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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集-纯文本无空格版-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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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启。久不通问,愧仰深矣。远辱专使手书,眷念之重,不减畴昔,幸甚!幸甚!比日履兹暑溽,起居佳胜。始闻出使畿甸,旋又移守解梁。伯修平生厄滞,得丧毫末,本不足云,但恨材用不展,有孤天授。今兹小试,已恨迟暮,惟勉之一日千里,副士友之望也,秋热,万万以时保重。不宣。

《与陈伯修五首(之四)》

某谪居粗遣。筠州时得书甚安。长子已授仁化令,今挈家来矣。某以买地结茅,为终焉之计,独未墓尔。行亦当作。杜门绝念,犹治少饮食,欲于适口。近又丧一庖婢,乃悟此事亦有分定,遂不复择。脱粟连毛,遇辄尽之尔。惠示佳茗,极感厚意,然亦安所施之。扇子极妙,奉养村陋,凡百不能称也。佩公高义,不忘于心。千里劳人,以致口腹之养,甚非所安也。

《与陈伯修五首(之五)》

某近日甚能刳心省事,不独省外事也,几于寂然无念矣。所谓诗文之类,皆不复经心,亦自不能措辞矣。辱示清风堂石刻,幸得荣观,仍传之好事以为美谈。然竟无一字少答来贶,公见知之深,必识鄙意也。新居在一峰上,父老云,古白鹤观基也。下临大江,见数百里间。柳子厚云:“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兹丘也欤?”只此便是东坡新文也。谭文之,南方之瑚琏杞梓也,恨老尔,颇相欢否?毛泽民高文,恨知之者少,公能援达之乎?徐得之书信已领,当递中答谢也。

《与张嘉父六首(之一)》

某启。都下纷纷,不遂款奉,别来思渴深矣。比日起居何如?某凡百粗遣,汝阴僻陋,但一味闲,真衰病所乐也。合会未期,千万保重。不宣。

《与张嘉父六首(之二)》

某启。今日与嘉父道别,浩然笑仆醉后草书,虽不通他心,信手乱书,亦有祸福也。公少年高才,不患不达,但志于存养,孟子所谓“心勿忘勿助长”者,此当铭之坐右。世人学道,非助长也,则忘而已矣。仆少时曾作《杂说》一首送叔毅,其首云“曷尝观于富人之稼者”是也,愿一阅之。承过听,见语甚重,不敢不尽。

《与张嘉父六首(之三)》

某启。君为狱吏,人命至重,愿深加意。大寒大暑,囚人求死不获;及病者多,为吏卒所不视,有非病而致死者。仆为郡守,未尝不躬亲按视。若能留意于此,远到之福也。

《与张嘉父六首(之四)》

某启。君年少气盛,但愿积学,不忧无人知。譬如农夫,是キ是{艹衮},虽有饥馑,必有丰年。敢以为赠。

《与张嘉父六首(之五)》

某启。公文章自已得之于心,应之于手矣。譬之百货,自有定价,岂小子区区所能贵贱哉。“潜虽伏矣,亦孔之章。”足下虽欲不闻于人,不可得。愿自信不疑而已。

《与张嘉父六首(之六)》

某启。借示赋论诸文,遂得厌观,殊发老思。西汉一首尤精确。文帝不诛七国,世未有知其说者,独张安道尝言之于神考,其疏,人亦莫之见也。今公所论,若合符节,非学识至到,不能及此。仰钦!仰钦!

《与陈季常二首(之一)》

某启。昨日人还,拜书,想已达。今日见马铺报,公择二十一日入光州界,计今已在光。辄于太守处借人持书约会于岐亭。某决用初一日早离州,初二日晚必造门,此会殆为希有。然第一请公勿杀物命,更与公择一简邀之,尤妙。人速,不尽所怀。恕之。不宣。

《与陈季常二首(之二)》

早来宿酒殊昏倦,得佳篇一洗,幸甚。昨日醉中口占,忘之矣。写一首为笑。

《答毛泽民》

再辱示手教,伏审酷热起居清胜。见谕,某何敢当,徐思之,当不尔。非足下相期之远,某安得闻此言,感愧深矣。体中微不佳,奉答草草。

《答李方叔三首(之一)》

侄婿王适子立,近过此,往彭城取解,或场屋相见。其人可与讲论,词学德性,皆过人也。其弟名,字子敏,亦不甚相远。承问及儿子,属令干事,未及奉书,王文甫已与简,令持前所留奉纳矣。

《答李方叔三首(之二)》

某启。辱书累数百言,反复寻味,词气甚伟,虽不肖,亦已粗识。君子志义所在,然仆以愚不闻过,故至黜辱如此。若犹哀怜之,当痛加责让,以感厉其意,庶几改往修来,以尽余年。今乃粉饰刻画,是益其疾也,愧悚!愧悚!承持制甚苦,哀慕良深。便欲走诣,而自谪官以来,不复与往还庆吊,杜门省愆而已。谨遣小儿问左右,当以亮察。不宣。

《答李方叔三首(之三)》

某启。昨日辱书,不即答为愧。乍晴,孝履安稳。所示,反复思之,亦欲有以少慰孝子之心,而某所不敢作者,非独铭志而已。至于诗赋赞咏之类,但涉文字者,举不敢下笔也。忧患之余,畏怯弥甚,必望有以亮之。少选,更令儿子去面述。不一一。

《与刘壮舆六首(之一)》

某启。久阔,但有怀企,窃惟起居佳胜。便欲造门,以器之率入山,还当奉谒。谨奉启候问,匆匆,不宣。

《与刘壮舆六首(之二)》

某昨夜苦热减衣,晨起得头痛病,故不出见客,然疾亦不甚也。方令小儿研墨为君写数大字。旋得来教及纸,因尽付去。恐墓表小字中亦有题目,则额上恐不当复云墓表,故别写四大字,以备或用也。舍弟所作词,当续写去。人还,匆匆。

《与刘壮舆六首(之三)》

旦来枕上,读所借文篇,释然遂不知头痛所在。曹公所云,信非虚语。然陈琳岂能及君耶?

《与刘壮舆六首(之四)》

某启。辱手教,仍以茶簟为贶,契义之重,理无可辞。但北归以来,故人所饷皆辞之。敬受茶一袋以拜意。此陆宣公故事,想不讶也。仍寝来命,幸甚。

《与刘壮舆六首(之五)》

诗文二卷并纳上,后诗已别写在卷。后检得旧本,改定数字。

《与刘壮舆六首(之六)》

某疾虽轻,然头痛畏风也。承与李君同见过,不果见,不深讶否?悚息!悚息!来日若无风,当侵夜发去,更不及走别。一诗,取笑。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一)》

某近以痔疾,发歇不定,亦颇无聊,故未和近诗也。郡中急足,有书并顾掾寄碑文,达否?成都宝月大师孙法舟者,远来相看,过筠,带子由一书来。他由循州行,故不得面达。今附上。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二)》

寄贶酥梨、猫笋、五味煎、榴枣等北方珍奇,物意两重,感佩无穷。轼近来眠食颇佳,痔疾亦渐去矣。兄去此后,恐寓行衙,亦非久安之计,意欲结茅水东山上,但未有佳处,当徐择尔。侄孙既丧母,当令长子迈来此指射差遣,因挈小儿子房下来。次子迨,且令试法赴举也,恐欲知之。今有一书与迈,辄已作兄封题,乞令本司邸吏分明付之,迈必已到都下也。不罪!不罪!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三)》

某启。本州黄焘推官,实甚廉干,郡中殊赖之。不知今岁举削能及之否?孤进无缘自达,不免僭言,不罪!不罪!博罗正月一日夜,忽失火,一邑皆为灰烬

,公私荡然。林令在式假,高簿权县。飓风猛烈,人力不加,众所知也。百姓千人,皆露宿沙滩,可知!可知!盖屋固未能,茅竹皆不可得,一壶千金之时,黄焘擘划得竹三万竿往济之,极可佳。火后事极多,林令有心力,可委。他在式假,自不当坐此。愿兄专牒此子,令修复公宇、仓库之类,及存抚被灾之民,弹压寇贼,则小民受赐矣。又,起造物料,若不依实价和买而行科配,则害民又甚于火矣。愿兄严切约束本州,或更关牒漕司,依实支破,或专委黄推官提举点检催促及觉察科配。幸恕僭易。黄焘有一申状,为催促广州检昙颍公案,附来人去此文字。盖广州不应副,非本官拖延也。至孝通直蒙惠书,极于感慰,深欲裁答,为连写数书,灯下目昏,容后信也。不罪!不罪!六郎亦蒙问及,不殊此意。惟千万节哀自重。幸恕简略。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四)》

正辅要墨竹,固不惜,为近年不画,笔生,往往画不成。候有佳者,当寄上也。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五)》

某启。近因人来,附状,必达。比日伏惟尊体佳胜,眷聚各康宁。某凡百如昨,北徙已绝望,作久计矣。宝月师孙法舟来,子由有书并刘朝奉书,今附舟去。宝月已化矣。舟甚佳士,语论通贯,可喜!可喜!开岁忽将一月,瞻奉无时,临书惘惘。兄北归,别得近耗否?惟万万自重。冗中奉启,不宣。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六)》

某启。往还接奉,其乐无量。既别,甚凄断,亦不可言也。旦夕到广,想不留两日。尊候必佳健。十郎侍行不易,六郎甚渴一见也。某到家无恙。乞不赐念,惟万万为时自重。不宣。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七)》

某别时饮过,数日病酒,昏昏如梦中也。且速发此书,不周谨,恕恕。家酿,尝之微酸,不敢寄去。二诗,以发一笑。幸读讫,便毁之也。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八)》

某启。老兄留意浮桥事,公私蒙利,未易遽数。本州申漕司,乞支阜民监买粪土钱,若蒙支与,则邓道士者可以力募缘成之矣。告与一言,某不当僭管。但目见冬有覆溺之忧,太守见祷,故不忍默也。但邓君肯管,其工必坚久也。不罪!不罪!仍乞密之,勿云出于老弟也。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九)》

某近因宜兴回人卓契顺者奉状,想达视览。即日起居佳胜,老嫂诸侄各计康靖。某与幼子亦如昨。迁居已八日,坐享安便,知愧!知愧!非兄巨庇,何以得此。未由面谢,临纸怅仰。乍暄,万万为国自重。不宣。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十)》

某启。本州近申乞支阜民监粪土钱用修桥,未蒙指挥。告与漕使一言,此桥不成,公私皆病,敢望留意。近又体问得一事,本州诸军,多阙管房,多二人共一间,极不聊生。其余即散居市井间,赁屋而已。不惟费耗,军人因此窘急作过。又本都无缘部辖,靡所不为,公私之害,可胜言哉。某得罪居此,岂敢僭管官事,但此事俗吏所忽,莫教生出一事,即悔无及也。兄弟之情不可隐,故具别纸冒闻,千万亮其本心恕罪,幸甚。此数十年积弊,难以责俗吏,非老兄才气,常欲追配古人,即劣弟亦不轻发也。然千万密之。若少漏泄,即劣弟居此不安矣。告老兄作一手书,说与二漕,但只云指使蓝生经过廉得,或更以一书与詹守,稍假借之,令尽力为妙。自兄过此,詹亦知惧厉精也。

本州管六头项兵,却一半无营房。其间有营房者,皆两人住一间,颇不聊生。其余只在民间赁屋散住,每月出赁房钱百五十至三百。其间赁官屋者,即于月粮钱内刻。(非官中指挥,盖掠房钱者,自擅如此。)不惟军人缘此贫乏,又都将上下,无繇部辖,饮博逾违,急即逃走作贼,民不安居。又军妻缘此犯奸者众,远方吏不得人,从来如此,非今官吏之过也。问得,数十年来如此矣。约度大略,少三百来间好屋。若与擘划砖瓦,官自烧,林木亦可下县采斫。(只恐难为足用。)又阜民废监,亦有木植,此外官买足之。度三百间瓦屋,每间可用三贯省钱,不过千缗,此事可了。愿兄与漕司商量,先行文字下本州作访。闻惠州自来军人阙少营房,多在民间赁居。又广州、泉州、信州三处,差来客军,各无营房。本州清化一指挥,虽有营房一二十间,又每年遭水,军人家累,难为存活,深为不便。令本州知州职官都监子细勘会,逐一指挥去处及少营房数目,子细画一开具。若干指挥全无营房,见今若干兵士赁屋,各具见今赁屋人数供申及相度。未有营房指挥,合于何处起造营房。及清化指挥,年年遭水,合与不合迁移,如合迁移,即今来已废阜民监地位可与不可迁就。仍约度合用砖瓦材料人工钱数,先将本州见有砖瓦材料豁除外,仍更具管下县分,有无可以采斫材木去处,兼见差是何人,如何采斫,及相度添置瓦窑,差兵匠烧变。本州皆荒茅地,虽有主,百姓自来不采茅,官若日差兵士数十人,专留充烧瓦之用,于公私并无妨害。此外只具合支官中见钱的确数目供申,仍于本州应系诸般钱物内划支拨,系提转提举司钱物具若干数目供申。若似此行遣,料得不过支转运司钱四五百贯,思量此事,若不稍处置,致稍有意外之患,则于监司诸公,岂得为稳便。然此事积弊久矣,非今官吏之过。切告吾兄,勿怪责此中官吏,万告!万告!如以卑言为然,及漕司商量得行,即须专差一精干官吏来此,与权都监王约者(此子甚勤干。)同干之。今且体问得逐营事件如后。

一、本州管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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