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青铜时代的蜥蜴战争-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勾践无奈,派大夫“文种”去吴军营中请和。
  文种用膝盖跪着爬到吴王夫差面前,顿首说道:“亡国之君勾践派我请示大王,勾践请求为大王奴婢,他老婆当大王婢女,他当大王的勤杂工。”
  夫差心比较软,意欲答应。旁边伍子胥赶忙劝阻:“勾践这个人亲而务施,颇能交结贤人,我们和越国接壤,世代为仇,有它无我,有我无它。我们必须彻底消灭越国,否则反受其害。切勿答应他!”夫差同意。
  伍子胥是有名的“复仇男神”,主张除恶务尽,他还举了从前的“有过氏”的例子,“有过氏”曾一度灭掉夏朝,但没有斩尽杀绝“夏”的后代,使“少康”得以复国。
  文种回来,把坏消息报告勾践。勾践喟然长叹:“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投降都不可以啦?”勾践打算破罐子破摔,杀掉妻子儿女,燔烧宝器,决一死战。
  大夫文种赶紧劝慰:“过去,商汤囚于夏台,文王系于羑里,晋公子重耳奔狄,齐公子小白奔莒,最终都成就了霸业,由这些事情看来,现在的困境又何尝不是福呢?”
  于是勾践又挑选出美女珠宝,找吴国太宰“伯嚭”通融,走曲线救国的道路。
  伯嚭本来是吴国的第三号人物,排在伍子胥和孙武后边,但是夫差即位以后,提拔他做国王助理(太宰),宠信有加。
  伯嚭收了好处,又为了压倒伍子胥,故意逆伍子胥而动,分析道:“与其跟勾践决战,冒着玉石俱焚的危险,不如接受他投降,让他上贡,国家获利。”
  伍子胥说:“勾践是个贤君,文种、范蠡都是良臣,放他们回去的话,必定生乱。我们攻克了越国而不把它纳入自己的版图,等于违背上天的赐予,而且敌寇也不会感谢我们,反倒增长了他们的仇恨,别说求霸不可能了,将来后悔都来不及了。”
  伯嚭说:“如果你担心这个,那我们把勾践等人扣留在我国,不就可以了吗?”
  争论的结果,伯嚭的意见被采纳,越国获得了一线生机。 伍子胥愤然道:“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吴国宫殿,就是一片泥淖了。”(伍子胥随着年岁变老,气筒子加粗,说话总是恨恨地,口气总是不容置疑地,见解总是先人一筹的,未免让夫差讨厌。)
  夫差觉得越国已经衰落,不足为患,以后再来收编也来得及。夫差就象松鼠一样,喜欢把好东西留到后面吃;或者象蜗牛,做事总要留个尾巴;或者象猫,喜欢玩弄耗子,欣赏耗子哀怨无助的眼神。
  夫差命令:勾践赶紧回会稽,处理善后事宜,然后带着老婆和范蠡,从速来吴国报到,到拘留所当勤杂工。
  勾践回家收拾东西,就开始咧嘴了,总是仰天太息,举杯垂泪。大臣们赶紧劝,文种、范蠡劝道:“古人说,处境如果不困厄,志向就不会远大,形体没有大悲大痛,考虑问题就不周全。周文王,不能逃避监狱的囚禁,痛哭流涕,身受欺凌,但他自学《易经》,终于通达,取天下而如返掌。”
  勾践叹道:“死,是人所畏惧的。可是现在我听到死,在心中却一点惧怕都没有。”(是啊,后面的日子比死还难受呢)。
  期限终于到了,临行的时候正是五月,梅子黄熟时节,不知从哪一夜起,整个江南已不觉笼在漫天漫地的云烟雾霭中了。酥雨细触,使树木绿得兴致勃勃,而鸟雀,早已耐不住寂寞,清脆得愈加可人的颤声,引得柔绿的雨林,簌簌地翩然起舞了。
  群臣在浙江江畔摆酒钱别,给勾践送行,君臣凄然泪下。勾践神色黯然,挥手而别,忧形于色。坐船渡江的时候,看见鸟鹊啄食江渚的细虾,自由自在,飞去复来。勾践的媳妇触景生情,还爬在船舷上,唱了个歌:“去我国兮心摇,情愤惋兮谁识?”
  陪同勾践入吴为臣妾的(这里“臣妾”是奴婢的意思),除了有刚才的歌唱家——勾践的夫人,还有范蠡。一干人到了吴国,俯伏着谒见夫差请罪:“我勾践上愧皇天,下愧后土,自不量力,污辱大王的军士,到鄙国问罪。大王宽赦于我,使我保住须臾之性命,拿着簸箕和扫帚,给您干活,不胜感愧。”
  夫差说:“寡人也有过错啊,我这样饶了你,就是对我先君说话不算数啊。”(当初夫差向爸爸阖庐郑重承诺:“必勿忘越!”
  勾践吓得要命,赶紧叩首回答:“惟大王怜之!” 
  伍子胥在旁边,目如流火,声若雷霆,怒道:“大王,当飞鸟在青云之上,我们尚且还要弯弓射之,现在就停栖在庭堂之下,怎么可以反倒放过。现在的勾践,大厨师就能办了他,岂可再失良机?”
  夫差说:“诛杀投降的俘虏,我听说,会祸延三代。我不是敢私爱越国,是怕皇天降罪。” 
  伯嚭也赶紧帮忙,顺着夫差说:“伍大夫说的是一时之计,大王说的才是安国之道。” 
  于是命令勾践夫妇穿着仆人的衣服,当马夫和饲养员,住在一个石窟里,地点在苏州西南郊外的“木渎镇”, “吴中第一峰”的灵岩山下。(说是第一峰,其实只有182米高,但是古人在文学作品中把这里吹嘘成“灵岩奇绝胜天台”)。
  越王勾践现在穿的服装,只比“断发纹身“略强一点儿,是“犊鼻”,也就是司马相如在落魄卖酒的时候穿的那种东西,有人把它理解成“三角裤衩”,实际没有那么惨,应该是围裙,或者叫“作裙”,工作时候穿的,跟工厂里的车工老师傅,或者杀猪的屠夫,穿的围裙差不多,但正前方有块四方的小盖布(向牛鼻子),内侧有个方形的兜,可以放小零碎。
  冠也不许带了(顺便说一句,当时的诸侯国君,也戴类似秦始皇那样的冕,只是玉珠子的串串儿少,只有9串、7串不等),勾践就发髻上戴块头巾,经常停着一只蝇子,因为他的工作地点是在马厩,负责给马儿切草。他老伴儿负责洒扫,除粪。老伴儿穿得也惨了,衣服边缘襟领,本来是另用一条带纹彩图案的布做的,但她只许用同一块布,没有襟领,而且是“左衽”,这是蛮夷的打扮,中原只有丧服才是“左衽”(衣襟从左腋下绕过)。
  勾践养马,一干就是三年,同时还负责给夫差开车——其实准确的说,是走在车前面,牵着马步行——开车是另有驾驶员在车上的,是光荣的职位(挨着大王夫差),还轮不到勾践做。
  每逢夫差外出,勾践就步行在前,寸步不离,以便随时听从夫差使唤。吴地的老百姓指着他说:“那仆人就是越王勾践!”
  勾践听后,只好忍气吞声,虽然内心十分震怒,但表面上满不在乎,神色愈发恭敬,丝毫看不出任何温怒之色。
  夫差有一次出行,登上高台,啸咏远眺,回过眼来,看见勾践坐在马粪堆旁,老婆和范蠡侍坐旁边,虽然蓬首垢面,却非常肃穆,仍然严守着君臣、夫妇之礼。夫差非常诧异(换了一个枭雄的话,就可能因此把勾践杀了)。
  夫差有感而发,对伯嚭说:“勾践大小也是一个越王,范蠡不过一介之士。俩人虽在穷厄之地,却不失君臣之礼。寡人伤之。”
  伯嚭赶紧跟着煽乎,夫差于是犯了妇人之仁,打算放勾践回国去。
  伍子胥立刻入谏,耿耿而谈:“过去,夏桀囚禁了商汤,商纣囚禁了文王,最后释放了他们,反倒被他们所灭。您不记得了吗?大王俘虏了勾践却不加诛,臣认为大王迷惑很深啊,闹不好落得夏商一样的后患啊。”(又在批评,而且把夫差比做桀纣——尽管不是故意的)。
  伯嚭则很会说,把夫差比做齐桓公(霸王龙):“齐桓公当年,把‘燕留‘五十里土地割给燕庄公,从而获得扶弱济危的美名。宋襄公仁义之师,不攻打渡河中的敌人,一样被后人称赞,列名霸主。大王诚能效法前人,赦越王回国,也必名冠千古,成就霸名。”
  夫差说:“我最近肚子不好,折腾三个月了,很烦。这事等我病好了再说吧。” 
勾践吞吴三 
  范蠡不是越国人,他也是国际主义战士,来自楚国人,打小长在安徽宣城的穷困家庭,没有父母,跟大哥和大嫂一起过着贫苦的生活。
  范蠡小的时候还弱智,一会儿癫狂,一会儿清醒,当时的人都认为他神经不正常,没人理他。他还经常自省(就仿佛气功师的入定),入起定来,就好像盲人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跟聋子一样。
  据说他曾经拜“辛文子”为师,研习治国治军的方策,获得了圣贤的聪明(但这是否属于“入定”时的幻觉,就难说了。总之他是一个典型的布衣,在当时,布衣从政,是没戏的,政坛都被毫族时代霸占。
  范蠡也因此很苦闷,索性又使出小时候的毛病,被发佯狂,不与于世,行为怪异,倜傥负俗,被视为狂人。
  当地的地方官就是“文种”,被范蠡的怪异行为吸引了的注意,派手下人去探访,回来说:词人患有疯癫病,是一个狂人。
  文种不以为然,说:“吾闻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枉之讥。”认为范蠡大智若愚,于是亲自前去拜访。范蠡蹲在狗洞里,看见文种的车马过来了,“汪汪”地冲着文种样狂吠(跟狗一样)。文种一看,这东西是人是狗,下属赶紧掀起衣服挡住文种。
  文种说:“我听说,狗见了人就会叫,他叫,是认可我是人。不要怕他。”于是下车给范蠡施礼。
  范蠡并不为礼,“汪汪”着跑开了(可能真得了“狂犬病”了)。
  次日,范蠡对兄嫂说:“今天又有贵客要来了,您把衣帽借我用用吧。”(是够穷的)。
  过了一会,文种果然又来了。范蠡也不抽风了,进退有节、揖让有礼,一副彬彬君子的仪容,(看来是间歇性的病)。范蠡、文种二人一见如故,“终日而语,疾陈霸王之道”,志合意同”,结为终身好友。文种聘范蠡为僚属,朝夕在一起。
  俩人算了一卦,发现霸王的征兆出现在东南方,于是抛弃了官职,相邀来到吴国,但是感觉伍子胥在朝中势大,自己难有作为,而且伍子胥总想打楚国,他俩犯不着替伍子胥卖命,征发自己的故国,落个“汉奸”的罪名。于是相邀离开吴国,来到了越国。
  越国也并不好混,当时的越国大权臣名叫“石买”,能言善辩,向越王“允常”进言说:“卖弄风姿的女子不讲贞节,自我夸耀的士人不守信用。这种周游列国的宾客,自己找上门来,大概不会是真正的贤人。如果是和氏之壁,谁都会不争价钱地求取的,可是这俩个烂货,周游诸侯却得不到任用,可见没有真才实学,希望君王明察。”
  文种因为以前是当官的,很快得到一个差使,但范蠡因为有抽风的前科,越王不愿意用他,只好在楚、越一带闲游。
  文种于是对越王说:“从前有一个小偷在晋国自荐求用,晋国就任用了他,结果战胜了楚国;伊尹背着炊具来到殷都,于是辅佐成汤夺取了天下。有才智的人,君王选拔他们时并不考虑他们路近路远,这就叫做挑选人才的人,必定有帝王必定失败。《易经》上说:‘具有超出世俗之才的人,必定有不能适应世俗的毛病’。建立大功勋的人不拘泥于世俗的见识。”于是范蠡也被录用。
  俩人费了好大劲,终于扳倒石买,后者外出带兵,被军士杀死。范蠡和文种地位隆起。
  公元前496年,越王允常病亡,他的儿子勾践继位,范蠡和文种继续得到重用。在这一对儿好朋友的王霸之术”辅导下,勾践蒸蒸日上,没三年时间,就发展到了国破家亡,投降为奴的地步。呵呵。
  范蠡的确是个传奇人物,他不但善于谈天气预报,而且能掐会算。以至于身陷吴国为奴期间,夫差都一度很欣赏他,把他招来,想收为己用。
  勾践从后面一听,心想坏了,范蠡要不属于我了,不觉得涕泪交加,以头顿地。
  然而范蠡仰头答说:“臣在越国而不能辅佐越王为善,致得罪大王,幸不加诛,已经倍感满足,怎么还敢奢望富贵呢?臣闻亡国之臣,不敢语政。”然后和勾践主动钻回石窟。夫差一阵嗟叹。
  范蠡除了会算卦,还懂点医学,他听说吴王连着三个月坏肚子,就算了一卦,告诉勾践说:“大王,卦象显示,到‘己巳’日,吴王的病就会好的。我们只要再尝一下他的粪,看看它的颜色,跟他一说己巳日病好,他一定会心存感激的。”
  “范大夫,你不远千里来到越国帮我,又为了我,抛家舍子,到吴国来受罪,还要尝粪,我今后怎么感谢你啊。” 
  “不是啊,大王,我是说让你尝粪啊!”
  “啊——?”勾践赶紧一捂嘴。
  第二天,勾践请求吴王召见,走到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