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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郭永山含着泪的歌声中,郭大妈一手握着儿子千里迢迢带回来的药品,另一只手扯着郭永山的手,永远地睡去,脸上是笑容,安详而满足的笑容……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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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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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休息日
作者:周国平
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传十诫,其第四诫是:星期日必须休息,定为圣日。他
甚至下令,凡星期日工作者格杀勿论。
未免太残忍了。
不过,我们不妨把这看做寓言,其寓意是:闲暇和休息也是神圣的。
在《旧约·创世纪》中,我们确实发现有这一层意思。其中说:上帝在六日
内创造了世界万物,便在第七日休息了。“他赐福给第七日,圣化那一日为特别
的日子;因为他已经完成了创造,在那一日歇工休息。”可以想象,忙碌了六个
工作日的上帝,在第七日的休憩中一定领略到了另一种不寻常的快乐。所以,他
责令他的子民仿效他的榜样,不但要勤于工作,而且要善于享受闲暇。
时至今日,《创世纪》中上帝的日程表已经扩展成了全世界通用的日历,七
日为一星期,星期日(现在又加上了星期六)为休息日,已经成为万民习俗。我
们真应该庆幸有一个懂得休息的上帝,并且应该把星期日视为人类历史上的伟大
发明之一。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星期日,人类永远埋头劳作,会成为怎样没头脑
的一种东西。星期日给川流不息的日子规定了一个长短适宜的节奏,周期性地把
我们的身体从劳作中解脱出来,同时也把我们的心智从功利中解脱出来,实为赐
福人生之美事。
休息是神圣的,因为闲暇是生命的自由空间。只是劳作,没有闲暇,人会丧
失性灵,忘掉人生之根本。这岂不是渎神?所以,对于一个人人匆忙赚钱的时代,
摩西第四诫是一个必要的警告。
当然,工作同样是神圣的。无所作为的懒汉和没头没脑的工作狂乃是远离神
圣的两极。创造之后的休息,如同创世后第七日的上帝那样,这时我们最像一个
神。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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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儿时的梦想
文:刘燕敏
2002年11月28日,是美国特有的节日―――感恩节。在这个节日到来的前三天,芝加哥巿一位名叫赛尼。史密斯的中年男子向当地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赎回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权利。这样的诉求在美国社会,应该说十分普通。然而,该案在美国社会却引起轩然大波。
这起案子的案情十分简单。它发生在40年前。当时赛尼。史密斯6岁,在威灵顿小学读一级。有一天品行课老师玛丽。安小姐让他们各说岀一个自己的梦想。全班24名同学都非常踊跃,尤其是赛尼,他一口气说岀两个:一个是拥有一头小母牛;另一个是去埃及旅行一次。可是当玛丽、安小姐问到一个名叫杰米的男孩时,不知为什么,他竟一下子没了梦想。为了让杰米也拥有一个自己的梦想,她建议杰米向同学购买一个。于是,在玛丽。安小姐的见证下,杰米就用3美分向拥有两个梦想的赛尼买了一个。由于赛尼当时太想有一头小牛了,他让岀了第二个梦想―――去埃及旅行一次。
40年过去了,赛尼。史密斯巳人到中年,并且在商界小有成就。40年来,他去过很多地方―――瑞典、丹麦、希腊、沙特、中国、日本,然而,他从来没有涉足过埃及。难道他没想过去埃及吗?想过。据他说,从他卖掉去埃及的梦想之后,他就从来没忘记过这个梦想。然而,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和一个诚信的商人,他不能去埃及,因为他把这一行为连同那一个梦一起卖掉了。
2002年感恩节前夕,他和妻子打算到非洲旅行一次。在设计旅行线路时,妻子把埃及的金字塔列作其中的一个观光项目。赛尼。史密斯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决定赎回那个梦想,因为他觉得只有那样,他才能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赛尼。史密斯能赎回那个梦想吗?他没有赎回那个梦想。因为经联邦法院审定,那个梦想价值3000万美元,赛尼。史密斯要赎回去,就会倾家荡产。其中的缘由,我们从杰米的答辩状中,可略知一二。杰米是这样说的:在我接到史密斯先生的律师送达的副本时,我正在打点行装,准备全家一起去埃及。这好像是我一口回绝史密斯先生要求赎回那个梦想的理由。其实真正的理由不是我们正准备去埃及,而是这个梦想的价值。现在各位都非常清楚,小时候我是个穷孩子,穷到我不敢有自己的梦想。然而,自从我在玛丽小姐的鼓励下,用3美分从史密斯先生那儿购买了一个梦想之后,我彻底地改变,变得富有了。我不再淘气,不再散漫,不再浪费自己的光阴,我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之所以能考上华盛顿大学,我想完全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我想去埃及。我之所以能认识我美丽贤惠的妻子,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她是一个对埃及着迷的人。如果我没有购买那个梦想,我们绝不会在图书馆相遇,更不会有一段浪漫迷人的恋爱。我的儿子现在在斯坦福大学读书,我想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从小我就告诉他:“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去埃及。如果你能获得好的成绩,我就带你去那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他是在埃及的召唤下,走入斯坦福大学的。
现在,我在芝加哥拥有6家超巿,总价值2500万美元左右。我想,如果我没有那个去埃及旅行的梦想,我是绝不会拥有这些财富的。尊敬的法官和陪审团的各位女士们、先生们,我想假如这个梦想是你们的,你们一定会认为这个梦已融入你们的生命之中,巳经和你们的生活、你们的命运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一定会认为,这个梦想就是你们的无价之宝。
赎回一个被3美分卖掉的梦想,要花3000万美元,在我们看来也许没有必要,或者说根本就不值得。然而,据《芝加哥电讯报》报道,前不久,赛尼。史密斯巳经上诉到联邦法院,说哪怕花3个亿,把官司打到自己的曾孙那一代,也要赎回自己儿时的那个梦想。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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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教育包括什么… …
作者:李玉
小表弟在本地一所响当当的大学毕业后,在县城高中找了份教书育人的工作。我想,这下好了,姑父姑母可以解放了。多年来,为了供两个表弟读书,姑父姑母包种了20多亩农田,每天最多能睡5个小时。大多时间在菜田间、家里、集市三点一线过来的。
可如今,姑父姑母的操劳并没有停止,说是为了给表弟读书,还欠下3万多块钱。我问,那大表弟已经工作7年多了,怎么还会有这么多债?姑母说,他工作第二年,刚攒了点钱,就谈了对象,然后就结婚,生孩子,哪有闲钱给我们?姑母说着,一脸的幸福,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想问她,您已经60岁了,他们什么时候能让你们过几天不用忙碌的日子?我们自己可以照顾自己,他们生活的好就行了……听了姑母了话,我想,在父母眼里,为儿女忙也是幸福的。可是,作为儿女,于心何忍?
我不由得想到我的家庭。我和哥哥初中毕业后相继回家,哥哥是因为复读两年没有考上高中;而我,是因为偏科厉害没有考上。后来,哥哥参军到部队,我南下深圳成了流水线上的打工仔。现在,我们兄弟俩一个在部队当了军官,一个做了打工编辑,但在父母眼里,我和哥哥比起两个表弟还是差了一大截。虽然,我和哥哥都不觉得自己失败,可我们的父母一直觉得自己很失败,没有教育好子女。
今年暑假,小表弟到广州来玩。我到火车站接他。等地铁的时候,我让小表弟给姑父打个电话,报声平安。表弟说家里还没有装电话。我说现在装个电话才300块钱,怎么连个电话都不装?小表弟说以前大表弟工作第二年的时候,提了一下,后来觉得800元太贵了没有装。现在想装又觉得不如小灵通方便划算。那小灵通买了吗?我又问。小表弟说没有。我不再问为什么,只是问,那你们平时怎么跟家里联系?大表弟在离家70里远的一个政府部门工作,家也成在了那里;小表弟工作的学校也离家50里之多。表弟说很少联系,偶尔有事就打电话到邻居家,让他们喊姑父姑母接电话。小表弟还说很方便,就一墙之隔,喊一声就行了。可是姑父姑母接个电话却要跑进跑出两个大院子才行,而且下雨;天黑了都不安全,毕竟他们都60岁的人了。小表弟不再说什么,我也意识到自己一见面就给人家上课不妥当,便沉默了下来。坐在地铁上,我心里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刚参加工作不久,就和哥哥一起凑了1300块钱给家里装了电话,为的是能经常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父母的身体好不好,汇报一下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那时电话费很贵,但不在父母身边的我和哥哥却时刻能知道父母的消息,知道母亲的肩周炎还痛不痛,家中的膏药还有没有;知道父亲的胃病又患了几次,知道他最近又喝醉了没有……
表弟到广州的第二天,正是广州39度的高温天气,不便出门,我和表弟聊天。表弟给我谈起这次来广州的畅想:买双NIKE鞋,买个好一点的乒乓球拍……看着他兴致昂扬的样子,我想起那次回家拜访姑父姑母时,他们蹲在大棚下吃着馒头就咸菜的情景。我问,你给过父母钱吗?小表弟摇摇头,说,我一个月才900元钱。我说,你不知道吧?姑父姑母在街上卖一天菜才赚10块20块钱,有时候更少。小表弟说,我哥工作快8年了,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结婚时,还花去了一大笔。我来之前,妈又给了我400块钱,让我买自行车。钱还放在那儿,暂没有用。我打算这几年攒点钱。好好游玩一下,结婚就没有机会了。
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我16岁离开家就没有花过父母的钱,不是没有机会,是我觉得他们已经够苦了,作为他们的儿子,应该让他们活得轻松一点。前些日子,我和哥哥刚刚给父母策划了一次旅行。我想告诉他的是,外出游玩的机会并不受结婚的影响,而报养育之恩才是要趁早的,因为,父母只能陪我们走一段,晚了,可就真的没有机会了。
那天下班后回到住处,表弟坐在那里看电视,木几上的方便袋里放着一堆荔枝。表弟说,表哥,你也吃几个吧,这是我在路边买的,比家里便宜多了。我说,我不能吃这个,前几天吃了几颗,上火了,到现在还没有好呢。表弟一边看电视,一边剥荔枝,一会儿就剥了个精光。他说,在县城时,我花8块钱买了一斤,只是想吃个新鲜,没有想到,还没尝出味来,就剥完了。我问,你有没有买过这些东西让父母尝个鲜呢?表弟摇摇头。我去做饭了,心里却想起以前在内地工作时的情景。那时,我每次回家,都要买一些乡下很难买到的水果回家和父母一起吃,在回家的路上,我连尝一个都舍不得。而哥哥有战友从家里带土特产回来,也总是千方百计带回家和家人一起品尝。我想,我的父母是成功的,也是幸福的,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教会了我们懂得分享懂得报恩。
表弟在广州玩了7天,每天下班后,我都赶往超市买菜,回家做饭,每一餐都要忙上一个多小时,而表弟坐在那儿上网,或者看电视,悠然自得的样子让我想起自己曾寄人篱下的一段日子。那时,我刚到南方,住在一个老乡的宿舍。老乡每天上班后,我都会把他换下来的衣服给洗了,等他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饭菜常常刚刚做好……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打搅了老乡,而他的工作又很忙,我只是力所能及地帮他做点事。那时,我22岁,而现在,25岁的表弟只会在吃饭的时候问,这里的鱼不贵吧?这里的鸡不贵吧?
表弟还要求我帮他借一部好一点的数码相机,我想了想,拒绝了。借个相机并不难,我对面的同事就有,但我有个原则,不向别人借钱,不向别人借心爱之物。而数码相机,往往都是别人的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