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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等于爱上眼泪-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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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可以呢?握紧了如烟的双手,我对着舞台重重地点头。
    如烟的泪水滴在我的手上,如烟,我还是让你哭了,我的眼泪也喷涌下来,我看到淘淘眼睛里也闪耀着泪光,那一刻,我们三个人突然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默契。
    是的,请相信,我们都会幸福。
    (文/杨颖)

第二部分离眼睛最近的是睫毛

    我站在医院的长廊上,给非凡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眼睛和睫毛的故事。我说眼睛往往能看得见最远也是最遥不可及的风景,却看不清一直陪在他身边而且对他不离不弃的睫毛。
    我叫楚楚。
    可是非凡和谢辰总是唤我小丫头,从他们会说话开始一直叫到小学初中一路叫过来。
    非凡、谢辰和我是同一个院子里长到大的玩伴。读书时分在一个班,他们在我面前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小丫头,给我们把作业写了。”然后丢过来本子,抱着球一溜烟就上了场开始奋战。
    同桌伸过脑袋:“又给那俩小子写作业?”
    当然写。因为他们都宠我,宠得要命,给我留着好吃的,带我玩着好玩的。
    这种宠成全了我们十多年的感情,我们像熟悉自己的家人一样熟悉对方。
    初三那年,父母因为事业的发展搬去了另一个城市。
    那一年里,我不定期地给他们写信。非凡还像以前一样懒于动笔,把写了几十行字的纸装在谢辰的信里一起寄给我。简简单单的文字,轻描淡写的问候。
    谢辰用的是有红色心型图案的信笺,印着徐志摩或者三毛的诗,读的时候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这种信笺三年里从没更换过。我常常笑他缺乏新意。
    他说小丫头你懂什么,这叫专一。
    谢辰还不时寄来一些千纸鹤幸运星之类的小东西,被我统统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有时候我会很长一段时间收不到非凡的一封信,谢辰说他在学校里组建了一支乐队,并正和一个叫玉的杭州女孩爱得死去活来。
    非凡是那种出类拔萃的男孩,从小到大都是。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可我一点都不快乐。
    第二年九月,我如愿以偿的进了那所全省最烂的高中。
    校园里,青梅竹马的三个人见了面,像小时候那样拥抱,我的兴奋完全覆盖了一个15岁的女孩子应有的矜持。非凡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小丫头,越长越漂亮了呀!”
    一米八高的两个帅哥拥在我左右,雨天也是美丽的。
    我像以前一样地背靠着非凡和谢辰吃零食,躺在他们怀里喝可乐。我们一起去蹦迪,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周末去市场买回一大包菜。我和非凡趴在地毯上打情侣游戏,谢辰用电炉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有时候我高兴了,会把他们两个的白衬衫洗得干干净净的晾在男生宿舍楼前,像极了太渍洗衣粉的广告。
    我一直以为谢辰是我们三个当中最能干的,因为他总是能把我想要而又买不到的东西弄到手来送给我,比如亦舒的散文集,罗大佑最早的CD。非凡在学校是出了名的主音吉他手,能唱很棒的歌,才华四溢再加上天生的气质,他的身边总是云集着各方佳丽。
    有一天非凡对我说,小丫头,给我写一些歌词吧,不要埋没了你的才气。于是我开始写歌词,其中有一首歌在整个校园里传唱,叫做《这样爱着你》:一直有句话从来没有对你说,有一些事情你也没有告诉我,童年的钟声这样敲着,这样爱着你的我,仍旧一样的沉默。
    许多男生给我写情书都被我无情地扔了。我觉得心里好像被一个人占得满满的了。
    我穿着天蓝色的碎点花长裙,和西装革履的非凡穿梭在校园里,回头率极高,很多人认为我们是情侣,按他们的说法,我和非凡在一起很般配,以后肯定会结婚的。
    听到这句话时非凡笑弯了腰:你们有没有搞错,小丫头是我妹妹,我和她结婚?除非是原子弹爆炸,炸死全世界的女人我才会娶她。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躲在学校路口边上的酒吧里喝得不醒人事。第二天室友告诉我说谢辰守了我整晚,还把我吐得一塌糊涂的衣服全给清洗了。
    室友说,瞎子都看得出来,谢辰喜欢你。
    瞎子能看吗?我淡淡地反问道。
    高二下学期,非凡退学开了一家酒吧,所有前期工作都准备就绪,才发现支出超过预算,资金不够,我没有犹豫就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掏了出来,非凡抱着我,小丫头,你真够哥们儿。
    酒吧里时常有一些漂亮的女孩子出现,非凡和她们谈情说爱。每到这时,我就一个人在角落里喝闷酒,谢辰不时递过来一些东西,企图分散我的注意力,都是我平常很喜欢的,巧克力豆,薯片,或者话梅。我不理他,将话梅丢进嘴里嚼得粉碎。我清楚非凡看不见我被痛楚焚烧的眼眸。
    我还是写很多的歌词。谢辰的曲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幽怨起来,再加上非凡极投入的演唱,整个酒吧夜夜爆满,喜欢非凡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他一直都不知道,那些歌词都是我为他写的。
    非凡只有在他不高兴不快乐的时候会一个电话把我从睡梦中吵醒,还有失恋的时候,他喝着大杯大杯的酒,给我讲他的痛苦,他的失意以及他不成功的爱情。我陪着他喝,陪着他醉。
    直到非凡换了N个女朋友的时候,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再这样下去,我想我有一天会发疯的。
    非凡坐在我对面,抱着他心爱的吉他调弦。我告诉他我要走的消息。他没有抬头,嘿嘿地笑,别逗了,全国都解放了,你去哪儿呀。然后他弹着吉他唱《这样爱着你》。我走的那天只有谢辰来送我:小丫头,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小丫头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小丫头……我冲他凶,我说谢辰你烦不烦?我已经不是小丫头了。
    离非凡二百多公里的那个城市里,我在一所三流学校里不冷不热地混着,谢辰经常给我打电话,小丫头,最近怎么样?我说好,我很好。
    其实我感觉你很不好,我又读到了你的文字,那些忧郁的文字。
    然后话筒里是一长串的沉默。
    次次如此。
    那个冬天里最冷的几天,我患了很严重的感冒,发着39度的高烧。接到谢辰的电话时我已经说不出话来。
    凌晨六点。谢辰花高价包车连夜赶到我租住的小屋里,用外套包着像小猫一样的我就直奔医院。一守就是半个月。
    在医院里他每天都体贴地喂我吃东西,嘱咐护士小姐拔针的时候轻一些。同病房的好多人说,小姐,你真有福气,瞧你的男朋友对你多好。我没有说话,也假装着看不见谢辰眼睛里炽热的光。
    病好以后我把谢辰赶了回去。快半年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的日子,在一个人的日子里安静地想念另一个人。
    非凡的电话是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打来的,我正戴着耳机听罗大佑的《滚滚红尘》: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电话铃响了很多声。
    非凡说他已经很久没谈恋爱了,他说小丫头,还是有些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又说,没有你写的歌,酒吧里的生意清谈了许多。后来他反反复复地说真的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
    我一下子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我说贺非凡你现在才知道吗?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我爱着你,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非凡说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以为如此熟悉,是不会产生任何激情,但是我发现其实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尽管知道他那样的话是在别的女孩身上实习过很多次才轮到说给我听,但我仍然心跳了。
    终于有一天,非凡在电话里说,小丫头,你回来吧,我想,等你上大学,大学毕业了,我会娶你。
    我想起非凡戏说的那句话,于是我跟他开玩笑,原子弹炸死全世界的女人了吗?
    可是我还是决定回去。
    打电话给非凡告诉他接站时间,心情从来没有的好过,像这个城市开得五彩缤纷的花朵。
    终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回来见那个爱了很久的人。
    在马路对面看到非凡和谢辰,我飞奔过去。有一辆车飞驰而来,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过来时,我的头上缠着纱布,非凡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紧紧握着:“刚才真的吓死我了,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呢,车来了都不知道,幸亏谢辰推了你一把。”
    谢辰?谢辰呢?!
    我哭肿了双眼,一直守着谢辰,我真怕他就这样醒不过来了,突然间感觉很惶恐,是怕失去谢辰的那种惶恐。
    那天晚上,我站在医院的长廊上,给非凡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眼睛和睫毛的故事。我说眼睛往往能看得见最远也是最遥不可及的风景,却看不清一直陪在他身边而且对他不离不弃的睫毛。
    我彻夜不眠地守着谢辰,医生说他已经过了危险期,叫我不用担心。
    谢辰醒来后对我问的第一句话是:小丫头,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我的眼泪毫无遮拦地流下来,浸湿了他的脸。
    我不知道,有个傻瓜,一直这样爱着我。
                                                                               (文/没有花香)

第二部分青梅与竹马的滚滚红尘

     我的心里明白,不一会,我们就要分开了,即使不是诀别,但这一分开,就真的,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我们将沿着不同的道路,走不同的路。
    一
    我和纪征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
    这么说可能有点俗套,但事实的确如此。从6岁到16岁,印象里谁也没离开过谁,就连最敏感的那一段青春叛逆期,我们也是一路嘻嘻哈哈闹过来的。那时候看了一部电影,也是讲一对青梅竹马,男的问女的:“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可以20年来一直是死党吗?”女的追问。男的就一脸坏笑地回答:“因为你不够性感啊。”这时我忽然间想起纪征,我们做了10年纯洁无瑕的死党而没有一点点的质变,又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我必须承认的是,纪征的确是个出类拔萃的男孩子,小时候还不觉得,自从高中以来,那小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个子高了,轮廓英挺了,又打得一手好球。直到有一天他在放学的路上向我炫耀一封被包装的花花绿绿的情书,我才意识到,纪征是真的长大了。
    长大了的纪征一脸得意:“阿蓝,有没有男生给你写情书啊?”
    我不理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纪征又说:“也难怪,你长得又不好看。”
    我的心被重重地打击了一下,纪征一贯是口不遮拦的,这么说肯定是无意,但却无意中触碰到我的痛处。我不如纪征,空长了十几年,全身上下还是一副化不开的样子,细胳膊细腿,脸色也不好。怪不得天天和纪征一起上学放学也没谁把我当威胁。每个人的心里都很亮堂,出色的纪征怎么可能看上平庸的林蓝呢?他们只是死党,只是死党而已。
    然而,又有谁知道,林蓝其实是很喜欢纪征的呢?
    这个秘密我一直深藏在心底,对谁也不曾透露过。我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说出来,反而会破坏原来的美好。不如一辈子做他的死党,天天能看见他,也就让我心满意足了。
    到家的时候,照例是纪征先上前去开铁门。我们这栋楼的铁门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的风霜,落满了厚厚的锈,没有大力气的人是打不开的。纪征顺顺当当地把铁门扳开,又回头对我笑,“阿蓝,等哪天我不在了,你连家都回不了。”
    我说:“那我就天天带把扳手在书包里,你以为我离开你就活不成了呀。”
    纪征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哦?你离得开我?”
    我不说话,撇下纪征匆忙跑上楼去,直到确定他不会追上来的时候才停下。靠在墙上,有些伤感。我真的可以离开纪征吗?从6岁起就适应了有他在身边的生活,凡事习惯了依赖他。一旦他不在了,我又会乱成什么样子呢?那是我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二
    晚自习回家的路上,纪征很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阿蓝,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头也没抬:“不信,我相信日久生情。”
    “哦。”纪征不再说话。两个人闷闷地走,直到家门口,纪征上去开铁门,握着门把手的时候突然回头,说:“阿蓝,我有女朋友了。”
    “啊?”我诧异得几乎叫出来,还没来得及再细问些什么,他就已经快速地消失在楼道里了。楼道里没有灯,黑暗一片,我追不到纪征,眼泪一下子就委委屈屈地掉了下来,说不上什么原因。
    原来我还是无法对他死心,我以为在这份感情刚刚萌芽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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