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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采女色_雍容-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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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从前的被套,都是缎面的,是父母结婚的纪念。旧了,但是仍然很好看。我尤喜一幅墨竹配淡天青里子的。每次妈妈收了洗净的被面,就摊好里子,铺平棉絮,跪在上面,一针一针缝上缎面。虽然很快就要拆洗,妈妈还是把针脚纳得非常匀齐,我就赖在被子上,摩娑着缎面,舒服极了。也帮她拉拉被角部分。缝好以后,我立即钻到被子底下去,享受松软的阳光的气息。

    后来还有一幅浅紫的棉被套,我至今纳闷妈妈何处买来,一放屋子里,整间房间都弥散着清甜的香气,洗涤多次也不消散。尤其是和上妈妈的气息,就更好闻了。妈妈身上有种特别的芳香,那甚至成为我“辨认”妈妈的标志之一,妈妈睡过的枕巾和被套,我的鼻子是能认出来的。偶尔妈妈出差,我是非得抱着她睡过的枕头才能入睡。因为贪恋这种香气,每到睡觉的时候,我都像一只鳗鱼一样,紧紧的黏在妈妈背后,贪婪的吮吸着。妈妈被我弄得很痒,就把用力我弹开:“去,去!”那简直是幼年最失意的时刻之一。

    长大后和妈妈一起睡的时间少了,个子比妈妈还高,也没法玩鳗鱼游戏了。不过抱着妈妈的胳膊,感觉着妈妈的气息,还是令我格外安心。

    在德化的时候,我家厨房香飘十里,常有人闻香而动,带瓶酒,或者抓样野物,敲开大门,添上碗筷,坐下来喝酒聊天。这自然归于老爸烹饪技艺之高超。相比之下,妈妈只会做一些小菜。有一种小肉鱼,不过几毛钱,妈妈在鱼身上划两刀,炸得金黄香脆,再淋上几滴酱油,给我这只馋猫独享。回想起来真是无上美味。真的,我到哪都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鱼了。佛手瓜切成细丝,一点盐,一点糖,锅里一过,清甜无比。还有咸菜,妈妈总是很耐心的撕成细丝,切碎,加一点辣椒一炒,配粥真是妙极了。妈妈做的苦菜汤也是一绝啊。现在每次回家妈妈问我想吃什么,我都表示:“咸菜!还有苦菜汤!”

    回泉州后,八九年间,我们居无定所,甚至一家人挤在两间破屋子里,上面漏雨,下面泛潮,真是苦不堪言。直到搬到现在的住所,条件才改善。无论在哪,妈妈始终把屋子收拾得整洁非常,橱桌纤尘不染。男朋友去我家时,惊叹家里的煤气灶用了七八年,还能这样光洁。我虽然懒散,然而从小耳濡目染,养成一套习惯,做起家务来,却也不差。

    我是一个顽固坚持生活方式的人,多年以来,生活虽然发生了很多变化,心境却没有受到太大扰动。有妈妈在,时间似乎都变慢了。

    毕业后回原来中学教书。妈妈永远问我:“上课了啊?”“就去晚自修?”而我下了班也很少在外逗留,总是急急回家,怕妈妈等。有什么事情也要提前打电话告诉妈妈。有时会迷惑起来:一切似乎和我念书的时候没有两样啊?

    和妈妈逛街时,兜里空空,一毛钱都不带,买上一堆东西,守在一旁等妈妈付账,十分得意。选衣服的时候,妈妈不满意的,照样一票否决。

    像只小老鼠,在家里窜来窜去,开开橱子,开开冰箱,四处寻觅零食。随时胡搅蛮缠,大喊大叫,一高兴,就在妈妈脸上吧叽亲一口。还是和从前没有两样。

    我在恋爱上的任性,自己吃尽苦头,也让妈妈烦恼无穷。然而她总是体谅我的。有次赌气对她嚷嚷:“我要马上结婚,马上!”妈妈不满地说:“急什么啊,你还这么小!”我失笑:“老妈,你像我这么大时,女儿都两岁了。”妈妈愣了一下,自己也笑了,似乎有点不能相信的样子。好吧!既然我在妈妈眼里始终是孩子,我也就心安理得地潇洒下去。

    虽然我一直叫她笨妈妈,其实,我永远不能走出她的羽翼之下,并且因此而快乐。2003年



 散文第46节 相对小资之远庖厨

    朋友总是以“小资”目我,令我十分委屈,怎么就小资了我?顶多,也就是相对小资而已。写下这组文章自嘲。

    孟子曰:君子远庖厨。听起来那么有点虚伪,不过古之所谓君子,乃是“民上”,远庖厨是不可沾染杀心的意思。至于小女子,本分就该洗手做羹汤,又远庖厨,自然是小资罪状之一了。

    从小甚是畏忌腥膻,不敢碰生肉,更别说手起刀落,杀鸡宰鱼了7堑如此,爸妈在厨房忙碌的时候,若是叫我帮忙,比如把鱼的内脏拿去垃圾堆丢掉,我也要愁眉苦脸掩住鼻子,套两三层袋子,两个指头稍微捏住一角,离身体远远的,飞快地抛出去。连清洗好的形野锩ψ按放冰箱,我也要把头扭过去的。为此每每被妈妈痛骂。菜市场自然是不去的,单是那味道就会叫我干呕,胃都扭作一团。七八岁时一次,胆战心惊跟随妈妈进去,一抬眼猛地看到有人正把一笼麻雀一只只抓出来,活活拔毛,十余秒就成肉红色一团,扔进一个盆子里。愣了一会儿,当场大哭,呕吐。多年以后想起来还是翻胃。从此不敢吃鸟类之属,比如鸽子。r

    如果真的这样善良,就该禁断肉食了,可惜又不行,还是不免贪口腹之欲。所以远庖厨的真正理由是:破坏食欲。

    念初中时,有次回家,路又堵了——学校门口横着一条很窄的巷子,放学时我们一拥而出,加上行人,常要堵上的——竟有人用三轮板车拉了两头牛经过。我脚尖点地,支撑着自行车,忽然脚背一凉,水滴滴上去的感觉,低头一看,呀,是牛的眼泪,非常大,一滴一滴溅落到地上。以前虽然也听说过牛被送去屠宰场时会哭,但亲眼所见,却是另外一回事。异常大而温和的眼睛里,满满的泪水,渐渐溢出来,落到地上……忍到家里,终于还是哭了,从此不敢吃一口牛肉。

    其实自幼家人就不给我吃牛肉,但从那以后是自觉的。这个说起来也怪,泉州有一风俗,家中长女忌食牛肉,所以大姑姑和我都不吃。我曾经问过大人为什么,他们也不知所以然。以至于我产生了很不好的联想,是否长女曰巫儿为家主祠的远古遗风(见《汉书·地理志》)。年前去山西平遥玩,平遥牛肉是出名的,在街上餐馆吃东西,千叮万嘱不可以加牛肉。那时精神有点涣散,又饿,把菜饺子一口吞了半个下去,忽然惊觉,叫过老板,果然饺子里面放了牛肉,气得脸都青了。所以我想起平遥就小小怨怅。

    看的人肯定奇怪:既然从未吃过,又怎么会知道是牛肉?但我的确是知道的。小时候一场大病,险些失聪,好在奶奶用针灸挽救了我,后来听力虽然正常,却不算好。喜欢躲在被窝里看书,眼睛更是早就近视。据说人的感官间有微妙平衡,作为补偿,我的鼻子舌头似乎格外的刁。小时候妈妈就笑着说我是狐狮鼻。那是方言,大抵是说嗅觉太敏感了点吧。

    爷爷曾经从乡下拿了几只兔子,钉了笼子让我养,那笼子上下两层,像个小柜子,里面铺了草。我每日都要和兔子嬉戏,拿了萝卜喂它们。最多时好像有六只兔子。有一天爸爸来了——那时他在德化上山下乡,偶尔回泉州。晚上我从幼儿园回来,桌子上多了一盘肉,我吃了几口,觉得不对,问是什么,答曰猪肉。我还是觉得不对,猛地一想,跑到兔子窝去看……这件倒霉事自然又害了我。

    倒霉事非止这一桩。幼时(三五岁?)吃过很多田鸡,就是青蛙。因为我体质虚弱,经常生病,爸爸就弄了田鸡,熬汤给我喝。那时候德化田鸡到处是,农民一串串抓了去卖。我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汤熬得很白很浓,放点姜丝,味道极佳,肉也细腻香甜。似乎是很见功效的,我渐渐健康起来。可是有一次,爸爸正在杀田鸡,叫我过去看,示范给我剁下田鸡头以后,脚还会动,还把田鸡胃翻出来,说这东西会吃蚊子,胃里都是。可想而知,我从此拒绝喝田鸡汤,爸爸被我的不知好歹气歪了鼻子。爸爸极善烹饪,朋友羰桥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会拿我家来叫他处置。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只可怜猫头鹰。我不幸又经过屠杀现场,吐得天昏地暗。猫头鹰血腥气极浓,闻过一次可以恶心十年的。那只猫头鹰很漂亮,我开始还逗它玩,出去一趟回来它已尸横就地。于是我对所谓“野味”都深恶痛绝之?

    总之无端被弄出了很多忌口,大抵只吃猪鸡鸭鱼,还有一样喜欢的,是虾蟹。海边自然是不乏此物的。可是有一年,吃火锅开始流行烫活虾,虾丢进滚汤里面,还会蹦得老高,掉在桌子上,壳已然红了。大家就拿筷子摁住来烫。我经过一次,对虾的食欲也减了若干。可恨纪昀这老东西,居然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大谈蟹有多可怜,害我有段时间对着妈妈端上来的红蟹迟疑了很久。可见精神上的庖厨也不可近。

    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说起,他建议我吃点鳄鱼海星之类面目狰狞的东西。我挺自惭这种虚伪行径的,也许将来有一天真的会戒断荤食呢。朋友愤怒地说:“像我这样的革命人民从不忌口”,“您吃田鸡时我在啃山芋呢”。——想起来能忌口也是一种幸福。

    爸爸偏偏以诱骗强迫我和妈妈吃我们不敢吃的东西为乐。比如妈妈最怕葱蒜,他就要在菜里放葱蒜,利用别的香气掩住,然后哄妈妈吃。妈妈嗅觉也灵,一点点还是闻得出来,不肯吃,爸爸就要跳脚。我忌口更多,他就把种种伪装成猪肉。可我还是吃得出来,一沾就吐掉,所以挨了很多打骂。有次入家门就闻到一股怪怪的香味,就知道今日准有谁又拿了什么来,结果饭桌上果然端来一碟东西——爸爸把它弄成泥状,和鸡蛋姜丝一起炒,异香扑鼻。他叫我吃,说是兔子肉。我说兔子肉我不吃。他大发雷霆,叫我一定要吃。不得已,含着眼泪拈了一点进嘴巴,立即就吐了,说绝对不是兔子肉(至于是什么东西我不说,总之,爸爸是个医生,当时我们就住在医院宿舍,对门是妇产科护士,自己想吧)。大哭。妈妈看不过去了,说不喜欢吃就算了,爸爸随手揍了我一下,算是放过我。这东西他吃了很多,好在这是唯一一次他心血来潮逼着我吃。

    那是在我读三年级到五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德化还是个宁静的小山城,生活水准还很低,都不舍得花钱在吃上面。爸妈工资亦微薄,但是他们却说不可以委屈了自己。朋友们都说我家厨房香飘十里。于是他们若是嗅到了什么味道,就挟瓶酒,敲开大门。妈妈添上碗筷,他们就坐下来和爸爸喝酒。我那时常提个小篮子,下楼帮他们买啤酒,一个篮子能放六瓶啤酒,等他们喝完了,再下去把瓶子退了取回押金。有时也打点地瓜酒,或买点下酒的零食。至于他们吃的我却大抵不敢碰。喜欢的就是一种小肉鱼。妈妈在鱼身上划两刀,炸得微微金黄,然后淋上一点酱油,我配饭西西索索吃了下去,意犹未尽。至今都觉得是无上美味,并且很奇怪这种鱼极其普通,后来也吃,但总没有那时候留在舌尖上的美妙感觉。

    有了这样会做菜的老爸老妈,我更乐得远庖厨。何况做饭是一件烦心事,和每日打扫灰尘一样,提醒你人生有多么重复而乏味。于是早早对男朋友声明:将来绝对不下厨房。美滋滋的设想,早晨醒来,就有人把一罐热气腾腾的红茶和甜饼送到床边;晚上回来,又有人做好菜等我。他狡黠的说:“行,那你出钱,咱们每餐都出去吃。”可见终究逃不过下厨房那天。

    现在自己在新加坡,只能吃街饭了。上次回国,妈妈硬是叫我带上一个小小的电炖罐。半年掉了十斤肉,嗓子又老是不好,她委实心疼我。为了不辜负妈妈,开始研究煲汤。前天有生以来第一次把一个半熟的猪心放在砧板上斩成片,居然没有反胃,站在那略觉感慨,这也算是一种进步了吧。2002年



 散文第47节 相对小资之饮花露

    我略能饮酒,虽喜茶胃却有点禁受不住,所以小封不起来的;对咖啡倒是全无兴趣,本来也不犯小资。偏偏喜欢花,撞上了小资的流行,也写一篇来认罪。

    不知餐花起于何时,不过《离骚》就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唐代《酉阳杂俎》及《博异记》都载崔玄微帮众花精躲过封十八姨之患,花精“各裹桃李花数斗,劝崔生服之,可延年却老。愿长如此住卫护等,亦可致长生。”结果“至元和初,玄微犹在,可称年三十许人。”《醒世恒言》里面有一篇《灌园叟晚逢仙女》,当出自宋旧本,或者有更早文言小说为底。灌园叟也是“日饵百花,渐渐习惯,遂谢绝了烟火之物……不数年间,发白更黑,颜色转如童子”?我对花开始感兴趣却绝非为了做神仙,只是贪吃。幼儿园的小朋友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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