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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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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我和小文曾经拥有的幸福(下)
  关于明星崇拜这件事儿,我再多说几句:我一向对吵得火热的体育或者影视明星心怀反感,嗤之以鼻,而对于那些过气明星,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作怪,我倒是一直抱有深深好感,小文对此也是和我态度仿佛,深得我心。
  以我热衷的NBA为例:我最喜欢的球队是每次赢球都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纽约尼克斯,最欣赏的球员则是其貌不扬,老实巴交的德雷克斯勒,连他低着脑袋像在地上捡钱似的运球动作我都觉得很帅。不过,除了和我的哥们儿们,我一向很少与别人谈论我的这些喜好,经验告诉我,和那些一提起NBA就只知道乔丹和公牛队的傻逼们交流实在苦不堪言,如同对牛弹琴。
  然而,时至今日,即便是遇到与我看法雷同的NBA迷,我想我也再难与之有何过多交流。不知从何时起,我悲哀地发现,就连体育这最后一种可以称之为我的爱好的东西,也越来越难以激发起我多大的兴趣,所谓激情最终难免让位于无边无际的空虚与无聊。
  也许,这是因为我长大了。
  还是回到那些轻松的日子里吧——
  我特别喜欢吃我妈做的菜,尤其是她压箱底儿的绝活——“油淋草鱼”,每次这道菜端上桌来,必被我风卷残云。
  但是,鱼再好吃也有一点麻烦,那就是要不停地从嘴里择刺儿,无法囫囵下咽。这恰如我和小文欢快的生活,即使一帆风顺,也必须时不时地应对像择鱼刺儿这样的小障碍,比如,小文想出国学习的这件事儿。
  出国留学的念头在认识我以前就已经在小文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在她们家的影响下,去美国读个硕士、博士,然后再借机混张绿卡,甚至在那边扎根儿成了小文对未来惟一的打算。
  可惜,认识我显然和这种打算成为矛盾,因为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离开中国这片儿热土,去外面混成一假洋鬼子。每逢看到头顶“某某籍华人”招牌之辈慷慨激昂地陈述“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其实我是黄皮肤黑眼睛的龙的传人”,我都不禁脱口而出:“别她妈跟这儿装孙子了。”
  于是,我和小文的争论就开始了,谁也说服不了谁——
  “谢天,你也好好学学英语,到时候和我一起去美国读书吧。”
  “不去,去那儿有什么好?成天给人刷盘子,当碎催,二等公民,我愿意跟这儿当大爷。”
  “可是,在中国好多有用的东西都学不到啊。”
  “本来我也没想学什么。”
  “你什么都不想学,你就知道成天打球、睡觉、看‘体坛周报’。”
  “那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
  “那你不想想咱们以后怎么办?”
  “以后怎么了?你学你的,我混我的,你还不打算回来了是怎么着?”
  “我要拿到绿卡怎么也得五六年。”
  “五六年就五六年吧。再说,我有钱了去美国找你不就得了。”
  “你别那么天真好不好,分开那么长时间什么都变了。”
  “那你说怎么着?我瞧你不去了最合适。”
  “咱们一块儿去多好啊,我一直都这么想。”
  “不去,就不去。明告诉你了,我就跟这儿扎着了。”
  ……
  “谢天,别生气了。”
  “没生气。”
  “那你不理我?”
  “没的说。”
  “我就是弄不明白你怎么想的。咱们一块儿去美国学点儿有用的东西,再开开眼界,多好啊。”
  “我等有钱了旅游去,我不着急。”
  “你不着急我着急,我不愿意老大岁数了再去外面重头学起。”
  “那我也没说不让你去啊。”
  “那咱们怎么办?”
  “不知道。”
  “你怎么这样啊你?”
  “我就这样,一直这样,怎么着吧?”
  每次争论都是不欢而散,期间我们车轱辘话来回说,人生、未来、婚姻、抱负,凡是能想到的大道理都在我们争论的涉猎范围。我和小文喋喋不休地向对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强词夺理,或苦苦哀求,双方口才都在那段儿时间有了不少长进,但最终却还是谁也不肯折服。
  其实,我一直不反对小文出去留学,毕竟是好事儿,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理想,我不愿意小文为了我放弃自己的追求。可是,她非苦苦坚持我们一同飘扬过海,我压根儿没这打算啊。于是,说着说着我便恼火不已,大放厥词,为了证明自己有理,我把美国说得一无是处,好像自己真跟那边受过迫害似的。
  有一段儿时间,我的淫威占了上风,小文终于同意和我一起扎根中国,共度余生;可过了一段儿,不知何故我们又为这个吵了起来,而且愈演愈烈,彼此揪住对方的弱点不放,攻击性日渐增强,小文还真为此掉了不少眼泪。
  最后一次讨论这事儿是在王府井“绿屋百货”的门口,我们俩坐在大街边上又滔滔不绝地辩论起来,忽而激动,忽而冷战,激动时如下山猛虎,冷漠时像互不相识,一说说了得有两个钟头,连日头偏西也豪未察觉。
  我抽着烟坐在马路牙子上,心烦意乱,感到为这么点破事儿吵个不休实在腻歪。烟抽完了,我觉得嗓子冒烟儿,想喝口水,却又懒得起身去买,于是就这么像入定似的干坐着,似乎这样就能把问题解决。
  我不耐烦地一一看着面前如行尸走肉般匆匆而过的路人,或目光空洞,或眉头紧缩,好像不知如何去应付接踵而来的一天天的生活。我以后就像这些人一样地活着?——我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儿——这就是我以后的生活?
  不对啊,虽然我也说不出自己以后想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可像大街上这些陌生的人们这么终日奔波,麻木不仁的活法儿也绝非如我所愿。我再一细细琢磨:我干吗非执意不和小文一起去美国求学?不就是嫌累嘛!要是现在有一美国大学非死乞白赖地邀我加盟,我能不动心吗?
  妈的,合着我是跟这儿自欺欺人呢。我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小文,小脸儿哭得红一道儿白一道儿的,还在不停地抹着眼泪,一瞬间,柔情不由从我心底慢慢升起。
  新一轮辩论重新开始,由于经过一番考虑,我明显变得底气不足,节节败退,最后终于不那么痛快地向小文妥协:我们决定小文大学毕业以后先去美国,然后我再考过去和她会合,从此比翼齐飞,在美利坚上空高高翱翔。
  我暗自一盘算:这也没什么不好,反正现在还为时尚早。
  此后,随着这件困扰我们多时的破事儿终于被攻克,我和小文也自然是更加心心相映,如胶似漆,恩爱之状,无需多言。
  床头摆着我和小文的合影,正是那段儿日子我们照的。照片里我们俩都是一头的短发,精神抖擞,笑容灿烂,一脸天真尽显无遗,让人唏嘘不已。
  我抽着烟长时间地凝视照片,想把自己拉回从前,却每次都是不得其所,无功而返。
  过去的岁月无法挽回,这是我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的话题。如今望着照片,我只能暗自庆幸,毕竟,我也拥有过幸福。
  是的,幸福——我确定我和小文之间曾经拥有过。
  我的脑海里常常回想起那些夏日慵懒的黄昏。一天的暑气渐渐褪去,街道、胡同被绿色的槐树,柳树和其他我叫不上来名字的树包裹着,疲倦而美丽。
  我和小文就在这些街道上、胡同里溜达着,在吃完饭闲坐于路边乘凉的人们中间悠闲穿行。我们有时拉着手,有时不拉;我们走得很慢,步履轻松,漫无目的,就这么一直走到天黑。
  大多数时候小文都在向我说着什么,通常是一些她学校里面或者和朋友们之间的琐事。我的脸上挂着微笑,耳朵里听着她清脆的喋喋不休,脑袋里却什么也没装进去,有的只是一种懒洋洋的舒坦感觉。这时我会想:
  也许,这就叫幸福吧……
  17。该来的躲不掉(上)
  谭威在隆福寺的“世嘉”电子游戏厅呲到了新妞儿,太好了!我一直在等着他找到新的姑娘,自从他被第一个媳妇儿蹬了以后。
  谭威的前任媳妇儿也和我很熟,他们认识的比我和小文还早,当然,结束的也更早。那个姑娘叫何苗,聪明伶俐,干脆活泼,只有一点不太好,那就是她对谭威自始至终也没太上过心,这一点我是在我们一块儿去郊区玩儿的时候知道的。
  小文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们四个人一块儿去密云还是怀柔的什么风景区玩儿了一趟,晚上没回来,就在山上租了两间小木屋住了一夜。小文挺喜欢何苗,两人聊得很是亲热,晚上,我和谭威出去闲逛,她们俩就待在屋里聊天。
  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了,我们没说几句话就两两分开,各自就寝。躺在硬梆梆的床上,小文对我说:“谢天,何苗刚才和我说他们可能不会好太长时间了。”
  “不会吧,他们俩不是挺腻乎的吗?我约摸着这会儿俩人正打炮儿呢吧。”
  “真的。”
  “为什么啊?”
  “何苗说她和谭威性格不太合适,她想找一个更成熟一点儿的男朋友。”
  “这叫什么理由?要掰就掰,说这话纯属装孙子我觉得!”那时的我对“性格不合”最看不上眼,我觉得这叫不是理由的理由,俩人好了半天说句“性格不合”就完事儿了,你丫早干吗呢?还有,对于不少女孩儿所说的“我心目中理想的伴侣是那些比较成熟的男人”,我也是大不满意——你们丫都找了三四张儿的老爷们儿,那我们二十多岁的小崽儿全憋死算了。
  “何苗对我说:女人爱的是一个人,以后嫁的可能是另外一个人。”小文盯着屋顶,若有所思地说。
  这事儿我没和谭威提过,我不愿意让他堵心。后来,我们四个还照样老在一起搓麻吃饭,我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小文就是那时候由我手把手教会打麻将的。谭威和何苗两人依然亲热如常,谭威的脖子上还常常挂着由何苗一嘴炮制的紫红色金钱斑,我慢慢也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然而,该来的总也躲不了。
  快到年底的一个傍晚,我正在家睡得香甜,谭威打来了电话:“谢天,是我。”
  “跟哪儿呢你丫,过来找我吗?”
  “我在‘鼎泰珍’呢,你过来陪我会儿。”——“鼎泰珍”是灯市口附近一家风味大杂烩的饭馆儿,平时我们常去。
  我听出谭威的语气有点儿不对,赶紧问道:“怎么了你?出什么事儿了?”
  “过来说吧。”
  “行,你等着啊,我这就到。”
  我穿上衣服赶到“鼎泰珍”,看见谭威正一个人守着一桌子菜和一大堆酒,神情落漠,半醉不醒,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果然,他和何苗散伙了。
  那天,谭威语无伦次,絮絮叨叨地向我讲着他和何苗的一切:讲两人约好在他们家鬼混,他买了一大堆何苗最爱吃的东西,在家苦守一天,人影儿也没见着;讲他大冬天光着脚跑到宿舍楼外面的公用电话亭给何苗打电话,脚早就冻僵了,但为了多聊一会儿,生说自己不冷;讲这讲那,讲得自己声泪俱下。但最后,何苗甩下一句“咱们性格不合”,一切就此打住。
  我被谭威打动了,他对他媳妇儿真是没的说。想想自己对小文,我直感到不好意思,我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从今天开始,我对小文要像谭威对何苗一样地道。
  遗憾的是,这一点我一直也没有做到。
  谭威的新任媳妇儿叫曹芮,她的到手让谭威感到自己大把大把扔在电子游戏厅的钱一点儿也不亏。在“梅园”吃过一顿见面儿饭后,我和小文就算和她认识了。
  如果你还记得我前面提到过的雷蕾,我就比较好形容现在的曹芮了,因为两人说话简直如出一辙,我是指,音量。
  曹芮刚一张嘴就让我想到了雷蕾,和这样的姑娘交流简直太受罪了,我怀疑她们即使扯着脖子骂我我要一不留神都有可能听不见。但愿我以后没有福气再见到第三个声带这么孱弱的姑娘。
  当然,除了这一点,我们都觉得曹芮还是挺不错的。紧接着,在台球厅,在饭馆儿,谭威带着曹芮和大伙儿纷纷见了面,我们的大家庭里又平添了一位女眷。
  那段儿日子曹芮经常跟着我们一块儿四处游荡,记得有一回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大伙儿实在闲极无聊,姚望提议玩“瞎子摸人”,于是我们一帮人就真的返老还童,在草地上摸爬滚打起来,弄得满脸满身都是碎草根儿。那次田峥甚至还表演了他擅长的爬树项目,引得过路游客纷纷驻足观望。
  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同,护城河平静的水面,温和的阳光,深红的城墙和我们无所顾忌的笑声——我喜欢的夏天又将如期而至。然而,97年的夏天,好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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