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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一定是穿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那时我穿的就是这样一双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双鞋的。我上中学就穿这样一双晚上穿的带镶金条带的鞋。我本意就是这样。只有这双鞋,我觉得合意,就是现在,也是这样,我愿意穿这样的鞋,这种高跟鞋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它好看,美丽,以前我穿那种平跟白帆布跑鞋、运动鞋,和这双高跟鞋相比都显得相形见拙,不好看。
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姑娘,在穿着上显得很不寻常,十分奇特,倒不在为一双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
她戴了这样的帽子,那形象确乎暧昧不明,模棱两可。
这顶帽子怎么会来到我的手里,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不会是谁送给我的。我相信一定是我母亲给我买的,而且是我要母亲给我买的。唯一可以确认的是:削价出售的货色。买这样一顶帽子,怎么解释呢?在那个时期,在殖民地,女人、少女都不戴这种男式呢帽。这种呢帽,本地女人也不戴。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为了取笑好玩,我拿它戴上试了一试,就这样,我还在商人那面镜子里照了一照,我发现,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体上那种讨厌的纤弱柔细,童年时期带来的缺陷,就换了一个模样。那种来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资质也退去不见了。正好相反,它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有拂人意的选择,一种很有个性的选择。就这样,突然之间,人家就是愿意要它。突然之间,我看我自己也换了一个人,就像是看到了另一个女人,外表上能被所有的人接受,随便什么眼光都能看得进去,在城里大马路上兜风,任凭什么欲念也能适应。我戴了这顶帽子以后,就和它分不开了。我有了帽子,这顶帽子把我整个地归属于它,仅仅属于它,我再和它分不开了。那双鞋,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和帽子相比,鞋倒是其次。这鞋和这帽子本来是不相称的,就像帽子同纤弱的体形不相称一样,正因为这样,我反而觉得好,我觉得对我合适。所以这鞋,这帽子,每次外出,不论什么时间,不论什么场合,我到城里去,我到处都有穿它戴它,和我再也分不开了。
我儿子二十岁时拍的照片又找到了。那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和他的女朋友埃丽卡和伊丽莎白·林那德合拍的。他人很瘦,瘦得像乌干达白人似的。我发现他面孔上有一种妄自尊大的笑容,又有点自嘲的神色。他有意让自己有这样一种流浪青年弯腰曲背的形象。他喜欢这样,他喜欢这种贫穷,这种穷相,青年人瘦骨嶙峋这种怪模样。这张照片拍得与渡船上那个少女不曾拍下的照片最为相像。
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浅红色呢帽的人,也就是有一张照片上拍下来的那个女人,那就是我的母亲。她那时拍的照片和她最近拍的照片相比,我对她认识得更清楚,了解得更深刻了。那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处房子的院子里拍的。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在一起合拍的。我是四岁。照片当中是母亲。我还看得出,她站得很不得力,很不稳,她也没有笑,只求照片拍下就是。她板着面孔,衣服穿得乱糟糟,神色恍惚,一看就知道天气炎热,她疲惫无力,心情烦闷。我们作为她的孩子,衣服穿成那种样子,那种倒霉的样子,从这里我也可以看出我母亲当时那种处境,而且,就是在拍照片的时候,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看出了一些征兆,真的,从她那种神态显然可以看出,她已经 无力给我们梳洗,给我们买衣穿衣,有时甚至无法给我们吃饱了。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母亲每天都挣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时候,这种绝望的心情连绵绵不断,有些时候,随着黑夜到来,这绝望心情方才消失。有一个绝望的母亲,真可说是我的幸运,绝望是那么彻底,向往生活的幸福尽管那么强烈,也不可能完全分散她的这种绝望。使她这样日深一日和我们越来越疏远的具体事实究竟属于哪一类,我不明白,始终不知道。难道就是她做这件蠢事这一次,就是她刚买下的那处房子——就是照片上照的那处房子——我们根本不需要,偏偏又是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偏偏是在这个时候,难道就是这一次。或者说,她已经知道也该轮到她,也得了他为之送命的那种病?死期竟是一个偶合,同时发生。这许多事实究竟是什么性质,我示知道,大概她也不知道,这些事实的性质她是有所感的,并且使她显得灰心丧气。难道我父亲的死或死期已经近在眼前?难道他们的婚姻成了问题?这个丈夫也成了问题?几个孩子也是问题?或者说,这一切总起来难道都有成了问题?
天天都是如此。这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一切肯定是来势凶猛,猝不及防的。每天在一定的时间,这种绝望情绪就要发作。继之而来的是一切都告停顿,或者进入睡眠,有时若无其事,有时相反,如跑去买空卖空房子,搬家,或者,仍然是情绪恶劣,意志消沉,虚弱,或者,有的时候,不论你要求她什么,不论你给她什么,她就像是一个王后,要怎么就怎么,小湖边上那幢房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买下来的,什么道理也没有,我父亲已经气息奄奄快要死了,还有这平檐呢帽,还有前面讲到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鞋,就因为这些东西她小女儿那么想要,就买下来了。或者,平静无事,或者睡去,及至死掉。
有印第安女人出现的电影我没有看过,印第安女人就戴这种平檐呢帽,梳着两条辫子垂在前胸。那天我也梳着两条辫子,我没有像惯常那样把辫子盘起来,不过尽管这样,那毕竟是不同的。我也是两条长辫子垂在前身,就像我没有看见过的电影里的印第安女人那样,不过,我那是两条小孩的发辫。自从有了那顶帽子,为了能把它戴到头上,我就不把头发盘到头上了。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拼命梳头,把头发往后拢,我想让头发平平的,尽量不让人看见。每天晚上我都梳头,按我母亲教我的那样,每天晚上睡前都把辫子重新编一编。我的头发沉沉的,松软而又怕痛,红铜似的一大把,一直垂到我的腰上。人家常说,我这头发最美,这话由我听来,我觉得那意思是说我不美。我这引人注意的长发,我二十三岁在巴黎叫人给剪掉了,那是在我离开我母亲五年之后。我说:剪掉。就一刀剪掉了。全部发辫一刀两断,随后大致修了修,剪刀碰在颈后皮肤上冰凉冰凉的。头发落满一地。有人问我要不要把头发留下,用发辫可以编一个小盒子。我说不要。以后,没有人说我有美丽的头发了,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再也不那么说了,就像以前,在头发剪去之前,人家说我那样。从此以后,人家宁可说:她的眼睛美。笑起来还可以,也很美。
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两条辫子仍然挂在身前。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我用的是托卡隆香脂,我想把眼睛下面双颊上的那些雀斑掩盖起来。我用托卡隆香脂打底再敷粉,敷肉色的,乌比冈牌子和香粉。这粉是我母亲的,她上总督府参加晚会的时候才搽粉。那天,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就像当时的樱桃的那种颜色。口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也许是海伦·拉戈奈尔从她母亲那里给我偷来的,我记不得了。我没有香水,我母亲那里只有古龙香水和棕榄香皂。
在渡船上,在那部大汽车旁边,还有一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司机穿着白布制服。是啊,这就是我写的书里写过的那种大型灵车啊。就是那部莫里斯·莱昂…博来。那时驻加尔各答法国大使馆的那部朗西雅牌黑轿车还没有写进文学作品呢。
在汽车司机和车主之间,有滑动玻璃窗前后隔开。在车厢里面还有可以拉下来的折叠式坐椅。车厢大得就像一个小房间似的。
在那部利穆新汽车时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他的衣着是欧洲式的,穿一身西贡银行界人士穿的那种浅色柞绸西装。他在看我。看我,这在我已经是习以为常了。在殖民地,人们总是盯着白人女人看,甚至十二岁的白人小女孩也看。近三年来,白种男人在马路上也总是看我,我母亲的朋友总是很客气地要我到他们家里去吃午茶,他们的女人在下午都到体育俱乐部打网球去了。
我也可能自欺自误,以为我就像那些美妇人、那些招引人盯着看的女人那样美,因为,的确,别人总是盯着我看。我么,我知道那不是什么美不美的问题,是另一回事,是的,比如说,是另一回事,比如说,是个性的问题。我想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你愿意我美,那就美吧,或者说漂亮也行,比如说,在家里,觉得我漂亮,就漂亮吧,仅仅限于在家里,也行,反正希望我怎样我就怎样就是了。不妨就相信好了。那就相信我是很迷人的吧。我只要信以为真,对那个看到我的人来说,就是真的,他想让我符合他的意趣,我也能行。所以,尽管我心里总是想着杀死我的哥哥,这种想法怎么也摆脱不掉,但是,我仍然可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是迷人的、可爱的。说到死这一点,只有一个唯一的同谋者,就是我的母亲。我说迷人这两个字,同别人总围着我、围着一些小孩说迷人可爱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我早已注意到,早已有所觉察。我知道其中总有一点什么。我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装服饰,不在美容修饰,不因为施用的香脂价钱贵不贵,穿戴珍奇宝物、高价的首饰之类。我知道问题不在这里。问题究竟何在,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一般女人以为问题在那里,我认为不是。我注意看西贡街上的女人,偏僻地区的女人。其中有一些女人,十分美丽,非常白净,在这里她们极其注意保养她们姿容娇美,特别是住在边远僻静地区的那些女人,她们什么也不做,只求好好保养,洁身自守,目的是为了那些情人,为了去欧洲,为了到意大利去度假,为了每三年有六个月的长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就可以大谈在这里在生活状况,殖民地非同一般的生活环境,这里这些人、这些仆役的工作,都是那样完美无缺,以及这里的花草树木,舞会,白色的别墅,别墅大得可以让人在里面迷路,边远地区的官员们就住在这样的别墅里。她们在等待。她们穿衣打扮,毫无目的。她们彼此相看,你看我,我看你。她们在别墅的阴影下彼此怅怅相望,一直到时间很晚,她们以为自己生活在小说世界之中,她们已经有了长长的挂满衣服的壁橱,挂满衣衫罗裙不知怎么穿才好,按时收藏各种衣物,接下来便是长久等待的时日。在她们中间,有些女人发了疯。有些被当作不说话的女仆那样抛弃了。被遗弃的女人。人们听到这样的字眼落到她们身上,人们在传布这样的流言,人们在制造这种污辱性的谣传。有些女人就这样自尽,死了。
这些女人自作、自受、自误,我始终觉得这是一大错误。
就是因为没有把欲念激发起来。欲念就在把它引发出来的人身上,要么根本就不存在。只要那么看一眼,它就会出现,要么是它根本不存在。 它是性关系的直接媒介, 要么 就什么也 不是。 这一点, 在experument之前,我就知道了。
只有海伦·拉戈奈尔在这个法则上没有犯过错误。她还滞留在童年时期。
很久以来我都没有自己合身的连衫裙。我的连衫裙像是一些口袋,它们是我母亲的旧连衫裙改的,它们本来就像是一些口袋。我母亲让阿杜给我做的不在此刻。阿杜是和我母亲形影不离的女管家,即便母亲回到法国即便我的大哥在沙沥母亲工作的住处企图强奸她,即便不给她发工钱,她也是不肯离开我的母亲的。阿杜是在修女嬷嬷那里长大成人的,她会刺绣,还会在衣衫上打褶,手工针线活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没有人去做了,但是她依然拿着头发丝那样细的针做得一手好针线。她因为会剌绣,我母亲就叫她在床单上绣花。她会打褶,我母亲就让我穿她做的打褶连衫裙,有绉边的连衫裙,我穿起来就像穿上布袋子一样,早就不时兴了,像小孩穿的衣服,前身两排褶子,娃娃领口,要么把裙子拼幅缝成喇叭形,要么有镶斜边的飘带,做成像“时装”那样。我穿这种像口袋似的边衫裙总要系上腰带,让它变化出一个样子来,所以这种衣服就永远穿下去了。
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几乎是瘦弱的胸部平得和小孩的前胸一样,搽着浅红色脂粉,涂着口红。加上这种装束,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