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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爱的我们 by:草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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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男孩在拥挤的公车上默默流泪,看到的人都好奇地望着陆筝。司马峥发现人们古怪的眼神后,才注意到陆筝用力地揉着眼睛拭去的泪水。记得每一个人都说陆筝是个极好面子的人,他觉得在人前发怒,流泪都是懦弱的,也是很难堪的事情,所以上次才不在众人面前与他吵架。但是现在他却哭了,是因为自己的那番话吗? 
两人僵在原地不动,直到下车回到学校,司马峥拿着东西去学生会,陆筝回宿舍,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一个人往宿舍楼走,陆筝的心情坏到了谷底。他真的不懂司马峥的脑子里装了些什么,怎么会对自己有这么离谱的误会,更不能理解自己此刻像被抽去了所有力气的虚软身体。 
在女生楼下,学校内出名的“金童玉女”又在打冷战了。这两个人男的帅气逼人,女的伶俐可爱,两个人染着一样的几乎无人敢尝试的浅金色头发,走到哪里都是绝对的焦点。而他们最引人注目的是每次不愉快都像现在一样,什么都不说,更不吵架,一个黑着脸站在那里,一个低着头蹲在旁边,经常不言不语就是一两个钟头,想不成为校园内的怪异景致也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时常出现,谁看了都觉得希奇。 
陆筝也一直觉得这一对很有趣,很特异,但今天却迟迟忘不了两人互不理睬,无言无奈的样子。他们其实是在彼此伤害,不说清楚只是闷在心中还真不如大吵一架将事情说开了好,总是摸不清对方的心态,总是互相猜测,怎么可能会有好的结果?他不喜欢被误解,心里很难受,一阵阵委屈,对方的心里可能也不好受。对啊,他不想让司马峥有所误解。 
想到这里,他立刻拿出纸笔,考虑再三,写下了一封信给司马峥,也不管这样的举动是否过于女孩子气,以及自己为何会对一个才认识一个月的人如此在意。 
写好了他就满校园的寻找司马峥,终于在图书馆的某个阅览室里见到上自修的他,又紧张的不得了,走到他身边小声的让他出去说几句话。司马峥见到他很吃惊,也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一想到下午在公车上他擦去眼泪的样子,心莫名地发疼,不忍拒绝便跟了出去。 
陆筝直接将信递给了司马峥,说自己不喜欢被人误会,希望他可以看看这个东西,人和人之间的误解很可怕,自己是很诚恳的同他相处的。 
拿起交到手中的信,司马峥竟然有种收到女生告白情书的感觉,对着陆筝仍然有些红肿的双眼,又一阵胸闷。 
坐回自己的座位里,司马峥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封信。 
司马峥: 
我也没有想过会给男生写这样一封信,但是今天下午你的话令我耿耿于怀,有种被强烈误解的感觉。 
我这个人的行为准则,也是我的人生信条就是:高兴就好。 
并非我玩世不恭。 
你不认为这个世界很压抑,很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只是身不由己的随波逐流,不是想如何去做,而是不得不那样去做,不快乐,很无奈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我只是尽量在这样的生活中寻找一点令自己快乐的方式,学习我不喜欢,但是我会努力寻找使自己喜欢上它的方式,试着找到有趣感兴趣的东西,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我都是这样对待的,在自己可以选择的时候,我会用比较快乐轻松的方式去面对,我很认真的,这样做真的只是为了快乐。 
我习惯寻找快乐轻松的理由给自己,让一切变得有趣,有点阿Q的味道吧。 
但我和你相处真是很认真的,请你一定相信我。 
你的性格和我过去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又有一张和我如此相似的面孔,难道这不有趣吗?对你的好奇令我主动提出和你做朋友,叫一个令自己快乐的朋友没有错吧?我知道其实你和我的性格相差很多,你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做事一板一眼,对旁人也同样的要求,你给自己很多压力,我却是尽力为自己减少压力,这样的差别令你对我有了很大的不满吧?我想是这样的。 
我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事只是在寻找快乐和轻松,但并非玩世不恭,被人误解的感觉很疼,尤其不希望被你误会,这是我的真心话,如果之前我的行为让你感到受伤害,我向你道歉,但请不要误解和漠视我。 
陆筝 
这又是什么意思?一般的人会用这种方式吗?陆筝这个人真的很难用一般人的行为准则来衡量,要相信他的说法吗? 
司马峥将信折好,小心地夹在自己的英文词典里,继续看书。 

4 
苏娜是个企图心很强的女孩,她要让这一届的“非专业模特”比赛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次,显然她成功了。这一届的比赛是参加人数最多,外校队伍最多,关注媒体最多,水准最高的一次。苏娜很自豪,这些工作人员却忙得吐血,陆筝根本没有机会去面对司马峥,跑前跑后的跟在苏娜后面,也来不及担心自己昨天的举动会造成他和司马峥之间的什么变化,这样也好,反正不会太早面对尴尬的气氛,只是欣赏不到场上众多美女的泳装表演,以及各代表队极富艺术力和独创性的团体演出是超大的遗憾。 
“阿筝,你一定要帮我!” 
正在后台休息,姚婷突然扑过来抓住他的手臂。 
“怎么了?” 
说了半天才明白,原来姚婷他们学校的参赛人数太少,组成团体时的搭配缺个男生,让陆筝临时帮忙救场。 
“我,行吗?” 
“可以,可以!” 
陆筝白色的T恤和浅色棉布长裤配运动鞋,虽然随意但正好和姚婷的休闲装扮挺搭的,无力拒绝之下便被拉上了舞台。 
根本不记得正确的步法,陆筝便只能随意走几步,反正是配合姚婷。在灯光音乐和台上台下气氛的影响下,他倒起了玩心,也不觉得紧张了,同其他的男生女生一起随音乐跳起了流行的舞步。从大一开始蓄长的头发因为发质柔软显得十分飘逸,加上他浅浅的笑容立刻引来台下女生的尖叫。姚婷特别激动,还没下台,便再陆筝脸上狠狠亲了一记。台下顿时又是尖叫连连。 
“小姚!”陆筝皱眉,微微红了脸。他不喜欢拖泥带水,分手是自己提出来的,因为性格不和,以及虽然他不明白什么是爱,但起码他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绝对没有那么深刻。既然决定了分开,就不该一再有剪不断的纠葛,他以为分手之后是不可能退一步成为朋友的,可是小姚不死心,总是在找机会修复两个人的关系。 
抬眼,陆筝看到司马峥望着他们,不知为何,心里很紧张,手不由自主地推开姚婷靠过来的身体。 
比赛的结果没有多少惊喜,人们预料该是冠军的帅哥美女理所当然的获奖,服装学院自然得到团体的第一名,他们自己设计的服装已经很有点水平了,只是说是非专业,他们这样会不会是有点占了便宜啊。 
之后的庆功宴自然是热闹快乐无比,一群人玩疯了般大口大口喝酒,扯着嗓子唱歌。这时他们又发现陆筝的歌也是唱得很棒,被别人感染得有点兴奋过了头的他成了点唱机,一首一首唱个没完。而他的这个状态和酒精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他今晚上台出了不小的风头,所有人都借机灌他,还有他不时替苏娜挡下别人敬的酒,加在一起他绝对可以算上是海量了。 
闹到十一点多,一群人决定玩个通宵,司马峥早就烦了当然不会奉陪,准备回宿舍,却被苏娜叫住,将喝得有些腿软,睁不开眼睛的陆筝交给他,再三叮嘱要他好好照顾她这个弟弟。 
司马峥心里并不愿意,但是还好陆筝的酒品不算差,不会大喊大叫,哭哭闹闹,只是安静的任司马峥扶着他向前走。他是真的喝多了,头枕在司马峥肩上,眼睛也全闭上了,几乎将全身的重量压在司马峥身上。 
“喝那么多做什么?!” 
“那我总不能让他们灌苏娜吧,她是我姐!”他知道自己没有醉,话说得也很顺,思路也清晰着呢!只是好像忘了现在靠着的人是他如今很难面对的人。 
“这么够义气?” 
“当然,我是男人嘛!当……” 
就算是又那么一丁点儿醉的,此时也完全清醒了,因为司马峥的唇正碰着他的,所以说,现在司马峥在吻他?!为什么他要这么做?虽然只是四片唇贴在一起,可也是个吻啊!他不是很讨厌他吗?后来在回想他们之间的“初吻”时,陆筝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去想“两个男人怎么可以kiss”这个应该说是比较关键的问题,而且当时自己也没有觉得很恶心。 
他们之间的这个吻持续了多久?最长不过十五秒吧。司马峥抬起头时,陆筝立刻四处张望,还好乌漆漆一片的校园里没有人出来夜游,号称每天巡逻的校警也不知在何处。没有人看到,老天保佑! 
“你不用看了,我看过没有人在附近。”司马峥依然面无表情,似乎刚才强吻了一个男生的人不是他一般,大概能做到如此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也人不多。 
“那你也不能……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我看了你写的东西,我们就保持现在这样吧。” 

5 
什么是现在这样? 
那天晚上陆筝回到宿舍就一头倒下睡得人事不省,也没有来得及去全面深刻的理解司马峥话中的意思。 
第二天起来便稀里糊涂的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和司马峥“出双入对”。 
早上刚起床,司马峥就到宿舍找他,拉着他一起去上自习,三餐都在一起,每天身边都有个他。司马峥喜欢在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上自习,因为这样可以在学习之间找些原文书来看,最好的利用资源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他每天都会帮陆筝在自己身边占一个位子。陆筝也懒得提出抗议,就坐在他身边看小说,要不就去阅览区翻看最近的产品设计年鉴。从来都不上自习,喜欢在校园里闲晃的他,一下子改头换面了,其他人都知道他们成了好哥们,只是有点奇怪本来挺讨厌司马峥的陆筝,怎么会一下子和人家成了如此好的朋友。 
这就是司马峥的意思吗? 
可是那个吻又是什么意思呢?而时不时的在两个人独处的时候,司马峥又会按住陆筝或激烈或绵长的吻着。 
他们两个究竟算是什么关系? 
陆筝不是没有问过司马峥,但是答案依旧是当初那句。 

人前是哥们,人后似情人吗? 

可以说自从认识了司马峥,陆筝便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了。虽然过去他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没有大的生活目标,整天混日子的人,但起码不像现在,满脑子都是莫名其妙。现在的情形类似什么,对,似乎就尤如村上春树的《舞!舞!舞》中所写的那个踩不住正确舞步的男人,自己被司马峥的节奏和频率影响了。 

“老七,怎么在宿舍发呆,没有和你那个相好的木头哥哥去上自习?”老大打完篮球,一身的臭汗味,还用力地拍陆筝的肩。 
都说过那场角色扮演的游戏已经结束了,可是舍友,朋友们还是开玩笑的叫司马峥为陆筝的“相好”,还很肉麻的加上了一个“木头哥哥”。他们班的这群人之间互损、互相揭短之类的事情做多了,每个人的脸皮都厚得可以媲美城墙拐角,所以陆筝尽管小小的抗议过,其实心里也不怎么在意。但是他们可绝对不敢当着司马峥这样叫出来,那块木头的脸色永远是黑的,似乎总也看不怎么上他们这些人,要不是看在陆筝的面子上,他们早就要教训他一顿了。 
“上什么自习啊,我哪是那块料,烦了!” 
“刚好,陪哥哥们打牌。” 
他们的课不到六月便全都结束了,大家都无事可作,就坐等四六及考试,陆筝第一次四级就过了,六级又没有把握便也不急着考,俨然成了班上最悠闲的人。昨天四级结束了,过两天的金工实习一完他们就可以提前回家了。 
“胖子今晚又不回来了?” 
“他忙得很,最近不知又在倒买倒卖哪家公司的产品,大概是想趁没课的时候多赚点吧。” 
胖子和退学的老容一样热衷于开拓事业。 
曾经在一个广播节目中听过这样的分类:大学中有三种人,一种人为创业型,誓要在大学期间开拓自己的事业;一种人称鸳鸯蝴蝶型,顾名思义就是谈谈恋爱度过四年;最后一种人叫慢浪型,何解,即为慢慢的流浪的人。前面的说词都挺老土,但是一听最后那句,当时陆筝他们一众兄弟全部绝到,直呼精辟,因为他们就是整日在校园里,城市的街道上慢慢流浪的一群。 
一帮人大开着宿舍门打牌,周围几个宿舍同是工设的兄弟也跑来凑热闹,同层住着的学机械和计算机的学生上自习路过时都要偏头看看他们,不知道人家是出于什么心态,反正他们自己解读为“羡慕”。 
“嘿,罗老大,下学期搬出去,房子找好了没有?” 
“老乡帮我介绍了一个。” 
老大罗刚和班上的女生谈了两年恋爱了,现在正准备找房子同居。 
“宝儿,想什么呢?不赞成老大这么做?” 
有人捅捅抱着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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