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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权倾天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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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贵把房契和地契交给了吴熙,吴熙连看都没看就递给了刚刚进门的老孟,老孟笑的脸上的褶子都散发着光彩。

“少爷刚来,歇着才要紧,老奴打理就好。”

“以后不要一口一个老奴的叫着,我们家没有老奴,你的卖身契我已经烧了,官家就应该有个官家的样子,一口一个老奴叫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老孟了解了吴熙的脾气之后,没有了刚开始受点恩惠就哭哭啼啼的谢恩,现在嘴巴笑的都能塞进去一直拳头。

这就是自信,因为身后有吴熙给他撑腰,他底气很足。

就在众人聊的高兴的时候,门外一阵喧闹的声音响了起来。

吴熙皱了皱眉头,旋即轻哼了一声:“这就算是开始了?”

第三十四章 刺青的人

刺青最初的由来已不可考,艺术的延伸却无从置喙。

图腾最初的意思是家庭,种族,代表着社会体制,是区分阶级和民族的象征。

那么由此就可以联想到崇拜,崇拜某一件事物,或者是某种动物,为了给宗教信仰烙上一个完美的标签,所以就发明了这些代表性的图案,供人们在内心里虔诚。

而后,将图腾的寓意刻画在皮肤之上,谓之刺青。

古代的时候,刺青的人不被人们理解,认为这是对神灵或者是统治阶级的挑战和亵渎。

所以一般有刺青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

宋朝的时候为了辨识犯人,让其无所遁形,就在凡人的脸上刺青,这是官府行为。

刺在身上的花里胡哨的图案,则被打上了不入流的烙印,后世很多人的眼里,只要是看见身上有刺青的人,都会下意识的联想到黑社会。

面前这几位的身上就布满了各色各样刺青,显得威武霸气。

一个胳膊上刺了老虎的家伙,蹲着马步,下颚上顶着一根三丈长的独木,一个和其年龄相仿的家伙,猿猴似的迅速攀爬到顶端,金鸡独立的站好,底下看热闹的行人一阵叫好声。

罢了,一个人耍了一套拳,胳膊抡得的很圆,拳打出去呼呼生风,吴熙觉得要是打在自己的身上,八成是废了。

一套拳打完,双手平摊而出,做下蹲的姿势,另一人绕场一周助跑,狠狠地踢向了那人的裆部,尽管面部表情很痛苦,但是依旧纹丝不动。

这是真功夫,模仿不来,真替他们的娘子感到担心。

这时一个人跑到吴熙的面前,双手抱拳道:“这位公子看了热闹,又捧了人场,在下先谢过了,看你穿着讲究,气宇不凡,是不是也捧个钱场啊?”

这话说的就有些下流,下巴上挺,有些挺挑。

“赏!”

老孟呵呵一笑,掏出一把铜钱扔进了盘子里。

这些小把戏后世见得多了,赏完钱,转身欲走。

“这位公子,太不讲究了吧,高门大户的就给这点钱恐怕不合适吧,我们哥儿几个负责的就是修德坊的治安,耍把戏是爱好而已,希望公子不要搞混淆了。”

那人不依不饶的说道。

感情是有目的而来,城墙的西北角住的都是达官贵人,油水自然大些,想必这几个人在帮会里面有些地位,要不然不会得到这么好的差事。

吴熙呵呵笑了起来,朝着牛眼娃努了努嘴,牛眼娃心领神会,走上去假意出拳,实则脚底下已经在动,那人没想到还真有不把猛虎帮放在眼里的人,慌乱之下,顾着护上身,下盘空虚,牛眼娃伸脚轻描淡写的就踢在了那人的半月板上。

“咔嚓!”又是一脚踩在小腿上,白森森的骨头穿破肉皮暴漏了出来。

哀号声瞬间就响了起来,惊动了那边还在表演的众人。

身手灵巧的爬杆男,哇哇怪叫着冲着牛眼娃的下盘踢去,吴熙见状,笑盈盈的掏出自己的利器,射向爬杆男。

弩箭带着风声“噗哧”就钉进了爬杆男的大腿,改变了身体运行的轨迹,没有踢到牛眼娃,自己用力过猛,整个身体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哪哪都疼,不知道自己该抱着身体的那个部位哭。

二狗子冷哼一声,单脚跺地,提起身形就冲了出去,三下五除二,赶过来帮忙的人都被干翻在地。

眼看着这些人没有了走路的能力,这才收了弩箭,说道:“回去告诉你们帮主,要认清形势,不要在背后捣鬼,我们解决恩怨的办法很多,还轮不到他来出头,万一哪一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了,你想你们还有活命的希望么?”

众人一头雾水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娃娃笑呵呵的说着狠话,做着和他年龄不相仿的事情,内心深处不由得生出一丝寒意。

挣扎着爬出了糖坊街,街口自有他们的人来接应。

马车上跳下来几个人,把爬在地上的人抬上车,就消失在了大街的尽头。

恶人收保护费的桥段,没什么新鲜的,小小的插曲正好调剂一下众人的心里,也给他们敲个警钟,初来乍到的。

京兆府也是一个大杂烩,和京城里的奸佞已经沆瀣一气,收买当地帮会,准备不惜一切代价,要吴熙不能出京兆府半步。

好,那就来吧,一个人仁慈的久了,老鼠都想在头上拉泡屎。

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残酷的生存条件足以把他的心拉到游戏里面变的冷酷无情。

不是不敢杀人,而是缺少第一次,有了第一次之后,似乎就有了瘾头,吴熙现在很享受这种现状,置人生死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知道对方的目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就行了。

拖泥带水的死来死去那是后世影视剧情节。

很显然,吴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很多的时候,吴熙觉得整个世界最真实的只有自己,其他人都是虚幻的存在,身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现在有一大家子的人跟着他,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尤其是来到了后世生活过的大西安,一时间恍若隔世的自己。

晚饭做的很好,完全按照吴熙要求的后世标准,大家围坐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吃的开心。

刘妈的做饭手艺和领悟力很高,吴熙在来的路上,把菜名和做的方法说了一遍,没想到做出来的饭食甚至比吴熙这个现代人还现代化。

饭食很好吃,众人吃了很多,尽管很饱了,依旧觉得距离吃饱还有一定的距离。

下人们从来都不会和主人做在一起吃饭,这是常识,可是这种生活太压抑,在吴府里这规矩就终结了。

新招的伙计有些不适应,哪怕是自己家里吃饭的时候都分三六九等,一个虞候,被仆役挤下了桌子,就坐在门口上端着一碗面,吃的香甜无比。

要是别人家,这么不讲道理的仆役早就被乱棍打死,扔在乱葬岗被野狗吃掉了。

刚开始的时候,新招来的仆役觉得很惊讶,时间久了,他们觉得吃饭这种小事在吴府来说就是小儿科。

他们发现,在吴府什么都是自由的,只要你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其余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

和虞候说话从来都不需要客气,大大咧咧的有啥说啥才是,以身作则的做仆役们做的事情,讲个笑话都能在仆役们中间笑的像个小孩。

卖身契?没有,谁想走了,和虞候说一声就行,还专门给你搞一个欢送会,多付两年的工钱,算是对你的一种肯定,也是感谢。

这哪里是仆役,简直就是自己的家,比家里都来的痛快,所以,留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主动表示要离开。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工作,这个世界真的不多了。

“这里以后就是你们的家,既然是自己的家,随便一些就行,我不是黄世仁,你们也不是恶奴,把咱家照顾好就行,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大家好好的活着,活得像个人。”

喝了点酒的吴熙话匣子就打开了,滔滔不绝说的众仆役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管理要诛心,诛心要彻底,他们才会为你拼命,后世的经营之道,今古想通,一个企业和一个家是一样的。

说完了大话,就来到了内宅,经过池塘,穿过月亮门,就看见蝴蝶一个人坐在花厅里发呆。

“见你不高兴,过来聊两句。”

吴熙也不客气,搬过一张椅子,坐在了蝴蝶的对面。

“睹物思亲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倒是虞候的做事方式和别人有些不同,实在是令蝴蝶佩服。”

“也没什么,把他们当家人看,人家才会把你当人看,这是互相的,这是一个家族经久不衰的道理,人人都懂,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做的到。

我只是随着本心生活而已。”

“虞候宅心仁厚,人中龙凤,总有一天直上九霄,冲出天外,是蝴蝶错了。

从现在开始我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再也不愿意离开了,这段时间的静怡,让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可是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情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不是我不告诉你我的身份,其实……”

吴熙摆了摆手,从仆役的手里接过酒壶,仆役暗笑一声就离开了。

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千万不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喜欢这里就住着,我不会赶你走,住多久都行,认识的朋友不多,你算是一个,老道也算一个,那个和尚虽然没有见过面,我想他也快来了,酒肉和尚而已,我家的红烧肉他绝对能闻的出来。”

蝴蝶笑的很惨然。

“第一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蝴蝶记下了,为了朋友两字,肝脑涂地,也是值得的。”

说着抢过吴熙手里酒,往自己的喉咙里灌了一口。

第三十五章 存在即合理

这就是古人啊,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让别人为你肝脑涂地,从另外一层意思理解,说明古人交的知心朋友真心很少。

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古今相同。

只不过古人是要命,后世人要钱而已。

“有喜欢的人吗?”

吴熙也算是一个风骚男了,问一个女人的另一半,意思就是我看上你了,要追你的意思。

但是在这里,吴熙绝对不会是这个意思,蝴蝶也不会傻的理解为吴熙看上了自己,尽管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满意。

蝴蝶有些醉意,银铃般的笑声钻进了吴熙的耳朵,吴熙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把这种感觉永久的留在脑海里。

见蝴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的身子,哭丧着脸说道:“我还小,请你放过我可好?”

蝴蝶笑的更甚了。

“一个妓子而已,谈什么情啊,爱啊的,能活着就很不错了,当我开始做这一行的时候,这一切就与我无缘了,

生在红尘身不由己,有时候真的恨这个世道,好好的一个人说毁就给毁了。”

蝴蝶说的凄凉,吴熙也无限感慨。

“撑一支竹篙,船身分开青草徐徐向前,满载着一船情谊,你侬我侬的令人神往。

看啊,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是我心头的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似乎是你在向我招手。”

面对此情此景,改了一下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是不要脸到了极致。

“好唯美的画面,可惜画里没有我,也应该没有我才是,想想也就是了,追求成了一种奢望。

词做的很好,就是没有按照规矩来,和现在的行文不太一样,一如你的性格,真看不透你。”

“还是不要看透的好,把我看透了,也就到了我们分开的时候了。”

说的蝴蝶眼睛里有了泪水,捂着鼻子就跑开了。

吴熙摇了摇头,喝完了酒壶里的酒,回到屋子之后倒头便睡。

第二天,穿戴整齐之后,就去府衙报道,昨天就到了,今天再不去,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

府衙就设在朱雀大街的安仁坊,距离修德坊有一段距离,悠闲的走在朱雀大街上,心里畅快的无以复加。

牛眼娃说什么都要跟着出来溜达溜达,整天关在家里实在憋屈的厉害。

土包子进城的模样说的就是牛眼娃现在这幅摸样,老孟捏着胡须笑盈盈的看着牛眼娃和二狗子,说不出的幸福在心头荡漾。

家人就该是这样,有老的,有小的,有调皮的,有睿智的,还有一个主心骨,最好有花不完的钱,灾难永远不要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老孟一辈子无儿无女,现在才感觉一丝家的温暖,以前的书算是白读了,读书不就是功成名就,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么?

现在一样都不缺,一样过的很好,虽然说是人家的管家,但是这份殊荣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经历过的事情多了,唯独吴熙是个不一样的,行事准则总是比别人高明一步。

家里的欢乐多过愤怒,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算是你欺负他,他也总是和你报以微笑,不会冷冰冰的让人害怕。

最让人捉摸不透的恐怕是吴熙总是站在小雨里发呆,或者是哼歌了,而且一站就是几个时辰。

不知道他以前经历了什么,把所有的痛楚都抗在自己的心里,不愿意和别人分享。

抑或根本就不是什么痛楚,喜欢多愁善感而已。

现在的小年轻,不就喜欢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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