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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只是交易-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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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兰,你怎么知道你爱我?你真的爱我吗?” 

“傻瓜。”她笑,好不容易挤出来,她很累,“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傻瓜,我不会离开你的。” 

“你总是一遍遍问我爱不爱你,馨兰,我好象从来没有问过你——你爱我吗?” 

她想了想。她转开眼,好象不好意思看我。 

“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想起来问我了,端康,我不会说我爱你的,我不会说什么我爱你爱到死,我爱你爱得不行,那些都是嘴上玩的,我不相信;但我要你知道,端康,只要你还要我,我就会在你身边,端康,这就是你能从我嘴里听到的了。” 

我震惊,我从没想到从来都是默默温柔无语的她会对我说出这些,我从没想到总是在我身边像是空气一样存在的她的心里藏着这些,我居然从不知道我的身边一直有她在—— 

现在,她又再一次把我从死亡的边缘里拉了回来。 

这是第二次了。我的命也才一条。 

拜佛祖的时候,只知道一径的祈祷;直到此刻,我终于大彻大悟。 



14 

我把日记烧了,全都烧了,以后的我将不再有秘密可言。 

看它们焚化,燃起火星,像冥火,最后也都烧成灰。 

清晨,我去敲雷耀的门,他醒着。 

“端康?”他看着暮蔼里的我,眯起眼睛,“是端康吗?” 

我背着阳,面目模糊不清,我靠着门边,我不再走近。 

“我走了。”我说。 

“什么?去哪?”他问。 

我同样也看不清他,真是奇怪,我一直以为我的心清楚就足够,但心也会被自己的眼睛骗倒,实在无能为力。 

“我不回来了。”我磨蹭,我低声,我退后。 

“端康!”他几乎要坐起身,他惊讶地、不解地唤我的名。 

我知道他站不起来,也追不过来,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只能远望即止。 

这,就可以了。 

“端康,我做错什么了?你过来,你跟我说清楚。” 

这个美丽傲慢的人在向我招手,只要我前进一步,我就可以得到幸福,虽然只是假象,但毕竟也是幸福;这么多年了,我要的,我唯一要的,今天就能够实现,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睡着了也会笑醒的;他就要承认我,他就要给我保证,他再也不会离开我,太好了。 

我叹了声气,很长很长,好象叹尽心中所有愤懑与委屈。 

叹完后,我抓住他的门边,我给他合上—— 

“雷耀,我的爱已经被你磨透了。” 

我把他的门合上。我看着他,一个遥远美好的梦,拉上帷幕。 

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接触和电影电视有关的任何消息,我还是怕有后遗症,所以蒙昧不清就好了;直到后来有一天,还真的突然见着了——很滑稽的场面,小飞过生日,我和馨兰抱着小飞一起去电影院想找部迪斯尼卡通片看,结果档期上的所有宣传都统统只有获得某某大奖多少多少奖项的某部大片,一家人很自然就兴冲冲买了票去看了,结果果真是一击即中,男主角的外型和演技足可以迷倒下至八岁上至八十岁的所有女性——还好,馨兰边看边笑,说端康你怎么好久没跟他联系了?该不是又吵架了吧? 

我说,怎么会?他太忙了,不好意思打扰。 

看完后,我们又跑去吃了顿火锅,小飞不能吃辣,眼睛都辣红了,还拼命嚷嚷要妈妈喂萝卜,我估计是幼儿园老师教的那个什么小兔子,白又白的儿歌,实在害我们家长,一顿饭里面,馨兰就顾着照顾这个调皮的小祖宗了。 

最后我们散步回家,儿子趴在我背上,睡着了,馨兰托着他的背,一边埋怨他怎么长这么快,衣服袜子又要换新的了。 

后来我看电影电视都像正常人一样了。看到他时,也会笑笑,和别人一起酸溜溜地评论一二他的花花世界。 

我们的生活就这样平静地过下去。我有些积蓄,足够二十年不用发愁,但馨兰比我有想法,她说我们要为儿子攒钱,让他将来读好大学,最好还能出国,教育投资就是笔不小的数目了,为了不坐吃山空,我们还是各自寻找到了工作:护士与修理工。在多年前,我还没因为那部新锐导演的古怪DV片获得什么冷门的金奖前,我确实是个负责维修车辆的勤快称职的普通工人,而且我自以为我的手艺还不错,在这个小城市里,我们自食其力,满足过活,但因为我和馨兰的时间老是碰不到一起,我还是让馨兰辞了工作,专心带小飞。 

馨兰还是跟从前一样,又年轻,又美丽。她煎的蛋饼是整整齐齐的圆,上面总不忘撒上我喜欢的芝麻酱,小飞挑食,不吃葱;她晾在绳上的床单会在风里面飘啊飘,当她收衣服的时候,小飞会一头栽到桶里,做他的游戏,拎他出来,还会哇哇大叫;我们在月亮底下散步,她靠着我的肩,轻轻说话,还是像她做姑娘时的模样。 

我终于确确实实把握住了我的幸福。 



15 

“端康,我想要那个弯弯的月亮。” 

“……让我想想办法。” 

“……” 

馨兰凑近我,迷雾似的神情格外专注:“想到了吗?” 

“……让我再想想。” 

馨兰伸手穿过我的头发,撮起来,缠在手心里,和她的长发编在一起,一点一点,一缕一缕,我不动,让她满意。安静地,和她独处,和她在月亮下,躺在我们的床上,看她努力小心地纠缠我们,一次次,我的头发太硬,挣脱掉束缚,她又一次次重新来过。 

她一直都是这样坚持,于我,于我们的婚姻,为了我,隐居在这小城,嫁了我,注定要过默默无闻的生活。 

“端康,端康……”她的眸子晶亮,溢满了光彩,她举高手心,笑靥如晨间朝露。 

她又坚持编好了。宠溺地,我亲了下她的鼻尖,一手握住她攥着紧紧的拳,“馨兰,馨兰。”我只会傻瓜一样学着重复,却说不出我心里的感激。 

“昨天小飞闹着要玩橡皮泥,我找不着,好不容易在柜子里翻出来一个红色的。”她翻过身,就从抽屉里拿出来什么,她递到我面前,“你看——” 

“这是什么?”我问自己,问这个红色的奇怪的三角形,“像四不象一样。” 

“明明是颗心啊!一颗红色的心。”她撒娇地趴在我身上,眼里浮出如雾的心思。 

“——啊,有了!我把它捏成弯月亮,不就有了。”我接过橡皮泥,让它冰冷地躺在我的手心。我要动作。 

她却依赖在我怀里,搂着我的腰,抬高脸:“端康为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是不是?” 

我抚过她的长发,连声音都柔软:“我是你的。” 

她把手叠放在我的手里,我们紧紧相握。 

橡皮泥就自然掉出手心。 

“爸爸,我要吃那个!” 

“走,爸买给你……不能告诉你妈,知道吗?” 

“知道知道!” 

小城市的街道,不比大城市,走着走着,就能走到头,路人也都是看着面熟,擦过肩,互相点点头。 

小飞最近迷上了冰激凌,一吃就能消灭掉好几个,偏偏他又在换牙,馨兰绝对禁止他偷吃甜食,女人还是小题大做,我小时候饿了不也什么都吃,牙齿现在还是好好的,但小家伙嘴里塞进整个冰激凌后,我还是心虚地叮嘱他,千万不能被你妈知道,不然挨削的就是你爸! 

走在路上,小家伙嘴里一边咋吧咋吧,一边哼着歪歪扭扭的歌,四岁小孩的智商能这样就很不错了,我万幸地逐渐看出他遗传的肯定是馨兰的头脑,而不是他的苯爸爸。 

星期天的心情真是好啊,什么活都不用干了。只要放松就好。 

我也开始哼哼,插着口袋,踢两脚石子。小飞在前面跑跑停停,一点都安分不下来。 

等会要就近去菜场买条鱼回家,小飞要多吃鱼才能长个头,不能忘掉。 

走着,走着,路过城里惟一一家电影院,多半放的是过期的老电影,百年罕见能引进什么新片大片,我瞥了一眼,又在放回顾展,我走上去几个台阶,灰黯砖墙上面贴着七八幅招贴画,我仰视着——《海中的程》,威尼斯的景致,源于“海中的城”,异国情调的蓝夜里,广场上的建筑物,从运河中看,好象在水里,情侣坐在船上,倦而雅的情调,悄恍迷离,水如此,人如此,男人的侧脸,在夜色里,俊美得可怕,亲吻身边异国美女时,浪荡随性的本色就淋漓尽致——傍晚的天,一切都昏昏欲睡,人的每根神经都会迟钝。 

“你好啊。”我摸摸脑袋,跟他打招呼,“最近都好吧?” 

“爸爸。”小飞一级级蹦上来,牵我的袖子。“爸爸饿,肚子饿。” 

“这是我儿子。”我把小猪抱起来,献宝一样摇摇,“很可爱吧?我很好,我希望你也很好。” 

“爸爸……” 

“知道知道,回家吃饭,知道了。走吧。” 

大城市的人太忙碌了。如果住惯了小地方,突然跑到城里面来,还真是不适应。我现在肯定是满身乡巴老的味道了,见到一个四十层以上的高楼,都要情不自禁把头后仰九十度看看,还把怕生的儿子也拎上第八十九层,硬让五岁的他看清楚最高峰的风光,没准我这个已经三十四岁的老家伙,真要把下半生的期望托给这小东西。 

虽说是年满五岁的修学游,但突然把我们父子俩都丢进闹哄哄的这里,首先不适应的肯定是我,而绝不是兴奋得像只小猴子的小儿子。怎么也应该让馨兰一起出来的!连车票都买好了,谁知道馨兰过去的医院里来了连环车祸的重病患,本来我们城里就这几个医生护士,一下子忙不过来,馨兰接到电话,就连忙赶过去了,却不准我们退票,只让我们先落脚玩两天,她过几天就来跟我们回合。 

我还是应该陪馨兰的。现在就我们父子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根本开心不起来。 

“你想不想妈妈?”我抱着儿子,坐在街心公园,看路边流水线一样过滤的人。 

他只知道啃他不知道第几个冰激凌,吱吱唔唔不知道嚼些什么。 

广场中心的喷泉放着音乐,小飞好奇地跑过去玩水,我跟过去看着他。 

才玩了一会,水就停了,我看表,是中午休息时间;抓过儿子,我抱他去吃饭。他开始闹别扭,死活不肯离开彩色喷泉一步,最后干脆就坐在地上,抱住了膝盖,瞪着我,鼓足腮帮, 

被那两只浸满水的小黑玻璃珠子瞪着,我不生气,只觉得好笑。 

“现在该吃饭了,小飞,水也要吃饭,它吃完饭,你也吃完饭,再一起玩。”我肚子也不饿,蹲在他面前,跟他对视着,看他不软化,我也与他一起坐着,等到他饿了,他自然要叫唤。 

坐着的时候,看看花,看看草,虽然都是人工精心培育,还是没什么生命力的劲拔。 

远远的街对面,挤着黑压压的人,明明不是星期天或大甩卖,居然也聚拢着这么多人,光看看那人潮,还有四面涌过去的,就看得惊心。 

恍然相识,隐隐有不好预感。但敌不动,我不动,和儿子一起抱着膝盖,我们都不动。 

然后音响传过来,是某位大明星给朋友新开的茶艺店剪彩,我埋头不动。 

然后明星上了车子,车子开过来,人也跟着拥过来,我维持不动。 

但儿子动了,他又发现了新鲜物,无疑就是那吵吵嚷嚷的人群和轰轰烈烈的音效,他小子敏锐地嗅出了里面有他感兴趣的新货了,腾地站起来,跟兔子一样溜过去。 

我就差差一步,脱了他的手。 

这是什么倒霉的运啊! 

我跑过去,凑近人堆,去逮儿子,在人群里穿插,引来抱怨连连,但真是没料想不到我的儿子竟会有这么好的脚程。 

但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事情挺好玩,也没有产生什么发生奇迹的念头,比如某人能从几百几千几万人里面发现某人,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只有小说里面才有的事。 

结果,我终于揪住小飞衣领,我把他抱起来,顺便拍了他屁股两下,再气哼哼往回头突破——但是很显然,陷在这么多热情高涨的人里面,举步惟艰。 

我反正也看不到里面,只管随着人流晃动,等名人走了,他人也就自然消散。 





16 

儿子搂着我的脖子,激动地也跟着闹腾,嘴呜呜地乱叫,脚不安分地踹,手乱挥,直冲我脑门上打,那傻样完全是沉浸在汹涌人海里,开心得要命! 

这时候,若是发生什么戏剧性的场面就真是要命。 

我哼哧哼哧抱着小孩一点点走啊走。迎上来的一张张面孔,却是热切得能烤化一切。 

我终于突破到边缘地带,自我感觉是很了不起;又不是没发生过演唱会踩死人的衰事,我还拖了个活蹦乱跳的小孩,能在一锅煮沸的开水里安然趟过,万幸万幸。 

“饿,肚子饿了,爸爸。”一到人少的地方,小家伙就觉着没劲了,立刻转移目标。 

我把他放下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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