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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札叔叔又让你来,有什么大事?”
“大事刚才已经来了……”悠斗接了杯水,大口灌下压压惊,“你妈呢?”
“吃饭呢。”继续撇嘴。
悠斗颇怜悯的瞧了小鬼半晌,“你也不容易啊。”
“呿。”
小鬼名叫凉一?本之木,今年6岁,他爸嘛……其实他没有爸爸,他妈嘛……其实严格来说他也没有妈妈。
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正确来说,他是由一颗名叫“怀孕石”的道具孕育出来的。因为负责带着这石头的人在孕育他的那三个月里脑子里转的都是与他这张脸差不多的那个人,所以他才长成这模样。
凉一摸摸自己的脸,想起刚才见到的那笑眯眯的男人,秀气的眉毛又拧在了一起。
悠斗推开了拉门,果然见到芒夜正坐在正对着拉门的饭桌上吃着拉面,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你还吃呢!”他呲牙咧嘴的凑过去,芒夜一个眼神扫过来,他又瞬间没了脾气。“磊札让我给你带句话,幻影旅团来了。”
芒夜把脑袋从拉面里抬起,有些茫然的看着悠斗,半晌“哦”了一声。
悠斗真想把芒夜的脑壳撬开看看里面到底塞了什么黑心棉,怎么反应这么慢?!
“哦什么哦!跑啊!”
芒夜把叉子放下。
“跑?”见悠斗点头,奇怪的反问道,“我干嘛要跑?”
悠斗差点一口老血喷在芒夜脸上。
“你不跑难道留这?再被杀一次?”
听到这个,芒夜笑了,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有本事他就来。”
姐不怕他!
作者有话要说:噗哩,虽然没几个人看但我竟然越写越带劲……我越来越变态了【捂脸
看这进度本月没法完结了【垂头丧气
第五十七章
不死鸟是火鸟的一种,因为有死而复生的能力所以叫做不死鸟。不过重生并不是毫无限制的,有资料说,不死鸟每五百年重生一次,并且在重生前还要做许多准备:易燃且有香味的树枝和草叶,而后团与其上将其引燃,终在这火焰中焚烧殆尽,化作幼鸟重生。
想至此,芒夜摸了摸自己的耳后。她的耳后有一团软软的绒毛,不仔细看与刚长出来的头发无异,可事实上那并不是头发,那正是证明她是鸟类的绒毛。
鸟身上的羽毛有多种,常见的多是覆盖在体外的那些大型羽毛,用来飞翔和保护身体,叫做正羽,而在正羽之下还密生着许多绒羽,这就是芒夜耳后那团绒毛的由来了。
也许是因为她死过了一次,原先那团绒毛是白色的,并不像现在这样,成了那妖艳的,火焰的颜色。
芒夜的目光有些怔忪,她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刚重生时候的事情。
那会她只觉得自己好像是睡了一觉,一觉醒来竟然看到了源那粗壮的身子,同时脑海里也响起了源那无比端庄的声音,声音确实是端庄的没错,就是那内容实在是配不上这声音,一副磨磨唧唧的娘娘腔样。
“我的小宝贝,你可算醒了!”
芒夜忙抖掉一身的鸡皮疙瘩,从地上爬起摊开双手打量全身。
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死了的人啊?就是不穿衣服怪别扭的……
“我在做梦?”于是她提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可靠的猜想。
“哦~你这个小糊涂精!你死了知道吗?要不是种族赋予你的能力救了你一次,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好吧。”
芒夜有些无奈的应了一声,她仰起头,看到源那繁茂的枝叶,又看到坠在枝桠下的白色卵果,慢慢闭上眼睛。
因为沉睡而沉寂在心底深处的记忆慢慢苏醒,她“看”到了在她“死去”的那些日子里,发生在她身边的许多事情。
芒夜看到自己的在身体燃烧,看到了那环绕在身体周围的十分不真实的火苗。
她看到了哥哥的焦急,父母的哀恸,源对他们的安慰。
她甚至还看到了卡特老师、染星、初苗、雀鸟等小伙伴的探望。
在火焰将她的身体彻底吞噬后,她又重新回到了卵果里,也就是说,她成了颗蛋,被哥哥挂在源的身体上,就像生命最初时那样,等待新生,不同的是,这次她拥有生前的记忆。
睫毛微微颤抖,芒夜慢吞吞的睁开眼睛,树叶还是个树叶,卵果还是那些卵果,但在此时此刻的她的眼中,却与之前所见的完全不同。
重……生?
紧绷在心里的弦慢慢的松了下来,芒夜终于忍不住扯动嘴角,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笑容,她听见直接响在脑海里的源的碎碎念,有些俏皮的眨了眨眼睛。
有许多本能,是无法用文字来描述的。
像张开自己的双臂那样自然的展开自己的翅膀,在那充满了爆破美感的音符中抖动着双翅,看到火红色的羽毛在翅膀抖动的气流中飞舞飘扬,像是下了一场红色的大雪。芒夜一瞬间有些恍惚,好像自己依然沐浴在那火的海洋中。
“喂喂喂!你把我这里弄脏啦!”源有些气急败坏的在自己的脑海里大叫着,芒夜颇无辜的眨眼,继续抖动双翅,看到自己的双脚慢慢离开地面,终于畅快的大笑起来。
而源也在这发自内心的喜悦中慢慢安静下来。
它就像一名普通的母亲,温柔的注视着自己的孩子,静静地看着她成长,看着她快乐。
那些不开心又算得了什么?
别忘了,你还有我们啊。
***
“回神了?”
“嗯?”
从回忆中醒来,芒夜眨眨眼睛,看到凉一正站在几米外悠闲的喝着水。
“悠斗呢?”
“走了。”耸肩,转身出去干活了。
她还记得当自己还沉浸在会飞了的喜悦中时,一块东西突然从翅膀里掉了出来,她有些手忙脚乱的接住。这就是凉一的原形了。
据哥哥说,这是磊扎送给她的礼物,在她的身体燃烧时被他顺手塞进了怀里,然后就被一起带进卵果里了。
芒夜在卵果里呆了三个月,三个月后她破卵重生,又三个月后凉一从怀孕石里蹦出来,还长了张极不讨喜的脸。
啧,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呢。
虽然嘴上说着不怕幻影旅团之类的话,芒夜还是忙活着收拾起行装来。
这辈子只能重生一次,还被她用掉了,现在除了她有翅膀能飞,跟正常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正在犹豫要不要把被子也带走的时候,哗啦啦的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芒夜侧头看过去,竟然是有人破窗而来!
哎呀,麻烦来了……
被芒夜称作麻烦的家伙抖抖身上的碎玻璃,一个飞扑冲过来把芒夜用力的抱进怀里。
“我听悠斗说了,你竟然还要留在这里?!”说着,劈头盖脸的一通训斥。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爱妹如命的久夜。
芒夜正因为久夜乱七八糟的念叨而头晕目眩,没想到久夜见她没反应便当她是默认了,激动的抓着芒夜的肩膀用力摇晃着。
“还好我就在隔壁的城镇!不然你这小白眼狼极可能又把哥哥丢下跟那该死的人类跑了吧?!”久夜咆哮着,表情狰狞,目眦欲裂。
被压迫的久了,傻子也会反抗的!更何况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芒夜了!
芒夜在心里坚定地想着,按住哥哥的手,恶狠狠地瞪过去,直把久夜都瞪得有点心虚。
“当初是谁看我没事了就立刻撒了欢的跑回人类世界来了?!”
久夜悄悄的挪开了目光。
“是谁不顾我反对硬要把我拖到人类世界里来?!”
久夜挠了挠头皮。
“是谁把我带到人类世界却在听到感兴趣的情报之后立刻跑的没影了?”
“哈……好小鸟,别激动……”久夜有些干巴巴的安慰着,全然不见最初的理直气壮。
“哼,坏蛋。”芒夜皱皱鼻子,继续收拾行李。
久夜搓搓手,“你这是要干什么?”眼瞧着芒夜把她从世界各地收集到的小玩意一股脑的塞进背包里,顿时喜笑颜开。
“好小鸟,我就知道你是哥哥的贴心小宝贝,咱们这就走?”
“走吧!”
把包背好,招呼下早就站在门口围观的凉一。
风紧,扯乎!
***
两人和久夜一起来到久夜暂住的城市,安美拉城,距卓尔玛市约有一百公里。
在久夜缠着芒夜让她多陪陪哥哥的时候,卓尔玛市内,库洛洛清点了下收集到的液态矿石,宣布这次行动就此告一段落。
“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吗?”芬克斯冲侠客挤眉弄眼,飞坦瞧见了,不怀好意的凑上前。
“用我带你去XX市的XXX医院吗?有我在肯定能让他给你打个几折……”
“滚!”一个眼刀甩过去——对待这种不知好歹的家伙,冬天般的严寒就够了!
“侠客最近性情大变啊,该不会是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附体了吧?”芬克斯唯恐天下不乱的咋呼着,侠客只得强自按捺住把芬克斯痛扁一顿的冲动,挤出一个甚是扭曲的笑容。
“是的呢,你有什么想法吗?”
“你是在威胁我吗?”芬克斯俏皮的眨眨眼。
侠客眼角抽搐,终于抽出袖子里的天线,毫不犹豫的捅向芬克斯。
“团员间禁止内斗。”玛琪插了一脚。
“硬币硬币硬币……”小滴念叨着,抛来一枚蜘蛛硬币,侠客抬手接过,直接捏成了金属粉末。
“哇偶。”芬克斯砸吧砸吧嘴,终于放弃了这千载难逢的看侠客变脸的机会,反倒是库洛洛抬头瞧了侠客一眼。
“给你放次假吧。”按照计划,本该是侠客和芬克斯负责未来三个月他的人身安全的。
只是……库洛洛的眉毛微微皱了一下,太吵了。
“由我来吗?”目光与库洛洛的对上,玛琪问道。
“嗯。”
团长难得人性化的给放了个假……瞧着临时基地很快冷清下来,侠客失神的胡乱瞧着键盘。
也不知过了有多久,他烦躁的用粗暴的方式关掉了电脑,将笔记本塞进电脑包里,微微犹豫了一下,站直身体。
还是再去看看吧。
看看“他的儿子”。
想着,因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而苦笑不已,但还是毫不犹豫的迈开了脚步。
***
侠客来到向阳大道时已经是傍晚,太阳的余晖将他的影子拖的很长很长,他直接走向位于街角的奶茶店,却很诧异的看到卖奶茶的窗口上面挂着“店主有事外出”的牌子。
“中午刚走的。”一名路过的老人好心的提醒道,“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唔,谢谢。”对好心人微微一笑,侠客没做任何停留的离开了这里,而后悄悄绕到房子后面,从那已经破碎了的窗户翻了进去。
屋子里乱糟糟的,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侠客随意的一眼扫过,然后更加细致的探究那些生活痕迹。
看起来像是两个人居住,关系大概是母子。许多生活用品都收拾走了,不像是很快能回来的样子。
当侠客拉开冰箱门的时候,他不由得吃了一惊,冰箱里塞了许多食物,唔……窗台上的仙人掌一副恹恹的样子,不知道多久没浇水了。洗手池里还有盘子没洗……他不由得开始怀疑起自己之前的判断来。
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从抽屉里翻出个相册,算是成长日记吧?都是那小鬼的,大概是一年照一张的样子,眼瞧着那张小脸长的越发的像自己,侠客不由得失笑。
……没准真是他儿子呢?
又是一声轻笑。
再三确认没什么遗漏的地方了,侠客莫名的有些失落。
极普通的单身妈妈和儿子的住所,合情合理,他又有什么好失落的。
轻轻叹了一声,揉着自己的额角打算从窗户离开,手扶在窗台,指尖触到凹凸不平的痕迹,侠客下意识的摸了摸,双眼缓缓瞠大,整个人如被雷击中般呆愣在原地。
像生锈的机器人般机械的低下头,看到那刻在木制窗台上的一行字,从痕迹上来看还很新鲜。
眉头拧起又舒展开,表情僵硬且愕然。
“我们去安美拉城了——你儿子留。”
作者有话要说:噢噢噢噢噢!抖包袱抖的好爽啊~~第三卷是除了开头以外我写的最爽的一部分啦~(≧▽≦)/~啦啦啦
关于羽毛的部分,那只是我临时抱了百科的大腿……
第五十八章
是芬克斯那货在不知死活的和他开玩笑。
——在意识到这行字的意思后,侠客的脑袋里瞬间浮现出了这个想法,但是紧接着这个想法就被他自己给否定了,原因很简单,芬克斯这不知死活的货不会写字。
信长虽然也很无聊但不会做这么不靠谱的事,飞坦喜欢嘲讽他但同样也懒得做做这种麻烦事,那是团长?侠客立刻摇头否定,这要真是团长干的,那那个小鬼就真是他儿子了!换言之,完全不可能。
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