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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日记-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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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然,才不至于那么快就发生。    
    记得紫烟曾经对我说过,“你是一片云,既然是云,就飘吧。”飘到陌生的地界,飘进陌生的人生,东南西北的风主宰着我的宿命。如果我真是云,我也就只能是这样的宿命,虽然我不愿意,但我也无能为力。    
    


第五部分:恋恋风尘风雪交加的夜

    2001年12月24日  风雪交加的夜    
    记得许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风雪交加的夜,不过那晚的雪更大,雪花如鹅毛一般,纷纷扬扬的,煞是好看。那是公元一九八九年吧,那一晚我在教堂过圣诞夜。其实我就只是想得到一些圣诞礼物才去那里的,结果我得到了一包瓜子、花生和糖果。我不理解基督,但我很感谢他带来了许许多多节日和礼物。虽然说,我长大了,不再相信圣诞老人和他那只神鹿,节日早就蜕变为我恣意狂欢的借口,而今,连借口也不需要有了,所有的节日对我来讲都不过是一年中最平凡的一天,实在没有什么可庆祝的。    
    我看见窗外马路上,有一个一直打不到出租车的女人,在风雪中足足站了半个多小时了,冻得直打哆嗦,很担心,她会不会冻伤呢?漂亮的毛呢大衣是不可能禁得起这样的风雪的。后来,她走了,始终没有打到车。走走也好,运动会产生热量,寒冷中是必要的。    
    春节前我不打算工作,可能是对寒冷的惧怕吧。高原上的冬天更冷,果真让我九死一生。我想我应该属于那种冬眠的动物,在寒冷中思维迟钝、行动迟缓,实在应该找个洞穴做避难所,在低温症到来之前进入休眠状态。或许我还应该是夏眠的动物,炎热会让我判断力减弱,身体脱水以至休克。那么,我应该是一条蛇。现在,这条蛇盘踞在它温暖的巢穴里用无线电波和它的同类沟通着,它也只能和它的同类沟通。它的同类说,不管你换什么名字,我还是能一眼就找到你。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游戏,就像捉迷藏吧,小时候没人能玩得过我。我认为我的骨骼是很奇特的,只要我的脑袋能过去的地方,我的身体就一定能过去,就像是缩骨术吧,或者是我从小就得了软骨症,或者我真的是一条蛇。    
    我想他是根据我的情绪做出这个判断的,在某个时间范围内,人的思维通常是局限在某个点或一条线,顶多是一个面,一个平面,一种感觉或一种情绪的衍生物,比如现在,我跟他在天马行空地对诗词,虽然各说各的,全然不搭界,但我能想到的语言必定是极尽诗意的。当我专注于做一件事的时候,通常过于执著,以至于忽略了变通,这就是我的弱点。所以,明眼人总能够一眼就识破我本不高明的掩饰。做事儿和做游戏的不同就在这里,在电脑荧屏上打字和捉迷藏又是两回事儿,在我,它们是隔了无法逾越的鸿沟的。但最终还是我胜了!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可以用“家住江南”这样的网名。跳跃性太大了,字面又给人以误导,自然,他纵有火眼金睛也很难再找到我了。    
    “家住江南,又过了,清明寒食。花径里,一番风雨,一番狼藉。红粉暗随流水去,园林渐觉清阴密。算年年,落尽刺桐花,寒无力。    
    “庭院静,空相忆;无说处,闲愁极。怕流莺乳燕,得知消息。尺素如今何处也,彩云依旧无踪迹。漫教人,羞去上层楼,平芜碧。”    
    看来他是不晓得这阙词了,并非我故弄玄虚。这字字珠玑,写的正是我的心理,他怎么会懂呢?不过,他已经算得上知己了,难得他还晓得辛弃疾,又是在这样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如果不发生点儿什么奇遇,似乎是不可能的。酒肆茶楼想必正上演着一幕又一幕轻喜剧,我站在这层楼之上,却看到了酒肆茶楼上空那片凄迷。谁都是对自己那欲动难懂的欲望无能为力的。只有此人和我,在喧闹中保持着这种漫无目的。    
    或许他只是暂时的漫无目的吧,就像暂时的失明,而我,是真的漫无目的,很可能会一直漫无目的下去。    
    我问他,你是不是很无聊?他说,是的,难得很无聊。你呢?    
    我说,我是难得不无聊,生活本身就很无聊。我发现自己根本没什么可保卫的,也没有什么职责,我觉得我缺少一点儿东西,可能,那就是欲望吧。可是,欲望更是穷极无聊的东西。    
    我说,每个人都在努力,好像努力本身就是他们的职责,要么为国家而战,要么为家庭殚精竭虑,只不过,他们只是为自己的漫无目的找个借口要自己忙起来罢了,好像忙着就没有白活,忙着就是目的。    
    我说,人们老觉得坐飞机是危险的,好像只要脚踏在地面上就不危险了,实际上车祸比飞机失事的几率要大得多,但是并没有人会惧怕开车,或者走在街上。    
    我说,我很欣赏泰坦尼克号上那支乐队,在船沉没的时候,他们还能够泰然自若弹奏着既定的曲目。其实慌张又有什么用呢?或者,我会找个好一点的舱位好好睡一觉。沉没既然是必然的,何必精疲力竭了还要在冰冷的海水里扑腾呢?    
    我说,你看到我说话了吗?怎么不说话呢?    
    他说,我在接电话,对不起,有空见个面吧。    
    我说,有空见个面吧。    
    下了线之后,我却忘了他的名字。    
    心无缘无故乱了。风向也是乱的,雪粒打着旋儿坠在地上,又被风吹起,像春天里轻飘飘的杨絮似的,就是不想静止。    
    无聊的夜是如此漫长,无聊的人没完没了地无聊着,哪怕是在圣诞夜。    
    真无聊啊!    
    


第五部分:恋恋风尘暧昧的年限

    2002年1月1日  晴  暧昧的年限    
    从二字一打头,公元二○○○年第一天开始,人类就彻底地陷入了对数字的恐慌。经济社会的根本性错误就在于将人类的所有活动简化成为一种数字,即使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爱情也仅仅蜕变为一种数字。经济发展了,人人手里都有了钱,谁都能谈恋爱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好处就在这里,在富人还没有统治世界之前,让穷人们也奢侈上一把。说实在的,这个年代应该是中国近百年来最好的年代,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几乎所有老百姓都在为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奔波,但又脱离了仅仅是为了吃、穿、住的生存需求,在贫穷和奢华之间建立了一个相对平稳、充足、丰盈的王国。在相对富足的人中,产生几缕愁绪或审美情趣之类的东西也是理所当然的,但也仅仅是几缕“爱上层楼”、“不识愁滋味”的愁绪罢了。审美情趣是商品化的,艺术的价值等同于它的标价,标价越高,它的艺术价值似乎也就越高了。在宣扬文化多元化的同时,良莠不齐的文艺甚至混淆了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人们的视听。信息爆炸,整合愈加艰难,以致无知的人们更加无所适从。迷失的年代拉开了帷幕。    
    迷失的一年过去了,暧昧的一年开始了。    
    二○○二,从字面上讲也是不明朗的。两个偶数之间用两个零隔开,究竟隐含什么意思呢?偶数给我的感觉总是不吉利的,一,派生出万物,派生出二,而两个事物在一起,必定相互异化,派生出完全不同于它们自己的不伦不类的东西,就像化学反应吧。两个人在一起,交流的同时相互影响,以致大家都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四个人在一起会怎么样呢?各种排列组合都是有可能的,而且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然后这个世界就彻底污七八糟了。这两个空洞的零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渐失距离感的人们越来越明白无间距的空间其实是场灾难。就像一个原子核,那么多的能量积聚在一起高速运转着,能有好事吗?世间万物应该遵循它本该遵循的自然规律发展。如果说当初人类发现了火种,已然破坏了生态,工业革命则是毁灭性的。人口爆炸、资源匮乏,但每个人都想奢华,奢华的代价是十个地球也不够用了。唉,关我什么事儿呢?既然我已经生而为人了,浪费地球资源也是无可避免的事儿,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减少浪费罢了。    
    所以,能够和他坐在包厢里唱歌、喝酒,我已经是实在太满足、太感恩了。真的感恩。    
    从二维荧屏上走下来,变成三维的活生生的人,是一件奇特的事儿。我说,“你知道世界上这所有的东西,人、动物、桌子、椅子、植物,为什么不是二维,而一定是三维或者三维以上的吗?”他说,“为什么呢?”我笑了,“你想象一下,如果人是二维的,而食物也是二维的,假设人的肠子是直的,人总要吃食物吧?还要新陈代谢吧?那么,这就有了一个食物进出的问题。如果是二维的,即使空间是三维的,食物要进入人体,也必须得把人体纵向剖开才可以,那人不成两半了?”然后,我就“嘿嘿”笑着。    
    晚饭的时候,我正在家炒米饭,他打来了电话,说,“见个面吧?”我说,“好啊!正说辞旧迎新是不是需要举行个仪式呢!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一起喝一杯?”就这样,在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三点,我在这家叫做量贩KTV的地方见到了他。    
    他说他叫杜明,我说我叫莫非。    
    我先到的,径直先叫了一瓶长城干红打开了等他。几分钟之后,他就进门了,中等的个子,随意的衣装,落落大方的举止,完全不同于我的想象。在我想象中,他应该是俊秀飘逸的那种,或者是留着长发,颇有当代艺术家气质的人。这个年代能知道杜牧、杜甫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自然应该是仙风道骨的样子才对。然而,他却是那种很平常、很宽容、很随和的样子,实在令我疑惑了。但是,我想,这样就对了!这样更容易相互接受,都是俗人嘛!至于沟通,我是不会奢望的,谁和谁能真的沟通呢?即使亲人、爱人都不能,何况陌生人?网上不是流行一句话吗?“我们只爱陌生人”!陌生人不知道我们的底细,我们可以重新做人啊!这时代,谁的历史是清白的呢?人们最不愿干的就是自己扯下自己脸上那张虚伪的面具,太伤自尊了!    
    打过招呼,当他从我眼前走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左半边脸,不知怎地,感觉似曾相识。仔细看,他的侧脸像极了李明清,当然,也仅仅是侧脸。他坐下来以后,我再看他,再没发现有一丝相似,但,这已经足够让我震惊了!    
    我说,“你很像我一个朋友。”    
    他说,“这话很像男人跟女人套瓷说的啊!”    
    我笑了。    
    和网友见面,我不是第一次,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几天前,在一家茶楼我还见过一个男人,长什么样儿,现在我已经完全忘了,只记得他事业有成、风度翩翩,说了一箩筐关于他创业的经历以及现状的话。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看着他嘴唇上下翻飞,抑扬顿挫,我就好像看到了那些被抛到岸上的鱼,它们的唇就是这样不停翕动直至死亡的。等他发泄完了,我就说了再见,头也没回地走了。但这一次,是我自己一早就决定要这么做的,和一个陌生人一起走进这个暧昧的年限。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感觉是次要的,形式是主要的。我们不是常常用形式来代替内容的吗?我并没有奢望他会令我喜欢,原当初也只是想只要他不令人讨厌也就可以谢天谢地了。    
    可是,我觉得我喜欢上他了!这在莫非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即使李明清也没能做到让我一见倾心、二见钟情,但是,他却在三秒钟之内让我想托付终生了!    
    我知道我醉了,从看见他那一刻起我就醉了,酒瓶还没打开我就醉了!酒是什么呢?酒是水!水是什么呢?水是那个叫做杜明的男人!我也只有一饮而尽了!    
    他说什么我怎么知道呢?我说什么他可明白吗?就像在网上对诗吧,各说各的,对方明不明白有什么关系呢?只是说吧,说吧,说出来的都是假的,没说的才是真的呢!唱吧,唱吧,我不是想展露歌唱的才华,我只是觉得那歌词挺好的,多温柔啊!你能听得懂那歌词吗?歌词说什么也是不重要的,你能看清我的眼吗?那里面是火还是水呢?你能告诉我吗?    
    我醉了,我真的是醉了。    
    后来,在某个宾馆的大床上我睡着了。    
    醒来,他就在我旁边轻鼾着。我发现,我是赤身裸体的。    
    后来,车开了很远,我们去吃粥。我煞白着脸听他说,“你真的不介意我有太太吗?”    
    后来,我回家冲了个澡,睡了一觉,手机响个不停,把我吵醒了。    
    再后来,在茶楼昏黄的灯影里他凝望我,说他明天一早出差,半个月以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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