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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落金刚-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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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这份印刷精美的合约,我总算心里好受了一点,“哦耶!哦耶!万岁!”欢呼三声,然后开始打开邮件看内容。只可惜小蜜蜂和小蜻蜓上学去了,没法跟我一起欢呼庆祝,我只好一个人在屋子里蹦跳。
  这份合约毫不意外是繁体字版,我连蒙带猜,最后又借着《新华字典》的帮助,费了牛劲才把那些繁体字的条款看明白,真不知到当初关自礼学看简体字费了多大功夫。我看到结尾落款处,关自礼已经龙飞凤舞地签上了他的大名——繁体版的“关自礼”三个大字,字迹遒劲、力透纸背。我也很想照猫画虎地签得好看点,免得被他看轻,以为大陆人的文化素质还不如香港人,所以特特地找了张A4纸练习了一下,最后发现我习惯用键盘输入,字已经写得惨不忍睹了,支离破碎骨架不匀,甚至稍微复杂点的字还会缺少笔划,要不是考虑到太恶俗,我恨不得上街去现找个摆摊的人重新设计一下签名。没办法,我只好放弃了龙飞凤舞的签名计划,规规矩矩地写上了自己的大名,又取出关自礼附在邮件中已经写好地址姓名的大信封,然后打电话找EMS给我快递到香港去。关自礼在合约中已经写明,我授权将《昆虫妈妈讲故事》一书的书稿和小蜜蜂所画的50幅插图一并交给他们全权代理,包括音像录制权、繁体、简体出版权和外文翻译权,而且我必须在15日内将书稿画稿的电子版传到他们的邮箱里,而他们则起印50万册,初版繁体版给我10%的版税,如果再出版简体版或外文版,将和我协商版税问题。这份和约权利和义务都写得很清楚,我没有什么不明白的,但是我始终有些担心,香港的市场有那么大么?50万册!一个家庭买一本的话,也得要50万个家庭才能买光呢!香港总共才有多少人?!要是只卖出去聊聊几本,他们出版社不是要亏大了吗?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关自礼的电话已经来了:“梅,收到我的邮件了吗?”
  他的声音充满磁性,还微微带着笑意,好像心情很不错。
  我也微笑:“哦,是关先生,谢谢!我已经收到了。”
  “那你签名了吗?还有什么问题没有?”电话那头的声音一派轻松。
  “已经签了,但是关先生——我还有个问题。”我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什么事?请讲。如果是要邀请我吃晚餐,我想我会很愉快地答应。”关自礼开玩笑道。
  我也笑了,不过笑得很勉强:“关先生,你确定真的要起印50万册吗?会不会太多了?先印20万册,不,保险一点,先印10万册好了,这样就算没有人买也不会亏得太多。”
  “哈哈哈哈,梅,你真幽默。”关自礼在那头朗声大笑,笑声震得我的耳朵嗡嗡作响。
  我被他笑得不知所措,把电话拿开一点,朝天翻了个白眼,虽然知道这个样子很难看,但反正他又看不见。
  好不容易等他笑完了,我才小心翼翼地问他为什么发笑。
  关自礼仍旧笑呵呵地说:“梅,你太不自信。你还不知道你作品的真正价值,我只能说我运气好走路都会捡到金子。你会获得巨大成功的,我的预言你不久就会看到。香港的市场是很小,但你的书我本来就不是只在香港出售的,你忘了还有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这样同说华文的东南亚地区了吗?你的书会在那些地区同期上架,我这么一说,你放心了吗?”原来是我坐井观天不知世事变幻,一味在家杞人忧天了。我顿时放下了心中大石:“好像除了说谢谢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关先生,谢谢你,有空请你来我家喝茶。我有洞庭山区极品的碧螺春。”关自礼在那边愉快地说:“不用客气,梅,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喝茶?我的祖籍正是苏州,小时候父亲总是很怀念家乡的碧螺春,说它是‘入山无处不飞翠,碧螺春香百里醉’,真正的形美、色艳、香浓、味醇。”
  关自礼说到这句诗的时候用的是正宗的苏州官话,可见确实是小时候常听到。
  我可不敢在行家面前露怯,赶快老老实实招供:“我可不懂这些,这是我爸爸参加同学会带回来的,我因不懂,也没怎么大喝,不敢糟蹋了好东西。有次人家请我喝功夫茶,是福建的铁观音,结果我年轻见识浅薄,也不知厉害,看那茶杯只有小酒盅大就连喝了好几杯,一晚上失眠,几乎是睁着眼睛到天亮。”
  又是一阵爽朗的大笑。关自礼道:“梅,功夫茶浓度太高,第一次喝只能喝一杯,你要是空腹喝的话,会头昏目眩的,就像醉酒一样。”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我喃喃道。
  “梅,书稿会在11月底左右交付印刷,印好以后我会马上给你快递2本样书,你可以先睹为快。”关自礼说完正事,和我告别收线。
  我握着电话,只想找个人分享我的巨大喜悦。看看钟,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小蜜蜂和小蜻蜓马上就要放学了。我马上跑到卧室里,翻出一套不常穿的漂亮衣服换上。
  说来好笑,最近小蜻蜓一直要求我打扮得漂亮点再去接她,我不解其意,她自己臭美就算了,要我弄那么漂亮干什么。小蜜蜂偷偷告诉我,她们小女孩在玩一个“比比谁的妈妈更漂亮”之类的无聊小游戏,都说自己的妈妈最漂亮,小蜻蜓也不甘示弱。我很好笑,决定抽时间和她谈谈外表美和心灵美的关系,让她不要把眼光一味地放在臭美上面。但是现在,我还是要给她这个面子,打扮得漂亮点去接她的。我照照镜子,上面穿的是深紫色的短袖紧身高领薄毛衣,下面是纯灰的及膝裙子,脚上一双深灰底带浅紫缎带的皮鞋,怎么看也不像面目模糊的家庭主妇了,这才满意地拿上钥匙和皮包,打开门飞奔出去。
  第三十五章
  初秋的夜晚,清凉如水,寻常人已经觉得略有寒意,都早早地薄毛衣上身了。金大刚只穿着一件稍厚一点的长袖T…恤,开着他的“悍马”往洛梦梅家驶去。
  为了今晚,金大刚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不但想好了满腹的话该怎么说,还把洛梦梅拒绝他该采取什么对策都预先也想好了,可以说是算无遗漏、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他现在就要去洛梦梅家借这股东风了。
  尽管想好了万全之策,金大刚心里还是没底。要是洛梦梅能被他算计中,那也不是洛梦梅了,她哪件事不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从停车场的初遇,到主管人事的成功,再到最后的辞职走人,没有一件事不让他惊奇。
  他心里忐忑不安,拿出那张他找人专门刻录的、听了无数遍的黑人歌手Seal的光碟塞进音响里。这张光碟是他的最爱,从头到尾只有一首歌Kisses from a rose (《玫瑰之吻》)。
  金大刚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并不知道它的英文歌词是什么意思,只觉得那种直入心灵的磁性声音传达了一种淡淡的哀伤,彷佛在对着什么人倾诉爱意,但这种爱并不是声泪俱下或荡气回肠的感觉,而是饱含着无奈与忧伤。后来,他越与洛梦梅交往越容易与这首歌产生共鸣,每当他受到爱情的折磨而无处发泄时,他就翻出这首歌一遍一遍地听,直到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找到了这首歌的中文翻译,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首歌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曾有一幢灰蒙蒙的高塔兀立在海边
  你,变成了我黑暗面的光
  爱依然在,像迷幻药而非治病的药
  但你可知道在下雪时
  我的双眼睁大
  你所放射出的光芒却看不见
  宝贝,我将你比喻为幽黯里的玫瑰之吻
  噢,我越了解你,越感到陌生
  如今,你的玫瑰正盛开着
  像一道光打破了灰暗中的朦胧
  人们可以告诉你许多事
  太多事可说
  你保存着我的力量,我的欢乐和苦痛
  宝贝,对我而言
  我不能否认你像个逐渐升高的毒瘾
  宝贝,你告诉我,这样健康吗?
  但你可知道在下雪时
  我的双眼睁大
  你所放射出的光芒却看不见
  我曾被幽黯里的玫瑰之吻亲吻过
  我曾被幽黯里的玫瑰之吻亲吻过
  如果我坠落,这一切将不复存在?
  没错,我将你比喻为幽黯里的玫瑰之吻
  当玫瑰送来芳香的吻,是该不顾一切地迎上去,连疼痛一起享用,还是止步于咫尺之遥徘徊着,在流泪之前说出所有的赞美?金大刚心里默默地想着,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却响了。他看了下来电显示是父母家的号码,不得不腾出一只手关了音响再接听:“喂,妈,什么事?”另一只手紧紧地把握住方向盘,熟练地将车子开得飞快“大刚,怎么上来就问我有什么事?没事就不能打电话吗?都这么久了你怎么还不回家看看……”
  “妈,我有事,现在在路上,你没事我就挂了,待会给你电话。”金大刚打断了母亲的唠叨。
  金妈妈一愣,不得不赶快进入正题:“大刚,别挂,别挂。我有事和你说……”
  “你XXX的儿子/女儿,今年20多岁了,还没有正式工作,正好你们公司缺人,就让他去你们公司试试,随便给他个职位就行……”金大刚将母亲要说的话在心里接下去,XXX的地方只要填上母亲娘家各位亲戚的名字就行,从来没有错过,先是母亲自己的兄弟姐妹,自己的大姨,舅舅,再是母亲的表姐妹家、表兄弟家,远房的某个大姨和小舅家,都是一表三千里的关系,来了无非就是借钱或安排工作,总是以安排工作居多,都想占个光拿钱不干事的好位置。这次果然也是这样,母亲说得跟他想的一字不差,只不过这次缺省的名称是某个 “小姨”。
  母亲总是这样忠厚,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有次这些亲戚们看到他年近40还没有孩子,竟然异想天开提出要把自己的孙子孙女过继一个给他,金大刚客气地拒绝了。他们打的什么主意金大刚岂会不知道?无非是图他这点钱罢了,金大刚怎么会让他们如愿,只是不愿意说穿罢了。金大刚叹了口气:“妈,我的事你不要插手,你知道小姨的儿子都是什么样的人吗?快30的人了,要技术没技术,要学历没学历,还不肯吃苦,油头滑脑爱耍小聪明,这样的人放哪里都是个祸害,你让他去害别人吧,不要送到我这里来让我为难。”金妈妈不高兴了:“怎么是让你为难了?你那么大的公司,安排个把人还不容易?又不要你给他高薪,让他有口饭吃就行,这是你自己的公司,外人还敢说什么不成?你公司有那么多人,每人好几千一个月,都是些不相干的外人,你小姨是我最喜欢的表妹,你帮她个忙又怎么了?”金大刚无奈:“妈,这是小姨教你说的吧?我公司再大,也不养闲人,我被他们害得还不够,非要让我破产不成?好了,妈,这事你不要管,小姨问起你都推到我身上就行了,反正他们也从来就对我没好过。就这样,我挂了。”
  金大刚不理母亲的催促,把电话挂了,暗暗计算这是第几回母亲娘家的亲戚要他来安排工作。他吃过他们的大亏,安排了这些远远近近的表弟表妹在自己公司工作,结果他们根本就不把金大刚放在眼里,暗地里嘲笑他是个连大学都没有上过的土包子,以为他是傻人有傻运才混到有个公司,个个骄横跋扈、气焰喧天不说,还在公司里拉帮结派,明里暗里动手脚挖他的墙角,贪公司的小便宜,最后金大刚忍无可忍把人都开除了,其中一位远房表弟临走时还把他的设计图纸和竞标底价贱价卖给了他的竞争对手,差点让他的公司一蹶不振。
  金大刚将电话扔回到座位上,摸摸右边口袋里那个硬硬的盒子,里面装了早已过世的奶奶传给他的镶了祖母绿的古董戒指,他打算今晚要把这个只能传给长房长媳的古董戒指交给洛梦梅。他撇了一眼后视镜,后面有辆车似乎靠得有点太近,是辆切诺基,不过他想这是常事,在人烟稀少的路上,谁不愿开得快点?他没放在心上,继续将车开得飞快,于是尖利的刹车声和迎面而来的大货车成了他昏迷前的最后记忆。
  等金大刚从黑暗、恐怖又支离破碎的梦境中醒来,他的精神出现了短暂的恍惚。他费劲地睁开眼睛,看到头顶雪白的天花板,又费劲地转动脖子,发现四周是雪白的墙壁,窗户边斜靠着一个打盹的人,似乎是他的死党兼损友齐伟儒。再转动眼珠看看自己,全身都被绷带捆得严严实实的,还不知情况到底有多严重。回忆起最后一幕,好像是那辆该死的切诺基不理他的警告,紧追着他不放,最后在拐弯时遇到一辆斜穿而来的大货车,躲闪不及终于把他连人带车撞到绿化带旁的隔离墩上。这就是他最后的记忆。
  金大刚想开口说话,只觉得喉咙干得似火烧,不由得清清嗓子,用沙哑的声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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