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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初唐-第13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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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一出,顿时洛阳纸贵。

谁不想着一夜暴富?谁不想着美妾成群?而这一切,只要出海找到长人国就可以得到。

于是乎,大唐掀起了一场寻找澳洲的风潮。

三年后,澳洲被唐人发现,而长人国却是不知所踪。最终成为了民间的一个传说……

第11章钱霸的春天(1)

冷来时冷得冰凌上卧,热来时热得蒸笼里坐;疼时节疼得天灵盖破,颤时节颤得牙关儿搓。只被你害杀人也么哥,只被你闷杀人也么哥,真是寒来暑往人难过!

这首《叨叨令》乃是明时一个叫做陈全的人所作。陈全为人风趣诙谐,以亲身感受创作此令,十分形象的描述了得了疟疾的痛苦。

现在,郭业望着眼前“哎呦”连声的病卒,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这首小令来。

五万人远渡美洲,以公元七世纪的科技水准来说,的确非常困难。但无论再怎么困难,在郭业的努力下,还是顺利施行了。

这么多人远渡重洋,没有船只倾覆,没有出有伤病减员,说出来真是有如奇迹一般。

不过郭业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了一件事——疟疾。

此病病如其名,得了病之后就像被“酷虐”所折磨,十分痛苦。更关键的是,致死率极高。

因为疟疾,唐军登陆北美洲之后,两个月内就有三百多人死亡。病而未死的接近两千人。

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各种谣言开始滋生。

有人说是大军冲撞了土著的神灵,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坛祭祀。

还有人说此地乃是瘴疠之地,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大家还是回转大唐的好。

甚至有人说,东华王带大家来此地,恐怕不是什么仙人传法,而是受了妖魔的魅惑。死的人都是被魔鬼夺取了魂魄。

等等,不一而足。

唐军上下顿时士气大跌,军心不稳,郭业也是满脸愁容。

其实,关于疟疾,要说郭业完全漏算了也不大准确。

疟疾在美洲肆虐,他早就知道。治疗疟疾的药物——黄花蒿,他也准备好了。

青蒿素可以治疟疾,现代人众所周知。中国人还靠这个得了诺贝尔奖。

按照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的办法,“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

按说可以治疗疟疾吧?

结果到了美洲之后,用这个法子一试,不说完全不起作用吧,至少也是也是收效不大。

郭业这才明白,现代人取青蒿素乃是用乙醚萃取。说起来,人家诺贝尔奖得主只是受这个方子启发而已,并不是说此方就一定有奇效。

原来自己以为古方只是效果稍微差一点,真是有些想当然了。早知道这样,应该先想办法把青蒿素提取出来,再东渡美洲。

然而,现实不是游戏,并不能回档。在美洲要什么缺什么,肯定不能再把希望寄托在提取青蒿素上。

郭业退而求其次,想起了抗疟疾的另一种神药——金鸡纳霜。

中军帐内。

“啥?金鸡纳霜?”众将满脸愕然之色。

郭业点了点头,道:“不错,正是此物。有了这样东西,所有得了疟疾的将士就都可以得救了。”

李元魁道:“那敢问大哥,这金鸡纳霜究竟是什么东西?它是圆是扁?有多大?什么颜色?什么形状?此物产于何地?”

“这个么……”郭业双手一摊,道:“不好意思,你问的这些,我都不知道,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名字而已。”

李元魁傻精傻精的,当即就自作聪明地低声道:“大哥这莫非是望梅止渴之计?其实并没有此物,只是要用金鸡纳霜的名号稳定军心?”

郭业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说我就算真的说了谎话,你这么一说不就全露馅了吗?

再说了,我说的全是实话呀!被你这么一咋呼,大家指不定会怎么想呢!

他说道:“此乃仙人传法,绝非什么望梅止渴之计!我只知道,此物产于美洲,但具体样子却是一无所知。”

钱霸的小眼一眯缝,道:“美洲?这范围也太大了吧?您又不说到底是什么样子,这让大家上哪找?再说了,那玩意儿上面又没刻着字,大伙就是找着了也不知道就是此物呀。”

“呃……”郭业也知道自己的命令有点强人所难,但现在不找着金鸡纳霜,说不定几万唐人都得交待在美洲大陆上。说不得,也只能不讲理一次了。

他强自下令道:“从今天开始,所有军民人等,全力搜寻金鸡纳霜。遇有可疑之物,可用牲畜先食,若是无毒,再给病卒服用。一定要给我把金鸡纳霜找出来。”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郭业沉声道:“能不能找着金鸡纳霜,关系到此次东征的成败,甚至可以说,关系到几万兄弟姐妹的性命!”

说着话,他躬身一礼,道:“众位哥哥兄弟,拜托了!”

众将齐声道:“我等一定全力以赴,不负王爷所托!”

……

……

从那天开始,所有东渡而来的唐人,不分男女老幼,开始了找寻“金鸡纳霜”的历程。病员们都成了小白鼠,每日里被喂食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但是,事实证明,人海战术不一定会有奇效。

得疟疾的人还是与日俱增。一个月后,病卒突破了三千。至于传说中的金鸡纳霜,人们连影子都没见到。

郭业整日里忧心忡忡,愁眉不展。

他的心情不好,脾气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尽管强自克制,他发火的次数还是逐渐增多。

这下子,有一个人可受不了了,此人正是郭业的结拜兄弟钱霸。

钱霸其人,身材矮小,相貌丑陋。从小受尽白眼,长大成人之后最好面子,唯恐被人看不起。

虽然郭业是指不定对谁发火,但在钱霸的小心眼里,总觉得大哥是在针对自己,认为自己没尽心尽力地给大哥帮忙。

仔细想想,大哥埋怨自己很有道理呀。自己本来是一个草寇,连良民都算不上,毫无前途可言。现在不仅成了的将军,还有了个子爵的爵位。

凭啥?归根结底,还不就是因为自己认了一个好大哥吗?大哥给自己带来了高官厚禄,而自己呢?因为大哥要啥有啥,根本就有报答大哥的机会。

现在大哥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不正是自己应该效死力的时候吗?

别人没有受过大哥那么大的恩惠,找不着金鸡纳霜还情有可原。但自己要是找不着可就说不过去了。

所以,钱霸暗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金鸡纳霜。

但是,找东西不像是上阵厮杀,只要悍不畏死往前冲就行了。到底该从何着手呢?

钱霸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金鸡纳霜,顾名思义,那肯定得跟“金鸡”有关。在唐言里面,金鸡不就是太阳的意思吗?

有道是“金鸡报晓,旭日东升”,不用问,要找神药,那就得往东走。

不管这番道理符不符合逻辑吧,钱霸自己是信了。

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这么一副景象:东方的某座高山的山顶上,有一神物名金鸡纳霜,金光闪闪,以待有缘。

于是乎,钱霸谁也没告诉,拿上自己的大锤,背了些干粮,出了营寨,往东方而来。

一路之上,他渴饮清泉、饿采野果,有时也捕些小兽冲饥。一直走了半个多月,干粮都没吃多少。

这一日,整好来到一座高山之前。

钱霸自言自语道:“能不找着金鸡纳霜,就在此一举了。登上了高山,找得着神药还则罢了。找不着也只能打道回府另寻他途。这鬼地方杳无人烟,再走远了,能不能回去都不好说。”

说完了,他抖擞精神,奋力登山。

可等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山顶之后,却并没有什么奇迹出现。

什么金光闪闪?哪个神物?

没有!完全没有!

但见山顶上四周草木丛生,中间光秃秃的一个石台。这个石台真不小,粗略计算,同时站上千人也毫无问题。

难道我猜错了?钱霸以手抚额,不断懊悔!

哒哒哒~

正在这时,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钱霸乃是山贼出身,经验丰富,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来的人不少。

虽然自从登陆美洲以来,唐军就没接触过什么土著。但是钱霸知道,这地方是有一些“野人”的,自己的大哥把他们称为“印第安”人。

自己一路行来,既没有耽搁时间,也没有人尾随,来的总不可能是唐人。不用问,来的就是印第安人。

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钱霸一闪身,进入了旁边的树林中,爬到一颗参天大树上,偷眼观瞧。

第12章钱霸的春天(2)

功夫不大,一群头上插着花花绿绿羽毛的野人就出现在了山顶之上。

人们先是呼喝连连,然后一个衣着光鲜的野人越众而出。看来他就是这群野人的头领了。

“琪粒玛思~”

随着他的叫嚷,人群顿时安静下来,纷纷跪倒在地。

然后,那个野人头领转过身来,背对着众人,同样跪倒,状似祈祷,嘴里念念有词。

大约过了一刻钟之后,这场祈祷才算做完。

人们纷纷站起,野人头领把手一挥,一个五花大绑的男人被推了过来。

野人头领咧嘴一笑,抽出腰间的石斧,冲着那男人的脖子上砍了下去!

石斧并不锋利,连砍了十几下,都没把人杀死。受刑之人的惨嚎连连。

最后野人首领也不耐烦了,举起石斧,奋力的向那个男人的头上砸去,直砸了个万朵桃花开。

哗~

人群顿时沸腾了,众野人满脸兴奋之色,仿佛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壮举。

“琪粒玛思,琪粒玛思~”

野人首领连叫数声,人群才逐渐恢复了秩序。紧跟着,他一挥手,又是一个男人被押了上来……

如是者九。

钱霸眼睁睁地看着九个野人被虐杀于此,才弄清楚了这帮“印第安人”到底在干什么。

他听大哥东华王郭业说过,此地的土人愚昧无比,经常用俘虏的生命祭祀神灵。

现在这帮人,肯定是在搞血祭。

钱霸本来就是杀人如麻之辈,对于血祭并不如何害怕,只是鄙薄这帮印第安人野蛮罢了。

在他看来,若是战场争雄,那没啥说的,杀了也就杀了。但现在既然已经俘虏了敌人,再血祭就未免太浪费了。至不济总能当奴隶吧?

当然,尽管心里边不屑,他嘴里边可不敢说出来,甚至发声都不敢。

不管怎么说,下面也有大几百号人呢。蚁多咬死象,他钱霸再勇,就是浑身是铁又能碾几根钉?

真被这帮印第安人发现了,一拥而上。他的命运,恐怕不比那些野人好到哪里去。

所以,钱霸就一直大树上躲藏,连口大气都不敢出。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个人是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印第安少女。她也是作为俘虏被推上来的。

那少女当然知道迎接自己的将是什么,她奋力挣扎,尖叫连连,泪流满面。

猛然间,像是前世的夙愿,她与钱霸四目相对!

二人相距超过百步,按说很难确定少女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大树,甚至是漫无目的地随意乱看。

但是钱霸心中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在看我!她在看我!她在向我求救!

这一刻,钱霸直感觉山河变色;这一刻钱霸直感觉万籁俱寂;这一刻钱霸直感觉世间的一切都在远离自己,唯有那对清澈的眸子越来越清晰。

少女并不算是绝色,只是面目清秀而已。然而,在钱霸的眼中,纵是世间的所有女子加在一起,都及不上他的万一。

关键是那双眼睛,太亮了,太迷人了,也太……熟悉了。

钱霸在当山贼以前,喜欢上过一个有同样眼睛的女孩。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女孩就是自己今生最完美的妻子。

可惜,后来,那个女孩嫁人了。

甚至,钱霸都没来得及问人家一声,到底喜欢不喜欢自己?

其实……又何必问呢?自己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别人凭什么喜欢自己?

现如今自己功成名就,甚至有能力封妻荫子了。总该配得上人家了吧?

但是佳人已为人妇,如之奈何?

今天,见到这个印第安少女,钱霸的心中的某些东西觉醒了!

“小娘子莫慌,俺来救你!”

荷尔蒙分泌上升,男人总会干些傻事的。钱霸大吼一声,从树上跳了下来!

他紧跑几步,手起锤落,把少女身边的几个野人砸成了肉饼。然后拉起少女的胳膊,道:“走!快跟我走!”

哪走得了呀?

钱霸充其量算是一个不错的勇将而已,可比不得长坂坡的赵子龙!

刚才他连杀三人,更多的原因是占了偷袭之利。现在野人们呼喝连连,各拿兵器,他再想杀人就没那么容易了,更何况是突出重围?

只过了一刻钟,钱霸就明白,自己刚才实在是冲动了。

看来,自己就要和这个小娘子一起葬身于此。可惜的是,到了现在,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呢。

“小娘子,咱们都要死了,能否告诉我你的名姓?到了阴间,我也做个明白鬼。”

那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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