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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七界行-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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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投降魔主,的确能够保全性命。天主灭世,我也信。”休普斯看也不看其他人,自顾自的看天,好像在和他人说话,又好像在自语。

这几名返虚修者闻言,身躯又是一僵,其实他们心底最怕的不是魔主任千寻,而是天主灭世。毕竟魔主虽强,他们舍弃了一身修为和性命,也就无所畏惧了。可灭世不一样,假若灭世,他们,亲人,朋友,兄弟,对手,家乡,故土,包括整个天眷族地都将迎来大毁灭。

试问,在大毁灭中,有几人能幸存?

这世间有比活着更美好,有比性命更重要。天主灭世,一切美好也将烟消云散。所以对于强大的修者,他们可以放弃生命,但是不能放弃那生命中的美好。哪怕是堵上一切,也要捍卫。正是因此无数修者乃至渡劫老祖才会臣服任千寻。在他们眼里,任千寻不仅仅是恐怖的魔主,却也是天眷族的希望。也许只要他才能带领整个天眷族逃过灭世之灾。

“可是魔主有凌天之志,他想要做的是反抗天主是逆天呐!”休普斯说,他看向众人,顿了顿接着说:“我们现在臣服他,固有能够保全性命,可七十几年后,天主灭世,我们跟他,能几成胜算,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几名返虚修者闻言,无比面露沉吟之色,暗叹姜还是老的辣,休普斯把事情看的很透彻。其中一人,摇摇头说:“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胜算,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臣服,我们只有死路一条。”

“是呀!是呀!现在臣服,哪怕真有天主灭世,我们也可以多活几十年。”

“没错!即使是死,我也不想死在战争中,我想死在末世,我要反抗不仁天主。”

“大丈夫能逆一次天,也不枉此生了。我不信天主有无所不能之神威。”

休普斯闻言,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来回的踱步。此刻站在命运的十字口,他一时间也难以抉择。

窗外杀声震天,烟尘如雾,血泊中尸首万千,在断肢残臂中行进的是魔主大军。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诡计都是浮云。魔主大军十倍于休敌军,士气如虹,尤其是休普斯大军能够抵挡的。

“为了我们的休普斯,杀呀!”

“组魂血战阵!”

“魔主大军是只猛虎,我们也要崩掉他的门牙。”

休普斯大军还在负隅顽抗,休普斯似乎极具个人魅力,也极其受将士爱戴。在必死的情况下,仍然有这么多人为他战死,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时休普斯大军无数修者,洒出自己热血,献祭丝丝灵魂之力,灵魂与鲜血交织在一起,这时舍弃自己一切的战阵。

盏茶的功夫后,休普斯大军组成了恐怖的魂血战阵,。阵如其名,以魂血为引,把无数修者士兵连在一起,宛如一体,攻守兼备,还是骇人的魂血增幅。

普通战阵想要达到浑然一体的境界,需要无数的次的苦练加之身经百战才可以。这魂血战阵则无需这些,意在取巧。当然他们也需要付出鲜血和灵魂力量的代价。

“杀死这些狗娘养的!”

“杀!杀!杀!”

休普斯大军杀红了眼,依仗着魂血战阵一时间竟然抵挡住了魔主大军的进攻。这时的休普斯大军他们的灵魂和热血构造了铁血防线。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休普斯大军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杀红了眼,不依不饶。反观魔主大军的将士却怕死。盏茶的功夫过去了,魔主大军已经在耗损,却还是久攻不下。

ps:术后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我在电脑前一天,码字却如龟速。

第三百五十三章 最终选择

“几位渡劫同道,战场无君子,一起出手破了此阵!”任千寻冷冷的说。他不愿看到自己的魔主大军被血魂战阵屠戮。爱兵如子,才是王者风范。

“好!”

“但凭魔主吩咐!”

近十名渡劫期强者应声道。任千寻闻言点点头,百万剑光出,密密麻麻遮住了正午烈日光芒,地面上,两方交战的大军瞬间被阴影笼罩。激战中的双方修者大军已经顾不得观察天空阴晴变化。

“小圆满剑阵!”

任千寻轻语,声音犹如寒风般的肃杀。百万剑光滴溜溜的一转,庞大的剑阵瞬间组成,接着剑阵速度惊人自千丈高空快速下落。

“不要留手,给他个厉害。”任千寻寒声道。如今休普斯大军士气不俗,军心稳固,只有下狠手了,给他雷霆一击。这是战争,没有任何道义可讲。战争只以成败论英雄。成王败寇亦是如此。

他话声未落,*道雷霆灵力激射而出,其中蕴含个不相同的圆满奥义,威势万千,紧跟在小圆满剑阵之后,下一刻就要侵袭休普斯大军。

“天呐!是魔主的剑光”

“还有渡劫期独有的雷霆灵力。”

不过数息的功夫,小圆满剑阵和*道雷霆攻击穿过万里云层,*近大地。这时所有人都有所察觉,无数修者惊呼,休普斯大军更是胆战心惊。渡劫期战力可以轻易屠戮修者大军,这是实力使然,也是为什么,两方都有渡劫期强者时,保持默契,渡劫期强者不出手的缘由。

与此同时,在血魂战阵之后的休普斯脸色大变,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大骂一声“好狠”,接着化作一道血光,远超音速,直奔前方战场而去。

“卑鄙!”不知何时休普斯已经来到了近处,叫骂一声,浑身灵力迸发,与其他渡劫期强者不同,他的灵力不仅仅有雷霆之力,还有浓重的血煞,血腥气让人窒息,所有人仿佛置身血海之中。

百万剑光再次一转,剑阵自成一体,剑光浑然天成,百万剑光同时打出不同的百万剑招,配合在一起,完美无缺,绝大数修者眼球无法反应,剑阵已经劈出了数百万记。

休普斯的血煞灵力瞬间被击溃,他心一横,瞬间祭出雷躯。

众所周知,灵体境界修成灵体,灵体圆满后,即使境界提升肉身之力也不会有太大的进步,而进阶渡劫期的修者却大大不同。返虚圆满修者可以引下雷霆天劫,渡过此劫,灵力融入雷霆,形成雷霆灵力,灵体也融入雷霆,如此便凝聚了雷躯。雷躯之强,强过灵体百十倍。

“大!大!大!”休普斯连连怒吼,他的雷躯不单单有电弧激射盘旋,更有无数血雾环绕,那血雾之强称之为血海也不为过,远不是任千寻的化血神拳能够比拟。看来雷躯融入了极强的血煞之力。

十丈!百丈!千丈!

转眼间,在秘术的催动下,休普斯的雷躯暴涨,宛如擎天巨人,霸气侧漏。最后休普斯的雷躯暴涨到九千九百九十九丈,似乎达到了一个极限。

嘭!嘭!嘭!

无数剑光斩击在巨大雷躯上,*名渡劫期攻击也无例外的轰击在休普斯身上。电弧雷光,血煞蠕动,休普斯竟然依仗雷躯硬抗近十名渡劫期的攻击。

“三军将士!败局已定,各自逃命去吧。”震天的声音自休普斯雷躯传出,仿若雷鸣震耳,却有说不出的落寞。

爱兵如子当如休普斯。这一刻任千寻还有一众的渡劫期老祖,终于明白了些什么。明明败局已定,休普斯的将士们还愿意为他拼命,愿意为他死战。想来是以心换心吧。自古将士为主公而死,数不胜数,但古今有几位主公愿意为将士而死?

任千寻面露佩服之色,他朗声道:“休普斯老兄,我敬佩你的为人,现在投降,我不杀你和你的将士子民。”

此刻休普斯大军,魔主大军以及一众渡劫期老怪,同时把目光投向半空中那个雷躯巨人。魔主任千寻不杀降军,尽人皆知。

“我休普斯年轻时,世人称我为杀神。我杀人无数,早该有此一报。也许杀神死在强者手里,未免不是一个解脱。我老了,也做不到摇尾乞怜,更不会为人仆。”悠悠的声音自雷躯中传递而出,休普斯,感叹万分,无限落寞。

“何必呢?!”任千寻叹息道。他能看出,休普斯杀神之名,半分不假,那惊天的杀气煞气,比他尤甚之。威震一方的修者,哪个不是手上性命无数。休普斯能够用雷躯硬抗攻击,给将士逃跑的机会,就值得任千寻敬佩。

“杀神?你真的配杀神二字?杀神者,有无畏杀心。我问你,你的杀心到哪去了?”任千寻激将道。他盯着休普斯,顿了几秒道:“你死了,你将士能有几人逃脱?你的子民又有几人能够安居乐业?”

任千寻的话直戳休普斯的内心。休普斯愿意为自己的将士送死,说明他爱自己的将士子民,任千寻所说的正是他最大的顾虑。

“退一步说。即使他们苟活于世,七十几年后,天主灭世,又有几人能够幸存?”话毕,任千寻狂笑不止,接着说:“死并不可怕。在我的家乡,自杀的人被称作懦夫。我们活着,就有无数的羁绊和责任,大丈夫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守护自己所爱。”

“天主灭世?!懦夫?!羁绊!责任!守护!”休普斯闻言,不仅仅喃喃起来,眉头微皱,沉吟思索。这一刻,他似乎没有那么决绝。他动摇了。

“站起来吧!杀神,以你杀心,杀戮苍天!”任千寻暴喝一声,他要激起休普斯豪情,唤醒沉睡的杀心,每个人心中都有不为人知的血性。

“没错!老夫是杀神,杀戮一生,却还没有杀过天!奶奶的。老夫还要与我的将士们反抗无道天主。”休普斯闪过异色,眼眸中异彩连连,血煞蠕动,血起遮天,好不威风。

休普斯雷躯一动,看向任千寻道:“魔主,我愿意臣服你。不过你要发誓与我辈齐心灭天,渡过灭世大劫。你能答应我吗?”

第三百五十四章 收复南方

“我能。”任千寻正色道:“任某有一颗逆天的心。可一人之力有所穷极,我征服天眷族,就是为了聚集天眷族所有人的力量,以众生之力,以苍生之意,定可屠天。”

“你一个外界人,即使灭世,自己躲在犄角旮旯里,也能保全一条性命,为什么非要逆天呢?”休普斯问道。这才是问题的最关键,也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即使灵界大能也不敢挑衅天的威严,他自己跳出了逆天,不是找死吗?

任千寻闻言,不禁想起了人间地球,想起了故土,想起了和天道的恩怨,想起了灭门,想起了灭杀天道。这一切他记得分明,又如何能够忘记?

“我的心,是逆天的心,不是懦弱的心。”任千寻这般说道。“任某自知不是什么好人,也杀人无数。但任某最起码是一个原则的人。我愿这众生都平等,我愿这世间没有争斗,我愿天下生灵再没有痛苦。我愿只是我愿,我没有这样的力量。”

“天眷族有我的朋友,我不愿见他们死去。我不愿悲剧再次重演。我不愿看到天下苍生死于灭世。天道凭什么高居九天之上,漠视人间一切。天道凭什么,玩弄世人,灭世毁灭。他凭什么?凭什么?”任千寻状若癫狂,他心中有不满,他心中有仇恨,他心中有执念。

“我有所愿,我有所不愿。我心中所愿,所不愿都需要力量来践行。一人之力总是微薄,我愿聚众生之力,合力逆天。”任千寻自顾自的说道,他暗中催动逆天奥义,把声音传递到天眷族地的每一个角落。他这是当着所有天眷族的面,立下逆天宏愿。

“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任千寻发出灵魂的呐喊,他声音,贯穿南北,擎天达地,一股灵魂之音传入天眷族亿亿万万生灵的魂中,即使飞禽走兽,也能听出那发自灵魂的呐喊,他们听到不屈和热血。

“果真是非常人,行非常事呐!”休普斯看着癫狂呐喊的任千寻,无限感慨。他过去之认为魔主任千寻是一个实力莫测的外界人。此时他才明白魔主不仅实力莫测,更有凌天之志和大宏愿,他心在逆天。

“休普斯如你所愿。我任千寻发誓,与天眷族共进退,举旗逆天,若违此誓,万剑诛心。”任千寻这时斩钉截铁的说。

休普斯脸色大变,他没有想到任千寻真的发下毒誓,接着几近九十度的弯腰一拜,道:“杀神休普斯拜见魔主大人。”

休普斯麾下修者心中也早在斗争,见休普斯投降,也纷纷拜向任千寻。他们内心也被魔主逆天之心和大宏愿折服。

“三军驻扎,休整三月!”任千寻语调平淡,声音却浩大无比。

自此任千寻平定南方,统治西南两地,东方首领盖博名义上是他盟友,实为手下。就这样任千寻一统天眷族地的西,南,东三方,统御天眷族四分之三的土地,手握亿万雄狮,麾下渡劫期修者十名,如此实力足以横扫天下。

天眷族地北方。

北方与西方平原截然不同,这里不是平原,有的只是十万大山。

北方山连山,大小山峰不可胜数,虽然号称十万大山,其实有统计的大山就有八十三万。在这里名义上是大型部落北方部落统治,其实群雄割据,各自为政,混乱到了极点。

其实北方的情况,也是地形使然。山地自古就是易守难攻,加之天眷族地与外界不同,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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