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万历十五年-第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自由,只是优秀分子或者是杰出的大政治家不受习俗限制的自由。

    张居正是政治家,李蛰是哲学家,他们同样追求自由,有志于改革和创造,又同样

    为时代所扼止。李蛰近于马基雅弗利,但是他的环境不容许他像霍布斯洛克一样,从个

    人主义和唯物主义出发构成一个新的理论体系。他察觉到自己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别人

    也是如此,但他不能放弃孔子所提倡的仁。这样,他只好在形而上学中找到安慰——世

    间的矛盾,在“道”的范畴中得到调和而且消失。这在心学中也有类似的理论,即至善

    则无形,至善之境就是无善无不氨

    这样的唯心主义已经带上了神秘的色彩,很难成为分析历史现象的有效工具。而另

    一方面,他思想中唯物主义的部分也并不彻底。这使李蛰不可能从根本放弃以伦理道德

    为标准的历史观,因之自相矛盾的评论随时会在他笔下出现。比如他赞成寡妇守节殉夫,

    但对卓文君的私奔,又说是‘它风求民,安可诬也”。他斥责王莽、张角,但又原谅了

    很多历史人物,有如五代史中的冯道。这些人物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道德规范不相符合,

    李蛰认为情有可原。因为,从长远来看,他们为国家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利益。这些以远

    见卓识指导自己行动的人物,足以称为“上人’,而李蛰自己能作出这种评论,则成了

    “上人”之上的“上上人”。

    这些在理论上缺乏系统性的观点,集中在他编订的《藏书》之中。李蛰对这部书自

    视甚高,称之为“万世治平之书,经筵当以过读,科场当以选士,非漫然也”,并且预

    言“千百世后”,此书必行。他认识到,他的观点不能见容于他所处的社会,然而这个

    社会需要如何改造才能承认他的观点,在书中却不着一字。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他心目

    中的“千百世后”,皇帝仍然出席经筵,科场仍然根据官方所接受的历史观取士,则仍

    为一个矫饰的社会。

    1601年初春,芝佛院被一场人为的火灾烧得四大皆空。据说纵火者乃是当地官吏和

    援绅所指使的无赖。这一案情的真相始终未能水落石出,但却肯定与下面的一个重要情

    节有所关联。

    李蛰在麻城的支持者梅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户,家族中的代表人物梅国极又正

    掌理西北军事。梅国侦有一个媒居的女儿梅请然曾拜李蛰为师,梅家的其他女眷也和李

    蛰有所接触。这种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

    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蛰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糖然和她的抽程大加称赞。

    他和她们往来通信,探讨学问。他著作中所提到的“据然大师”、“澄然”、“明因”、

    “善因菩萨”等等,就是这几位女士。他说:“梅塘然是出世丈夫,虽是女身,男子未

    易及之。”又说:“此间据然固奇,善团、明因等又奇,真出世丈夫也。他在著作中,

    理直气壮地辩解自己和她们的交往完全合于利法,毫无“男女混杂”之嫌,但是又不伦

    不类地写下了“山居野处,鹿系犹以为姐,何况人乎”这些情。他把浩然比为观世音,

    并把和这几位女士谈论佛学的文稿刊刻,题为《观音问入他还有一首题“绣佛精舍”的

    诗:“闻说情然此日生,据然此日却为僧。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春绣佛灯。可笑成

    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衰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很清,绣

    佛精会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着,龙女成佛今又来!”

    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蛰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

    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战性,无疑为流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出十余年前李蛰那

    妓和出入于寡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贯性;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举动,

    圣人之徒都应该鸣鼓而攻之。

    事情还有更为深刻和错综的内容。李蛰的这种行动,在当时的高级官僚看来,可以

    视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道德相联系。但下级地方官则不能漠然置之。因为他们负责基层

    的行政机构,和当地绅士密切配合,以传统思想作为社会风气的准则,教化子民。他们

    的考成也以此为根据。李蛰的言行既然有关风化,也就是和官僚绅士的切身利益有关。

    然而如果把问题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也还是皮相之谈。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

    为不检甚至涉及乱,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

    以心照不宣。李蛰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

    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是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流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

    挑战,其遭到还击也为必然。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性就愈强烈;地方官和绅士也

    愈不能容忍,对他进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这些人雇佣地痞打手焚烧芝佛院,行为可谓

    卑劣怯弱,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则属于卫道。

    这次事件已经早有前兆。5年之前,即1596年,有一位姓史的道台就想驱逐李蛰。

    仅仅因为李蛰的朋友很多,而且大多是上层人物,这位道台才不敢造次,只是放出风声

    要对他依法处理。李蛰对这种恐吓置若罔闻,于是史道台又声称芝佛院的创建设有经过

    官方批准,理应拆毁,李蛰答辩说,芝佛院的性质属于私人佛堂,其创建“又是十方尊

    贵大人布施俸金,盖以供佛,为国祈福者”。答辩既合情合理,再加上知名人士从中疏

    通,这位道台没有再别生枝节,而李蛰则自动作了一次长途旅行,离开麻城前后约计4

    年。他在山西访刘东星,登长城,然后买舟由大运河南返,在南京刊刻《焚书》,1600

    年又回到芝佛院。这次招摇的旅行使当地官外更为痛心疾首,而尤其糟糕的是,他居然

    在给梅情然的信上说麻城是他的葬身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富绅们既想不出更好的

    办法,只好一把火烧了他的栖身之地。

    事变发生以后,马经纶闻讯从通州赶来迎接李蛰北上,并且慷慨地供应地和随从增

    众的生活所需,使李炎的生活得以保持原状。在通州,也经常有朋友和仲嘉者的拜访和

    请益,因此生活并不寂寞。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他致力于《易经》的研究。因为这部书历来被认为精微奥

    妙,在习惯上也是儒家学者一生最后的工作,其传统肇始于孔子。李蛰既已削发为僧,

    他已经了解到,所谓“自己”只是无数因果循环中间的一个幻影;同时,根深蒂固的儒

    家历史观,又使他深信天道好还,文极必开动乱之机,由乱复归于治,有待于下一代创

    业之君弃文就质。在1601年,李费提出这一理论,真可以说切合时宜,也可以说不幸而

    言中。就在这一年,努尔哈赤创立了他的八旗制度,把他所属的各部落的生产、管理、

    动员、作战归并为一元,改造为半现代化的军事组织。而也是仅仅两年之前,这个民族

    才开始有了自己的文字。就凭这些成就,努尔哈赤和他的儿子征服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实质上是一个单纯的新生力量接替了一个“文权”的王朝。所谓“文极”,就是国家社

    会经济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超过了文官制度呆板的管制力量,以致“上下否隔,中外联

    携”。努尔哈赤的部落文化水平低下,但同时也就在“质”上保持着纯真。舍此就波,

    泰否剥复,也似乎合于《易经》的原则。

    然而在这易代的前夕,李蛰又如何为自己打算呢?即使其对李蛰还不是古稀的高龄,

    他也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问题已经为利科绘事中张问达所解决。张问达递上了

    一本赛疏,参劾李蛰邪说惑众,罪大恶极。其罗织的罪状,有的属于事实,有的出于风

    传,有的有李蛰的著作可以作证,有的则纯出于想当然。其中最为耸人听闻的一段话是:

    “尤可根者,寄居麻城,律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土人妻女

    入庵讲法,至有携装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

    土人妻女也。”接着,给事中提醒万历皇帝,这种使人放荡的邪说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

    此外,由于李蛰妄言欺世,以致佛教流传,儒学被排挤,其情已形极为可怕:“选来缓

    绅大夫,亦有学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

    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而最为现实的危险,还是在于李蛰已经

    “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

    皇帝看罢奏流之后批示:李蛰应由锦衣卫捉拿治罪,他的著作应一律销毁。

    在多数文官看来,李蛰自然是罪有应得,然而又不免暗中别扭。本朝以儒学治天下,

    排斥异端固然是应有的宗旨,但这一宗旨并没有经常地付诸实施。李蛰被捕之日,天主

    教传教土、意大利人利玛窦(此人和李蛰也有交往)早已在朝廷中活动,以后他还要继

    续传教,使一些大学上尚书乃至皇帝的妃嫔成为上帝的信徒。而万历皇帝和母亲想圣太

    后则对佛教感觉兴趣。虽说在1587年曾经因为利部的奏请,皇帝下令禁止士人在科举考

    试的试卷中引用怫经,但是在1599年,即李蛰被捕前3年,他却告诉文渊阁的各位大学

    土,他正在精研‘位藏”和“佛藏”。这还有行动可以作为证明:皇帝经常对京城内外

    的佛寺捐款施舍,又屡次派出宦官到各处名山巨刹进香求福,而好几次大赦的诏书中,

    更充满了佛家慈悲为本的语气。所以,要把提倡异端的罪魁祸首加之于李蛰,毕竟不能

    算做理直气壮。

    但是另一方面,李蛰之所以罪有应得,则在于张问达的奏流具有煽动的力量,而他

    使用的‘罗织”方法,也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

    是道。何况把可能的后果作为现实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来已久的习惯。而全部问

    题,说到底,还在于它牵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蛰在监狱里没有受到折磨,照样能读书写字。审讯

    完毕以后,镇抚司建议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押解回淹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

    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这项建议送达御前,皇帝

    却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蛰要侍者为他剃头。乘侍者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自机但是一时并没有断

    气。侍者看到他鲜血淋漓,还和李蛰作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当时李蛰已不能出声,他用

    手指在侍者掌心中写字作了回答:

    问:“和尚痛否?”

    答:‘不痛。”

    问:“和尚何自割?”

    答:“七十老翁何所药”!

    据说,袁中道的记载,在自刎两天以后,李蛰才脱离苦海。然而东厂锦衣卫写给皇

    帝的报告,则称李蛰“不食而死”。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李蛰的不幸,在于他活的时间太长。如果他在1587年即万历十

    五年,也就是在他剃度为僧的前一年离开人世,四百年以后,很少再会有人知道还有一

    个姚安知府名叫李蛰,一名李载蛰,字宏父,号卓吾,别号百泉居上,又被人尊称为李

    温陵者其事其人。在历史上默默无闻,在自身则可以省却了多少苦恼。李蛰生命中的最

    后两天,是在和创伤血污的挣扎中度过的。这也许可以看成是他15年余生的一个缩影。

    他挣扎,奋斗,却并没有得到实际的成果。虽然他的《焚书》和《藏书》一印再印,然

    而作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