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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灵异档案-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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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们都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七角星的内外又多了些很古怪的符号,这时我们才发现画这个图案的竟然是一群蚂蚁。因为我们的幼儿园平时也经常能见到蚂蚁,所以刚才没留意,现在却不禁称奇,就与小朋友一起围在地上看蚂蚁“画画”。
  地上大概有百来只蚂蚁,它们看似漫无目的地爬来爬去,但爬到某些位置时就会停下来,往地上吐出黏液。黏液会使地板变成红色,我用鞋子在上面擦了几下,并没有把这些红色擦掉,仿佛已渗入了地板里面。
  我当时还想这说不定是种罕见的生物奇观,还打算打电话到报社报料呢!可是,就在这时候,蚂蚁突然全部停下来,地上的图案似乎也完成了。这是个完美的图案,主体的七角星虽然不规则,但每一个角都是对称的,没有丝毫偏差,至于那些古怪的符号,越看就越像是一种古老的文字。
  当我们都看得发呆的时候,周围的气温仿佛正在不断下降,三十多度的天气竟然也会让人觉得冷。我心想是不是刮风了,要不要给小朋友多添些衣服。可是,当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周围的小朋友身上时,却发现他们的表情都不对劲,原本应该天真无邪的他们,全都露出一副像魔鬼一样的狰狞面孔,一双双血红的小眼睛,分别注视着我和其他三名老师……
  不知是谁先发出一声幼气但却让人背脊发凉的尖叫,接着所有小朋友都叫起来,并一同扑到我和其他老师身上,以他的小手和小嘴巴撕咬我们的身体。虽然他们都只是二至六岁的小孩子,但却能把我们推倒,按在地上撕咬我们的血肉。
  我被扑上来的小朋友咬得满身鲜血,他们像疯狗一样,咬住我不放,就算把牙齿咬断也不肯松口,非要把我皮肉咬下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傻了,发疯似的把咬住我的小朋友甩开,但不管我怎么用力,就算把他们甩到墙上,他们也会马上爬起来,再次向我扑过来。
  我好不容易甩掉身上的的小朋友,冲进厨房把门关起来。他们不断扑过来撞门,甚至把门上的小玻璃窗也撞破了,幸好玻璃窗很小,不能让他们爬进来,要不然我就死定了,因为我跑进厨房的时候已经浑身都是伤口,破碎的衣服全被鲜血染红了。
  另外三名老师则没那么幸运,因为楼梯口的铁门被我锁上,她们都没有钥匙,而我又不敢打开厨房的门,甚至不敢把钥匙扔给她们。因为我怕钥匙会被这群发疯小朋友抢到,打开唯一能保住我性命的厨房门。因此,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不断在小朋友的撕咬中挣扎,并发绝望的尖叫。
  过了没多久,三位老师都躺下了,她们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只能发出微弱的叫声作无谓的求救。小朋友就像一群饥饿野狼,不断撕咬她们的身体,直至把她们身上皮肉全部撕光。
  当三位老师只剩下骨头的时候,小朋友就开始互相撕咬。半小时前还是天真无邪的他们,现在就像一群饿狼,或者说是一群魔鬼,疯狂地残害平日的玩伴,直至所有人都倒下,才结束这场可怕的战争。
  在我以为恶梦终于结束的时候,一只巨大的黑色蜈蚣背着一个苗族打扮的女人突然出现。女人在小朋友的尸体中不知道在寻找些什么,突然她指着一个两岁半的小女孩,大蜈蚣就爬过把她的心脏掏出。然后,她们就带着心脏离开……
  毫无疑问,姜女士所说的苗族女人必定是阿娅,除了她,我想不出还有谁能随心所欲地驱使虫蚁。但她为何要使一群与世无争的小孩自相残杀呢?难道只是为了得到其中一个小孩的心脏,她要心脏又有何用呢?更让我担忧的是,蚂蚁所画的七芒星魔法阵,难道她与梦芝及燕燕是一伙?如果她们真的走在一起,那必定带来一场可怕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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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五十二 赛跑
  “要是你能跑赢我,我就给你一个晚上,你想把我怎样也可以,甚至可以夺走我的第一次……”
  一位姓杜的大二学生,就是因为这句话而失去双脚,他在医院病房里向我讲述事情的始末——
  我从小就很好胜,父母和老师都说过我,可我就是改不了,总是要争第一。虽然我在读书方面不怎么样,但是我的体能特别好,尤其是长跑,从小就没输过,不管是学校的比赛还是市里举办的比赛。甚至连我现在就读的大学也是看中我在田径方面的出色表现,才召我入读。
  因为我是个特长生,所以平时上课怎样摸鱼也没关系,只要按时参加训练,并能在比赛上取得好成绩就行了。我每天都会很努力地练习,除了应付学校方面之外,更因为这是我的兴趣。
  再过些日子,我们学校就会跟另外几所大学联合举办运动会,上一界我拿了好几个长短跑的金牌,所以教练对我的期望很大。因此,这段时间我就更努力地练习,一方面想为学校争光,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不允许自己落败。
  前几天傍晚,教练和其他人都离开了,但我还想多跑几圈,就一个人留下来。跑了一会,我就发现一个长得还不错的女生站在跑道旁边看我练习,还对着我微笑。我想大概是个暗恋我的学妹吧,毕竟我拿过不少奖,在学校里还算有点名气,之前也有不少女生向我示爱。
  我向那女生回以微笑,更卖力地跑,以在她面前展示我强劲的爆发力和持久的耐力。当我跑近她的时候,她突然向我招手,好像有话想跟我说。我想,她大概是问我要电话,或者想跟我约会。其实,我并不想交女朋友,因为交女朋友很花钱,也很花时间,之前的女朋友就是因为我经常要训练不能陪她而吹了。
  虽然我不太想交女朋友,但也不会拒人于千里,就上前跟她打个招呼。她跟我客套了两句,就问我想不想跟她比一场,我问她比什么,她竟然说比我最善长的长跑。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就说比也可以,但得有个赌注。她说没所谓,反正她一定能赢我。我当时差点要笑出,因为她虽然看上去很有精力的样子,但怎么看也不像个运动员,别说跑赢我,能不能跑完全程也是个疑问。
  于是,我就说:“不和你闹了,我还要练习。”但她却不让我走,还说我没胆量跟她比。给她这一说,我就来气了,就问她想赌什么,她竟然说赌我的双脚。我问她拿什么跟我赌,是不是也拿一双脚,她笑着拿什么也可以,就算拿她的第一次也没所谓。我也笑了,叫她别跟我玩文字游戏,虽然我不太会读书,但我并不笨,什么第一次,是第一次学猫叫,还是第一抛媚眼呢?
  她突然拿出笔纸,对我说:“这样吧,要是你能跑赢我,我就给你一个晚上,你想把我怎样都可以,甚至可以夺走我的第一次。如果你不相信我,我们就签个合同吧!”
  她说话时故意挺起尚算丰满的胸脯,我仿佛闻到一股淡淡的女性幽香,心底有股突如其来的冲动。心想,她大概是想当我女朋友,所以才故意要跟我比赛。因为我认为自己绝对不会输,所以也没在意她提出要我双脚的奇怪要求,在她所写的合同上签了字。在签字的时候,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燕燕。
  燕燕说我刚刚练习了一段时间,让我休息一会才开始比赛。我当时觉得自己的状态不错,而且对手只是个女生,没有休息的必要,就要求立刻开始。她并没说什么,只是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接着就准备开始比赛。
  我们约定跑三千米,谁先跑到终点,谁就能获胜。三千米对我来说,只是热身运动,一口气就能跑完,所以觉得很轻松。然而,比试一开始,我就发现事情并非我想像那么简单。她并不像是跑步,而是像散步一样,步法不快,幅度也不大,但不管我怎样使劲,她却总能跟在我身后三步左右。
  我开始感到不安,想起她提出的条件,她要的可是我的双脚,是我唯一比别人优胜的双脚。我不敢想像失去双脚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一个失去双脚的长跑冠军,绝对比沦为乞丐的亿万富翁更可悲。
  刚才还觉得样子长得不错的燕燕,现在却像一只恶鬼似的跟在我身后,使我发疯般狂奔。我想,我此刻跑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但我并没因此而感到高兴,因为我心里只有恐惧,莫名的恐惧。我第一次感到死亡距离我这么近,近得只有三步之遥。
  我突然有种无力感,双脚像灌铅似的,每一步都无比沉重,三千米的距离就像三千公里那么遥远。我好不容易才熬到接近终点,心情比赢得任何比赛都要兴奋,因为我只要跨过终点,就能保住我的双脚,比我生命更重要的双脚。
  然而,就只差一步,只要我再迈出一步就能从恶梦中醒来。可就在这时候,燕燕鬼魅般的身影越过了我,先我一步冲过终点。我无力地倒在地上,心想一切都完了……
  小杜被人发现时,双脚已经不知所踪了,幸好送院及时,所以才能保住性命。但对他来说,生存已再没任何意义了,因为他失去双脚的同时,也失去一切,荣誉、自信、优越感一切一切都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痛苦和悲哀。
  我和天书等人讨论了很长时间,也弄不明白燕燕为何要得到小杜的双脚,唯一能肯定的是,她绝对不会纯粹为了取乐而浪费精力。到底她有什么阴谋呢?难道是与圣人复活有关?这也许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档案五十三 屠刀
  一名在菜市场卖猪肉的屠夫突然挥刀袭击市民,造成三死十六伤的特大惨案。据知情者称,这名洪姓屠夫虽然是个粗人,但为人和善,甚少与别人争执,实在难以理他为何突然性情大变,并挥刀杀人。
  案发后,民警立刻出动搜捕洪屠夫,在其家中将他捕获。然而,民警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倒卧在血泊之中,更奇怪的是,他的双手被砍断,残肢不翼而飞。
  因为抢救及时,洪屠夫性命得保,但他必须交代杀人的事实。因此,在他苏醒后,我立刻到他的病房里,跟他做笔录。可是他的情绪很激动,似乎无法接受失去双手的事实,我们花了不少时候才能让他安静下来。然而,他所交代的情况与事实并不相符,他竟然说杀人是出于自卫——
  我每天三四点就要起床,从屠场把肉猪拉到菜市场,天还没亮就开始做生意了。一般来得比较早的都是些食肆的买手,他们专挑些好货色来买,而妇女通常都会来得比较晚。
  那天大概五点多吧,我刚刚才开铺,有个很生面的女人来买猪肉。我当时很奇怪,因为这么早,很少会有妇女出现。而且,平时来买菜的人大多都跟我混个半熟,生面的女人通常都是些新婚女子。
  因为当时还早,没多少人,我就跟那女人聊起来,问她是那家的媳妇,还开玩笑地问她老公的表现怎么样。她笑着说自己还没结婚,我就问她是不是在男朋友家过晚,现在来买菜给男朋友做早餐,她又说没男朋友。我们闲聊了一会,她突然指着我的斩骨刀问我:“这把刀这大,会不会很重啊?”我说当然重了,因为这把刀用来斩断骨头的,我还当场用它来斩排骨给她看。她好像很好奇,问我能不能把刀借给她看看,我说没所谓,只要小心别把自己弄伤就好了,因为我的刀具都很锋利。
  虽然我一再提醒,但女人还是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划破了。虽然伤口不大,但因为刀上沾有猪血,要是感染到什么病菌就麻烦了。于是,我就叫她快点想办法给伤口消毒,最好到医院走一趟。她谢过我之后,就走了。
  女人走后,我就把斩骨刀放在一旁,继续做生意,直至天开始亮,来市场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有个熟客跟我买排骨,我才再次拿起斩骨刀。
  当我拿起斩骨刀的时候,突然发现熟客也拿着一把斩骨刀,而且她的面孔变得非常狰狞,还举起刀向我扑过来。我被她的举动吓倒了,本能地闭上眼睛使劲往她挥了一刀,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脑袋只剩下一半,在我面前徐徐倒下。
  我杀人了,虽然我是个屠夫,偶尔也会私下屠猪卖私宰肉,但我以前杀的只是畜生而已,现在杀的却是个大活人啊!我惊恐地四处张望,发现周围的人都拿着斩骨刀,面露狰狞笑容,缓缓向我靠过来。
  疯了,他们全疯了,他们突然一起举着刀冲过来想杀我。我也被吓疯了,挥舞着斩骨刀迎上去,不管对方大多都是熟人,反正手上有刀的,我就挥刀砍过去。没一会儿,他们全倒下了,掉脑袋的断手断脚的全倒下了。
  当我以为自己终于安全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大叫猪肉洪疯了,杀人了,快去报警啊!这时我才发现,倒在地上的人,手里并没有拿着刀。那一刻,我的脑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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