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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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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圻城笑嘻嘻指了指我,对老板娘说:“没关系啊,到时候就让她留在这里当包身工好了,赚的钱除了养活我们,其余都给你不就好啦?老板娘你有儿子没?有的话,让她给你当童养媳也不错的!”
  
  老板娘笑得眼睛都快没了:“小伙子你真是太逗了,我儿子才八岁呢。”
  
  那小子,果真是有仇必报,先前我刚整了他,这厢他就狠了心要将我卖身,真是太毒了!
  




☆、06。酒后醉言

  蜡烛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岗位,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先前饭桌上的凄楚低迷气氛已经悄然消逝,大伙儿热情地互相敬着酒,碰着杯,大有“今日我不把你放倒我就不是个人”的势头。
  
  我是个欺软怕硬的人,一向喜欢捡软柿子捏,可每每到了陆圻城面前,我就会一下子雄起,胆子肥肥的,不把他弄死了我这心怎么都不舒坦。对于他刚刚想要将我卖身这件事,我更是不报此仇非小女子。青青常常对我说,要相信自己,相信群众,相信党和政府,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蛋。于是,我决定往死里灌他。
  
  觥筹交错,人影绰绰,我跟陆圻城干了一瓶又一瓶。没错,我们的计量单位是瓶,不是杯。
  
  其实我对自己的酒量不是很有信心,每次喝得烂醉不省人事,都是寝室的人把我弄回去。醒过来之后,又什么都记不得,也不知道自己在成为酒神的道路上能走多远。陆圻城有多能喝,我也不是很清楚,只听老大说过不是很好。这个“不是很好”,到底是个什么程度,实在难以估量。
  
  眼见着七八瓶啤酒都已经见了底,肚子跟吹皮球似的越来越鼓,陆圻城还是没有醉的迹象。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勾人,他的表情还是那么讨厌,他的眼神还是那么荡漾,喝个啤酒还对我眉来眼去,试图运用他的勾魂大法,我不由地开始着急了。我只恨我不会六脉神剑,学不来段誉跟乔峰拼酒时耍诈的小手段。
  
  出来江湖混,果然要准备点必杀技才行。
  
  终于,我有点招架不住了。我将酒瓶子重重地往桌上一放,下巴一昂,挑衅地看着陆圻城:“小子,你是男人么?”
  
  他学着我的动作,嚣张无比地把下巴昂成了九十度,还不忘媚眼如丝:“你说呢?”
  
  靠,这么扭都没把他脖子扭脱节,这什么世道。
  
  我镇定了自己的情绪:“我又没验证过,哪里知道。”
  
  他笑得一浪一浪的:“要不,回去让你家林森验证验证?”
  
  轰——我觉得脑海里有颗原子弹爆炸了,热浪袭击着我的脸。幸好在黑暗里,他们都看不清我的脸色。
  
  “你、你,你无耻……”我口拙得找不准最有杀伤力的词汇,只能弱弱地低吟了一句。
  
  偷偷瞄一眼林森,却见他靠在椅背上,头半歪着抵在了脏兮兮的墙上。昏暗的烛光笼在他的身上,虽然看不清楚五官,但我可以肯定,他又变睡美人了。
  
  美人儿啊,在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刻,你我应当荣辱与共,共退仇敌,你怎么能一个人找周公约会去了呢!
  
  传说中,俩和尚曾经探讨过如下的问题:
  
  寒山云:“世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置乎?”
  
  拾得云:“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如今这陆圻城不止一次地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我怎么能再过几年且看他?我的原则是,有仇,当场就叫他血溅三尺。
  
  故而,我转过了头,悲愤地注视着他,摩拳擦掌了一阵,言简意赅地下了战书:“喝?”
  
  他重重点头:“喝!”
  
  于是,我们又开始觥筹交错,你来我往,你推我挡,你死我活……
  
  最后的结果是,我和陆圻城都喝得烂醉如泥,连亲爹亲妈都不认得了。老四事后还添加了一句据所有人表示堪称经典的评论:“要不是我们把你俩分开,按照你们当时没有理智充满兽~欲的状态,如果丢进一个房间里,必定喝酒归来打靶欢,天上人间!”
  
  我深深地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了囧的力量。也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请不要随便跟男人一起喝酒,因为你无法保证一个或两个人不会兽性大发;如果你还是选择跟男人一起喝酒,请保证陪同的好友们不会落井下石……
  
  但是,后来我又想起了一件事,那睡死了的林森呢?
  
  对于我在自己差点晚节不保的重要时刻,还心心念念地记得林森的事,老四表示万分惊讶与敬佩:“他啊,你们喝醉了以后他就醒了啊,一直看着你们俩闹腾。”
  
  我心里那种强烈的不好预感又来了。
  
  果然,老四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当时的情景以后,我就觉得再也没有脸面出现在林森面前了。
  
  据他说,当时我跟陆圻城进行了如下的对白:
  
  “小静静,恭喜你成功跟我家小森森搭上腔。”
  
  “城城,感谢你的强力助推!”为什么我喝醉了酒,连智商都会变成负的了。不然,“城城”这种恶心倒胃口的名称,正常的我怎么可能叫得出口?
  
  “祝小静静早日勾搭上小森森!”
  
  “好,一定不负重望!”
  
  “祝小静静早日抱得美人归!”
  
  “我爱林森!”
  
  “小森森的未来就靠你了!”
  
  “就让我来结束他清心寡欲的生活吧,就让我来给他开开荤吧!”
  
  “小静静你真有志向!”
  
  “嘿嘿,嘿嘿……”
  
  ……
  
  我发誓我再也不喝酒了……
  
  自从喝酒大醉,在林森面前闹了大笑话之后,我就有点惴惴不安,心虚得很,没敢再去找他。可是,我忍了两日,到底是忍不住想见他的情绪。躺在床上,左思右想,我想出了一招“跟踪尾随法”。
  
  我想,只要隐蔽得好,距离保持得恰当,他总不会发现我吧?趁现在练一练跟踪人的功夫,万一将来毕业了工作找不着,还能当当狗仔队呢,横竖都是一门技艺,能养家糊口也不错。韩愈不是有句话说么,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就指望着靠它成为行业里的状元了。
  
  说行动就行动,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门去林森的楼下守候。出门前,我还不忘伪装一番,戴上黑框大眼镜,小碎花衬衫,大花裙子,白色单鞋,正好与林森寝室楼下最近开得五彩缤纷的鲜花们交相辉映,融为一体。我坚信,对于走路向来目不斜视,视他人于无物的林森来说,是绝不可能发现掩藏在花丛中的我的。
  
  我耐心地躲在花丛背后,等待着林森。路上行人来来往往,经过时都不忘向我投来比我身边的鲜花还要五彩缤纷的目光。我捏了捏自己的脸,告诉自己:不要慌,坚持住,他们的眼睛都是得了聚焦失调症,不然正常人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呀,木婉静同学,你今天怎么打扮得这么多姿多彩,跟只花蝴蝶似的呢。你在这里干嘛呀,与花争奇斗艳么?”我僵硬地转过身,看到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文素素。
  
  话说这文素素,是传说中我们班的班花。不是因为她脸蛋漂亮,也不是她有一双诱人的美腿,而是因为,她那据说有E罩杯的胸。她深知自己的这一优点,也充分拿捏准了男生的心理,穿衣向来都是低胸装,是能露就露,毫不掩饰自己那白花花的肉。每次穿着衣领大敞的衣服在校园里招摇过市,总能让男生们看得两眼发直,口水横流。我们班的男生们也如她所愿,异常给面子地封了她一个“班花”的名号。
  
  今天,她穿了条黑色紧身的T恤,领子一如既往地低,我估摸着她要是低头捡个东西,那两团肉肯定要从领口跳出来。下面她穿了条牛仔超短裙,配着黑色丝袜和尖跟长靴,怎一个性感火爆了得啊!看得我也几乎要喷鼻血。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那波涛汹涌的前胸,咽了咽口水,引人犯罪,太引人犯罪了!
  
  我强迫自己收回神思,在心里暗暗抽了自己一耳刮子:木婉静,她可是你情敌!情敌当前,你怎能放松警惕?
  
  文素素也喜欢林森,我一直都知道。据小道消息,文素素曾经跟林森表过白。只是很不幸,林森的段位太高,一眼就看穿了她胸大无脑的本质,只冷冷丢给她一句“等什么时候你的脑子跟你的胸一样发达了再说”,就直接把人打入了十八层地狱。
  
  看看,他将中华文字和语言艺术发挥到了什么出神入化的地步。“发达”这个词,用得多么准多么狠多么标新立异……从这方面来看,林森真的是很毒舌的。
  
  这么想想,我也开始有点恐慌:他会不会某天又像上次一样对我飙出什么杀人于无形的话来?虽然到目前为止,他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恩”,但很难保证哪天他不会对我动刑啊。
  
  我的心情异常沉重,看着文素素的眼神也变得忧心忡忡。
  
  文素素看着我的眼神就大不相同了。她被林森拒绝后,恼羞成怒,居然对他下了诅咒:“林森我诅咒你一辈子都找不到女朋友!”女人的报复心啊,真是很恐怖。如今她听说我在追林森,每次见了我都跟见了杀父仇人似的。冷嘲热讽,好像不屑又明明恨得牙疼,好像同情又分明幸灾乐祸,总之是一副等着我被羞辱被凌迟的看好戏模样。
  
  我在心里默默地叹气,唉,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我一会儿同情地看着她,一会儿又心事重重地叹气,一会儿又对她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之感。文素素如同见了鬼,不顾形象地翻了个白眼,莫名其妙地对着我骂了句“神经病”就踩着她的小高跟,一扭一扭地远去了。
  
  我在原地傻站了一会儿,很快就释然了。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林森的心就算是一阎罗地狱,我也得削尖了脑袋往里闯上一闯。
  
  我掏出手机给陆圻城发短信:“小六,我家林森出门了没有?”
  
  “小六”是我最近给陆圻城取的绰号,虽然陆圻城表示他将抵死不从,誓死捍卫自己的姓名权,但是我已经作出了口头通知,我并不打算征得他的同意。更何况,连老大也觉得这绰号亲切、可爱,符合陆圻城那成年小正太的气质。
  
  老大还说了,在任何东西的名字前面加个“小”字,就会变得可爱很多。好比“猪”变成“小猪”,“狗”变成“小狗”,“女人”变成“小女人”,活生生地多出一分令人怜爱的意味来。我相当地赞同老大的这番见解。
  
  陆圻城的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刚刚。”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陆圻城跟林森生活久了,连说话都学会了他的言简意赅,这可不大妙。
                      
作者有话要说:  




☆、07。登堂入室

作者有话要说:  
                    
  有句话说,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而我认为,我的幸福就是能每天看着林森,即使只是远远地看着,以偷窥的方式。
  
  两个小时以前,我一路跟踪着林森先后到了食堂,进了超市,路过球场,直至到了这里——图书馆四楼。
  
  一个小时以前,林森趴倒在了桌上,将一本杂志辣手摧花般地压在了那张俊脸下。
  
  期间的那一个小时,他在书架间翻阅书籍,接了一个电话,上了一次厕所。他看书很投入,心无旁骛,面瘫脸如常地毫无表情,只是偶尔地皱起眉头,似乎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地方。
  
  我就藏身在他的书架对面,由于书架上的书籍码得满满当当,我个子又小,站在那里只能露出两只眼睛,视线与他举着书的手齐平,看到他手上拿的那本书封面上写着长长一串书名:《查拉斯图特拉如是说》。
  
  唔,印象里好像是本哲学书吧……他看这个做什么?思考人生,思考宇宙,思考人性,思考一千个为什么?不要吧,这样我好痛苦,以后我们谈恋爱要怎么交谈?
  
  我仰起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副画面:
  
  人来人往的人群中,林森望着如织的人流,高深莫测地诉说着:“人类是一条系在动物与超人之间的绳索,一条高悬于深渊的绳索。要从一端越过另一端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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