了。他告诉我,他姓谢,他是一个“在街上做生意”的人,自己的手法在行内也算是一流的,但是最近总是失手,进局子都进了好多次了,总感觉自己特别倒霉,想要我帮忙看看是不是自己身上有什么脏东西。我起初并没有听懂他所谓的“在街上做生意”指的是什么,当后来我得知他其实就是一个街头的小毛贼的时候,我有一种被耍的感觉,正打算发飙走人,因为没把他扭送至交巡警平台,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但是他却告诉我,如果是他自己倒霉也就算了,他害怕的是他身上跟着一个老人的灵魂,屡屡破坏他偷窃,这其实倒是没什么,但是那个老人的灵魂如果不肯离开,这对老人是非常不好的,因为他说他欠了这个老人很多,多到还不完。
听他这么说,我到是开始觉得有点意思,于是暂时撇开他贼子身份,让他告诉我全部事情的经过。他说那时候他晚上从网吧里出来,身上没钱了,就寻思着上哪去弄上一笔钱,但是当街抢劫,那可是大罪,还是盗窃来得稍微稳妥点,于是趁着夜深人静,他就顺着那些脚手架爬到了楼上,没有天理的选择了高婆婆这个孤寡老人。他偷偷摸摸在高婆婆家里翻腾着,想要尽可能找点值钱的东西,好不容易找到几百块钱,却被一个声音吓到。那是高婆婆发出的声音,那房子是老式的房子,除了卧室,就只有个厨房和厕所,高婆婆岁数大了,睡得本来就很早,而且一点小动静她都会醒过来,所以从小谢刚进屋开始,她起身就已经察觉到了,一方面大概是出于对自己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许是觉得自己家里也没什么好偷的,她也就迟迟没有出声,直到小谢从柜子里找到她那仅有的几百块钱,她才开口对进屋的小谢说,孩子,那些钱是我买药的钱,别拿。
小谢说,当时高婆婆的那一句话把他吓到了,因为他进屋的时候虽然知道床上睡了个人,但是自己却是轻手轻脚的,没想到还是惊动了户主,他听声音知道是个老人,于是更加肆无忌惮,他开始恶狠狠的威胁高婆婆,说不许出声,否则弄死你,于是高婆婆就再没有说话,眼睁睁看着小谢拿了她的钱,然后大摇大摆的直接从正门离开了。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真想站起来给他一个耳光,因为我虽然不怎么喜欢使用暴力,但我却是个典型的愤青,对于这种歪风邪气,我一向是非常看不惯的,这让我回想起03年的时候,我跟我父皇一起乘公交车去解放碑打算请我爸吃个麦当当,因为我爸看上去虽然是个帅老头,但却一次也没有吃过麦当当。我心想自己也能挣钱了,也花不了什么钱,就想着带他去开个洋荤。在车上的时候,我爸上车后竟然被一个孕妇起身让座,这让他非常受打击,他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车大概到了黄花园站的时候,我爸看见前面有个扒手,正在用镊子伸进一个姑娘的包里偷东西,就在车上大吼起来,那小偷见自己形迹败露,又看我爸岁数也比较大了,就冲过来打算对我爸动手,我一直是站着的,见他冲向我爸了,本能的伸出了脚,绊了他一下,接着我跟我爸把那小子按在地上一顿好打,后来公交车司机还直接绕路把那小贼送去了警察局。于是直到下车前,我爸都一直享受在大家的夸赞中,说他老当益壮,说他正义感强,我也跟着骄傲。却在带着老爸啃第一口汉堡的时候,对他的生疏模样感到心酸。这也是为什么当我听到小谢大言不惭的说他的盗窃经历时,我那股子嫉恶如仇的小神经再次膨胀了起来。最终我还是没有动手,我倒是要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小贼,到底能把自己的偷窃行径在我面前得瑟多久。
他接着说,在之后的日子里,大概每隔半个月,他就会偷偷摸摸的潜进高婆婆家里,有钱偷钱,有米偷米,有什么就偷什么。几乎每一次高婆婆都会醒来,然后语重心长的丢下一句告诫的话,但是小谢从来没有当作一回事,直到有一天他再度潜入高婆婆家里,高婆婆还是醒了过来,照例的告诫以后,小谢已经懒得再去威胁她,然后高婆婆说了一句,
“饿了吗,吃碗汤圆吗?”
小谢被这一句话击中,很久没有做声,接着关好抽屉,没有留下一句话就从正门走了。
说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很意外,因为作为高婆婆来说,这也太过慷慨了,本来自己就一贫如洗,屡次被偷也就罢了,居然还说要煮汤圆给小谢吃,真是老糊涂了。我问小谢,你当时怎么一句话都不说就走了呢?他说他不知道,大概是被感动了吧。我有点挖苦的说,感动?你都对老人这样了你还有什么好感动的。他才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温暖的话。因为他是一个没家的孩子,小时候也不记得自己是从哪来的,但是没有爸爸妈妈,从他有记忆开始,自己就是一个街头的小混混,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福利院还是孤儿院长大的。过度的社会残酷让他早早就变得玩世不恭和现实起来,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只是跟着小时候的一个老先生学过些字,直到22岁的时候才由人口登记的部门给他上了户籍和身份证,二十多年的混迹,他有和我们不一样的现实,也有我们早已遗忘的童真。他告诉我,他似乎不愿意承认自己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从小就被那些人看不起,所以自己也看不起他们,十来岁的时候加入了一个扒窃团伙,四处流窜作案,后来也被公安抓进去好几次,但是由于每次金额都不大,而且认错的态度也比较好,于是关不了多久就放出来了,然后接着偷,接着被关,周而复始的循环。我说你有手有脚你干嘛不找个像样的工作,即便是当个服务员也不需要你有多高的文化好歹也是在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他说他不这么想,因为老天爷首先亏待了他,所以他就要跟老天爷对着干。
对于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