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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妖记-第5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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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地名?”子柏风疑惑地抬头看着武燃天。

“我听说你抢走了一处矿山,老祖说过,那处矿山里另有蹊跷。我就想,你可能会需要这些,这些都是我武家多年来记载积累下来的各种奇异之地,那里或许就有你需要的东西。”武燃天抓了抓脑袋,道:“老哥哥我也没有什么能入你法眼的东西,就整理了这些……”

子柏风真的有些感动了,武燃天给他这些东西,或许只是凭借直觉,他并不知道子柏风所找到的其实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碎片。

但是武燃天所列出来的这些奇异之地,从描述上来看,就很奇怪,很可能和天铜矿山一样,是曾经残缺的世界碎块。

“谢谢!”子柏风诚心诚意道。

其实不论是展眉老祖还是武燃天,两个人送来的礼物,都很珍贵。

子柏风随手翻了翻那本记载上古秘史的书册,就知道了许多的秘辛,从这其中,也能推断出类似武燃天整理的那些东西,寻找更多的脉络。

不论是展眉老祖,还是武燃天,都有心了。

两个人在庭院里谈心,一壶桂花酒喝到了天亮,等到天完全亮起时,武燃天道:“柏风,你还有需要我帮忙出手对付的人吗?若是没有,我就先回去了。”

“多谢武老哥,我自己应付得来。”子柏风道。

武燃天笑了笑,道:“那我就回去复命了。”

然后他就使用了妖典的入口卡牌,回去展眉仙国去了。

子柏风目送武燃天离开,手中拿着一本书,一张纸,对于下一步要怎么做,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些简单的想法。

“该去接收我的领地了。”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这一步。

子柏风伸手在眉心,去查看那三处领地,却是惊讶地咦了一声。

他明明还没有真正去经营着三处领地,却发现,他已经可以看到这三处领地的子民们的忠诚度。

在那广袤的领地之上,能看得到一个个黑点,漆黑如墨,其他的就算是没有变得漆黑,至少也是深灰色。

想当初,他可是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蒙城的人对自己如此信服,而载天府则是他在救了这些人的性命之后,他们才真正心悦诚服的。

而现在,他人还没到这三处封地,竟然这三处的子民,就已经对自己如此敬服了?

这没道理啊……

难道是他子柏风天生王八之气,只需要虎躯一震,就能让那些子民们纳头便拜?

“原来如此!”子柏风突然灵光一闪,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难怪展眉老祖专门派人来贺,难怪武老哥说我就偷着乐吧……”子柏风终于明白,这恐怕就是“文道之巅”的好处了。

简而言之,他是大上科状元,这个消息,几乎是第一时间就传遍了整个天朝上国,各处各地,都张贴出了榜单。

而天朝上国的氛围里,科举依然是非常让人信服的,就算是平民老百姓,也会寄望着自己的孩子能够考出好成绩,从此鱼跃龙门。

而子柏风作为学霸中的学霸,自然成为这些有着美好愿望的人的崇拜对象。

其实有些人并不见得知道他子柏风是何许人。

但是这些人毫无例外,都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状元。

他们也认同和信服这一点,那就是子柏风就是这世界上最具有文才的人。

这种信服,就像是信仰,正如巨熊妖部信仰大白熊冰裂,拜神教的信徒崇拜青石叔一样。

而这种信仰,完全是青瓷片所承认的!

原来……这就是文道之巅!

从此开始,人心再不是子柏风需要担心的问题,但他所到之处,除非别有居心的人,否则都会被人敬仰,被人认同。

确认了这点之后,子柏风心中却又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想他出生入死,拯救天下苍生黎民,甚至拯救了整个天朝上国,却不如一个小小的状元带来的名望。

有一句诗说得好:“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从今天开始,子柏风终于成为一名正儿八经的名人了。

天下大部分人,都会对他抱有好感,对他信服。

用句网游术语,这是魅力值+10了。

这突如其来的好处,让子柏风更是心中兴奋,恨不得立刻把这三处领地完全收归己有。

不过这三处地方都分在各地,对子柏风来说,就算是不需要自己赶路,也需要有人去当地打开妖典的入口,子柏风才能通过妖典到达。

子柏风已经下了命令,只有又等了两天,终于有一个消息传来:“探幽宗薛从山到达漠北州首府漠北府,还请大人移驾!”

探幽宗乃是蒙城九派十八宗之一,这是一个专门寻找奇幽密地的宗派,他们一路苦行寻找,到达没有去过的地方,找到奇幽密地对他们来说,就是一次极好的修炼。

子柏风早就等不及了,子坚早在几天之前,就已经回去妖仙之国了,现在整个上京,其实也就剩下他和一些等待封赏的大上科考生还在。

子柏风走出玲珑府大门去,挥手就要将玲珑府收拢起来。

就听到门外传来一个声音,道:“子大人!”

“斯大人。”子柏风转头看到那人,那是斯其锐。

说实话,子柏风对斯其锐的观感还不错,他帮了子柏风不少忙。

“子大人,您这就要离开了?”斯其锐微微眯着眼睛,看着子柏风。

子柏风了然,他定然是知道了什么。

“与子大人相交,算是我今生一大幸事。”斯其锐握住了子柏风的手,道:“只是志向有别,今日之后,怕是再无聚首之日了。”

子柏风深深吸了一口气,心中突然有些堵得慌。

“那就好好保重吧。”

千言万语,子柏风就只能说这一句话。

上京毕竟不是他的上京,世界也不以他的意志而运转。

他和姬亸之间,必有一战。

到时候和斯其锐就是真正的敌人了。

子柏风收取玲珑府,跨入妖典之门时,还听到斯其锐的低语:“子大人,您也保重。”

第717章:大漠长河落日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安公子站在车前,双手扶着栏杆,看着远方渐渐落下的夕阳,忍不住想起了这两句诗。

诗句流传过来已经有数月时间,每当安公子看着眼前的景色,都会仔细品评这两句诗,仔细测度着每一个字,尝试着更换其中哪怕一个字。

但每一次,他都以失败告终,不论改了哪个字,他都会觉得失去了其中的韵味。

初时,他只是为了印证这两句诗,才驱车来到了这里。

而后来,不知道是为了这两句诗,还是为了这落日,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片孤寂荒凉的景色。

高兴了要来看日落。

失意了要来看日落。

发财了要来看日落。

败兴了也要来看见日落。

作为漠北府首屈一指的衙内,他有着足够的时间和自由,也没有人去干涉他的那点小情调。

父亲觉得他与其他的衙内们有些格格不入,但只要他不惹事,父亲就已经心满意足。

而其他的衙内们,则觉得他似乎变了性子。不爱喝花酒了,也不爱在大街上调戏小姑娘了。那些欺男霸女的大家都喜闻乐见的事,也都不怎么做了。

每天都不知道在做些什么。若是突然有一天消失不见了,那准是在这里。

渐渐地,往日聚在他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都消失不见了,安公子的身边就只剩下了一个书童,一名车夫,两名护卫,还有一个老仆。

但去除喧嚣之后,安公子似乎觉得一切都变得顺眼了起来。

有时候,他会反思自己往昔那欺男霸女的衙内生涯,对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由衷的不解和羞愧。

父亲说,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叫做成长。

或许,他真的是成长了。

但似乎又有些不同,他总觉得,每当太阳落到地平线上时,似乎总能多出来一些什么。

看不到摸不着的感觉。

此时,太阳再一次落到了地平线上,满地的沙粒被映照成了无尽的黄金,每当这时候,安公子似乎都会有一瞬间的失神,想起传说中无尽大漠之中存在着的宝物遍地的珍宝之国来。

“公子,马上就要天黑了,我们要回去了,老爷可是吩咐您今晚一定要早点回去,老爷要宴请其他大人。”一旁守着的老仆道。

老仆是看着安公子从小长大的老仆人了,当初安公子不懂事的时候,还对他动辄打骂,现在他早就已经幡然悔悟,把老仆当做亲人一般。

“少爷,若是您回去晚了,说不定又会被老爷打板子了。”旁边的书童也道。

书童是老仆的孙子,从小和安公子一起长大,也曾经被安公子欺负打骂,现在却早就当做了心腹手足。

两名侍卫也有些紧张,这俩人是世代跟随安家的老人了,对安家忠心耿耿,一名中年人道:“少爷,最近沙盗愈发猖獗了,回去漠北府路途遥远,若是路上遇到他们……”

“走。”安公子从善如流,转身进车,车夫一言不发,挥动鞭子,马儿掉转头,向莫北城的方向。

车夫是一名哑巴,却曾经是死去的母亲的随从,虽然不能说话,马儿却一个比一个听话。

就在车辆调头的时候,远方突然传来了一阵疾风骤雨一般的马蹄声。

漠北地处天朝上国的最西方,紧挨沙漠,土地贫瘠荒芜,支柱的产业,就是沙民的沙金赋税。漠北州穷,他这个衙内也穷,各种物价却非常高,就算是玉石,都比别的地方高很多。除了公务用的云舟之外,就连安知州都不舍得乘坐自己的那云舟。

这里的代步工具,大多是马匹。

沙漠中开着一种黄色小花的荆棘草,野马吃了之后,跑得飞快,四蹄生风,日行千里只是等闲。

只是这种马虽然跑得飞快,却是又矮又小又丑,远不如其他地方产的那种高头大马,并不为其他地方的人所喜,只有漠北州自己才用这种马。

而这种马的蹄声比别的马密集很多,一匹马跑起来,都有一种密不透风的感觉,此时这疾风骤雨一般的马蹄声,至少在十匹以上。

“不好,是沙盗!”老管家面色一变,“快走!快走!”

“哈哈哈哈!”这边马车还没跑起来,那边就传来了一声得意的大笑,“跑?哪里跑?上次让你跑了,这次可绝对不会再让你跑了!不让你老子乖乖拿钱来赎你,我就不叫独眼狼!”

说话间,那一群沙盗已经分散开来,将马车围在中间。

为首的一人,满脸横肉,眇了一目,戴上了一个黑眼罩,正是一名独眼龙。

看到这独眼龙,老管家的面色变得更差,他压低声音,道:“少爷,第二匹马跑的最快,我们拖住这些人,您骑了第二匹马赶快跑……”

“老家伙,你做什么白日春梦呢?在我独眼狼的面前还想逃跑?”独眼狼哈哈大笑。

“独眼狼,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公子是何人?胆敢拦住我们公子,难道不怕云军大军压境,灭了你们?”

“灭了我们?云军自己都被凶狼大哥打得抱头鼠窜,压根就不敢出头,到时候我们向大漠里一躲,你猜云军敢不敢到大漠里来找我们?”独眼狼得意大笑。

“你……”老管家被气得全身发抖,却是一时无措。

独眼狼说的没错,驻扎在漠北州的云军,多是为了防御夏俊国,他们能够调动的云军少得可怜,而这点云军,压根就不够漠北凶狼塞牙缝的,他们早就被打怕了。

“独眼狼,你当沙盗也只是为了求财,既然如此,我跟你走,你放了我的随从仆人,让他们回去报信,我爹定然会拿钱来赎我,这样如何?”安公子道。

他知道,对独眼狼来说,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毫无意义,但像独眼狼这种沙盗,最常做的,就是把其他人都杀掉。

安公子绝对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

“放了他们?他们也是官服的走狗,你们全都罪该万死!”独眼狼眼中冒出凶光,“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

“若是漠北凶狼这么说,我倒信。你独眼狼都被赶出狼群了,又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安公子冷冷一笑,道:“既然如此,要杀要剐随你便,就怕你没这个本事!”

安公子毕竟也是名门之后,也是修炼过练气之术的,他腰悬长剑,器宇轩昂,并不是弱不禁风的普通书生。

“保护少爷!”两名侍卫抽出武器,就打算动手,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杀出一条血路,不让少爷被沙盗抓去。

……

沙漠之中,走来了两个人影,两人身形有些相似,都是身材高大,皮肤粗粝,满面风霜。

其中一人面上有一道伤疤,横过眉心与脸颊,显得格外凶悍。

而另外一人,却是面容憨厚,浓眉大眼,看起来就像是一位山中猎户,邻家大哥。

“终于走出大漠了。”那憨厚男子叹了一口气,道。

“徒步行走大漠,你还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而你竟然还能活着出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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