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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酥手 心雯-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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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才知道,他说的再见,是永不“再见”。 


第二十九章  飘然远去 

不要说再见,我们永不再见。 

10月20日上午,梅若素走进民政办公室,才知道来得不是时候:屋子里几乎坐满了人,清一色都是来领结婚证的。 
每年九、十月份都是年轻人结婚的高峰期。梅若素不愿扫新人的兴,想改天再来,打林惟凯的手机,关机。或许正在来的路上。 
算了,长痛短痛都是痛,还是早点结束吧。 
她在屋子角落找到一张木椅,坐了下来。 
对面沙发上,一对新人在玩游戏。女的让男的伸出双手,把中指弯曲,其它手指对手指互抵着。女的说:“大拇指代表父母,他们最终要离开我们,请把它们分开。” 
男的很灵活地照做了。 
女的说:“食指代表朋友,他们都是匆匆的过客,随时都会离开我们,请把它们也分开。”男的也很快照做了。 
女的又说:“小拇指代表孩子,求学、长大后都会离开我们,请把它们也分开。”男的又照做了。 
女的说:“最后就剩无名指没有动了。你把它们也分开。”男的做了,但怎么也分不开。女的咯咯笑了,问:“你知道是为什么吗?”男的摇摇头。 
“因为它代表……”女的扬一扬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让男的猜。 
那男的仍在傻愣愣地猜着,梅若素却已经明白了。 
她和林惟凯之间发生过类似的事:结婚前,林惟凯陪她到珠宝店去挑婚戒。他买下那枚淡紫的钻戒时,曾经对她说:“你知道婚戒为什么要戴在无名指上?因为无名指上有一根血管通到心脏,左手代表女方,右手代表男方。丈夫用戒指套住妻子的心,妻子用戒指套住丈夫的心,从此永不分离。” 
尔后,他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郑重其事地说:“从此以后,你就被我套牢了。” 
梅若素低头去看自己的左手,发现无名指空空的,才想起自己早就把戒指还给了林惟凯。 
也许这是命中注定——他们都没有套住对方的心。 

突兀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沉思。梅若素从手袋里翻出手机,一个陌生的号码。 
“素素,是我。” 
她一听是林惟凯的声音,着急地问:“你怎么还不来?今天人很多,恐怕要等一个上午……” 
他截断她的话:“对不起,我今天来不了。” 
“那就改天吧。”她体谅地说。 
林惟凯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已经办好一切手续了。” 
“什么手续?”她不知所云。 
“去加拿大。本来早就要走了,但是一直拖了下来。” 
去加拿大?遥远的加拿大?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林惟凯要去加拿大了? 
“惟凯,我……”梅若素把手机从左手递到右手,再从右手又递到左手。她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素素,不要说再见,我们永不再见。”他在电话里低声地说。 
梅若素终于感觉所有的一切都打乱了似的。即使她和他离婚,也没感觉到真正的分离。她总以为,只要她回头,他就会在原地等着她。 
可是现在,他要走了,梅若素急得想哭的冲动都有。 
不!他不能就这样走了,这让她不知所措。 
梅若素声音颤抖地问:“惟凯,你在什么地方?我现在想见你,我们见了面再谈。” 
“不用了,飞机马上就要起飞。”林惟凯平静地说,“素素,你知道吗?其实9月11日不是我的生日,是我们认识八年的纪念日。八年前的那一天,我就见过你。我还知道你为什么穿长袖衣服,因为我看见了你手上的刺青。那个时候,我每天都去艺术系的钢琴室,只不过是为了每天与你相逢而已。我爱了你整整八年,总相信有一天你会爱上我。可是,我错了,我永远也代替不了刻在你手上的那个名字。” 
电话断了。 
梅若素把电话往回拨,已经无人接听——那是一个公用电话。 
她发疯似地奔出民政办公室。 
迎面撞在邵刚的身上,他扶住她,说:“是惟凯叫我来的,他委托我替他把离婚手续办了。” 
“惟凯!惟凯!惟凯!”她在他面前很紧张地叫着林惟凯的名字,仿佛就要失去生命般的疼痛,“邵刚,你带我去机场,我一定要见他一面!” 
邵刚从来没见过如此模样的梅若素。即使当初她母亲身患绝症给她如此大的打击,在外人面前,她都是强装得镇定自若。而此刻,只能用“失魂落魄”四字来形容她。 
二话没说,邵刚拦下一辆出租车,风驰电掣般地驶向去机场的路。他明明知道他们追不上林惟凯,再怎么快,汽车也追不过飞机的速度。 

第三十章  天意弄人 

每次在她和一个男人分手时,总会出一点意外。 

林惟凯还是走了。 
当梅若素赶到机场时;飞往加拿大的航班已经起飞了。林惟凯是在上飞机的最后几分钟给她打的电话。 
“我不知道他要走,我不知道他要去加拿大。”梅若素站在那广阔的机场里,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对身边的邵刚说。 
邵刚看着她,眼中带着沉思:“我想,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比如,在大学时,从见到你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你。那时候,我们天天笑话他,说他是这世界上最后一个情痴。” 
梅若素想起浩浩出生前一夜林惟凯的醉话:“她什么都看不到。她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她。这世上没有人能超过我……” 
这是他的肺腑之言。原来他一直默默地爱着她。 
“惟凯英俊潇洒,成熟稳重,倒追他的女孩一大堆。我们都奇怪他怎么会喜欢你。不错,你是很漂亮,有一种冷漠、高贵的气质。但大学里比你漂亮的气质美女也大有人在。我们都以为这种暗恋不会有结果,谁知道,他真的和你结了婚。这正是他一切不幸的开始。特别是你第一次向他提出离婚时,他天天泡在酒吧间,整个人都崩溃了。” 
他顿了顿,说:“惟凯是个高傲的人,情绪一向不外露。同学多年,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痛苦过。站在朋友的立场,我劝他就此放手。凭他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可是,他竟然又跑去见你。” 
邵刚的语气明显激动起来:“梅若素,当初在大学时,我就看出你是个冷面冷心的人,却没想到你会狠心至此。你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惟凯,直到他对你彻底绝望。现在,他走了,什么时候想办离婚,你可以随时通知我。” 
他说完,便把她扔在那儿,转身走了。 

梅若素站着,被他话里强烈的谴责镇住了。是的,她是个坏女人,无情无义的坏女人! 
她的头晕眩着,胃在绞痛,全身疲倦而乏力。 
机场里人那么多,空气那么坏。冷汗从她的额头冒出来,眼前金星乱冒。 
她支撑不住了,得赶快离开那儿。 
梅若素走出机场,一辆出租车主动停靠在她身边。坐进车里,闻到那股汽油的味道,她觉得恶心,胃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你没事吧,小姐?”司机皱着眉头,递给她一张纸巾。 
她摇摇头,用纸巾擦去唇边的秽物。 
“去哪里?” 
是啊,她要去哪里?林惟凯走了,办不办离婚手续已不重要。母亲死了,父亲不在本城。她唯一想到的是浩浩。他这会儿正跟白凌霄在一起。 
她报了白凌霄家的住址。 
手机恰在这时响了起来。 
“喂,若素,”白凌霄在彼端兴奋地问:“你在哪里?手续办好了没有?” 
“我正在来你家的路上。”她靠在座位上,有气无力地说。 
“好,我和浩浩一块儿到门口来等你!” 
电话挂断前,她听见他对浩浩说:“浩浩,爸爸带你接妈妈去!”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和浩浩父子相认了。 
汽车驶了三个多小时。 
梅若素看见白凌霄和浩浩站在住宅小区门口,一大一小两个人都是白净的皮肤,瘦瘦的脸,亮着两颗虎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父子俩。 
“妈妈来了!”白凌霄用手指着出租车。 
浩浩迈着两条小短腿向她的方向跑来。 
梅若素从座位上起身,她觉得虚弱,一阵昏眩,便失去了知觉。 

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一个年轻的护士站在床边,微笑着说:“好险啊,差一点就保不住了。” 
“什么保不住了?”她迷惑地望着那张清丽的面孔。 
“你怀孕了!难道自己不知道吗?” 
“什么?!”梅若素像触电一般,整个人都轻弹起来。 
那个护士狐疑地望了她半晌,问:“你是第二胎吧?” 
“是,她已经生过孩子了,这个孩子不能要!”一个男声在门外说。 
梅若素抬起头,白凌霄拉着浩浩,阴沉地站在那儿。 
那个护士的笑容立刻消失了,她严肃地对梅若素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必须进行人工流产。还好月份不算大,只有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她记起和林惟凯的最后一夜。天意弄人!每次在她和一个男人分手时,总会出一点意外。 
“你确定你是什么时候受的孕?”护士还在问。 
“9月11日。”她轻轻地说,看到白凌霄的脸色变得更难看。 
“可以不必动手术,用药物流产。”护士对白凌霄说,“请你跟我到药房去拿药吧。” 
白凌霄走后,浩浩走向病床上的梅若素,怯生生地问:“妈妈,你生病了?” 
她下意识地看着自己的腹部,说:“妈妈肚子里有个小宝宝。” 
“真的?”浩浩一脸惊喜,“我可以摸摸吗?” 
“当然可以。”她拿过儿子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浩浩天真地睁大眼睛:“妈妈,他是小弟弟,还是小妹妹?” 
梅若素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唯一可以确定,这是林惟凯的孩子。 
在怀着浩浩的时候,她曾经做梦都想,如果这是林惟凯的孩子就好了。而现在,她真的有了他的骨血,他却已经飘然远去。 
“拿掉他!”白凌霄这时走进来,说,“若素,你必须拿掉他,否则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看着他一脸绝决的表情,她无言以对。 

第三十一章  日记 

年少轻狂的她,从不把别人的爱恋当一回事。 

梅若素从医院回来,妊娠反应更加严重。在她还没下最后的决心前,突然接到林澍培的电话。 
“若素,你能到家里来一趟吗?我有些东西要给你。” 
听着林澍培苍老的声音,梅若素不无心酸。刚刚失去妻子,唯一的儿子又远走异国他乡,老人一定是感到孤独了,才会打电话给她。 
“好的,我马上就来。” 
到了林家,她看到林澍培果真憔悴了不少,头发也在一夜之间变白了。 
“对不起。”除了道歉,她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孩子,婚姻本来就没有对错。连惟凯都没有怪过你,我就更不会说什么了。” 
提到林惟凯,梅若素有些恻恻然,问:“您知道他去加拿大干什么吗?” 
“攻读法律学位。”他叹息着说,“本来两年前,惟凯就有机会去国外深造。他却一拖再拖,我一直不明白原因,直到他告诉我说他要结婚了。” 
梅若素把头低下去。 
“你们的婚姻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惟凯在临走时,把这叠东西交给我,要我把它们烧了。我猜想一定和你有关,还是由你处置。” 
林澍培把茶几上的一叠东西,推到她面前。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还有一张计算机的软盘。 
她有些迟疑,拿起来,又放下:“这不太好吧。” 
“你不要,它们对我也没有用,只能一把火烧了。”他深沉地凝视她,“你难道一点都不想知道,惟凯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 
“那我拿走了。”梅若素听见自己仓皇的声音。 
林澍培送她到门口,她匆匆地说:“我会再来看您的,再见!” 
他站着,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才回到房里。他坐在沙发上,望着墙上那张全家福的照片,动也不动。 

深夜。梅若素拧亮书房的台灯,拿起一本日记本。 
她不知道林惟凯有写日记的习惯。 
写日记,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平生写的第一篇日记,就是关于白凌霄的。当然是真正意义上的日记,而不是老师在课堂上布置的那种。 
她抚摸着有些发黄的封面,这里面锁着林惟凯的青春岁月,更锁着他的梦想和烦恼,真的……和她有关吗? 
她把日记本打开,扉页上是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爱梅小札 
林惟凯 
1995年9月。” 

爱梅小札?她想起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梅”和“眉”同音不同字,难道是……? 
她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上面的日期是1995年9月11日。 

1995年9月11日  晴 

邵刚他们笑我,我也觉得自己好傻,竟然去买了这本日记本。 
一个大男人吃了没事,每天写日记,如果是以往,我也会觉得无聊。但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犯了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今天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在报到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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