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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zgou 回复日期:2010…05…10 10:07:28
中国等发展中国国家在对欧洲及美国的反击,始终是牢牢抓住这条底线,咋可能不算数呢,要让发展中国家减排,坚决不行。欧洲与发展中国家的提案可谓针尖对麦芒,都不可能作出让步。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虽然为发展中国家构建一道防火墙,但也不能做到百战百胜,随着时间的流逝,发展中国家的退路越来越小。
这也缘于发展中国家曾在巴厘岛气候大会上的作出了较大的的让步。
由于美国一直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在历次气候大会上美国大多以搅局者出现,美国在巴厘岛发出了强烈的声明,美国有全面退出气候谈判的可能,这确实给与会各国一个下马威,如果没有美国参加的国际性大会实在难以服众。
欧盟开始强烈挽留,作为交易,“巴厘岛路线图”为发展中国规定了实质的义务,2012年后发展中国家就必须开始减排了,所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是有保质期的。
美国凭借自己强大的国际影响力,搭乘了气候变化的列车,而发展中国家却不得不为美国买票。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有那么傻么,明显是自废除武功,自断后路。
实际上,中国、印度等国家是强烈反对的,而当时“巴厘岛路线图”能通过,主要是改变了表决规则。
按正常的程序,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通过的文本才是合法的,但“巴厘岛路线图”却是以出席并参加表决的2/3多数的方式通过的,或者说是强行通过的,所有才有中国代表在巴厘岛抗议,大会主席含泪道嫌的一幕。
“巴厘岛路线图”合法性也一直受到怀疑,但这也成为一个事实,如果过多地纠缠于其合法性,也难以争取多少主动。
对于中国来说,实质是部分地放弃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由于美国实在太牛,如果严格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气候谈判根本不可能开展起来,他将受到发达国家强烈的抵制,而当减排被忽悠成人类的崇高事业的情况下,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碳排放的大户,再说自己的无辜,就有些欺骗善良的世界人民了。
因此,中国一直强调“两轨”,“双轨制”和“单轨制”同时并行,一起提方案,然后大家一起来讨论。
所谓的“单轨制”即是强调发达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发展中国家啥事没有。而“双轨制”则是所有国家分别根据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的2007年的蒙特利尔气候变化大会上,大会决定成立“《京都议定书》这下《公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赦工作组”(AWG…KP),专门给发达国家制定指标,即所谓的“单轨”。
而在“巴厘岛路线图”通过后,成立了“《公约》之下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AWG—LCA),即所谓的“双轨”,这也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相应的义务。
按气候谈判大会的组织程序,任何讨论都必须是在这两个特设工作组提案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所以说“丹麦提案”的提出是违反大会组织程序的,是欧州几个发达国家闭门造车弄出来的东西。
欧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地抛出所谓的“丹麦提案”,完全不合法,受到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抗议。
可以想象的是,由于众口难调,两个工作组根本不可能取昨实质性的进展,各大国都在相互探底,考虑应对之策。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将可能越来越不利。
如果欧盟和美国实现合流,将给发展中国家施加更大的压力,所以,除了“共同但有区别” 原则外,发展中国家还将寻找其它反击的手段。
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一场生死之战,这场战争最终只有一个赢家。
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的谈判上被分化和瓦解,今后的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制约,石油和煤炭等资源将不能大规模地开采,只有购买欧盟的新能源技术,其结果是相当可怕的。
作者:真正野蛮人 回复日期:2010…05…10 10:24:39
好文,狂顶
其实只要想到发达国家没那么好心肠就知道国际事务应该怎么看待
作者:snowcleaner 回复日期:2010…05…10 10:43:15
mark
作者:szgou 回复日期:2010…05…10 10:42:04
七、发展中国家能否构建坚固防线
由于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二氧化碳排放量越来越大,中国主动实施减排,“共同但有区别责任”这一原则正在被侵蚀,不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金钟罩铁布杉,那以中国、印度等为主体的发展中国家能否再构筑坚守的防线呢?
谈判将是异常漫长的,利益冲突将更加激烈,很多困难都摆在发展中国家面前。这时“资金及技术履约程度”、“转移排放”、“人均排放强度”、“国家主权”等仍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斗争的利器。
首先,我们来看资金和技术的履约程度这一道防火墙。
现行所有气候谈判公约都规定发达国家履行资金和技术义务的程度决定发展中国家采取缓解和适应行动的程度。这基本上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发达国家给钱在前,发展中国家减排在后。
哥本哈根上,欧盟、美国等勉强答应每年给100亿美元,总额为300亿美元。最后在资金支付上,又延续了美欧请客,日本付帐的模式,欧盟出资106亿美元,日本出资110亿美元,美国仅出36亿美元。
在经济危机的头,拿300亿美元都是东拼西凑。假设在2012年后,要让欧美每年拿出1000亿美元来,那肯定是割肉,欧美嘴上的功夫炼得老道,真要实打实给钱,绝对没门。
以往欧盟美国等经常向发展中国家开空头支票,而不用背负失信的风险,毕竟世界舆论都操控在发达国家手中,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方的说成圆的。
有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监督,欧美想再玩抵赖这招,估计将不能全部管用,欧美如果在不出血,那将使它的发言软弱无力,包括环保主义者在内的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呢。
如果发展中国家强烈坚持,凡事也有可能,经过中国等发展中国这的不懈努力,目前在气候变化资金使用透明度上,还算取得一些成绩。
如果气候减排成为一个固定的机制,将有一大笔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最后分配给发展中国家。如果在资金分配上不透明,不接受主要发展中国家的监督,很容易成为欧美国家用来分化打压发展中国家的工具。
发达国家的意思是将这笔规模庞大的钱交给已经成立的全球环境基金(GEF),因为但发展中国倾向于成立一个专门的基金,发展中国家则认为GEF的决策程序缺乏透明性;项目资助程序复杂缓慢。
最后斗争的结果则是,发达国家同意对GEF进行改组,发展中国家在GEF理事会中获得与了发达国家相同的表决权。在GEF之外,还成立了气候变化特别基金(SCCF)、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和适应基金(AF),形成四只基金共同决定气候变化资金分配的问题。
这也说明只要发展中国家始终坚持,仍可能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第二道防火墙则属于转移排放。
由于世界范围内的三次产业转移,发展中国家主要生产和出口低附加值的高碳产品,而进口发达国家的高附加值低碳产品。
这里就有一个碳排放转移的问题,发展中国家消耗的碳并不全是为自己的需要,而义务地多帮发达国家排放了。
这本帐可能难以算清楚,但如果想靠这个来征收发展中国家的碳关税,其扼制发展中国家发展的野心便体现出来了,这也将长期成为讨论的焦点。
作者:居安猪 回复日期:2010…05…10 10:45:42
勾兄文章先顶再看。
作者:szgou 回复日期:2010…05…10 10:59:47
作者:居安猪 回复日期:2010…05…10 10:45:42
勾兄文章先顶再看。
…
谢谢关注,这只一本忽悠之作,还望多提宝贵意见。
作者:szgou 回复日期:2010…05…10 11:14:26
第三道防火墙则是单位排放和排放强度,即将碳排放总量与人均或GDP等指标挂钩。
人权、普世价值是欧美叫嚣得最为厉害的,人人平等是他们所追求的基本准则。但在碳排放权上,理应遵循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欧美能做到这一点吗?
在哥本合根大会上,丹麦提案也规定,到2050年发达国家可人均累积排放2。67吨温室气体,而发展中国家人均只可累积排放1。44吨,所谓的人人平等在碳排放上则完全不平等了。
在人类现有技术条件下,排放多少与经济发展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因此排放权也如生存权和发展权一样,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理应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和尊重。目前,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量远大于发展中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节能减排议题上要求和发达国家区别承担责任,就是在捍卫发展经济的权利、捍卫人权,完全合情合理。
2006年全球总排放量: 2843174万吨
人均地球人排放量: 4。18吨
澳大利亚人 18。74吨
美国人 18。67吨
加拿大 16。08吨
俄罗斯人 11。03吨
日本人 10。14吨
德国人 9。82吨
南韩人 9。59吨
英国人 9。26吨
意大利人 7。50吨
中国人 4。57吨
印度人 1。29吨
以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例,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6年美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8。678吨,而中国人均排放量只有4。57吨,还不及美国的1/4。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像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明确减排总量,就是要把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现实固化下来,使发达的永远发达,发展的别想发展,人为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从总量上控制二氧化化碳排放,就会将现有经济格局固定下来,发达国家将一直是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将永远难以翻身。如果从人均可GDP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仍有较大的空间。
从短期来看,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二氧化碳排上仍有较大的差距,但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人均排放量将大幅上升,而欧美国家是大幅下降的,如果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捆绑,从长远来看,仍是不利的。
欧洲因为有技术的优势,碳排放上可以越来越低,而发展中国家则技术缺乏,实行同样的标准,可能束缚住发展中国家的手脚,在技术上受制于人。
现阶段,人均排放对于揭露欧美虚伪本质仍是积极的作用,但不宜将重点放在这上面。
第四道防火墙则是国家主权的坚持。
温总理在哥本哈根表示,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不容别国干涉。
欧美发达国家在二氧化碳减排上提出了“三可原则”(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如果严格实施,这可能又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大争吵。
巴西总统卢拉在哥本哈根发言中曾提到,“三可”不能威胁国家主权,每个国家都有权进行自我监督。“透明度是应该的,但也要小心,因为我们过去的经验是,这会带来干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都是这种经验的例子。”
吃一堑,长一智,在领教了发达国家的横加干涉后,发展中国家不太可能达上面有所松动。而南非总统祖马强调,只有在接受资金、技术与能力建设的支持下进行的减排,才能接受“三可”,发达国家还没有表示就给自己设定一下罗网,这生意谁都不可能做。
主权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正受到全球化以及单边主义、先发制人策略的侵蚀。在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社会正在形成一些超越国界的共识。
在欧洲,欧盟成员国之间取消了国界,人员、物资自由流动。主权概念不断受到责难,穷国、小国的内部事务不可避免地被干预。而单边主义、先发制人的策略不仅违反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不干涉主义,还超越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这也涉及到一个重要的原则,国际法是否高于主权,打着人权的幌子干涉别国内政的事,欧美并没有少做。
一如以色列建国,这等于是强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