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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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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直直地盯着我的脸,带着那一贯流里流气的表情,踱至我面前,眨了几眨眼睛笑着说道:“小猪头,这是你的新欢?没经过我的批准就交了个男人,还不告诉我,你比起从前可是能耐多了啊。”
  
  看见他就觉得心里来气,他一开口,我就更是忍无可忍。“这不关你的事。”
  
  “不关我的事?”他忽然一脸极其惊讶的表情,“你是我的女人,我管不了你谁管你?”
  
  话音一落,我的呼吸猛地一窒。眼睛余光中瞥见身旁的林森眉头不动声色地皱了一皱。
  
  “项楚,我不得不提醒你,三年前我就和你分手了。你知道分手两个字怎么写吧?”我咬了咬牙,冷冷地说道。
  
  他却是毫不在乎的样子,冷嗤了一声:“木婉静,我也要提醒你,分手是你提的,我可没答应。没有我的允许,你和我算什么分手?从小到大认识这么多年,我们的关系你以为你想断就能断得了?当年你爱我,超过爱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会说不爱就不爱了?”
  
  还没来得及反驳,他出乎意料地伸手将我猛地一拉,我的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在他的胸前。下一秒,他的双臂已经紧紧地箍住了我:“我知道你生气,那次的事情,确实是我错。所以我给了你三年的时间冷静,连你逃到离我这么远的地方,我也没有怪你。我给你充分的时间来重整心情,这些还不够吗?木婉静,别逃了,逃是没有用的。认命吧。这辈子,你就努力专心只爱我一个好了。”
  
  可笑。真是太可笑了。他算什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对我说这些话?他有什么脸面这样无耻地支配我命令我?他还真以为,我会一直站在他背后看着他、等待他,不管他做了事情,都不会怨恨不会在意吗?他还真以为,我那颗被伤了一次又一次的真心,容得他再一次践踏吗?
  
  从我报了这所离家几千里的大学开始,我就决心要与过去一刀两断。三年了,我一直没有想起过他,也不愿意去想起他,甚至因为他,我连童年少年那十几年时光都不愿再去回想。只要想起那段年少时光,我就会联想到这一段孽缘,想到自己流过的伤心眼泪,付出过的单纯痴心。他,是我记忆里那一个绝对绝对算不上善良美好的存在。
  
  现在,他又想来搅乱我的生活吗?我跟什么人来往,有没有交新男朋友,关他哪门子鸟事?!用得着他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么?
  
  这么想着,我不由得越发恼火。几乎是想也没有想,我张开口就往他的颈窝上一口咬了下去。他疼得嗷嗷乱叫,立马像丢烫手山芋一样放开了我,退开了两步,怒气冲冲地瞪着我。
  
  “感觉到了没?这就是我如今爱你的方式!你喜欢吗?我恨不得在你身上咬一百个一千个洞,让你变成活蜂窝!我讨厌你讨厌得连看见你都觉得恶心!不想看见你,不想听见你的声音,更不想与你有任何瓜葛!过去爱上你这么个王八蛋,那是我瞎了眼,想想都特么晦气!妈的,老娘现在郑重地、正式地通知你,我不爱你了!但凡你有点自尊心,以后都别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骂脏话骂得这么爽快过。真是出了我心头的一口恶气!
  
  丢下这一通话后,也顾不上一旁默默看我们闹腾的林森,尴尬又羞恼的我转身便往寝室反方向的校门外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19。我爱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定是疯了。因为,我要去喝酒。三更半夜,孤身一人,去喝酒。
  
  到便利店里买了一瓶二锅头,拎着它视死如归地一步步迈向操场。最后,在体育场的看台上挑了个比较不透风的角落坐定。正要打开瓶盖,就感觉一个人影挨着我的旁边坐了下来。
  
  我先是吓了一跳,以为是劫财或者劫色的。再又立马想到了项楚那个祸害,顿时就怒发冲冠,转头就要破口大骂。不想,回过脸去看见的却是林森。
  
  这根没有人情味的人肉木头,居然在刚刚那一场充满喜感的闹剧之后跟着我到了这儿。这人脑袋不是被门夹了吧?
  
  我只有傻愣愣地望着他,问出心中的疑惑:“你怎么会跟来?”
  
  “怕明天早上起来,学校里发现先奸后杀的女尸。”他的语气还是那样平静而毫无温度。可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他这一板一眼的话语里,我听出了人情味,甚至幽默的味道。
  
  其实,他也在改变,不是吗?潜移默化地,一点一点地,变得与以前很不一样了。虽然还是别别扭扭,也不甚善良的模样,可是身上那种冰山似的气息,还有对人的防备,都减淡了许多。
  
  心里忽然有种隐隐的欣喜。
  
  “是吗?可是现在只有你和我,你要对我……先奸后杀?”我故意顺着他的话来回击他。
  
  他只是冷笑了一声,语气很是嘲讽:“原来你口味这么重?只可惜,我没那种变态的癖好。”顿了顿,又用让人咬牙切齿的可恨语气说道,“也只有你这种白痴,三更半夜不回寝室不去睡觉,在外面喝酒熬夜哭鼻子,没用透了。”
  
  “是,我是没用,一点点的打击都承受不起。”
  
  “你爱他?”他眯着眼睛,盯着我的脸,充满了危险的气息。不知怎么,明明他的口气平静无波,我却浑身都抖了抖,有些畏惧。
  
  对着他,我连撒谎的勇气也没有了:“就像他说的,曾经很爱很爱他,爱到可以为他生,为他死,为他流尽身体里的每一滴眼泪。可是现在,我已经不爱他了。从很早很早以前开始,就不爱了。”
  
  “说不爱,就不爱了。爱情,也不过如此。”他嗤了一声,似是鄙夷。
  
  我张了张嘴欲反驳,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话,确实没什么错。
  
  原本以为没有他的日子是一天也过不下去的,却没想到,时间的力量是这样的强大。再浓的想念也越来越浅,伤心的感觉也一天天变少。某一天,恍然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走出来了。
  
  过去的自己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那么一天,浓情烈爱消失殆尽。而自己,也会在下一个人出现的时候,将所有炙热的感情都转移。
  
  呵……是的,爱情,不过如此。
  
  我抿着嘴,一时间只能沉默以对。
  
  他淡淡地瞥了我一眼,撇了撇嘴角,拿过酒瓶,率先喝了一口:“说说你和他的事。”
  
  我觉得很无语。这个人,能不能不要总用这样的陈述句?至少也要在句尾加个“吧”以表示请求和尊重吧!!!!
  
  “这是我的酒。”我不悦地一把夺回酒瓶,一仰头就往嘴里倒。没想到这二锅头还真不是一般的辣,呛得我差点背过气去。借着月光仔细地阅读着瓶身上的说明,瞄见“酒精度58%”这几个字,我头皮一麻。亲娘咧,这里面可都是酒精啊!不知道往我嘴里用一下打火机,我能不能表演喷火?
  
  “扑哧”,他笑出了声。紧接着,他捧着肚子非常不顾形象地哈哈哈哈狂笑了起来,简直像被人下了狂笑逍遥散。
  
  我有些懵了。认识他到现在,我见过他的棺材脸、暴怒脸、冰山脸,也有微笑、冷笑或嘲笑的脸,却独独不曾见过他如此开怀大笑,毫无城府的模样。没有月亮的夜晚,星光也有些暗淡,只能凭借着背后透上来的路灯光看清他模糊不清的脸。可是,那脸上的笑意,每一丝情绪,眼中的每一缕光彩,都分毫不差地落进我的视线中。一时间,竟看得呆了,我不知如何反应。
  
  “真没见过,比你更蠢的女人。对你的智商,我深表遗憾。”他一边笑一边戳了戳我的额头。
  
  “我说,你这个木头人,最近怎么好像变得很反常呢?废话都变得多了。难道我真的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据说被逼急了,流川枫也是可以化身唐僧的。我突然间好同情你的遭遇啊——”对他的话,我不仅没有生气,而且还产生了一种打心底里的歉疚感。
  
  这孩子,真是不容易呀。
  
  闻言,他的嘴角抽了两抽,冷笑道:“万幸,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他这人也太从善如流了,我说什么,他都不晓得假意奉承一下,真是个冷血无情的臭男人。
  
  郁闷地又仰头喝了好几口酒,感觉热辣辣的滋味从舌尖一直蔓延到胃里,说不出是难受还是痛快。
  
  “作为一个女孩子,你不应该喝酒。”
  
  “酒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你不是想知道我跟他是怎么回事吗?我告诉你。”
  
  十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腰粗,腿粗,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粗,满身挂满五花肉的大胖子。身高一米六,体重却有一百三十多斤。站在镜子前,我自己都不敢正视自己的脸和身体。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惨不忍睹,连自己都嫌弃自己。想过减肥,也坚定地尝试过,可是一点用也没有。我很自卑,自卑到在人前走不敢抬起头来。
  
  虽然如此,我却像所有小女生一样,在心里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
  
  和项楚认识的时候,我还是个五岁的黄毛丫头。我们在同一所幼儿园的同一个小班里,一起上学前班。
  
  五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个肉嘟嘟的肉球了。小朋友们嫌弃我长得胖,玩游戏的时候显得很笨拙,总是拖他们后腿,所以都不跟我一起玩。因为不一起玩,交流的时间很少,所以我跟班里的小朋友都融不到一起去,总是孤零零地被排斥在外。
  
  可是有一天,项楚巴巴地跑到我面前,盯着我看了许久,忽然咧嘴一笑,莫名其妙地抬手就往我的脸上一顿又是掐又是拧又是摸的,似乎玩得异常开心。而我,因为太过震撼,一时间连反抗都忘了,只是呆呆地站着,任由他折磨我的小包子脸。
  
  折腾了半天,他终于停了手,皱着眉头说:“果真是笨蛋。这样都没有反应。”少顷,他忽又展眉一笑,“不过呆呆的也好,怎么欺负都行。这脸摸上去手感真不错,好,我决定了,以后,你的脸归我了,告诉你,不许给别人玩!”他恶狠狠地瞪着我,像是警告。
  
  看看,这祸害那么小的年纪就已经是个地痞流氓,有着与生俱来的调戏女孩子的天分。
  
  我被他一吓,顿时缩了肩膀,小鸡啄米地狂点头。
  
  我们一路相伴着成长起来。我眼看着他的个子一天天地窜高,脸蛋一日比一日英俊好看,当然,人品也越来越恶劣。当他慢慢长成一代英俊美少年的时候,我却无比绝望地发现自己与他完全是背道而驰,纵向变化忽微,横向发展却是日益明显。
  
  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身边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女孩子,温柔的,可爱的,漂亮的,有才的,有气质的,各种各样,比花蝴蝶还要五彩缤纷。
  
  虽然我还在他身边,却始终还是那个让他“捏脸蛋玩”的玩偶。大概,在他心里,我什么都不是。看他和不同的女孩子来往,心里难过得一阵阵地疼,却无法对他提出一字半句的抗议。我怕有一天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连话都不跟我说一句。我怕他会厌烦我。
  
  所以我只能站在他身边,目睹着他勤快无比地更换着女朋友。一次次地难过,一次次地心碎,一次次地被那些女孩子嘲笑。
  
  他会若无其事地当着我的面与别的女孩子接吻。
  
  他会指着我,对怀里的新女朋友嘻嘻哈哈地说:“看,她像不像个皮球?”
  
  他常常说,扭着你的脸,发泄心情特别爽。
  
  甚至有一次,我在路上走,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变成了两个。一回头,看到他猫着腰躲在我背后。我还来不及问他,他已经直起腰来,转身对着转角一群男孩子高声喊道:“我早说过,她这么庞大的体形,用来遮太阳是很有用的。”然后那群男孩子全都哄笑起来。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了几个转,终究还是没有落下来。
  
  只要在他身边,我的自尊,我的真心,我的感情,根本就一无是处。只能一遍遍地被他践踏。
  
  可是那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他。明知他有毒,而且是剧毒,却还是心甘情愿地饮鸩止渴。
  
  不是有人说过吗,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个把人渣。我一不小心爱上个长得非常不错的人渣,对于外貌协会的成员而言,也算是情有可原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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