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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发话:来,感情深,一口闷,不然就拉倒。
大家一愣,全都端了杯子站起来,可又不喝,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着。
这时就听东彬说:我先来,干!一口就全干了。
平时他是个喝慢酒的主,哪受得了这么强的刺激?放下杯子,转身就去了卫生间,不用说,吐得那叫一塌糊涂。
他这一走,我们不约而同全坐下了,等他。
一会儿,他吐得眼泪汪汪地回来,见我们面前的酒都没动,感到奇怪:“咦,你们这是……”
我说:“谁跟你一样啊?我们这是……玩儿呢。”
他似乎听不懂,瞪着双泪眼看着我,这时杨强康绍辉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气氛一下就松下来了。我们四个又成了好朋友。
第二部分我国酒业的一个重大损失
这几年先后有好几个朋友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东彬的去世对我的打击最大。无论是在什么意义上,他都是我最亲近、最贴心的朋友。他去世那天我正在西安转机去别的地方演出,突然接到杨强的电话,一时怎么也不能相信,总觉得是一个谣言;失魂落魄地到了第二天,又打电话问杨强,杨强非常生气,硬梆梆地扔过来一句“废话!”我的眼泪这才喷涌而出。
东彬一走,剩下的三个也就成不了“场”了。一张方桌四条边,塌了一边,那还叫方桌吗?我们不能接受这一事实,那就让他活在完整的记忆中吧。
有次一拨人在餐厅吃饭,正闹着,突然就响起了我唱的《怀念战友》。仿佛是心灵感应,一时大家都静了下来。静了会儿,只听杨强说:我想东彬了,然后就哭了。那天我们全都哭了。
“自古圣贤多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东彬好兄弟,来,让大哥再跟你喝上一杯。这回我先干!
然而,基于两个原因,我还是给自己定了个五年计划,准备在这一期间内从酒坛慢慢隐退。
一是不想太烦劳老婆。你想啊,比如说从我们团后面的餐厅到我家也就二百来米,可我有时喝多了回家,这段路要走半个多小时,而老婆就在后面跟着,一点不敢懈怠。据她说,我总是走几步又往回退,走几步又往回退,那模样,可笑至极。
类似的情况周期性地发生,她倒是没嫌我烦,但照我看,这样的老公也是够烦人的。
这二呢,就是想照顾照顾飞咱家乡的空姐们的情绪。据她们说,每次我从北京上飞机时总是高高兴兴、生机勃勃的,可回来时就如同换了个人:不说话,不笑,不反应,木得像个被谁欺负了的受气包。
她们可不知道,每次我回去,呆一天就得喝一天,呆两天就得喝两天,经常是被从酒场直接拉到机场。别看坐在那里,头脑中早已是一片空白,心里那个难受,浑身那个瘫软,就和快死的人差不多。能做到不吐、不闹、自爱、自保,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哪里还有余力说笑?
尽管如此,每次酒醒后我还是感到非常愧疚,觉得有负于这些美丽热情的天使;而要清偿这越积越多的陈年老帐,只有我自己做出牺牲。
话是这么说,这五年计划最终能否实现,却并不全由我一人拍板。咱还得看看酒的意思。或许我们都更倾向于一个折中方案,谁知道呢?“身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已经是一种境界了。
不过我想,即便真的不得不分手,咱们也会像两个真正的老朋友那样彼此拍拍肩膀,互道珍重,然后怀着感恩的心情,各自奔赴余生。
有一点可以肯定:我若真从酒坛退隐,将是我国酒业的一个重大损失。
第三部分人怕出名猪怕壮
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所谓“出头椽子先烂”,说的都是名人不好当。其中有对人性的至深洞察,据说还可引申出高妙的东方智慧。不过说实在的,我从一开始就对当“名人”没多少感觉,倒是由此生出的一些故事让我一想起就乐不可支。
有一天中午我在魏公村想找一家餐厅吃饭,走着走着,就感到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跟上了。
也不是总在后面跟着,而是一会儿晃到左边瞅我一眼,一会儿晃到右边瞅我一眼。
我想这家伙肯定是认出我来了。唉,认就认吧,常有的事,就不管,继续往前走。
不一会儿,他又从后面上来了,不过这次没有再晃回去,而是在我身边顿了一下,不屑地丢下一句:傻X,装腾格尔!然后便扬长而去。
我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一时愣在了那里,等明白过来后不由当街笑出了声:敢情!闹了半天,我倒成假腾格尔了!
假腾格尔当然是有的,那就是各地电视台的“模仿秀”。据我所知,某省“作秀”的摹仿者出场费竟高达三万元,都快让我这“真身”相形见绌了。
我这人的头型、发型、胡子都比较有特点,好模仿;再学我喜欢的那样多眨巴几次眼睛,就更像了。
在所有的“模仿秀”中,最让我感到骇异的是昆明的那个:除了个子矮一点,整个儿就是我一个活脱脱的“克隆”版!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连忙抓住身边的椅子把,眼晕得厉害:天哪,怎么能像成这个样子!跟着就想,幸亏我不是萨达姆,要不然非抓他当我的替身不可。
他这人也好玩。我们一起做节目,我问他,你跟我长得那么像,有没有经常被人错认啊?他说有啊,刚才还有人找我签字呢。
而最让我感动的“模仿秀”是北京残疾人艺术团的一个盲人。盲人看不见啊,他就完全靠听着我的声音来模仿。有个导演为他拍了个专题片,也是穿着蒙古袍,戴着蒙古帽,这倒无所谓;关键是他的声音,声音中蕴含的激情。一次残疾人艺术团演出,好多中央领导人都出席了;新闻联播时给了了几个镜头,其中一个就是他在唱《天堂》。紧跟着的一个镜头是朱镕基热泪盈眶的面部特写,说实话,当时看眶我的眼眶也是酸酸的。
但也有错位的时候。有一次和几个好友去餐厅吃饭,我戴了墨镜,可还是刚进门就被人认出来了,说“明星,明星。”我这人好面子,就回“你好,你好。”本来事情到此也就很圆满了,可他显然不甘心,又接着问:“您姓张?”搞得旁边的几个女孩一下子就笑出声来。
还有一次在火车上,有个人端详了我老半天,问:“你是唱《蒙古人》的那位吧,对不对?”那时我还不算太有名,心中暗喜,绷着点了点头,说;“对。”他还是盯着我:“叫什么来着?……”突然一拍脑袋:“噢,巴特尔!”
第三部分我是个爱吃爱睡的人
莎士比亚说人生好比一场戏,既然是戏,就有前、后台之分。前台当然就是所谓的“事业”;而后台嘛,当然就是所谓的“业余生活”。
除了酒,我最大的业余爱好是读小说。说来这得感谢天津音乐学院。学制是五年,但实际上主要课程三年就差不多学完了,这样就有许多富余时间。有富余时间正好读小说,所以那两年我读了好多小说。
这听起来挺洒脱,其实不然。那时我的汉语还远不够好,与其说在“读”,不如说在“啃”。实际上,我是把这当作了提高汉语水平的最佳途径。
出来工作以后,尤其是成名后没那么多空闲时间了,但读小说的爱好还是一直保留了下来。不能自由阅读了就依靠朋友们的介绍,他们说哪部好就去读哪部。还有就是盯着我感兴趣的某个作家。他的某一部作品感动了我,就设法把他的其他小说也找来,一部一部读过去。
也许和最初出于实用有关,我的阅读习惯比较极端,完全根据个人喜好,且第一印象往往也就是终结印象。我知道莫言是当代的小说大家,名震中外;但他的作品我至今只读过半部《丰乳肥臀》。很不幸那恰恰是进入我视野的他的第一部小说,读到一半感到不太对路,于是废然而止,并从此再提不起阅读他的兴趣。
不用说我的这种读法是太业余了,所谓“不幸”,也只是自己的不幸;问题是习惯成自然,改也难,看来只得继续不幸下去。
贾平凹的书我最先读到的是《废都》,喜欢得了不得,包括结尾,整个儿就像是在做梦。他的书我全看。张承志的我差不多也都看了。这几年让我印象特深刻的小说有《羊的门》,李佩普的,对当代社会矛盾的把握和揭示,那叫入木三分。还有一部性质类似的《国画》,王耀文的,读了以后的感受,可用“惊心动魄”四个字来概括。这两部小说我不但自己读,还推荐给了许多朋友。
现在我读小说就像看电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享受。一本好书在手,真是一种享受,无可替代。每次去香港或途经那里我都会买好多,那里不仅是购物天堂,也是购书天堂。
可惜大卫的魔术表演不常有,否则我肯定场场不漏。那种神奇的体验太超现实了。电影我特喜欢冷幽默风格的,比如葛优主演的《活着》。戏剧我喜欢秦腔、山西梆子、晋剧,尤其喜欢秦腔《女驸马》。不但喜欢,闲下来时还唱,有时还唱给朋友们听。那种感觉太矛盾太独特了,跟所有的歌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种矛盾的感觉也可以用来描述我和体育的关系。一方面,我是一个热情的业余观赏者,所有重大的赛事,只要有可能,我都不会错过;对拳击比赛更是情有独钟,看电视转播不过瘾,就尽量到现场,为此不惜一掷千金。另一方面,我却从不锻炼身体不但缺少意志,连意识都没有,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经验。
惟一的一次是前面说到的崔、杨、康仨铁哥儿们来约我,说老喝酒也不行,明天开始咱们早起跑步吧。我答应得那叫痛快:“成!”第二天他们哥仨跑得浑身臭汗,我却蒙头大睡“回龙觉”。这哥仨不高兴了,一起来问罪;我说你们有练功服可穿,我没有,跑什么跑?他们也不怕费事,转头给我找来了衣服,但第三天我还是没跑。又问罪,又说没鞋,于是他们又为我买了一双鞋。这下我该没辙了吧?但最终没辙的却是他们,因为第四天我还没等他们开口问罪便宣布:我没有腿。
这不是我耍赖,而是因为我另有一个更大的业余爱好,那就是早晨睡懒觉;而我之所以热爱睡懒觉,不是因为身子懒,而是因为天生就是这块料。换句话说,我这人是属于“猫头鹰”型的,干什么都是晚上特别有精神。读书也好,创作也好,晚上效率绝对高。上午写东西往往想半天也弄不好一个句子,晚上“刷刷刷”,一会儿几页就出来了。所以我一般都是从下午到晚上工作。至于喝酒,那也是晚上特别来劲。若半夜十一点多有人请我吃饭更好,我“腾”一下就过去了,根本不存在“太晚了”这回事。
既然晚上这么辛苦,早上起不来就很正常。甭说跑步这档子枯燥乏味之极的事了,即使比这刺激十倍,我也能做到心如枯井。03年年初去部队,一帮军官约了早上打靶。我也不是不想过这把瘾,可起了好几次,就是起不来。最后把一位将军都惊动了,我只好自嘲:“唉,一个人要是喜欢上这件事(指睡懒觉),那真是没有办法。”
我是一个爱吃的人,同时也是一个有口福的人,想吃什么,就会出现一个相应的餐厅。我最爱吃的,除了烧烤,就是火锅,各种各样的火锅,尤其是成都的药膳火锅。北京交道口往南曾经有过一个“老三届”餐厅,那是最让我感到亲切的餐厅,不仅自己常去,还带我姐姐去过。她到了那儿一直痴痴地站着,还哭。
第三部分试图一步步和酒拉开距离
搞艺术的人大都爱收藏点什么。我的爱好是石头,尤其是菊花石。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与性格有关。有一段时间我自以为喜欢养花,但很快就意识到,那绝不是我的爱好。不仅时间、精力上侍候不起,感觉也不对:太轻柔,也太娇贵。
不过,看来我的这一阶段性喜好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会特别偏爱菊花石。我听说过一本美国人写的书,叫《菊花与刀》,是分析日本民族和民族文化性格的,大意是说这种性格中包含了尚美(以菊花为象征)和崇武(以刀为象征)这两个矛盾的极端。我对菊花石的喜爱是否也反映并中和了我审美中矛盾的两端:轻与重、硬与柔?石头朴素、坚实,是一种粗犷的美;菊花秀丽、高傲,有一种洁净的美。天知道怎么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