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问鼎天下-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释名·释兵》曰:‘铠,坚重之言也,或谓之甲。’此言甲之由来。周以前,多为皮甲,至春秋战国之交,皮甲发展达到鼎盛,集大成之作莫过于‘札甲’,由表面涂漆的皮片编缀而成,初时甲片多为大块长方之形。及至秦代,甲片日趋细小。便是如今,军中仍多以札甲为主,不过材质有所不同耳,重要之处多用铁甲编缀。”

“及汉时,冶铁技术发展迅速,铁甲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重,由于工艺的提高,至我朝之时,除了继承汉时精致的鱼鳞甲外还产生了明光铠、袖筒铠、两当铠三种精致铠甲。当然这几种铠甲只有品衔高者或重骑兵方能披挂,而重骑兵多披挂袖筒铠。”说着指了指一边垂头丧气的姜志德道:“姜大人此甲名曰‘明光铠’,在我朝只有三品以上将官方能披挂。”

郑裕听完之后,不仅对赵平的博学大为钦佩,口中赞道:“贤弟博学广闻,愚兄佩服!”

赵平连忙逊谢,口称不敢。郑行却被赵平这一通长篇大论弄得有点懵,却不敢多说什么,只是说道:“小弟却是有些明白了,原来这厮还是个大官呢!如此更不能便宜了他!”说着将施义、许彬、郑锐三人叫了,四人聚在一起仔细的商议了起来。

第六十三章 前途

赵平也不理他们,只是和凤鹰并排而行,一手轻轻的抚着凤鹰身上如锦缎般光滑的皮毛,一只手抓了一把炒豆,慢慢的与凤鹰喂食。

驯马是件技术活,不仅要耐心,更要诚心,须知马是感觉非常敏锐的动物,若是被他发现丝毫的不豫,再想驯服便是难上加难了,根本就是不可能,因此赵平表现的足够耐心。

郑行等人正在商议如何好好的勒索姜志德一番,忽见一名郑家武士喜滋滋的持了姜志德的长枪来到郑裕、赵平二人面前,恭敬的呈给了郑裕,郑裕对此一窍不通,摇了摇手,示意那名武士递给赵平。

郑行等人不由大感好奇。反正他们所缺的也只是粮草等物,索性也不讨论了,眼巴巴的看着赵平手中的长枪。

看到他们紧紧的盯着自己手中的长枪,赵平也不说话,随手便将长枪递给了郑行,郑行等人都是醉心武艺之人,特别是郑行,简直就是一名武痴,对于兵刃的鉴赏能力自然极高,看着手中的长枪,郑行不由暗暗赞赏。

此枪柄长约一丈二尺左右,枪劈长约一尺,乃是常见的柳叶形,中间起脊,竟还留有血槽,刃端极为锋利,寒光闪闪,一看便是精钢百炼而成。枪杆一握粗细,亮银打造,郑行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约有三十多斤重,端的是一柄杀人利器!真不明白姜志德这般草包如何能用得了这么重的长枪。

军中所用的长枪,枪杆多是木制,柘木最好!但由于柘木贵重,甚是难得,因此多用枣木,因枣木的韧度和硬度都不错,三七开。

而铁枪、亮银枪等由金属制成的长枪虽然坚不可摧,却因为过于沉重,因而在军中不大普及。特别是亮银枪,只有高级将领且武艺高强之辈才有资格使用。无他,一来锻造成本过高,极为难得,二来太过沉重,一般都要达到三四十斤的重量。

不过由于亮银枪具有很高的柔韧性,因此一些武艺高强的将领每每能用它借力打力,演化出诸多妙用,从而形成了一门全新的枪法,是谓“内家枪法”,又名“内家十三枪”,相传由开国名将赵云所传。

内家枪法追求的是力量与技巧的完美统一,是力量与技巧结合的巅峰之作,除非是那些武学天才,一般人根本练不到家,因此在军中并不普及。真正的内家枪法由武艺高强的将军使出,端的是闪闪成白光,犹如直径数丈的车轮在飞转,泼水不进。大将用之马踏连营,冲阵杀敌,无往而不利!

当然亮银枪也可用由韧木枪柄制成的长枪代替,只是韧木枪柄制作也是不易,上好的韧木起码要十年以上的,在桐油中反复浸泡,使它更为坚韧,然后用上好的丝线或皮革、藤皮等物密缠,刷漆,再缠,再刷漆,如此反复三至五遍,一杆上好的枪柄便完成了!

使用这种枪柄的长枪虽然硬度逊于铁枪、亮银枪,重量上却轻了很多,就韧度来说也与亮银枪不相上下,只是容易损坏,过于干燥或潮湿的环境都会使它过早的损坏。

欣赏了一番后,郑行摇摇头,又将手中的长枪还给了赵平,口中说道:“还是兄长自用吧,小弟的武艺走的是刚猛的路子,而且已经有了趁手的长枪,这杆枪好是好,却有些不趁手。”

赵平接过长枪,转手递给了郑锐,说道:“我观锐哥的武艺倒是走精巧、细腻一路,那便送给锐哥了。”

郑锐倒是不客气,看来是极为喜欢这杆长枪,这种长枪在军中极为少见,造价昂贵、制作不易是原因之一,再者这种长枪对使用者的要求也是极高,除非是顶尖的高手,在一般的人手中别说发挥他应有的威力,就是使用者本身的武艺不打折扣就算万幸了。

郑锐的武艺虽然不错,但也达不到能够使好这杆长枪的程度,只不过打心眼里喜欢这支长枪罢了,用不了也可以当作收藏品不是?

一行人走的虽慢,但慢慢的莘县城也已在望了。莘县不是大城,战略位置也不太重要,因此城墙仅有两丈高,护城河也不算宽阔,由于经年失修,看起来有些残破。

由于城里的士兵几乎全被姜志德拉出去与赵平一行人开战,被尽数俘虏,况且有人质在手,因此赵平一行人很是放心的进了城。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虽然战火一时半会还燃不到莘县这个小城,但莘县的人民却被战争的阴云笼罩着,诺大的长街行人寥寥,沿街的店铺十有八九已是关门大吉,伴着街角被秋风吹起的枯叶,端的是萧条悲凉。

这倒是方便了赵平一行人,没人知道姜城守大败亏输,被人生擒活捉,倒是为赵平的行踪起到了一些掩藏的作用。

须知他们这一行的来历、行踪早已不是秘密,郑家这上百万两黄金的诱惑没有几个人能够抗拒,特别是对各方诸侯来说,有了这些钱就等于为自己在争霸天下的道路上多挣得了几分胜算!

须知战争中最重要的便是钱粮和兵马。

姜志德或许也只是丁绍用来试探的棋子而已,只是丁绍直到现在才开始动手却有些出乎赵平的意料了。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便是丁绍先前一直在部署、调整兵力,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因为没有了来自鲜卑的威胁的王信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时机,趁机吞并冀州是可能的。因此丁绍大部分的精力被王信牵扯,不可能分出太多的兵力对付赵平这区区几百人。

如今姜志德在自己这一方手中,利用他或许会有不小的收获。赵平在心中计议已定,便开始着手安排。谋定后动,是赵平一贯的宗旨。在目前这样一个艰难困顿的局面之下,显然更加有必要。

却说一路上郑行与郑锐等人计议已定,只要是莘县城内有的,不管是军械还是军粮,尽数搬走,一点也不给姜志德留下,反正他们现在要车有车,要马有马,虽然人手不足,却道是有备无患。路还很长,而且艰险异常,也算是早做准备。

新任不久的莘县县令姜志德苦着一张脸,心里更是苦涩、后悔,若是自己当时听从手下的劝阻,直接挥军杀去,那么现在便是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了!姜志德在心中为自己的失策暗暗恼恨,更为自己城中那本就不多的粮草、军械心疼,这可如何是好啊!不说自己手下这两千多号人,就是自己也没了出路。

丁绍虽然不会杀他,但自己好不容易通过女儿求来的这个官职却是到头了,不仅如此,自己的仕途这次也真是走到头了,往后的自己运气好还可以做个富家翁,丁绍这个便宜女婿若是不念旧情的话,自己就只能做个田舍翁了。

在患得患失、心情沉重中长吁短叹的姜志德忽然想起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人生不如意者十有八九!真是太有道理了!

第六十四章 情思

郑行却没功夫理会姜志德在那里顿悟人生哲理,得了赵平吩咐的郑行毫不客气的将姜志德一把抓过,恶狠狠的问道:“兀这厮,想不想活?”姜志德乍闻此言脸色顿时被吓得苍白如纸,冷汗如水,霎时间便汗透重衣。

好容易才鼓起仅有的一点勇气,结结巴巴的说道:“当……当……然……想……想……活!请……请……”正想接着往下说“请将军开恩,饶小人一命”却被郑行粗鲁的打断,“你既想活,便乖乖地听话!否则,嘿嘿……”

姜志德被郑行这一声冷笑吓得差点失禁,若不是被郑行抓着,早已如烂泥般软倒在地了,张大了嘴,却是说不出话来,只得拼命点头,生怕应得慢了,脑袋便要立时不保。

看他一副脓包样,郑行厌恶的皱了皱眉头,恨不得用老大的耳刮子扇他个痛快,想起赵平的吩咐却只有强行忍住,恶声恶气的说道:“听好了,少时待你家大爷我收拾好东西,你便带着你手下的士兵乖乖的跟着我们,若是动什么歪心思,小心你的狗头!”

郑行说完也不管姜志德答不答应,一把将他扔在地上,对负责看守的武士施了个眼色,便即离去。

莘县虽是小城,钱粮倒也颇为丰足,被施义等人一番搜刮下来,足有一千余石粮食,弓弩箭矢等军械倒是不多,不过也聊胜于无了。有了两千多名劳力后,搬运的速度大为提高,仅用了两个多时辰,莘县的府库便被收拾一空。

眼下已经是金乌西坠,玉兔东升的黄昏时分了,赵平与郑裕等人稍作商议,便决定在莘县休息一夜,第二天再上路。莘县虽是小城,姜志德的居所却是富丽堂皇,占地极广,将姜志德与他的几名侍妾和十几个家丁看管起来之后,偌大的一所宅院完全成了赵平一行人的临时居所。

虽然白日间的战斗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告结束,加之战后赵平对于消息的封锁很是严密,对于能够传出消息的渠道都做了严密的戒备。

但赵平仍是不敢大意,尽管有城池的保护,但仅靠手中的区区几百人根本无法防守整座城池,届时被人自城外一围,立时成了瓮中捉鳖之势。因此赵平干脆放弃了对城墙的防守,仅仅派出侦骑,侦察敌军的行动,万一有来袭之敌便速速报告。

当晚,郑裕、郑行、郑锐等人被赵平招呼到自己的房间中,郑若兮却也是不请自来,和哥哥一起来到了赵平房中。

由于长途跋涉的缘故,郑若兮清减了许多,却不失丽色,反而更增添了一股楚楚动人的美态,只是神情有些抑郁,目含幽怨的看着赵平。

在场的诸人除了郑行有些懵懂之外,都明白她的心思。赵平是刻意疏远,而郑裕却是有心无力,郑锐更是没有说话的份。

若说人的感情真是奇妙的紧,郑若兮只是由堂姐的信中才知道了赵平其人其事,却素未谋面,可能是赵平的光彩太过耀目,因此郑若兮的一颗芳心竟是不知不觉的系在了赵平身上。

机缘巧合之下,心目中的英雄竟与自己的兄长、弟弟相交莫逆,更巧的是与自己一路同行。正当郑若兮欣喜之时,却乍闻使君有妇,郑若兮于是告诫自己,放弃这种莫名其妙的钟情,可是一路行来,正直、忠义、随和、临危不乱、智计过人、武艺高强的赵平却无时无刻不在打动自己。

“做妾便做妾吧!自己一个商人之女,若是嫁入他那等世家,本就只能做妾。只要他心里有我便好!”郑若兮在经过一番挣扎之后,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因此便有意无意的向赵平表达着她的爱慕之情,只是赵平却似毫不知情。

这让郑若兮很是无奈。赵平当然并非不知,只是赵平已经有了家室,大丈夫立于天地间,岂能行那等亏心之事?再加上自己与郑家当下的关系,赵平更是不能授人以柄。

虽然对于郑若兮的到来有些意外,赵平还是神色如常的将众人延请入座,待众人做好之后更不罗嗦,直奔主题:“将诸位请来,实是有要事相商。”

四周仍然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东方的天际隐隐的泛着蓝黑的光晕,那是黑夜将尽,黎明即将到来的标志。

相传太阳每天是由他的母亲羲和带领着从东方的旸谷出发,六个时辰后落入西方的禺谷,如此便是一天。若传说是真的,那么现在的太阳恐怕已经开始上路了。

郑裕看了看天色,几颗倔强的星星仍然闪闪的挂在犹如黑缎的天空中,此时东方的蓝黑色越来越淡,被逐渐透出的一丝亮光染成了淡蓝色。

“由此地至魏郡的数百里路,将是我等最为艰难的一段路程!”郑裕耳中不由响起赵平昨夜的话来,想起赵平当时神色凝重的样子,郑裕心中不由得一紧!

是啊,丁绍怎么可能放过眼前的这么大一笔财富?赵平说的不错,由莘县至魏郡沿途多山,路途极为崎岖,己方的行程本就极慢,日行不过二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