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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娇宠-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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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纵身跳了下去,还未碰到水面,就已经被群鬼撕成碎片。她不杀别人,却有别人来杀她。虽然死不了,但疼痛却是真实存在的。

人间一日,忘川千年。

因为太过痛苦。所有的爱恨和挣扎,在漫无边际的撕咬之中都会变得微不足道,曾经因为的执念,曾经不想忘记的爱人,在这千百万年的厮杀里也会淡忘。

有太多的人跳下这忘川河,太多的人禅不透这人生,经历了千百万年,只会更加放大痛苦。

------题外话------

重生本来就不符合常理,下地狱自然也是有可能的呀……呃,有点玄幻,跟我默念三遍,本文架空,架空,架空。女主除了美貌,唯一的金手指就是超高的智商,所以后面不会出现天花乱坠的魔法……

☆、第四十四章 吴机归来

m国。

重病室外面,高静趴在李达怀里哭着,一边哭一边恨恨地说:“子风怎么这么傻!他怎么就这么傻!为了一个女人,他把自己弄成这样,谁领他的情了!”

“呜呜……怎么办……”

“子风出事我也不活了……呜呜……”

李达心慌意乱,但现在他不能倒下,里面是自己的儿子,怀里是他最爱的女人,他必须冷静下来。

“王洋是世界顶尖的医生,你放心有他在,子风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

他一边说着,一边紧紧抱着她,给着她坚强的力量。

王洋的医术在世界都是顶尖的,尖端人物总是喜欢挑战,他也一样。喜欢治疗别人治不了的,喜欢治疗别人说死定的人。

他接手时,李子风呼吸几乎停止,背部烧伤严重,身上摔断了几处,还中了三枪。

这都没死,在a国稳定了一下后,被判无救,所以来m国找他。王洋就是被这顽强的生命力惊到了,所以很干脆的接收了他。

接收后才知道情况有多糟糕,外忧内患,难怪被判死定了。不过,到了他手里,还没有救不活的人!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和阎王抢人!

王洋的额头上渗着细细密密的汗,女护士拿着白毛巾给他擦了擦,然后站在一旁随时等待吩咐。

好多年没有这么认真过了,不过,他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征服难题的感觉,那会让他觉得很有成就感……

民间传言,哪怕是进了鬼门关,王洋都能把病人拽回来。此言并非为虚……

李子风虽然依旧昏迷不醒,但已经脱离了危险。

李达夫妻早就知道刘璃梦自杀未遂,成为植物人的事情,心里多多少少会觉得难受,这个孩子,他们看着长大,落得这个样子谁也不想见到,儿子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说起来心里也有怨恨。

两个人,两个国家,同样昏迷。

半年后。

黎明倚在沙发上,不远处的病床上,安静躺着一个女孩。

他的对面坐着叱咤黑道的吴机,自从他接管了刘家的黑道势力,刘家黑道上发展迅猛,延伸到了国外。直到不久前,刘熹微才联系上他,那个时候他才得知刘家的事情,赶了回来。

“放着好好的势力不用,非得把自己整成这个德行!还是一如既往的愚蠢!”

吴机狠狠抽了口烟,沉默了很久终于开口:“如果没错的话,这个张芸背后的人,是王平。”

黎明食指微动,王平?

王家远在青平市,一直以来神秘至极。不联姻,也不参加豪门活动,低调的简直不像是豪门。与之相反的是他们服装生意,遍及全球,声势浩大。虽然总部在本国,但最大的势力其实在d国。

他们王氏集团旗下接近两百家公司,在国外有七十多家,有四十二个制造基地,接近十万个员工,上千个设计师,知名设计师数百人。去年收入到达1048亿,是a国内陆综合实力最强的家族。没有之一。

之所以说是综合实力,毕竟说起富裕,它比不过京都李家,说起权利,它比不过军官世家凉州高家。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说明王家的强大。

“他们怎么勾搭在一起的,我暂时没查出来。而且,有些事,实在是太过奇怪了。我觉得从张芸出现开始,所有的事情都是有意针对她,就像是……”

“她预先知道刘璃梦会做什么一样……这太奇怪了……”

黎明拳头一点点捏紧,又一点点松开,最终还是沉默地听着。

吴机的声音有些低哑,回忆起了过去:“老子小学没有毕业,就开始混社会,那个时候年纪小经常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来进了几次少管所,性格也狠了起来。十五岁那年,老子混成了街头小霸王,无人敢惹,那一片很多初高中生都被我收过保护费……”

“遇到她的那一天,其实是我抢了她的书包……”

那天,天气倒是不错,蓝蓝的,微风拂过,舒适的不得了。

吴机像平时一样,穿着宽松黑色短袖,牛仔破洞裤,叼着根烟,在街上晃来晃去,漫不经心地打量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估计着他们身上的价值。

一个女孩背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吴机微微眯起眼,嘴角勾了勾。她身上的书包看着普通,但他却认的出来,那是d国某个奢侈品牌,价值上千,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娇娇女。

看到周围没有大人,他上前一把抢过她的书包,拔腿就跑。

刘璃梦完全懵了,眨着眼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赶紧追了上去。

吴机也不知道,怎么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矮矮弱弱的女孩子跑的那么快,甚至跑到了一个小巷后,借助旁边的货物,飞身从他头顶上经过,跳到他面前。

动作干脆利落,漂亮极了。

还是个身手不错的小姑娘。

“我书包里全是书,你抢它做什么?真是笨死了!”一个十岁的芭比娃娃嘴里冒出一句讽刺的话,反差萌不要太明显。

吴机累的大口喘着,恶狠狠瞪着她:“闭嘴,不然打死你!”

女孩撇撇嘴:“就你?算了吧,跑两步就累成这样,你可打不过我。赶紧把书包给我,就算我也不喜欢这些书,那你也不能抢啊。”

吴机已经十五岁了,一米七七,比起又瘦又小的女孩不知道要高多少。也是,一个连140都不到的小孩子说这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可笑。

“我看你有些眼熟啊……我是不是认识你?”女孩有些疑惑,慢慢走近叫了声,“吴机是不是?”

吴机心口跳了起来,仔细看她,沉寂的记忆如同潮水般翻涌而来。

他上学晚,晚的都不是一年两年,十岁时才上小学。他是他们班年纪最大,个头最高的男生,但是学习不怎么好,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

当时他们班当时有一个特别好看的小女孩,有些娇气,但很招人喜欢。软软的,娇柔柔的,看着就想让人捧在手心里宠着。

她是天之骄女,大家都爱她,宠她,而他,就是最不起眼淤泥,安静沉默地坐在教室的某个角落。

小学上了两年,他就退学开始了混社会。和她比起来,他实在太不起眼了。

在她叫出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就认出了她,刘璃梦。

女孩一脸嫌弃地撇嘴:“怎么混成这样啊,也太丢人了吧,你不上学了吗?”

吴机皱眉看看她,嘴里也不干净:“你他妈管老子呢!老子不认识你!”

虽然这么说着,但他还是把书包丢给了她,这样的女孩子,实在让人很难不喜欢。

“你这人真是不可爱的厉害!哼!”刘璃梦把书包背好,走过去踹了他一脚,骄横道:“喜欢当小混混是吧?跟我回家吧,我让我外公好好调教调教你!你这样的随便一个都能把你打趴下!”

完全随心所欲的一句话,却生生改变了他这一生。

☆、第四十五章 逃出忘川

“她就是这样,凡事只凭自己的心情,随心所欲惯了,说她好人的有,说她坏人的也大有人在。其实,世界这么大,她又不是神,哪里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哪里有那么多精力负责他们今后的人生……可对我来说,她就是改变我命运的贵人,却从来没主动害过谁,为什么落到这个下场……”

说着说着,一个极端大男子主义的男人终究是红了眼圈。

她高三到现在这八年,他在国外扩张势力,刀光箭雨,每天都要斗心机斗手段,对国内情况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哪怕是豁出性命也要护她,护刘家周全。需要他保驾护航的人都没了,他还要这滔天的势力做什么!

刘寒宇曾经说过,进了黑道这条路,再想洗白,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进去了,因为他恨透了被人看不起感觉,恨透了低入尘埃的卑微。

吴机知道,因为她,他才有这样的机会翻身,所以他才不顾一切的抓住机会。哪怕,那是一片茫然未知的黑暗。

“张芸是吗?就算她背后的人是王平又怎样!哪怕是天王老子,我也要弄死他们!道上的,总是要讲究恩义,哪怕毁了世界,我都会为她报仇!”

吴机咬着牙,眼睛里射出仇恨的光芒。而刘黎明也感觉内心的血液都在沸腾,一股压抑不住的戾气涌上来,十五岁的半大少年,已经初步有了男人的轮廓,带着些阴柔的狠戾。

过了好久,他低垂着眼,看着病床上瘦的脱了形的女人,低声道:“姐姐,我替你报仇好不好啊,我帮你把他们的皮剥下来,让他们知道,到底什么人是不能惹的,你说好不好?”

嗯,他觉得很好。  与此同时,忘川河依旧在沸腾,不甘心的灵魂们彼此厮杀,清醒的感觉疼痛,却怎么也不会消失。奈何桥上,孟婆躺在虚空里,悠哉悠哉喝着茶。

“孟婆,出事了,出事了!”

孟婆起身,整理一下衣服,看向来人:“什么事,这么慌张。”

来人是第六殿卞城王,枉死城城主,地狱第十四层的掌管人。

枉死城在第十四层枉死地狱之中,枉死地狱里的人,都是自杀的,阎王为了惩罚他们不珍惜生命,让他们一遍一遍经受自己最悲伤的时刻。

“刚刚阎王查看生死蒲,发现现代主世界出了问题,有一个叫做张芸的女人重生了!”

孟婆皱了皱眉头,重生?

“时光后退?”

“是的。其实这也没什么。但关键是,她把那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快弄死了……”

“我仔细查了查,她是自杀未遂,就算过来也应该是到枉死城,按理说,她不可能过得了黄泉路,但找遍了整个地狱,我也没找到,只好上你这看看,她是不是跳下忘川河了……”

孟婆伸出手来,一个黑色的本子出现在手心里,她慢悠悠翻了翻这个册子,然后,定在一页:“刘璃梦,京城刘家女。是她吗?”

卞城王急忙接过,表情变得很微妙:“果然在这儿呢!”

孟婆急了,把册子甩在卞城王身上:“这么大的漏洞谁负责!原因调查清楚了吗!”

“阎王说怎么解决?”孟婆平息了一下气息,眉头皱的很紧,这是她工作几亿年,第一次主世界出现这种问题。

“把她灵魂放回去……毕竟人家没死呢……”

“她在忘川河待了几万年,放她回去,她能把那个世界给毁了你信不信!”孟婆气疯了,调出刘璃梦在外面世界的经历,一边看一边骂,“如果我是她,知道这一生这么悲惨是因为不公平的时光倒退,你猜我会怎样?!我不但会弄死张芸,我还会把整个地狱掀了!”

孟婆的情绪很激动:“明明手上是一手好牌!豪门千金,智商超群,万千宠爱,结果被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依我看,你直接向阎王申请,就让她待在忘川河吧,不然把她放回去,做了十恶不赦的事,回来是不是十八层地狱都得各走一遍,然后永世不得超生!”

卞城王咽了咽口水:“我……要不然,我去问一下老大吧……”

孟婆无力地摆摆手,看着卞城王匆忙离去的背影,闭上了眼。

她知道,有些执念,有些怨,不愿意放下,宁愿永永远远刻在骨子里。冲天的怨气,执念,爱恨难言,国仇家恨,在这漫漫时光里不断拉长,所有怨恨嗔痴,只会日日加深,埋在心底。

时时刻刻都在厮杀,时时刻刻都在痛苦,无穷无尽,不老不死,抛去一切,只是重复性的厮杀,一遍一遍体会着灵魂撕碎的疼痛。复合,撕碎,复合,再撕碎……

多少灵魂在这无边无尽的厮杀中迷失了自我,只有信念坚定,有些超乎常人的耐力才能保持清醒。可是,正是这样的清醒才让人更加痛苦。

黑暗,无尽的挣扎和黑暗,一只肮脏干枯的手扒上了岸边,迅速爬上奈何桥。

女鬼浑身脏污,大口大口喘着,看着忘川河里汹涌澎湃的波涛声,听着魔鬼不甘的嘶吼,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命?什么是命!

既然天不容我!那我只能逆天而行!

她爬起来,踉踉跄跄地顺着奈何桥跑了下去……暗处,一个女人一身黑衣,默默看着女鬼逃跑的身影。伸手一挥,女鬼便摔到了孟婆的面前。

她竟然是第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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