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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3期-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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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准备怎么动手的?”乔闪忍不住插了一句。 
  金红善喝了一口茶,“他们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原来准备由我在腰间绑着吊绳从邻窗突破进去,以闪电战术击毙歹徒。” 
  “还有吗?”周馨纯问。 
  “还有,我们在远距离埋伏了狙击手,但是因为歹徒是两个人,并且离孩子太近,不能保证不发生意外。” 
  “我听说,这次人质事件最终是通过和平手段解决的。”周馨纯说。 
  ”错了,”金红善说,他笑了一下,“不是和平解决,应该叫做……叫做……”他苦苦思索了一下,“叫做平和解决吧。” 
  “哦?”周馨纯扬了一下眉,“什么意思?” 
  “歹徒经过紧张的奔波和长时间的精神劳累,感到口渴,他向我们提出先扔进去几瓶矿泉水再说。” 
  “矿泉水?”乔闪问。 
  “啊,是啊。就是商店里随便卖的那种矿泉水。”金红善说,“我们拿了几瓶矿泉水准备扔进去,但是杜坚副队长制止了我们。” 
  “他不让你们给?”周馨纯说。 
  “不,他让我们给,但是事先偷偷用注射器向里面打进了强力麻醉药,也就是美国生产的甲基三唑氯安定。” 
  乔闪的脸立时变得煞白。她用手帕捂住嘴唇掩饰自己。 
  “这种药品特别厉害,服下两粒就可以使正常人十秒内昏迷,丧失一切意识反应。” 
  “了不得,”周馨纯赞叹地说,“真聪明。我知道后面的结局了。” 
  “是啊,”金红善说,“两个歹徒扭开盖子喝下之后全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呵呵。” 
  “你刚才是说这是……杜坚副队长出的主意吗?”乔闪轻轻地问,怕打扰了什么一样。 
  “是的,是杜坚副队长。其他人谁也不曾想到。” 
  乔闪的脑海里闪出了一幕图景。她看到了一片自天而来的清凉的水流,扩展得无边无际。它冲刷着人群,洗刷着轿车,冲掉了一大片阳光般耀眼的血迹。 
  她看到杜坚拿着瓶中的水,擎给一个坐在车里的刚满十六岁的少年喝。 
  乔闪给杜坚打了一个电话。她感到寂寞。电话开始是忙音,过了一会儿,她打过去了。她想让杜坚过来陪陪她。 
  夜幕还没有完全降临,从透明的门玻璃可以看到,远处的楼群里的灯火依稀亮了,它们连成一片,像是一大堆透明的快要溶化的冰山。 
  杜坚进来的时候,乔闪已经喝了一点酒。不多。况且是啤酒。她早已给杜坚倒好了一杯,放在桌子上。如果有CD机,她很想放上一段音乐。可是没有。小峰的房子里面没有制造音乐的设备,除了床,并且它只有在两个人同时上去的时候才爱发出声响。 
  有一个少年进来卖晚报,乔闪摆了摆手。“太晚了。”乔闪说,“不能因为是晚报,你就这个时候来卖。” 
  卖报的少年离开的时候,杜坚把铝合金卷帘门拉下来,拉到距离地面一尺的位置。乔闪突然感到这个举动极其陌生。 
  “我太累了。”杜坚说。他把衣领上的扣子打开一个。 
  “这个时候街上的车堵得厉害吧?”乔闪问。 
  “是啊,都是刚刚下班。”杜坚说。他坐了下来。 
  “也许有人在这个时间刚刚上班。”乔闪说。 
  “你说得没错。”杜坚说。 
  “听说今晚有一个演出……” 
  “是啊,好像是吉尔吉斯斯坦的一个舞蹈团演出古典芭蕾舞剧《睡美人》,不过我不太喜欢。这是老掉牙的东西了,《睡美人》睡了一百多年,它也该醒醒了。” 
  乔闪不经意地笑丁一下。 
  杜坚端起酒杯,同乔闪碰了一下。他喝了一大口。 
  “我太累了。”杜坚又说了一句。他走到床前,可是没来得及脱鞋就栽倒在上面。 
  乔闪轻轻回头看了他一眼。据说,那种美国产的超强力麻醉片两粒就可以使人快速昏迷,乔闪把上次杜坚带来的剩下的几粒药片,早早从壁橱的抽屉里翻出来,倒在了他的酒杯里。 
  然后,乔闪走到煤气灶前,扳掉鸣报装置,拧开煤气管道的最大阀门。接下来,她返回床边,躺上去,紧紧地同杜坚搂在一起。 
  在意识丧失之前,她看了门口一眼。卷帘门底下微暗的光线告诉她,真正的黑夜即将来临了。 
衣钵
田 耳 
  仪式前一天的晚上,李可坐在一座山与另一座山中间,在一处能吹进大量的风,通常叫作垭口的地方。他家的晒烟棚子建在那里,石头垒的。他记得很小的时候他和父亲在这里连续干了五天,一座小巧并算得上精致的房子就冒出来了。从那时起,他相信父亲是无所不能的。父亲是个道士,但他远远不止是个道士。现在,父亲显然在衰弱,在变老。夜晚已经来了,李可看见父亲操起巨大的艾香,驱赶起蚊虫。也许是父亲的职业使然,李可老觉得他每个动作都像在祭祀。香火舞动的迹线是很熟悉的,父亲走动的步幅是很熟悉的,很快地,这种弥漫着香火气息的环境也很熟悉了。这么多年来,每当李可和父亲在一起不言不语的时候,他便能感觉到祭祀般的神圣。 
  李可是一个道士的儿子。前些年这是个令李可尽量回避的事实,可是到了今天,他早就不这样想了。明天的仪式就是为李可而举行的,他知道很多年前父亲就是经过这一仪式而成为一个道士,一个在乡间最为需要的人物的。 
  烟棚有两层。底层晒着烟,上层是供人过夜的凉棚。茅草很厚,下面的烟雾升了上来,李可知道在以后的生活里,这种烟雾的味道会经常有的。他翕动鼻翼吸进去了很多,同时他看见自己的周围有无数微小的飞虫在跌落,就像是转瞬而至的一场细雪。他听到它们砸在泥土上时那种细密的声音,再一抬头,那边远远的山已经被夜色吞噬了。二十岁以后他逐渐理解了父亲的那种说法,夜来的时候,是一只狗慢慢吞掉了一切,所有的东西都会被这狗吞掉。天地间很多不可想象的灾难只不过是一些狗在捣乱,这样的狗那样的狗,有形的狗无形的狗,它们充斥在人眼看不见的地方,但道士有一定修为后是可以看见它们的,也是可以降服它们的。父亲认为他毕生的事业是在和一群看不见的狗作斗争。李可很喜欢父亲这种大无畏的见解。一般的道士总是把灾祸看成是妖魔在横行无忌,他们千辛万苦地降妖除魔,要把自己的行为渲染得玄之又玄,无比高尚,藉此向别人索要更多的钱财。但父亲不同,他居高临下把别人眼里的妖魔仅仅看成是一些狗。他认为保。一方平安,与暗中潜伏的狗们作斗争只不过是一个道士应尽的义务。李可的父亲是称职的道士,是整个村中最受敬重的人。去年人们把他选为村长了,拿到了一份足以让颜面生辉的村干补贴。李可知道父亲是好样的,虽然在读大专时没有同学可以理解一个道士的儿子赞美自己的父亲。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他所读的那个班,别的所有的人都来自城市,他们的父亲都可以保证自己的儿子一出来就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他们从不赞美自己的父亲。他们时髦地认为父亲这个名称本身就富含着悲剧色彩。惟有李可,一个道士的儿子,以父亲,以父亲从事的职业而自豪。别的人都感到不可理喻。 
  父亲发话了。他说,睡了? 
  李可回答说,醒着。 
  父亲说,早点睡,明天还要到场土过一道仪式的。 
  李可说,知道。 
  父亲说,这次挂钩实习,不能帮你联系到别的,只能跟着我做道士了。 
  李可说,也不错,道士也是要人去做的。 
  父亲抽起了烟,他说,你那个女同学联系到哪里实习? 
  李可说,市电视台。她爸就是那里面的。 
  父亲说,别想她了,那是不可能成的。 
  李可说,知道。大学里谈恋爱一般都是走过场,也没有谁真的就成了。 
  在黑暗中,父亲淡淡地笑了。他说,现在你们年轻人真是看得开。 
  李可说,我睡了。 
  父亲嗯了一声,然后向坎下走去。夜色里父亲的背影恍惚不定,很快就闪进了看不见的地方。李可再度想起父亲的说法,那只狗来了,趁着夜色,又把一些东西悄悄地吞没了。 
  躺下去以后李可睡不着,他想起了过去的事情。他清楚地记得,还很小的时候他就有极强烈的走出去的想法。那时他五岁,也许是六岁。村庄所在是山地,山地使人的眼界相当局促,不管在哪个地方,看到的都是群山四合,目光再也不能到达更远一些的不一样的地方。正是这种无边无际的封闭,使李可有了出去看一看的想法。虽然那时他还那么小,这想法却与日俱增,像着了魔一样。李可过早地体会到一种折磨。他知道县城、所在的市、所在的省城还有首都的名字,在他的想象当中,走过几重山就是县城,再过去点是市,然后是省城,继续往下走,就是北京——就像一个村庄毗连着另一个村庄一样。那个下午他咬了咬牙,烀熟几个红薯当口粮,就开始了寻找北京的旅程。他走啊走,不停地走,累了,就在路边一个古驿站躺下——然后他感到一阵颠簸,醒来,发现自己被箩筐装着,挑在一个同村人的肩头。那人说你醒啦,我送你回家。李可就说,你放开我,我要去北京。村里人笑着说,我先送你回家,你再去北京好啦。 
  这次行为自是令父亲大为光火,他把所有的饭莱和吃酌东西都收到厨房的大柜里面,再找来一张藤椅坐在厨房的的门口。他放话说,李可必须跪下来跟他认错,才可以吃到里面的东西。李可犯起倔来,他勇敢地坐在堂屋里面,任母亲怎么劝也不去跟父亲认错。他想父亲会把东西端过来给自己吃的。两人僵持着。这样捱到了另一个晚上,李可感到饥饿原来是很可怕的,根本不是想象中那样温文尔雅。母亲在一旁无声地哭着,她早已说不出什么来。后来,李可不知不觉就站了起来,他走向厨房,看见父亲仍然坐在那里,不看他,头扭向一侧吸着烟。李可走到父亲的跟前,作势就要跪下了。他想吃饭。还没有完全跪下的时候,父亲就一手扶住了他,说,知道错了就行了,你吃饭吧,还热着。不知什么时候那饭已经热在锅里了。 
  在他扒饭的时候父亲说,以后别乱走子。你会被狗吃掉的。 
  李可说,我不怕狗,村里哪家的狗我都不怕。 
  父亲就叹了一口气,说,看得见的狗是不必怕的,但还有很多狗你是看不见的。 
  李可就不说什么了,趁着蒸腾的热气多往口中扒两筷子。他想,暂时还是不去北京啦,家里的饭真香。 
  醒来的时候李可看见一片很好的天。等一会,太阳出来,会照在每个能照进的角落。乡场上会人满为患。仪式肯定会显得很隆重。他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大多数时候,他是不喜欢人多的场合,那会令自己紧张。父亲从山路拐角的地方提着一甑饭过来,他烟袋里的火光在晨雾里很暗淡。他估计父亲从那边过来会走多少步路,三百步或者四百步。这是一段很短的路,父亲很快就会到达跟前的。 
  今年三月他刚回来时,同班的美女王俐维也跟着要来。他很难堪,虽说把一个蛮不错的女朋友带回家在常规的理解上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李可感到无所适从。他在王面前把自己家乡说得非常好,青山绿水,地富人丰。那只是他的想象,很多晚上他的确在梦里看见家乡变成了这个模样,可事实上不是。他有一种要败露的感觉。另外,李可知道,自己搞不好是要回乡种田的,到时候村里人发现自己失去了那样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总是免不了暗自幸灾乐祸的。 
  王俐维到底是来了,她跟父亲谈得很投机,特别是对那些有关道士的故事感兴趣。白天李可带着王俐维满村子转悠,满村子清一色由石头和泥坯构成的房子令王俐维看不够,照完了她带来的全部胶卷。她说,你们这里很有特色,很古朴,能生活在这种地方真好。 
  李可就笑了。村子在王俐维的眼里是一片用过去式写就的风景。她是个匆匆来去的看客,而自己则是这里的树木,扎着根的。这片穷蔽的土地说不定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她也许一时间看着很好,很新鲜,真要她在这里住上半个月,她就决不会这样想了。 
  李可说,是很好。 
  王俐维说,我留下来你会高兴吗?男耕女织,养儿育女。 
  李可说,这里也只能生一个,计生同样抓得紧。 
  王俐维住了三天就回去了。她父亲要她回去实习,他帮她挂钩到市电视台。王俐维有很好的身材长相,普通话也讲得标准。李可想,如果不出意外,她很快会成为市台的节目主持,成为地方上的名人,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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