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才相师-第27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是他们不知道,这是叶天故意没有起针的,而且在胡小仙眉心印堂处的银针,起着定神的作用,拔出之后,胡小仙马上就可以醒转。

看到众人进来,叶天说道:“这就起针了,胡小仙几日没有进食物,可能有点虚弱,你们去熬点粥,最好加点参片,给她补下气。”

“好,好,我……我马上去!”

胡母连声答应了下来,不过身体却是没有动,她这是对叶天的话不怎么相信,想亲眼看到女儿醒过来。

叶天摇了摇头,也没多说什么,走到胡小仙身边,出手如风,快如闪电般的将胡小仙身上的六根金针全部都取了下来。

房中众人均是屏住了呼吸,眼睛一眨不眨的盯在了胡小仙的脸上,原本像是熟睡的胡小仙,睫毛突然一阵颤动,眼睛随之睁开了。

迷迷糊糊的醒转了过来,胡小仙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声音虚弱的问道:“我……我这是在哪里啊?”

PS:第一更,感谢诸神老兄的打赏,总盟威武,今儿五更,打眼会兑现承诺的,有月票的朋友还请继续支持相师!

第四百一十章飞龙汤

“小仙,我是妈妈啊,你……你都晕迷好几天了。”

见到女儿醒来,胡母一下子冲到了床前,刚一开口,眼泪就“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了起来,女儿生病这几天,可把她给煎熬的不轻。

胡鸿德拉了一把儿媳妇,说道:“行了,快点给小仙去熬粥吧,嗯,我和你一起去,孙瘸子那里还有根好参,我不去你要不来!”

这长白山的采参人,手上基本都有救命的存货的,就像是孟瞎子的那半根老参,救了他不止一次了。

胡鸿德所说的孙瘸子,也是长白山区一位有名的采参人,由于早年采参的时候摔断过腿,治好之后也是一瘸一拐的,是以落下这么个外号。

“清雅,你陪着小仙吧,我回宾馆先睡一觉,老胡,咱们一起出去!”

见到胡小仙没事,叶天也放下心来,不过随之脑袋就感觉一阵刺痛,隐隐还有些眩晕,他知道这应该是神识消散的后遗症了。

“叶天,你看,这……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啊!”

叶天此话一出,胡大军两口子才想起自己光顾着看女儿了,连叶天这大恩人都没有感谢,顿时脸上有些发烧。

叶天摆了摆手,说道:“胡厅长,不用客气,我和小仙也是朋友,你们看着小仙吧,我先回去了。”

“哎,叶天,我送你出去!”见到叶天走出门外,胡鸿德连忙跟了上去,

“叶天,你真没事?这脸色可不好啊。”别看胡鸿德脾气火爆,但眼力一点都不差,叶天给孙女治病前后的脸色,可是完全不同的。

“伤了点元气,没有大碍的,老胡。这两天不要来打扰我,我好好休息一天。”

以前受到元气反噬,那是身体上的不适,但这次斗法叶天消散的却是神识,这种脑袋刺痛的感觉,对他而言还是一次。

“成。我送你回去!”

胡鸿德点了点头,他也是重情义的人,不过这感谢讲在嘴上是没用的,胡鸿德已经在心里打定主意,准备将山里那几株百年老参都起出来送给叶天了。

回到房中之后。叶天强压着身体上的不适,盘膝坐在床上运行了一个周天之后,这才倒头晕晕睡去。

叶天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等他一觉醒来,脑中的那股刺痛却是消失不见了。

起身拉开酒店的窗帘,外面的大雪已经停掉了,但是积雪并没有融化,整个城市都披上一层白色的妆裹,叶天抬头看了下太阳,应该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

站在窗前活动了下身体,叶天在心中思量了起来。虽然受了点伤,但这一趟的收获还是很大的。

叶天现在连炼神返虚的境界都没达到,就摸到了三花聚顶的门槛。这种顿悟绝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咕咕……咕咕!”

叶天耳朵突然耸动了一下,他听到屋里传来一阵“咕咕”声,刚想抬头寻找的时候就反应了过来。不禁哑然失笑,原来是自己的肚子饿了。

拿起酒店的电话,叶天往于清雅的房间拨了个电话,却是没人接,想了一下还是打了她的手机。

“叶天,你醒啦?你都睡了两天了,我们在小仙家里了,你快点过来啊!”电话刚一接通,于清雅惊喜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把胡小仙家的地址报给了叶天。

“哎,我说,你们吃饭没?我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再过去吧。”叶天揉了揉肚子,这时间去别人家也不是饭点,还是填饱肚子再说吧。

“我们吃过了,喂,叶天,胡爷爷要和你说话!”

于清雅话说刚到一半,电话就被胡鸿德给抢了过去,“叶天,到家里来吧,我昨天进山打了两只飞龙,给你补补元气!”

“好,老胡,再准备点肉食,我饿的狠了。”叶天自然不会和胡鸿德客气,挂断电话后打了辆车赶到了胡小仙的家里。

胡小仙的家住在市郊结合部的地方,那是一个花园别墅小区,每一栋别墅前都有个很大的花园,私隐性非常的好。

“一个副厅长,能住这样的房子?胡大军不会是个贪官吧?”看着面前这扫干净了积雪的院子,叶天脑子里冒出了这个念头。

不过叶天却是不知道,这房子并不是胡小仙父母所有的,而是胡小仙个人,是她考上华清那一年,胡鸿德给孙女儿买的。

作为长白山最出名的老参客,胡鸿德这些年出手的老山参总价都要在1000万以上了,买这么一栋别墅自然不在话下。

“叶天,你来啦,快,快进屋!”

从接到叶天的电话,胡鸿德就一直站在门前等候,搞得胡大军夫妻两个也很不好意思,冒着寒风陪着老爸站在了外面。

“老胡,那么客气干什么啊!”叶天笑了笑,和胡大军夫妻打了个招呼,进到别墅里面。

“叶天,你可真能睡啊,我开门你都没醒!”见到男朋友来了,于清雅连忙跑到叶天身边,有些担心的握住了他的手。

叶天笑道:“没事,损耗了点元气,睡了两天就好了。”

胡小仙也走了过来,对着叶天深深鞠了一躬,说道:“叶天,谢谢你,我听爷爷说了,要不是你,我小命可就没啦。”

“咳,这是干什么啊?”叶天挠了挠头,对着胡鸿德喊道:“老胡,我可是来吃饭的,麻溜的把饭菜端上来啊!”

“好嘞,您等好,这就上来喽!”

叶天这一嗓子,再加上胡鸿德那小二般的应对,让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屋里原本有些凝重的气氛顿时松弛了下来。

过了大概七八分钟,胡鸿德提了个吊锅走进了客厅,招呼叶天坐到紧挨着客厅的餐厅里后,说道:“叶天,这是人参炖飞龙汤,我老胡的手艺保准能让你吃的连舌头都咬掉!”

“好香啊,老胡,手艺真不错!”

叶天还没开吃,光是看着呈乳白色的汤和扑鼻的香气,肚子就开始“咕咕”叫了起来,用勺子舀了一口汤放到嘴里,舌尖顿时感受到了一种从未品尝过的鲜美味道。

“叶天,这是用老母鸡汤做的底料,加上了山里的鲜菇,这要是放到古代,皇帝都吃不到。”听到叶天夸奖自己的手艺,胡鸿德裂开大嘴笑了起来。

这锅汤胡鸿德还真是下了功夫,他不知道叶天什么时候醒,就炖了一锅老母鸡汤放着,直到叶天说过来的时候,才把飞龙给下的锅。

而且这汤里面的半根人参,是胡鸿德从孙瘸子那里半讨半抢要来的,这可是足足有一百多年火候的老参,放着外面至少值几百万的。

“爸,您以后还是少打些飞龙吧,现在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了。”客厅里的胡大军听到两人的对话,忍不住说了一句。

“屁话,老子自己吃又不是拿去卖的?你昨儿不也吃的挺香吗?”胡鸿德眼睛一瞪就骂了回去,说的胡大军一脸讪讪的闭上了嘴巴。

吃了一口飞龙肉后,真如同胡鸿德所说的,叶天差点没把舌头给咬掉,忍不住说道:“这肉还真是鲜美,老胡,回头咱们去老林子里再打几只,我得给师兄和家里人带点!”

叶天骨子和胡鸿德一样,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压根就没把什么动物保护法放在心里,江湖中人所遵循的一直都是弱肉强食的法则。

“好,还是咱们爷俩对脾气。”

叶天的话说的胡鸿德眉开眼笑,不过紧接着就苦起了脸,说道:“叶天,你……你是爷,这个可不能搞混掉的。”

胡鸿德的话引起一片爆笑,这老头虽然脾气不怎么好,张嘴就喜欢骂人,不过人真的是很可爱的。

“爷爷,我也想吃!”不知道什么时候胡小仙和于清雅几个女孩子也凑了过来,眼巴巴的看着那吊锅。

这飞龙的味道可不是一般人能抵挡得住的,胡大军虽然嘴上说着要保护野生动物,其实坐在客厅里的他,眼睛一直在往餐厅里瞄呢。

胡鸿德没好气的瞪了孙女一眼,说道:“你们昨儿不是吃了吗?叶天帮你治病伤了元气,我得给他好好补补!”

“得,你们谁都别抢,想吃过几天跟我进山吧。”

叶天可不懂得什么叫客气,他这会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了,也不管那汤有多烫,拿着把大汤勺一口口的就送进了肚子,一锅汤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见了底。

“饿死鬼投胎的!”于清雅没好气的白了叶天一眼,其实她也是想再喝一点飞龙汤的,听说这个对女孩美容也是有好处的。

“哈哈,不吃那真要饿死了!”

叶天在于清雅面前向来脸皮都很厚,哈哈一笑,眼睛看向胡鸿德说道:“老胡,找个地方说话吧。”

来到长白这地界,平白无故的就和人斗了一场法,叶天自然要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而且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既然和人结了梁子,那就要化解开来,不管是握手言和还是你死我活,总归是要有个章程的。

PS:第二更,感谢xjbq、海伦娜、潜行者、老三众多朋友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还有三四五章,月票,还有吗?

第四百一十一章睚眦必报

听到叶天的话后,胡鸿德站起了身,对着孙女招了招手,说道:“小仙,你跟我来一下。”

当事人是胡小仙,虽然胡鸿德已经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出于对叶天的尊重,这件事的经过还是由胡小仙自己来说比较合适。

进到书房后,胡鸿德把叶天让到沙发上,将门关了起来,说道:“小仙,你把前几天遇到的事儿给叶天说说吧。”

胡小仙想了一下,说道:“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莫名其妙的就晕倒了,不过在那之前,我去过北麓山脉那边……”

随着胡小仙的讲诉,事情的脉络在叶天脑中逐渐变得清晰了起来。

原本台里是准备让胡小仙做一个频道主播的,不过胡小仙的性子比较活泼,自己要求去当了记者。

不过长白市地处长白山脉,除了每年的人参交易之外,很少出现什么有价值的新闻,偏偏胡小仙也是个倔强性子,总是想做出点成绩来。

就在前天的时候,胡小仙见到住在爷爷那边农场的一个熟人,听他说起最近偷猎国家珍稀保护动物走私的现象比较严重,于是胡大小姐就动了心思。

从小跟着胡鸿德长大,胡小仙虽然没有学得家传的鹰爪功,但一些防身技能还是有的,加上对长白山又熟悉无比,胡小仙给台里打了个招呼,一人就跑去了长白山北麓。

不过这偷猎既然是偷,当然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看到的,在那个紧挨着长白山的小村子里转悠了一上午,胡小仙都没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新闻。

垂头丧气正准备回市里的胡小仙,刚好遇到了爷爷的一个“老朋友”,聊了几句之后,那人说他知道偷猎的事情,于是一点防备心都没有的胡小仙就跟着去了他家。

那个“老朋友”,自然就是孟瞎子了。胡鸿德虽然和孟瞎子关系不对付,但这些事情却没有和晚辈说过,是以胡小仙一直都把孟瞎子当成长辈来看待的。

当天中午胡小仙是在孟瞎子家里吃的饭,不过当她问起偷猎者的事情时,孟瞎子却是支支吾吾的不肯多说。

后来被胡小仙问的急了,孟瞎子忽然说他会跳大神。这也是民间的艺术,能让胡小仙当新闻去播出,胡小仙一想也是,就让孟瞎子跳上一段,她想看看这个素材合不合适。。

孟瞎子一口就答应了下来。拿出根绑着布条的竹竿插在了门口,然后手持羊皮鼓就跳了起来。

虽然胡小仙也见过别人跳大神,但孟瞎子那古老的唱腔却是听得她回味无穷。尤其是孟瞎子请神上身的时候,胡小仙当时就感觉浑身一冷。

当时胡小仙还以为是自己心中恐惧所导致的,就没怎么在意,反而兴致勃勃的和孟瞎子讨论起跳大神的素材来,到了下午两点多钟才返回了电视台。

不过就在胡小仙走到电视台门口的时候,突然感觉头脑一昏,整个人就失去了知觉,至于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则都是从父母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