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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难道不认为,”修葛说,“史宾利的下场跟你预料的没差多远吗?”
菲尔博士声音怪异:“我想的是合理性,想构成一个合理的理由,其他的部分就让大家公开讨论,想办法从各种角度打保龄球的第一只球瓶。我没有把事情弄清楚。刚刚发生的——”他手杖指着门外,“几乎已经决定了这件事。但是我希望它没有。我试着想防范这件惨案的发生。你知道我后来做了什么事吗?在大家都去就寝之后,我坐在庄园楼上的一张椅子上。我坐在那里盯着走廊通往卧房的入口,我知道那个人的卧房就在那里。我确信那个人将趁众人人睡之后走出房间,下楼,到外面去跟史宾利碰头。要是我看到了那个人,就能证实我的推论完全正确。我当时应该拦截那个人……谁知道。”
他庞大的身躯撑在楼梯的栏杆柱上,眼镜后的眼睛眨了几下:“但是在我严密布局中,我竟不知道橡树室有条秘密通道可以通到室外。某人可以由此径溜出去——不需要经过我面前。这实在太轻而易举了。只消跨出房门一步,溜进另一个房间,下楼;我胸有成竹,直到听见这里的枪声……”
“博士?”
“那个人的房间已空无一人。穿过走廊,橡树室的门半开着。一根燃起的蜡烛还留在壁炉上面——”
“是我父亲将蜡烛留在那里的,”修葛说,“当他发现——”
“蜡烛点着在等那个人回来,”菲尔博士说,“当我看到一块镶板打开了——”博士的言行举止有点怪,不太自然;他继续说着,仿佛在透过他唯一的听众修葛,对一个看不见的人说明经过。
“为什么,”修葛问道,“你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凶手没有回去,”菲尔博士回答,他提高音量,声音回荡在窄廊之间,“因为我站在密道出口的外面,等在那里,直到莫区从山丘这里赶过来告诉我这个消息。凶手回不去了,被锁在屋外,楼下所有的窗户也都上锁了,每扇门也都拴上了;今晚的枪击事件仿佛二十四小时前的狄宾事件重现。”
“然后呢——”
“全屋子里的人都被惊醒了。几分钟内就发现是哪一间房间没有人。莫区知道是谁,其他人也知道了。搜寻小组带着手电筒和提灯来到庭园这里开始进行地毯式搜索。这名凶手若未藏身在外面,就是在——”他声音恐怖地扬起,“这里。”他移开自己靠在楼梯栏杆上的手,挺直身体。
“我们到楼上去吧?”他突兀地冒出一句。
过了一会儿,修葛冷静地说:“你说得没错,博士。但是我认为莫区应该有告诉过你,那家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枪手,他手上还有武器。”
“正是,这就是为什么,要是那个人在这里,就会听到我说的话,我要说,‘你他妈的犯下这种丧心病狂的案子,故意疯狂扫射,你当然是该死的混帐。你现在还有赎罪的机会,要是你把枪交给警方,还可以从轻发落。’”
菲尔博士已经爬上楼梯。他缓步当车,手杖叩响每一级阶梯。碰碰——叩,碰碰——叩;巨大的影子投射在墙上:“我并不想去找这个人,”他瞥过头说,“你和我,好小子,到书房去坐坐。我想把楼上的灯打开,在这里。”
四下一片寂然。开关按下的刹那,修葛觉得自己的心脏快从喉咙蹦出来了。萧寂的走廊上没有人。他想,他还是听到木板地发出的唧嘎声响和门阖上的声音。
“叩叩,叩叩……”菲尔博士的手杖沿着没有地毯的地板栘进。靴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噪音。
修葛绞尽脑汁在想怎么帮他。博士冷静对他说,他想把凶手揪到灯下,在你准备处理蜂巢时,千万得小心谨慎,带上手套。整间屋里都听得见。要是凶手在这里,必不顾一切逃离这个对他不利的险境。手杖每一叩响听起来像是另一只爪……
修葛猜想一定免不了挨枪。他不相信狙击手会轻易缴械投降。不过,他仍是全力替菲尔博士配戏:“我以为你已经侦破了这桩案子?”他问。“凶手有什么好理由能抵赖他犯下的罪行?”
“没有。”菲尔博士倾身探向书房的门。他站在门口一会儿,黑暗的轮廓仿佛是有人在里面。当他按下电灯开关,书房内如同白天一样整齐清洁,狄宾的遗体已经送走了。明亮的吊灯照着书桌,屋里其他的地方仍一片阴影。然而他们看到椅子仍然放置在原处,盖上的晚餐托盘还搁在摆着玫瑰花的小桌上。
菲尔博士巡视四周。通往阳台的红白格玻璃门掩上了。
此时他伫立着一动也不动,仿佛在沉思。接着,他走到一扇窗边。
“他们都来了,”他说,“莫区和他的搜索队。你看到手电筒的闪光了吗,就在树下?他们似乎还出动了强光的摩托车灯。是的,他们搜过庭园的尽头,凶手并不在那里。他们朝这头过来了……”
修葛没法再忍了,他转过身,几乎用喊地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得告诉我凶手是谁?是谁——”
一道白光从窗外射进来,此时,某人在底下大声呼叫。众人的声音结集成一股叫嚷,杂沓的脚步在灌木丛中发出沙沙声响,更多的光线直射阳台。
菲尔博士挪动脚步,用手杖轻敲玻璃门。
“你知道吗,你最好进来。”他和善地说,“你逃不了了,他们已经看见你了。”
门把开始转动,又迟疑了下来。玻璃后叮当一声,像是有人隔着镶板玻璃用枪的准星对着他们;菲尔博士纹风不动。他仍保持视若无睹的友善,手电筒白色光束照射下,他们看见门后移动的那个黑影愈来愈大……
“要是我是你,我不会这么做的,”博士建议,“毕竟,你知道,你还有机会。从艾娣丝·汤普生的案子以来,就有个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协议,就是他们不会吊死女人。”
钢制准星陡然滑落,仿如执枪的那只手已经虚脱了。那人的颤抖隔着门透过来;门摇晃一下,被扭开来。
她一脸惨白,白到她的嘴唇看起来发紫。宽距的蓝眼睛透露着果决,并未因走投无路而呆滞。姣好的面容如巫婆般苍老,双颊松垮,只剩一脸疲惫。
“好吧,算你赢。”贝蒂·狄宾说。
紧握在黄色橡胶手套里的毛瑟枪,掉落在地上。菲尔博士在女孩昏厥倒地之前,抱住了她。
第十九章 极可能成为事实的故事
这个故事,恐怕已经被传述了千百遍。它被各大媒体大肆报导,变成报纸社论的主题、妇女杂志议论的焦点,老掉牙的教训和启示,也被家庭专栏赚人热泪的人道主义者拿来大作文章。
贝蒂·狄宾——她的本名并非贝蒂·狄宾,她跟她所杀的这名男人完全没有亲属关系——她在布里斯托的霍夫尔监狱里服毒自杀前一个星期,亲口揭露了这个故事。这就是为什么菲尔博士迄今仍坚持,这并非他成功破获的案子。
“整个事件有个关键性的事实,”他会这么说,“这女孩并非狄宾亲生女儿。她于他在美国居住期间,曾当了他两年的女佣。这就是解释。我从开始就猜到了。光凭手上的证据,很容易就可以断定她是凶手;罪证在侦查初期就很明显。唯一让我困惑的,是她的杀人动机。
“现在我们已经得到答案,这表示她和狄宾一样,都在蓄意隐瞒自己的身分。你们瞧,她就是那名让狄宾魂萦梦牵的女人。狄宾当时越来越厌倦在美国欺诈骗钱的生活,决定洗手不干,到英国隐姓埋名(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再做其他描述),他要她一块远走高飞。她,顺便提一下,据史宾利对她的描述是“行止如出身公园大道的上流社会名媛”。
“我认为我们该逐字逐句来读她的供词。她声称,他原本打算在改名换姓以新身分示人之后,在众人面前称她是他的妻子,但是那个机会产生了波折。她说,因为狄宾亟欲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绅士的心意胜过此事。他当时谈成协议买下出版社的股权,对家务的安排没有交代,结果在伦敦旅馆不期然被柏克遇见他正跟那名女孩在一起。(你是否还记得她告诉我们诸如此类的故事,当时她假装成是他的女儿?)狄宾拙劣地扮演着他的角色,仓皇间发现这名年轻貌美的女孩没有戴婚戒,想像一下,这对他的身分地位会有多大伤害;这是决定性的一刻。所以他脱口介绍她是他女儿,从此以后不得不继续圆谎。如此一来,虽是遏止了流言蜚语,却迫使女孩必须滞留在海外。要是她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可能会忘掉自己的身分,变回一个热情的恋人,旁人——尤其是仆人们——一定会发觉有异,变成“父亲”与“女儿”之间不伦之恋的丑闻。
“这些,正如我所说,是她的说词。要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接受这种说法。而我以为,狄宾是个十分谨慎和有先见之明的谋略者,他把不期然的巧遇,扭转化成一个狡猾的策略。我认为,他故意设法让女孩假扮成他的女儿,摆脱她。要不是这个机会,他可能忘了他英国绅上的身分,隔没多久就要来探视他迷恋的女人。因此,在巴黎的公寓里,有名“女伴”(这个人并不存在),以及关于她的虚构故事。狄宾,就如你们所看见的,非常热中自己的新身分。他不需要让这个女人离开他的生活。他认为这样的安排天衣无缝。他有唬人的学者身分和新追求的事业;他让她假扮他的女儿,没有一个情妇更能应付这些复杂的需求。他想见她的时候就可以见她;其他的时间,就让她跟他保持一段方便的距离。狄宾的新身分才得以如愿冒充下去。
“然而,不可避免的是,他又渐渐厌倦了他的新生活。我怀疑,这个天衣无缝的安排真能如他所愿。因为他周遭的环境让他非常不自在。他们都不喜欢他,也不“敬爱”他,甚至不能让他享有如过去一样的身分地位。他们摆明了在容忍他,只为了他在生意上的价值。他从此情绪低落,开始借酒消愁。
“一段时间后,他决定远走高飞,在新的人群中开始一段新生活。他准备继续维持身分地位,带女孩一起走,无论她的身分是妻子还是情妇。在这个节骨眼,有两个麻烦出现,成形,危害他所有的计划,史宾利出现和女孩坠入情网——她很诚心表示,她爱上了莫利·史坦第绪。
“我建议各位看看她的供词。这是份令人感到好奇的文件:掺杂了真情、讥讽、在校女生的天真、成熟的智慧、谎言和虚伪浮夸却不时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自白。她署名“派提丝·穆霍兰”。在她跟随狄宾的这段日子里,她恨他的成份多,爱的成分少,还加上一点轻蔑,以及相当的羡慕;她生性优雅和冷静;书读得不多,而她的机智却可以弥补,并且还有狄宾所欠缺的高品味。
“这么一来,他一定得不时带她到英国来。庄园里的人都喜欢她,莫利·史坦第绪对她一见锺情。据她说,她也爱上了他。我记得其中一段她说,“他是个让人觉得自在的人,我喜欢的类型。几乎所有人都讨厌跟冰窖与老虎的结合体共处一室。”我可以想像得到,这个女孩到最后还面不改色坐在治安推事面前,用这种口吻侃侃而谈……
“无论事实真相如何,这都是个令人惊羡的机会。她必须冷静演下去。她嘲笑狄宾走火入魔,狄宾居然支持她并鼓励她。因为他想,他可以藉此报复那些藐视他的人。
“你们都知道,狄宾安排了一些完美的计划要带她远走高飞,她也接受了这些计划。‘怂恿他!’狄宾对她说,‘嫁给他,再当着众人面前羞辱他们一番。’这个点子让他得意万分。他准备接下来,等婚礼的喜讯发布之后,他要将他们真正的关系公诸于世,讽刺一鞠躬,带着新娘翩然离去。若各位有任何比这个更好的方法让你恨恶的人成为笑柄,我愿闻其详。
“事实上,他完美的计划全是一厢情愿。贝蒂(我们姑且还是这么称呼她吧)并不认同他的做法。这个争议点相当明确。她想当的是‘史坦第绪夫人’。她要当史坦第绪夫人、并抹煞过去一切的唯一途径就是,杀了狄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