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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故乡-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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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厄尼斯特·威克利痴迷书斋,性格温敦,缺少浪漫,但他爱弗里达,爱孩子,是个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绅士。他年长弗里达14岁,此时已经46岁,开始谢顶了,与风华正茂的劳伦斯比自然是魅力不再。如果没有劳伦斯的闯入,他或许一生都会和弗里达及孩子们在这座别墅里平静安逸地生活。但也未可知,因为弗里达注定是要红杏出墙的。她曾背着威克利与她的瑞士情人多次约会,甚至向姐姐借钱作路费将瑞士情人接来英国幽会。她天性就是如此。    
    弗里达的性格是那么刚烈,性情是那么浪漫,情欲是那么强烈,他与温和柔弱的威克利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够般配,私生活方面一直不够和谐。婚前就有过几个出色的德国和瑞士情人的弗里达与威克利结合后这些年相夫教子,表面上生活美满,实则内心的狂野一直在受着压抑。她不甘心从属于一个缺乏性爱激情的大学教授,无论他怎么爱她。她此时正等待着一个契机,重新开始自己的本真的孟浪,这个32岁的女人此时正是一条暗潮涌动的河流,只等待有人来挖掘,即可汹涌奔腾。这个时候,才华横溢、一表人才的劳伦斯走进了她的生活。她感到是冬眠很久后被劳伦斯唤醒了,这是让她为之动情的第一个英国男人,一个兼有工人家庭纯朴和知识分子典雅气质的青年作家。她立即感到这个人比她的那些情人们都优秀,她不能放弃这个机遇。    
    后来劳伦斯写了长篇小说《努恩先生》,里面很多篇幅都是以他们的相见和私通为基础的虚构,其中男女主人公是这样第一次相见的:    
    她脸上露出被撩拨后的光芒。她抬起眼皮,那奇特的眼神勾引着他。吉尔伯特有生以来破天荒第一遭感到激情荡漾如同血液中发出了电闪。他随她进了她的房间,随手关上了门,那郁闷昏睡的灵魂猛醒,化作欲望的狂风暴雨,从此他一生中时常被这样的欲望风暴所震撼席卷。    
    一个备受性爱折磨无所寄托的英国男子与一个天生的情欲女王相遇了,后者从来都是把自己的身体看做是失意男人的方舟的,这之前她曾经把自己奉献给了弗洛伊德的著名弟子格罗斯,一个神经分裂的精神分析学家,奉献给了瑞士无政府主义者弗里克。现在她又遇上了淳厚迷惘的文学天才劳伦斯,她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给了他,做他的启迪者和后盾。    
    他们的结合是非道德的,但是艺术的。以后的生活证明,劳伦斯的艺术冲动和癫狂使弗里达的浪漫天性得到了完全的释放,弗里达要的就是这种充满创造和想象的生活。而她的艺术修养和学识对劳伦斯的文学冲动是一种理性的补偿,她在性生活上的开放与癫狂更是对从小受着清教教育的劳伦斯的巨大启迪,将劳伦斯从性的拘禁中解放了出来,体验到了阴阳交流的完美,从而能以更加透彻的人性洞察写作出血肉丰满的小说。这之后的几部名著如《虹》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女主人公身上哪个没有弗里达的幽灵?    
    我在89年后一个同样明媚的三月天来到诺丁汉城外郁郁葱葱的梅普里山,来寻找当年教授家的别墅。我拐进那条僻静的小街,一路朝山上走去。这条绿树繁茂的街道,两旁是爬满青藤的旧红砖墙,颓败的墙里面是一座座古旧的别墅,或凌乱或整洁的花园。整个梅普里山上花园洋房错落有致,古木参天,花团锦簇。当年这里是高档住宅区,现在依然是,与城里满街的中低阶层的连体红砖楼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条路名为Private Road,现在仍叫这个名字,很好找。我相信,当年劳伦斯就是从这个路口走进来的。这个穷工人家的孩子一定让眼前的景色惊呆了,他不曾见过这样的住宅区。    
    一直走到路尽头,向右手一拐,第一座花园别墅就是威克利家。这座红砖别墅样子依然古朴庄重,与旧照片比没有任何变化,甚至那宽阔的草坪旁碎石砌成的坡墙还是以前的样子。旧照片上整个房子爬满了青藤,而我来的这个三月里,藤蔓尚未返青,但能看到干枯的藤蔓一直爬到了房顶,到五月就会绿意盎然的。    
    劳伦斯与弗里达并没有马上私奔,他们有过一段短暂的恋爱。这个时候的劳伦斯竟然完全不顾威克利是自己的恩师,不停地进城来与弗里达见面。他竟敢和这个大学教授夫人公然出双入对在皇家剧院里,令那些上流社会人士百般猜忌侧目,与渥伦斯基和卡列宁娜出现在剧院里的尴尬与挑衅很有一比。    
    最终劳伦斯决意要与弗里达私奔,口袋里只带着11英镑,当然还有《儿子与情人》的书稿。从此他们彻底告别了诺丁汉,周游世界,边走边写。中间只有几次短暂的时间回过家乡。1912年的诺丁汉,成了劳伦斯告别家乡的最后一站。    
    


第三章 诺丁汉“诺丁汉的新大学”

    对于1920年代年完工的新诺丁汉大学,劳伦斯不乏讽刺。那时英语系所在的这座标志性主楼刚刚竣工,在郊外的山上很是戗眼。这300英亩的葱茏山地是药业大资本家布特所捐赠,从此中原地区耸起了一所园林式大学,这等湖光山色的气势在英国大学里首屈一指。校园里依旧有他家的私人园林和别墅,可谓园中园,门口赫然标着:私家住地,外人免进。劳伦斯对此很是愤愤不平,写诗嘲弄一番:    
    诺丁汉的新大学    
    诺丁汉那座阴郁的城,在那里    
    我上了中学和学院,在那里    
    他们建了所新大学,为了    
    分配新的知识    
    它修得堂皇方正,靠的是    
    高贵的掠夺,通过    
    好心的杰赛·布特爵爷    
    精明的算计    
    儿时的我决没想到,当我    
    把可怜的零钱交到    
    布特的钱柜上,杰赛会    
    把成百万同样诚实的小钱转手    
    堆起这些小钱,最终会    
    耸立而起,方方正正    
    庄严辉煌    
    成为    
    一所大学,在那里    
    精明的人会分配一剂剂    
    精明的赚钱良药,用    
    浅显易懂的语言    
    未来诺丁汉的孩子们    
    会成为赚钱的理学士    
    诺丁汉的电灯都会耸起,说    
    我是靠布特公司得的文学士    
    从此我懂了,尽管我早就明白    
    文化的根是深深扎在    
    金钱的粪堆里,而学问    
    则是布特公司最后的一条涓流。    
    但无论怎样,劳伦斯是他们镇上第一个获奖学金上诺丁汉读中学的高材生,后来又读了诺丁汉大学学院的教师资格证书,算大专生,在那个年代很是个知识分子了。在那座沉郁凝重的大楼里(现在的诺丁汉特伦特大学),他获得了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并彻底摆脱了下矿井挖煤的命运。劳伦斯反对的不是知识,他很有知识,能用法文读名著,用法文写情书,通意大利文和德文;他恨的是知识分子的虚伪和大学教育制度对人的异化,恨的是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的知识分子的迂腐与自命不凡自欺欺人。    
    至于对新大学的讽刺也是可以理解的,是阶级的仇视。布特是药业大王,赚了大钱,其公司是诺丁汉甚至英国的“支柱产业”,诺丁汉的发展很是得益于布特等几家大资本家。劳伦斯是劳动阶级出身,认为布特捐大学是沽名钓誉,是拿了赚取的包括他在内的百姓的买药钱给自己立牌坊做秀,免不了对此加以讽刺。    
    但现代的诺丁汉恰恰将布特视为骄傲,为他树碑立传。他后来被封了勋爵称号,真正是造福一方的善人。当然,在世界范围内他的名气最终是无法同劳伦斯比的。但让诺丁汉人民当饭吃的是布特爵爷,劳伦斯则是饭后的清茶咖啡,装修精美的客厅里的画框。对一座名城来说,两者缺一不可。两人的铜像都矗立在诺丁汉大学风景如画的校园里:布特的胸像守候在大学门前水光潋滟的湖畔,劳伦斯赤脚手捧鲜花的全身铜像则立在图书馆旁。两座铜像的位置恰如其分,两种精神——产业与文化精神的制衡使这座校园显得气氛和谐。    
    我比较幸运,既能到布特捐的大学里学习,又能在此朝拜劳伦斯的文学灵魂。诺丁汉真是一个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的地方。有人为它创下了物质文明,也有人为它留下传世的精神财富,两者相得益彰,这个城市和这个郡的后人该怎样对他们的先人感恩戴德。    
    劳伦斯从来就没有融入诺丁汉的生活,他不过是这里的匆匆过客,更不曾想到过自己会成为诺丁汉的骄傲。他与弗里达私奔后自顾浪迹天涯边走边写,坚称“Art for my sake.”(为自己的艺术),从不攀附,从不妥协,活得硬气,死得也硬气。这股子轴劲儿不得不教人敬佩。文学如果没有这点基本的精神支撑就不成其为文学了。结果竟是布特和劳伦斯平分秋色,都成了诺丁汉的骄傲。现在无论是诺丁汉大学的简介还是诺丁汉郡的介绍手册上,都把劳伦斯的照片放在第一页。该大学的英语系成立了劳伦斯研究中心,欧盟援建的诺丁汉大学展览馆最终都以劳伦斯的名字命名,矗立在湖光山色之间。劳伦斯简直就是诺丁汉的金字招牌。    
    走进诺丁汉大学,会发现它绝不是我们中国人概念中的外省大学。简直就是一座公园。起伏的绿色丘陵和广阔的绿茵草坪上点缀着一座座或古典或现代的建筑,山下是绿玉般的湖泊,那座诺丁汉的宣传手册和明信片上的著名钟楼和白色大理石建筑就是校长办公室和英语系的所在,绿色的山峦和白色城堡样的建筑就倒映在湖水中,湖光山色,引来白天鹅和各色水鸟在此盘桓翱翔嬉戏。这330英亩(约1.3平方公里)的山林和绿地是诺丁汉在英国足以骄人的标志,据称是全英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民意测验其知名度位居英国大学前三名。其实其学术水准不过是在10名左右徘徊。足见民意还是偏重外表的,虽然英国人口头上总说“外表美不过一层皮”(Beauty is but skin deep), 说和做之间还是很矛盾的。仅凭这一点,我也知足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三个分校园:医学院,农学院和庆典校园。尤其是庆典校园,是建校50周年庆典时花了5000万英镑落成的,是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和教育学院的所在地。明快的北欧风格,亮丽轻盈,建筑物外用木条包装起来,图书馆建在人工湖中央的岛上,流水潺潺,天鹅水鸟飞掠栖息。校园之间每20分钟开一趟班车,还算方便。    
    我每天走15分钟的路到庆典校园,坐校车去主校园(号称大学公园University Park)上课。离开校园17年了,现在和学校里青春亮丽的孩子们一样,穿上运动衣裤,时常穿雨旱两用衫,背着书包,大步流星走在校园里追汽车,从一个教学楼赶往另一个教学楼,有时两节课之间没有空隙,只能飞跑。下了课等车回去时,可以在校园里小憩,在草坪上晒晒难得的太阳,或在湖边倘佯片刻,这里的鸭子水鸟和鸽子都很傻,见到人就趋之若鹜涌上来。鸭子们甚至满校园嘎嘎叫着跑来跑去觅食,高视阔步,一派主人翁气势。这里的鸟儿一个个盛气凌人,甚至在你头上拉屎撒尿。所以在这里不能在树下野餐,时常会有各色调料从天而降,防不胜防。    
    诺丁汉大学和这座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一样质朴,不少教室甚至还是小平房,很俭朴,但收拾得很是小家碧玉样,自然亲切,教人打心眼里喜欢。它的校外是湖泊、绿地和一座小镇:静谧的小家小户居民区,那些房子建于20世纪初,朴素的两层红砖尖角小楼配上让人心生怜意的窄巴巴小花园,在20世纪初公然用水泥筑上“曙光别墅”和什么什么别墅之类的字样。小镇上这样古色古香的环境绝对配得上给大学陪作衬,而且恰到好处。当初建大学时,这些小楼可能真算得上别墅。但毕竟100年过去了,这种红砖小楼历尽沧桑,已是美人迟暮。但那种优雅的氛围依旧,走在这种19世纪的场景中,如梦如幻。    
    劳伦斯无缘到这座新大学里读书教书。这座大学一直到1950年代末还坚持不讲授劳伦斯作品,图书馆甚至不进劳伦斯的书。因为那个时候威克利先生还在世,他的几本语言学著作是这所大学里最受推崇的著作。只是在他去世后,这所大学才逐渐开始讲授劳伦斯文学。而到了1990年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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