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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1959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1960年获全国图书奖和“欧·亨利小说奖”,成为一时争相传颂的畅销书。迄今已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和两部短篇小说集。
罗斯的小说注重对新一代犹太人心理状态的刻画,他往往采用幽默、讽刺甚至荒诞不经的手法达到艺术效果。他常常以冷眼旁观的态度和细致入微的描写来表现当代犹太人的思想冲突和矛盾性格,特别是那些出身寒微的新兴中产阶级的真实面目反映得尤为深刻。
长篇小说《波特诺的诉苦》(1969)写一个名叫亚历山大·波特诺的犹太青年在宗教和犹太传统束缚下,用无节制的手淫和纵欲来发泄内心的的苦闷。他的那段自白正是对危机中的犹太信仰的讽刺:“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唯一的生活,然而我却在一个犹太笑话里度过。我是犹太笑话里的儿子——只是它并不是什么笑话!”
长篇小说《乳房》(1972)以荒诞的构思描写了一个中年色情狂犹太教授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重一百五十磅的女性乳房,主人公在变形十五个月后通过乳头向他的年轻女友叙述自己变形的经历。
197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鬼作家》以犹太小说家内森·苏克曼对二十年前的往事回忆为线索,写出了上一辈著名犹太作家伊·艾·朗诺夫的创作和生活经历。作品中另一个主要人物是朗诺夫的弟子兼情人艾梅·伯蕾特。小说通过对伯蕾特一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悲惨遭遇的描写,揭露了反动势力对犹太民族的迫害和歧视。小说还通过朗诺夫因家庭关系和个人道德拒绝了艾梅·伯蕾特正式结婚的描写,反映了犹太社会的婚姻,家庭和道德观念。苏克曼揭露犹太家庭内部的丑闻,代表了新一代犹太青年的反叛精神。
罗思小说的主要缺点是缺乏深度,性描写也过于突出。
心理现实主义小说
心理现实主义小说主要是通过对人物心理描写反映社会精神演变的现实的小说流派。从十九世纪末亨利·詹姆斯开创这一流派以来,它的描写形式经久不衰,到了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莫里斯、厄普代克、欧茨等人的创作,把这一小说流派推向了新的高峰。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说,可以把它看作是上一世纪传统的继承;从心理描写的手法看,则是创作上的新发展。
赖特·莫里斯 (Wright Moris 1910——)出生在内布拉斯加州塞特拉尔城,中学毕业后进入加利福尼亚州波莫纳学院读书,1933年离开该校,1944年去欧洲,在巴黎受到法国艺术流派的重大影响。四十年代返回美国,定居于加利福尼亚州,并开始从事小说创作。
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一代小说家,莫里斯的作品提供了连接小说的两个时代的环节。他返回到了辛莱·刘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的道路上去,同时也预示了比他自己更年轻的一代的深奥的幽默和忧虑。莫里斯的处女作《我的达得利叔叔》(1942)以美国中西部平原为背景,通过家庭与个人所经历的那些容易引起波动的关系的诙谐描写,反映了三、四十年代小村镇和大城市之间、城里人与乡下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显示出美国生活中敏感的基本因素。这部自传体的小说表现出作者对人物性格的敏锐洞察和对社会生活的精细理解,无论是家庭关系的纠缠还是小镇生活的各种事件,无论是对爱情成败的描写还是对乡下人内心世界的叙述,都反映出他充分的创造力和对美国小说传统的继承。以后,莫里斯创作了近二十部长篇小说。莫里斯试图把在他内心幻想领域中的东西,强加到实际经验的片断上去。
《在孤树林举行的葬礼》(1960)是一部描写内布拉斯加州生活的亲切的挽歌。疯狂的现代生活方式闯入了住在草原上僻远的矿山街上的斯坎龙一家四代人的生活中来,掩盖在亲属间的幽默和平凡琐事下面的是:男人、女人们为了生存而相互欺骗,罪恶潜入孩子们所在的地方。
约翰·契弗(John Cheever, 1912—1982)在当代美国文坛上以描写城市中产阶级内心世界的小说而著名。他的作品从一个侧面揭露了美国社会的本质,反映了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们物质富裕和精神贫乏之间的矛盾。1957年以前,契弗的创作几乎都是短篇小说,他一生成就最大的也是短篇小说。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某些人的生活道路》出版,此后出版的短篇集还有
《巨大的收音机和其他故事》(1958)、《在我的小说中仅仅出现一次的人物、地方和事件》 (1961)、《旅长和高尔夫球迷的寡妇》(1964)和《苹果世界》(1973)等。1978年出版的《约翰·契费短篇小说集》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到1978年他的全部短篇小说,获1979年“普利策小说奖。”
随着美国工业化的迅速进展,美国乡村很快城市化,一些有钱的人也搬到远郊区居住。契弗的短篇小说经常以新英格兰地区的城市郊区为背景,以上层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生活为描写对象,从而显示出这些富人们在人生道路上的微妙变化。他虚构了大城市郊外一个名叫“荫山村”的小镇和作为人物生活场所,这个地方看起来是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实则充满着阴暗的色彩。小说中的人物通常都是有身份的中产阶级男子,他们有固定的职业,有丰厚的收入,有和谐的家庭,有活跃的社交,一切都显示出这些中产阶级完善的生活方式。然而,在这种生活方式的背后却隐藏着明显的危机:为了维持表面的排场而使经济日不敷出,为了满足自身感官的刺激而去私通调情;为了逃避生活日益衰竭的冲击而幻想探索一条“新路”;但结果是处处虚伪,处处碰壁,只能在一场美国式的梦中寻找安慰。《再见吗,我的弟弟》(1951)、乡村丈夫》(1954)、《茫茫大海》(1964)、《游泳者》(1964)、《贾斯廷之死》(1961)等是这些短篇中的名作。
契弗一生主要从事职业写作,他后期的主要作品是长篇小说《弹丸公园》(1969)、《猎鹰者》(1977)和《啊,好一个天堂》(1982)。作者通过世故的老年绅士莱米尔·西尔斯所遇到的种种怪事反映出现代生活对那些“规矩”的中间阶级心灵的刺激。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1932——)出生于宾夕法尼亚的小城希林顿,父亲是中学教员,母亲酷爱文艺,写过许多短篇小说。几部长篇小说,但仅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魔力》(1971)。在她的影响身职业。 1954年,厄普代克以优秀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随即赴英国牛津拉斯金绘画艺术研究院深造,一年后回国,被聘为《纽约人》杂志的编辑,1957年成为职业作家。
厄普伐克是个多产作家。他二十二岁时在《纽约人》杂志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此后,他丰富而成功的创作很快引起了社会的注意,各类大奖也随之纷至而来。
除诗集、评论集和两个剧本外,厄普伐克已出版短篇小说集六部、长篇小说十部。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养老院义卖会》(1959)描写要求精神生活的养老院老人与只考虑物质利益和执行制度的管理者之间的冲突,在某种程度上把养老院写成今天美国社会的缩影,影射所谓“福利”国家如何从过多的“社会福利”扼杀了精神生活。《马人》(1963)借古代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故事来比喻乡村中学教师乔治·考德威尔的悲剧命运。考德威尔早年当过兵,后又干过司机、跑堂、推销员等各种职业,并自修学完了大学化学专业的课程,进入全国有名望的一家大公司工作,但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把他排斥到了一个叫奥林格的小地方当乡村中学教员。小说集中描写了他自杀前三天的情景。考德威尔禀性善良,为人正直,却不见容于这个恶浊的世界,不断遭到校长的凌辱、学生的捉弄,连小镇上的人也对他恩将仇报,最后他心力交瘁,对生活丧失了信心,来到悬崖边“接受死亡”。《在农场》(1965)被认为是《马人》的续篇,写三十五岁的广告商乔治·罗宾逊带着第二次结婚的新婚妻子和妻子前夫所生的十一岁儿子回去他母亲的农场上度假的经过。通过母子、父子、夫妻、婆媳之间的关系,把美国中产阶级的精神面貌勾画得栩栩如生,反映出在大都市扎根谋生的新一代已不可能继承乡村父业的变化。“兔子”三部曲被公认为厄普代克的代表作。其中第三部《兔子富了》在1982年竟连续获得“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小说奖”和“全国书评家协会奖”三项大奖,成为美国文坛上的一段佳话。“兔子”是哈利·安格斯特罗姆的绰号,在第一部《兔子,跑吧》(1960)中,他还是个二十六岁的青年,学生时代曾是显赫一时的第一流蓝球运动员,成人后在一家家庭用品商店当推销员。他无法忍受这种平庸、刻板的生活,想要躲避逃跑。先是与酗酒的妻子吵架,后来又跟一个妓女鲁丝鬼混,不久妻子因酒醉溺死了刚出生的女儿,使他有家无处归。第二部《兔子,回来》(1971)写十年后“兔子”与他妻子贾妮丝的经历。“兔子’在回家之后,与妻子又生活了十年,他在一家印刷厂当排字工,日子总算还安定。但就在此时,他的家庭又起波澜,妻子有了新欢,离他而去;“兔子”也把一个十八岁的“嬉皮士”吉尔带回家来同居。不久,吉尔又引来一个虚无主义者黑人斯基特,最后吉尔放火烧掉“兔子”的窝,自已也自焚而死,“兔子”不得已回到妻子身边。 《兔子富了》(1981)写的是又过了十年,“兔子”投靠有钱的岳父当了汽车公司的推销员,上升为中产阶级,收入丰厚,生活安定,人也发福了。于是,他陶醉于物质享受,不再去想什么社会、政治、道德等等。但不久他安定的生活又遭到时代的冲击。七十年代中期,石油价格暴涨,经济恶化,使他产生了“信仰危机”。同时,他与二十三岁的大学生儿子纳尔逊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深。在精神无聊与苦闷之中,“兔子”与妻子去加勒比海度假。作者大量使用意识流手法来表现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兔子”最后悲观了,他认为“世界在衰亡,但人们愚蠢得都不予理会,新人照样出现,好象乐趣才刚刚开始。”“兔子”的精神沦丧,反映了七十年代后半期美国社会的动荡和中产阶级所受到的打击。
《兔子》三部曲的创作基本上是采用严肃的心理现实主义手法,以主人公哈利二十来年的经历,集中揭示了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美国评论家保尔·格雷认为这部小说反映了七十年代出现的真正信仰危机的时代特征。
厄普代克是一位具有超人才华的作家。因擅长诗画,他的小说往往既有诗人的敏感,又有画家的鲜明色彩;他既擅长用传统的现实主义方法描绘动荡的社会现实和小镇的风土人情,又能吸收包括意识流技巧在内的现代派手法,细腻地描绘人物的内心世界,对政治与经济冲击下的大城市市民的生活迅速地作出敏感的反应。他是当今美国文坛最具有创作生命力的杰出小说家之一。
乔伊斯·卡洛尔·欧茨 (Joyce Carol Oates, 1938——)是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女作家和诗人,到 1981年为止,她已经先后出版了长篇小说十三部、短篇小说集十一部、诗集五部、剧本四部,此外还有论文及其他作品集四部,平均每年出版近两部作品,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惊讶和佩服。
欧茨出生在纽约州北部的洛克波特市,父亲是一名机械工具技师。欧茨幼年时期在她外祖父的农场度过,五十年代考入锡拉丘兹大学,1960年毕业后进入加拿大的温泽大学继续深造,获文学硕士学位,后来在底特律大学教英美文学,1967年应聘去加拿大温莎大学任英美文学教授。
欧茨自幼喜爱文学,她的阅读速度很快,理解能力也很惊人。无论是传统的英美文学作品,还是偏重于心理描写的现代心理小说,她读起来都津津有味。文学作品已在这位聪颖的女孩子心里筑起一个绚丽多采的世界。在大学学习期间,欧茨已经写了许多以自己童年生活和学校生活为背景的小说和诗歌。不过,她第一次发表作品是1959年,她以女作家特有的细腻心理,写了一篇崇尚女性的短篇小说刊登在《小姐》杂志上。1963年,欧茨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北门边》,这个集子名字取自诗人里哈库的名诗,意思是就“文明与野蛮的分界线”就在“北门”的旁边,门里是文明,门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