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断水离愁-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东方不要



第1章 劳燕身法

洞中一眠,岂知世间沧海桑田。

排骨这一觉睡得实在太长久,醒来脑筋未免不太清楚。只凭本能茫茫然从陡坡下到山谷,雨中泥地湿滑,还结结实实地跌了几跤。

沿着雨水汇聚的山溪下行,视野中逐渐有了人烟。排骨的肠胃在停止工作不知多少年之后已经恢复了蠕动,一阵“咕咕”声响起,他的头脑顿时被另一项本能填满,得点吃东西了。

溪边高处是一片狭长菜田,种着番茄,或红或绿大小不一的果实在风雨中晃动着。排骨哥就算没有失去记忆,也不认得这是什么。他入睡前那个年代,中国尚未引进种植这种作物。无论“番茄”之“番”,还是“西红柿”之“西”,都代表着这种农产品的“海外背景”。

不过,凡是有脑子的人猜也猜得到,这些果实既然是农田中长出来的,一定能吃,而且红的应当比绿的好吃。排骨哥有脑子,所以很自然地来到田边,蹲下,把剑夹在腋下,采摘一只最大最红的番茄,张口咬去。

这一口酸酸甜甜的下肚,排骨哥全身从毛孔里舒畅出来,于是迫不及待地加快动作,连啃带吸,手上脸上都是番茄汁。哪怕不远处传来凶狠的狗吠也毫不理睬,只想吃得更快些,更多些。

随着易消化的果糖大量下肚,四肢的乏力逐渐消失,空空的丹田中也隐约有了些气感。

百多米外一幢砖房内亮起了灯,隐约传来人语声。

“他爸,狗叫得不对啊,有生人,你看看去呗。”

“嗯……嗯……”

“死鬼,就知道喝酒喝酒!啥事能指望你?”

门开了,一位中年妇女拿着手电,打着雨伞,探头出来张望。手电光束四下一扫,没发现异样。往外走几步,看家里那条“大黑”兀自望着西边田里狂吠,便朝西边缓缓走来,边走边拿手电往番茄地里左右扫射。

排骨这还是醒来之后第一次看到人类,心中一喜,心想:“问问此人,便当知晓我在何处,究竟发生何事。”心情急切之下,吃过番茄也有了些力气,纵身一跃,从番茄丛中窜出,腾空数尺,飘然落在中年女子面前。

这动作听来潇洒,实际上任何人从下蹲的状态直接跳起,都与青蛙相差不大,而排骨哥身无寸缕,又夹着那把剑拖在身后,倒像一根明晃晃的尾巴。都让大侠的身姿看起来越发猥琐。

中年女子的手电光正好迎上了排骨。以后者的形象和闯入视线的突然性,这位可怜的农妇实在没有别的事可做了,只能尖叫。

高频高分贝的尖叫瞬间压倒了此前占据整个夜空的犬吠声。农妇一边尖叫,一边还偷眼瞟了一眼排骨哥两腿间晃动着的物事,随后音量越发加大。

常人面对面遭遇他人的突然狂叫,都会被吓坏的。排骨是常人,所以也吓坏了。一时汗毛倒竖,下意识地撒腿飞奔,钻入了旁边山坡上的密林,狂奔不已。

林间植被茂密,但这丝毫无法延缓排骨飞奔的速度。他就如同一条鳝鱼,从各种树木间隙滑过,左一扭,右一晃,偶尔也会团身跃起,就如这树林是他自幼玩熟的地方。

排骨的心情很快平复了,他已经想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自己半夜突然跃到他人面前,把别人吓得尖叫,这再正常不过了,结果又反过来把自己吓到。此所谓“人吓人,吓死人”。想到这里,排骨暗自好笑。只不过他对自己目前形貌的吓人程度仍然估计不足就是了。

心情平和的排骨仍然在林间奔跑,他很喜欢这种奔跑的感觉。原本一片空白的头脑中似乎隐约浮现一些画面,都是自己在林间飞奔,躲闪着枝叶全速前行,还有枝叶间投下的阳光,晨露的清香……虽然不明白这些图像究竟是何时何事,但每幅画面都很显然地关联着一种幸福的感觉。

幸福,越跑越幸福,排骨沉浸其中。

******

时间倒退四百多年,大明嘉靖四十五年初夏,也是一片树林,一个五岁小男孩在奋力奔跑。论起林间穿梭的熟练程度,比如今的排骨自然差得远了。小孩时不时地就要放缓甚至停住脚步,观察眼前林木构造,寻找可行的路径。他不但不能与枝干碰撞,还要躲开柔嫩的树叶草叶,以及叶面上的晨露。

经历一番辛苦,他终于穿出树林,欢呼雀跃着,在对面的草地上找到一个破烂竹篮。篮子里摆着一个精致的淡黄色荷包。

小孩拾起荷包,返身再度冲进林间。同样的游鱼般身法,比来时更迅捷的速度,很快穿过了整片树林。

一个女子站在高坡,望着嬉笑奔来的小孩,微微点头。

这女子蓬头垢面,不施粉黛,身着灰色粗布衣裙,但眉目嫣然,掩不住的秀色。

“娘!我回来了!”小孩举着荷包,跑上了山坡。

女子“哼”了一声:“你自己看!”目光示意身边的地面。那里插着一支香,已经燃尽熄灭。

小孩脸色顿时变得沮丧:“我觉得,我已经很快了。”

“你以为半柱香是很长时间吗?”女子说着,一边拉着小孩,前后上下地仔细检查他的衣服。

“嗯,这次没有露珠打湿的痕迹,也没有泥土,很好,有长进!”

“那……今天中午我可以吃饭吗?”小孩笑了起来。

“没有!只要不成功,就没中饭吃,我还要重复几次?”女子很严厉。

“可是,娘,你说我有长进了!”

“长进有什么用?打不过敌人,就被敌人杀死,他哪会管你有没有比上次长进?死了就是死了,江湖上只有胜利和失败!”女子语气越发严厉。

小孩不吭声了,低着头,大颗眼泪“啪嗒啪嗒”落在土地上。

从刚会走路起,就要跌跌撞撞地绕竹竿,以后从竹竿到小树林,从村边小树林到后山天然森林,越来越难,越来越多地挨骂,这何时是个头?

女子眉毛一拧,正想训斥儿子“没出息”、“软弱”,转念一想,毕竟这才是五岁的孩子,心又软了。蹲下身去,抚着儿子双肩:“鹏儿,这样*迫你,娘也舍不得!”

小鹏听到这句话,更委屈了,索性“呜呜”地哭了出来。

“娘是有没办法,你知道,你爹被仇人害死,娘不会武功没法报仇,只能寄希望于你。”女子用自己衣袖给儿子擦拭眼泪鼻涕,一边继续说道,“这‘劳燕身法’是你爹的三大绝技之一,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练成,如果你爹绝技失传,他死也不会瞑目啊!”

小鹏心中对爹毫无印象,自然也无感情,听了这话心中并不信服,还是哭泣不止。

女子叹了口气:“鹏儿,娘只会种菜织布,不会打架。哪天仇人找上门来斩草除根,你的武功又没练好,难道眼睁睁看着娘被人杀死吗?”

“不愿意!”小鹏连连摇头。

“那就是了,你得练得好好的,练成一个大侠,来保护娘啊!”

“嗯!”小鹏用力点头。

女子微笑道:“好,晚上娘一定给你做好吃的!”

小鹏终于破涕为笑:“我要吃鸡蛋!”

“好,好,做鸡蛋。娘再去田里给你捉两只青蛙吃,好不好?”

“嗯!”小鹏含着泪笑开了花。

秋去冬来,林中没了树叶,“劳燕身法”暂时不能练了,小鹏更加苦练别的科目。砍柴时练的是“断水剑法”,在家时时运功修习“离梦神功”。所谓“离梦”,就是这内功习练之后可以不睡觉,入静修炼一夜,第二天不但功夫深一层,而且头脑得到休息,与睡过觉一样神采奕奕。

从襁褓中开始,小鹏的各种训练就已起步。到如今,那未曾谋面的父亲所拥有的“三大绝技”,通过母亲的口授和督促,已经让他已经练出了一、两成的火候。

“报父仇”一事经过母亲日日灌输洗脑,已经成为小鹏心中将来必做之事,乃是人生终极目标。然而他对父仇终究没有切身感受。练功最直接的动力还是“保护母亲”。

第2章 风筝血案(上)

转眼两年过去,皇帝已从嘉靖换成了隆庆,小鹏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小鹏。

隆庆二年四月初七,一个明媚的春天下午,内功修炼完毕,小鹏又主动来到北山脚下的林间练习身法,这次不是母亲的指定路线,而是自由奔跑。一半是为了练功,一半也是为了玩耍。

他平日里一直被母亲督促着练功,没时间玩,也没人跟他玩。别的孩子除了闲得无聊想找个人欺负一下的时候,基本不与他往来。因为村里几乎所有人家都对来自外乡的俏寡妇母子充满敌视。而人们的敌意也不是没来由的。

小鹏的母亲张寡妇虽然不怎么打扮,总是粗布衣衫青布包头,可那白白嫩嫩、姿色出众的容貌还是深深地出卖了她,怎么看都是从大户人家逃出来或赶出来的。既然如此,她孩子的来历也是不言自明,定是野生,绝非家养。

这样的女子,俗话叫做“破鞋”,这鞋既然已破,想来难免还会再破二次、三次。加之张寡妇的容貌身段都压倒了全村女子,自然对村中的家庭和谐构成致命威胁。

各家的主妇对张寡妇从一开始就没什么好眼色好言语。而男人们起初还算友善,有自告奋勇帮忙干活的,有来送吃喝穿戴的,也有半夜敲门嘘寒问暖的。

不幸的是,张寡妇对这些登门送温暖的男人都很反感,起初还婉言谢绝应付几句,后来一概擀面杖伺候。于是渐渐的,男人们也开始将“那个烂鞋臭婊子”挂在了嘴上,骂得比女人们还恶毒。“破鞋”不识抬举让自己下不来台,又疑心有旁人已然占了便宜,骂几句解解气也好,顺便用这种决绝态度向老婆证明自己绝无偷嘴的心思。

总而言之,由于小鹏母子名声不好,小鹏多数时候只能自己跟自己玩。

春风习习,小鹏正在林间追野兔,这是练功和玩耍兼顾的好游戏。想逮住兔子,不但要奔跑迅速,还得转折灵巧,更需眼明手快。好在小鹏一年前就已将“离梦神功”从第一层的“混沌”突破到了第二层境界“通达”。内力从若隐若现的“气感”演化为真真切切地随意念循百脉而流动的能量,虽然小鹏还不懂得如果运用内力来强化轻功和力量,但身体已经远非一般七岁儿童可比。加上“劳燕身法”的配合,几个起落就将野兔扑倒在草丛中。

野兔被抓在手上仍不老实,两腿乱踢。小鹏攥住野兔双腿,倒提着向家里走去。正在这时,身边不远处传来怯生生、稚嫩嫩地一句:“小鹏哥哥……”

这“小鹏哥哥”二字听起来更像“小盆哥哥”,不用说,肯定是“花花”来了,小鹏顿时喜上眉梢。

“花花”是昵称,小姑娘完整的名字是“周花狗”,村里周寡妇的女儿,与小鹏差不多大,也是小鹏唯一的朋友。周寡妇生下女儿不久就死了老公,婆婆伤心之下不到一年也没了,只剩母女二人相依为命。她唯恐这心肝宝贝再夭折,便给女儿起个狗名字,是指望哪天黑白无常来拘魂的时候一看名单,“兄弟,咱弄错了,这不是人,是狗啊,”于是跳过花花,直奔下一家。

小鹏娘俩到来之前,周寡妇是村里唯一的年轻寡妇,也稍有姿色,门前是非纷纷扰扰,早已不胜其烦,直到大美人小鹏他娘横空出世,拉走了仇恨,才算稍得清净。因此两家同病相怜,有些来往。两个寡妇经常一起缝衣织布,边聊身世边叹息流泪。

三年前小鹏的娘曾经出远门办事,将儿子托付给周寡妇,三、四岁的小孩谈不上男女之防,周寡妇安排他们一床睡,两个小孩滚在一张床上嬉闹几个月,关系极为亲近。

后来两人年龄渐长,还经常黏在一起,有时在院子里摆上泥锅泥碗,互称“相公、娘子”,做饭做菜,编了故事情节“扮家家”。张寡妇见了很不乐意,便不许儿子再跟花花玩耍,理由是“当心变成娘娘腔”,还有“耽误练功,耽误前程”等等,于是花花不敢再随便串门,只能偶尔悄悄去小鹏练功的地方相会。

小鹏提着野兔,兴冲冲地走向花花,将兔子向前一伸:“花花,送给你了,让你娘烧给你吃。”

花花身材瘦小五官清秀。一双亮闪闪的眼睛有如天上星辰,两团红彤彤的脸蛋尽显农家本色。只是嘴唇天生有点撅,看起来总是一副饱受委屈的样子。

不过此刻花花似乎是真的很委屈,脸上还有泪水未干,鼻孔下方还挂着晶莹剔透一滴清水鼻涕。

“怎么了花花?谁欺负你了?”

“我们的孩子…。”花花眼中顿时又有新泪滚了下来,“宝宝被抢走了……”

小鹏心中怒火升腾,双手攥拳:“谁抢的?”

“平三抢的,他们还有好多人,我抱着宝宝来找你,在村口碰到他们,就……”

“平三这个坏蛋!”小鹏气得胸口起伏,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被抢走的所谓“孩子”,是小鹏与花花扮家家时用来充当孩子的布娃娃,名曰“宝宝”,周寡妇亲手制作,用料简陋,眉眼却绣得很精致。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