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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哥……为什么我觉得这名字好囧?搞得跟黑社会似的,跟林森这张脸也太不搭调了点吧。我想笑又不敢笑,只好拼命忍住。
被叫做老四的男生点了点头,随着众人一起出去了。
等到病房里的人走得只剩下我,陆圻城和林森三个,陆圻城突然一脸阴笑地冲我看了过来:“你是不是很想笑?”
我看了一眼林森,死命摇头否认。
“现在,我们是不是该好好算算刚才那笔账了?”
我作无辜状:“账?什么账?”心里却涌起不祥的预感,脑子里出现了譬如“阴谋论”这样的字眼。
果然,陆圻城那男人笑得越发恶毒,缓缓开口,却是对着林森:“森哥,你知不知道,刚刚她……”
我赶紧冲过去捂住他的嘴巴:“陆圻城你再胡说,我就立马让你变成发光发热造福人民的地下天然气!”
林森看了看我,问陆圻城:“圻城,这是你的新女朋友吗?”
我立马从陆圻城身边跳开,保持半米距离,坚定地声明:“我不是!”
“刚刚……”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看着我说,“你是谁?”
怎么又是这句……这次我赶紧在他睡着之前回答到:“我叫木婉静,呃,就是那个被你车子撞到的人。”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儿,慢慢开口道;“那你是来索要赔偿的吗?”
我被噎了一噎。呃,在我的预想里,好像没有这样一种反应啊!这不按剧本走的台词,我要怎么回答?我求助地看向一旁的陆圻城,结果他只是随意地挑了挑眉头,那意思是:你自己看着办呗。
在我快速思索应对策略的那段时间里,林森艰难地支起上半身,拿过一旁椅子上的外套,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张红彤彤印着毛爷爷头像的票子,递到我面前:“够了吗?”
我不由得在内心暗暗感叹:土豪,你要不要这么财大气粗!
当然,如果可以,我更想直接扑上去一把抱住他的大腿来一番真情告白:土豪,求你包养我吧!我吃得虽多但我不挑食!我入得厨房还能暖床!我身体素质好,经得住折腾,尤其在床上特别经久耐用……
他看我没反应,以为我嫌少,眉头稍稍皱了一皱,从皮夹中又抽出五张递过来:“这下够了吧?”
咳咳咳,不管面对这么多红票票我的内心是如何的激荡,表面的功夫还是要做的。所以,我极其清高傲娇地扭脸:“这钱我不要!”
“那你要什么?我撞到你纯属意外,如果你需要一个道歉,那么,真是对不起。”他淡淡地开口,“受伤的人是我,我想你也没什么损失。没什么事的话,慢走不送。”
我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呆愣愣地看着他。
他皱着眉头,又补充一句:“如果你有别的目的,那么我提醒你,我没有兴趣。”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刺了一下,细密地疼,一股酸涩的感觉在瞬间涌上眼眶。我觉得自己像是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剥光了衣服任人围观,又像是狠狠挨了一巴掌,脸颊火辣辣地疼。我死死地咬住嘴唇,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淌了下来,落进嘴里,苦苦的,涩涩的。
他,竟如此直白地单刀直入,不留丝毫余地。
☆、04。近水楼台
还是陆圻城先反应过来。他迅速地将林森重新按回床上:“森哥,你在说什么?!”
“我说错了吗?”林森扯了扯嘴角,那笑意却是冷漠疏离的,像是一种嘲笑。
没等他再说下去,我飞快地转过身,几步跨到门口,拉开门,头也不敢回地往医院外跑。
回到学校以后,陆圻城打来了电话。他在电话里安慰了我几句,还帮林森解释了一通,最后他说:“你不晓得,他每次刚睡醒,脑子都不大清楚。何况他这个人天生性格就是这样子,冷淡生疏,跟谁都不亲近,嘴巴尤其得理不饶人。对待不熟悉的人,他更是刻薄无情。以前也有其他女生向他示好,结果都被他气得内伤打击得痛哭,然后再也不敢靠近他,下场比你可怜得多了。所以你该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多年总是一个人,没什么朋友了吧?木婉静,如果你真喜欢他,就不要这样就放弃,如果可以,我们也希望你能帮忙改变他。”
我漫不经心地支吾了几声,就挂了电话。
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都睡不着。我追求林森这件事,这还只是个小小的开端。现在我就已经心生动摇,以后我真的能坚持下去吗?这是我决心追林森以来,第一次正面自己的心。
老大说的一点都没错,当初做这个决定,我根本就没有多加思考。我纯粹只是想找个男人来告别单身,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这个动机本身就是不单纯的。而在选择对象时,我也是轻浮又肤浅地凭着外表选中了他。整件事情里,我盲目、轻率、浮躁,完全没考虑过可能性和后果。
这个男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真的了解吗?他真的合适我吗?白天他说的那些话,是那样的伤人。他那样毫不犹豫地践踏了我的自尊心,给我满腔的热情浇了一大盆冷水。我光凭着我的无赖我的小聪明,即使真的拿下了他,以后,该怎么相处?而我又真的能改变他吗?我知道,我没有我自以为的勇敢和坚忍不拔。
可是想了又想,我又觉得不甘心。做了那么多准备,费了那么多心思,好不容易成功跟他搭上话,难道就这么放弃了吗?哪个人不是有一堆缺点?他又不是圣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想想我自己,不也是浑身是毛病么,缺点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又有什么权利去苛求别人呢?再说,哪对情侣没有争吵没有摩擦?感情总要通过彼此的包容与磨合,才能渐渐浓厚。就算他要求高又能怎么样,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
我就那么自我劝解着,意识一点点模糊,渐渐地也就睡去了。
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起来,心情又阳光明媚,昨日烦忧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我走出寝室楼,伸了伸懒腰,对着天空握拳:“阳光啊,请赐予我力量!”
到达医院门口的时候,正好那个笑容男从里面出来。看到我,他先是愣了一愣,然后就露出比外面阳光还明媚的笑容来,跟我打招呼:“早上好。”
我连忙笑着点点头:“早上好。”
“我是林森的室友,徐海天。我在寝室里排行第四,他们都叫我老四,你可以叫我海天。”他忽然冲我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当然,鉴于未来可能的情况,你也可以提前叫我四哥。”
我窘迫不已:“别打趣我了。我在你们面前已经丢脸丢够了。”
他哈哈笑了两声,对我说:“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有事。你进去吧,现在老六应该也在。”
说到林森他们寝室,有必要提一下,他们男生是六人间,老大老二老三我都不熟,林森是老五,陆圻城最小。
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我有点犹豫。我现在是以什么身份来看他?经过昨天那件事,现在进去必定尴尬得很。
我的手放在门把手上,不知道是进是退。就在此时,门忽然被人打开,陆圻城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我,他立马就露出了笑脸,一把抓过我的手腕就往里面拖。一直拖到林森的病床前,对他说:“看,木婉静来看你了。”然后又回头对我说到:“昨天我已经向他好好介绍过你了。”
我的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心想八成准坏事了。他该不会把所有的事情,包括我搜罗他的八卦和蹲点扮偶遇,都一股脑儿倒给林森听了吧?那他对我的印象岂不是糟上加糟,我更没希望了?
我尴尬得不知道作什么表情才好,好不容易才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来,对着林森“嘿嘿”了两声:“呃,那个,我一同学肠胃炎,我顺路过来看看你……”
一旁的陆圻城拿眼鄙视地睥睨着我,仿佛在说:你这谎未免扯得也太不靠谱了点。
林森本来正在看书,听见我的话,抬头瞥了我一眼,只淡淡说了一句:“请坐。”这态度,让我不由得怀疑,昨天的尴尬冲突好像从没发生过一样。
说实在的,真正跟林森相处起来,我就发现挺不自然的。林森很安静,话不多,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也不跟旁边的人交流,这下可闷坏了我。我是个话唠子,又天生多动症,让我一动不动在椅子上坐着,简直比酷刑还要让我难受。最要命的是,一向跟我一样多话的陆圻城,大约是昨晚看护林森累着了,现在躺在旁边一张床上睡得正死。
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百无聊赖,只好盯着林森看。看着看着,心脏又开始砰咚砰咚直跳。能够这样陪在他身边,看着他,是我在梦中设想了无数次的场景。
电影《情书》里面,柏原崇捧着书本躲在窗帘后面看的那个场景,美轮美奂得不知道秒杀了多少少女的心。现在,我面前这个同样美好得不像话的男子,也是这样安安静静地看着书,浑身笼罩着窗外透进来的水色日光。我觉得自己就要沉沦在这致死的美妙画面里面。
“你这么盯着我看,不累吗?”
“恩……恩?!”我像个行窃的小偷被抓个正着,连忙惊慌失措地收回目光,脸颊和耳朵也突然间炙热得好像要烧着。
我以为他还要说什么,等了好一会儿,他却没有再开口。我不敢再看他,又没事做,只好对着病房东张西望。看了一会儿,就发现除了白花花的墙壁白晃晃的灯光白闪闪的床单被套这清一色的白,实在没什么看头。我实在是想说点什么。憋了几分钟,终究是憋不住了。我小心翼翼地开口:“林森?”
他看都没看我,“恩”了一声。
“我叫木婉静,木头的木,婉约的婉,安静的静。”
他又“恩”了一声。
“今天天气不错哦。”
“恩。”
“你在看书?”明知故问……
“恩。”
“唉,你那天也真是倒霉,撞了我,反而自己摔伤了。”
“恩。”
“我当时真是吓死了,你那脸白得跟墙纸似的……”我用手托着下巴,回忆着那天的情景。
……
……
“其实我昨天没有生气啦。恩,那个,你要不要吃苹果?我帮你削一个好不好?”我自顾自地说了半天,猛然发现他似乎好一会儿没有搭理我了。朝他看过去,就见他半倚在靠垫上,书本已经掉在了地上,头微微耷拉着,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看上去弧度极优美。他无声无息地再次进入了睡美人模式。
我突然想起陆圻城曾经对我说过,林森每天要睡超过十六个小时的觉,其余时间除了吃饭就是用于发呆。我一边摸着下巴一边想着,莫非,他真是一只考拉妖?考拉怪?考拉精??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异常愉快。虽然林森还是跟以前一样不搭理人,但是好在他没有再用那种恶言恶语来刺激我,所以那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陪伴生活,让我觉得十分满足。给美男削削苹果,递递开水,跑跑腿,顺便用目光吃点豆腐揩点油,那是相当地惬意啊。
林森还是那么自娱自乐,似乎一点都不会觉得闷,我在他旁边偶尔唠唠叨叨地说些什么,他也只当是我在自言自语,并不阻止我,也没有赶我走。
我有时候会跟他谈论谈论天气情况,说说我碰到的囧人囧事,也会抱怨一下我那时不时遇到的倒霉运。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自说自话,林森看他的书看得专心致志。我也好奇过是什么书让他那么入迷,一次趁他睡着了拿来翻了翻,看到里面鬼画符似的代码和编程语言,我就开始头疼,眼睛也立马跟得了白内障似的眼前一片混沌。我吐吐舌头,把他的书放回原位,再也没有兴趣染指半分。
但是我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林森看书归看书,可他常常是好久都不翻页,眼光一直定在某一页。再仔细观察一下,还会发现他的瞳仁也是处于无聚焦状态,俨然是神游太虚不知作何。
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了,问他:“林森……你看了那么久的书,里面的内容你都记住了吗?”
他看也不看我,隔了好一会儿才一如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