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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轨(高干) 作者:正版何奈(晋江2012-06-21完结)-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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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是要将她吃了,辗转不定,力道凶狠的咬噬,她拼尽力气推开他,胡乱抹了把唇,怒气冲脑,一时竟想不出什么话,最后她便只能气急败坏冲他道,“你再碰我一下,我就告你耍流氓!”
  时光飞快流转,依稀记得那年,十八岁的程蔓涨红着脸瞪着眼前正对她耍流氓的某人,“秦淮,你是个变态!”
  那人眉头一皱,道,“你说谁?”
  “……”
  下一刻他好似恍然大悟般,转而望住她,一双清眸似笑非笑,“程蔓小姐,你别告诉我,到现在你还不清楚你男人的名字。”
  ……
  那时两人相识不久,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她连他的名字都没搞清楚,只想这人怎么这么轻佻随意,一看就知道是个伤透女人心的料。大概两人都没有想到,日后他们之间会有这么多的交集。
  秦准微微出了神,望着眼前这个娇小的女人,或许称她为女孩儿也一点不为过。岁月不饶人,却偏心地饶了她。看着她的恼怒不知所措与微红的脸颊,他忽然有了片刻的怔忪。
  他去了美国后,在斯坦福大学继续深造。一次在学校图书馆里看书,无意间抬眼,一个不算矮但很瘦的身影在不远处一晃而过,他只来得及看见那女孩子白皙修长的后颈与一头不太柔顺的乌发。一下子也不知发什么疯,脑子空白一片,几步跑过去一把就抓住那女孩儿的胳膊,等恢复意识时,那被他粗鲁拽住的女孩儿正惊讶回过脸看他。
  他顿失言语,正欲张口,胸口处却有股淡淡的但极为尖锐的哀戚与疼痛涌上来,堵住了他的喉咙。
  那个曾被他真切拥在怀里,会扬起脸眯眼对他笑,会与他胡侃瞎侃逗他开心,会红着脸冲他嚷嚷“秦准,你别这样!”,有着实实在在温度的女孩儿,真的,再也见不到了。
  他缓缓松了手,看着那早已羞红了脸但面孔陌生的女生许久,最后只能微哑着声音,淡淡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
  而如今程蔓抿着唇,用防备的强硬的眼神瞪着他,抵住墙壁试图离他远一些,更远一些。
  他微阖了眼,终是伸了手过去,触到她的手腕,见她又要动,就用力了些,指下的触感依旧纤细如初,仿佛他再用力一点点,就要折断了似的。
  但他知道,或许也只有他知道,她并非如此弱小。尤其是她的内心,强大得几乎无坚不摧。当年程观越与他的姐姐订婚,他以为她会难过,或者会扑在他怀中大哭一场,更甚则是将怨气怒火发泄在他身上。可她并没有,从他口中得知消息她仅是平淡的哦了声,便转身去做其他事了。
  ……拉近一些,他开口说出“分手”二字时,她亦是这般,仿佛早已知道了会是如此,所以连最后的分道扬镳都被她演绎得平静而惨烈。
  叫他在往后的岁月里每每想起,总要不甘心,不死心。甚至在见到她之前,他几乎是一直恨着她的,就这么恨着,所以从未忘记过,不知不觉,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可奇怪的是,见着了,却又一下子不恨了,只想将她大力拥入怀中,深吸一口气,坦然说一声,“很想你,所以回来了。”
  半晌,他终是开了口,却是,“程蔓,我从上午等到你现在,很饿了。”
  
  



☆、我们重新来过

  程蔓不大会做饭,离开家上大学到现在都快7年了,她的技术也仅限于煮面和炒几个简单的家常菜,所以她很少自己做饭吃,一般都是在学校餐厅解决温饱,后来开始到医院上班了,便时常往医院的员工餐厅跑。
  她在冰箱翻找了一会儿,目标明确地拿出两个生鸡蛋与一包速食面,正想看看煤气灶上的水烧开了没,转身就看见秦准悄无声息地立在厨房门口,安安静静的望着她。
  她动作仅是顿了一顿,旋即直接忽视掉,继续她伟大的煮面事业。
  其实心里面仍有几分不自在。她也不知自己到底在想些啥,就这么轻易地让他进了屋,说是引狼入室也不为过。可这头狼刚才在夜色下,微微垂着眼睛看她,离她很近,他的额头几乎要抵上她的,他的身上有某种她曾非常熟悉的香气。他对她道,“我饿了。”
  以前还在一起的时候,他亦是常常这样将她拐去吃饭,回回都是屡试不爽。其实她只是懒得跟他胡搅蛮缠,又想着可以蹭饭吃,这才顺了他的心意。他们最初便是这样相处的,他无聊了就找她打发时间,她漫不经心敷衍了事,各自都没怎么把对方放在心上。而后来是怎么变了的?她竟记得不多,也不大清楚,只余下了一些模糊的印象,冥冥让人觉得那是段很美好的时光……
  许久,他开口,“程蔓。”声音温温吞吞的,不符他张扬跋扈的性格,可这回由他口中说出来,却并无多少突兀。
  她正往锅里滚烫的开水中下面,闻言扭头,“嗳?”
  厨房明黄的灯光下,她白皙光洁的面孔微微侧过来看他。她的头发并没长多少,大概是时常剪的缘故,这会儿胡乱的扎成一个斜斜的低马尾,露出纤细温润的后颈,衬着那乌黑的发丝,仿佛携了淡淡的香气,在她周遭的空气隐秘缓慢的漂浮。
  他目光定在那里,有几分出神,但很快的,嘴角弧度微微上扬,像是好玩刻意作弄她般的,又唤,“程蔓蔓,程小蔓,蔓蔓,凹凸曼。”
  “……”程蔓黑线,皱着脸纠结万分地看他,“那个什么……你确定你没饿坏脑壳?”
  他痞痞地耸了耸肩膀,微抿起唇不紧不慢笑道,“单叫叫你都不行吗?”
  这回程蔓不看他了,转过身,继续下面。谁料到那水温太高,她一个没留神,冷不防就让那升腾而起的滚烫雾气熏着了眼,熏得鼻子和脸颊皆灼热一片,眼前更是朦胧看不清。那一瞬仿若有泪意快要夺眶而出,却硬是给她眨了眨眼,愣没让眼泪掉下来。
  捞了面出锅,撂上荷包蛋,再撒上把碎葱花,折腾了十来分钟,一碗面总算是完成了。做这些时,秦准已经回到客厅。程蔓小心翼翼地端了面到客厅,搁在饭桌上,正欲唤他来吃,抬眼一瞧,却见他正窝在客厅的布艺沙发上,安然熟睡。
  或许是真的累了,窄小的沙发他竟能睡得如此舒展安适,长腿微屈在沙发一边,呼吸安稳均匀。程蔓不由放轻脚步走过去,俯身看他。
  这人不论是醒着还是睡着,他的姿态中总要带上几分似是与生俱来的舒展闲适,叫人看着看着便觉得是种视觉享受,不知不觉就看痴了。
  但程蔓没心情欣赏美色,面再不吃就要糊了。她伸手推了推他,“醒醒。”
  他浓睫微微一动,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看不出什么表情的平静的脸。头脑混沌,有那么一个瞬间,他以为这是一个将醒的梦。
  “……程蔓?”他嗓音微哑,犹带了睡意。
  程蔓对他带了问号的称呼有几分郁闷,却也没细想,仅是道,“面煮好了,快起来吃,吃完了,”顿了顿,“——慢走不送。”
  他便没再吭声,没睡醒般又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里头已是深黑如沉沉的潭水,坐直了身体,正对上她的视线,“你巴不得我走?”
  “啊,”她应了声,算是承认,坦然回视他,道,“孤男寡女呆一块儿容易出事,再说,我没有留下你的理由,你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他突然笑起来,“容易出事,容易出什么事?”正说着,目光落在她的右脸颊上,不由定住了——之前因光线暗,一直没能仔细看清楚她的脸,如今在客厅明亮的白炽灯下,他清楚地看到那儿正微微红肿着,还有药水涂抹过的痕迹。
  眉目一敛,他低声问道,“你的脸……怎么回事?”
  程蔓被他折腾得愈发的烦闷,情绪开始波动得厉害。直到现在,她仍是不喜欢他那随口就来的轻佻语气,“我不想和旧情人搞暧昧。”
  “所以呢?”他起身,走至餐桌前坐下,头也不抬,一副漫不经心地敷衍道。
  她索性直言,“所以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我们好聚好散,别弄得跟仇人似的,我觉得很困扰也很尴尬。”
  他抿着唇角轻哼了声,竟是不再理会她,埋头开始吃面。
  程蔓有些伤脑筋地坐在沙发上,只觉她用尽全力,却是一拳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胸口闷堵得慌,心想这人真是厚颜无耻,怎么赶都赶不走的……
  又隔了好一会儿,仅是一两分钟的样子,正当她寻思着怎么赶走这尊没脸没皮的大神时,就听见他开了口,声音很低,低得几乎让她以为仅是幻觉,很快就融入了窗外漆黑的夜色与静默的空气中。
  他说,“程蔓,回到我身边,我们重新来过。”
  程蔓胸口微紧,她并未装作没听到,只是沉默了阵,垂着眼睛道,“然后呢,再一次分道扬镳?”
  “再也不会了,”秦准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很后悔,当年。”
  程蔓抬首望过去,一下子就撞上他漆黑明亮的眼睛,他的表情晦暗不清。她忽然就有些难过,可到底为什么而难过,却又一下子说不出来。最后,她只能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秦准,其实我一直到现在都还在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如果没有与他在一起,或许她现在还可以默默地喜欢追逐她的明月光,单纯而美好地守住心中的那一方秘密花园,不让任何人侵犯。可是她后来默许他闯了进来。这人不厚道,闯进来就算了,还非要将她的花园搅得一团糟,最后头也不回地离去,半分愧疚都没有。
  



☆、苏醒吧,奥特曼

  
  程蔓不想告诉秦准,得知他已经去了美国的那天晚上,月亮出奇的圆,她一个人绕着Q大那湖畔一圈一圈的走啊走,也不知走了有多久。除了几盏路灯微弱的光线,周围都是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清。
  路上也遇上了些人,有几个神情怪异地不停看向她,后来有一个索性在后头与同伴低声谈论“你看那女生是不是有轻生念头啊……”,声音不大不小恰好传入她耳内,她眼睛一下子就潮湿了。
  其实她并无轻贱生命的念头,她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他会突然不爱了?为什么他能走得这么干脆,所有人都通知了,却独独没有告诉她?
  ……
  很多时候程蔓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能在心里还有程观越的同时喜欢上秦准。秦准走后不久,程观越也与秦锦去了加拿大。彼时他与秦锦已经订婚,也不知何故,竟是匆匆走的,待到了目的地才一一打电话告知,让周遭的亲朋好友都十分诧异,却大多没有细想,只是纷纷开玩笑道,等那两位回国结婚时,他们定要将婚礼搅得鸡犬不宁方才解恨。
  程蔓也接到了他的电话。自从她与秦准在一起后,他们之间仿佛无形之中多了隔阂,说话生疏了许多。可那日程观越在电话里,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关系,他的声音含着笑意,却显得辽远空旷,“蔓蔓,我很怀念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我们一起上学,我陪你复习功课,你偷偷跑到我家看美国大片……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背着你一口气从学校跑到医院,别看你小小瘦瘦的,可真是重,放下你的那会儿我的腿都软了,打一天的篮球都不带这么累的……”
  程蔓道,“哥,我丢人的事情你非要记得这么清楚。”
  他便说,“我全部都记得,不光是这个。”
  期间还乱七八糟的扯了些话题,她记不清楚了,只能忆得起她最后说,“哥,回来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当伴娘啊,还有,你和嫂子得给我包个大大的红包。”他没有再说话,片刻,那头就传来嘟嘟的挂断声。
  程蔓那晚彻夜未眠,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恍然间她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的长大了。
  事实上这几年来,她时常会想起秦准,这个男孩儿在她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太过漂亮耀眼,虽然最后落了个无疾而终,可她终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忘记。那么就记着吧,也没什么不好的。她是喜欢过他的,但她对他并无多少怨恨,或许有几分难以释怀,可都已过了这么多年,后来回想起,有的只是淡淡的牵挂与怀念。
  她会想,那人这么挑食,以前胡萝卜青菜都是碰也不碰的,每次一起吃饭就将这些一股脑倒到她的餐盘里,碳酸饮料也从来不喝,他不喝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禁止她喝……他吃得习惯洋鬼子们的汉堡可乐煎牛排么?……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是那副轻佻随意到处骗女孩子的德行……
  虽然她一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当初他能走得如此决绝,用她永远无法企及的脚步甩开了她,走前连句话也没给她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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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碗里余下的面汤早已冷了,程蔓洗完澡出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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