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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面传承-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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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十三尾……难道老狐狸要把那条龙吃了?狗rì的,真是有着贼心,他也没这贼胆。昊叔腹诽着九尾天澜白狐。

老狐狸浑然不觉一般,只是看着雪山顶身边隐隐一层祥光的少年郎,嘴角带着微笑,仿佛看着自己的儿孙终于有了出息一般,老怀甚慰,老怀甚慰。(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九十七章得陇望蜀

直到老榕树忙了两天,把族里面的事物全都解决,兰明珠才来叫沈旭之。这次和一早一晚的修炼不同,沈旭之觉得自己浑身舒坦无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上官律抓了十二窝雪山木黄蜂,一窝上千只,再多上官律就不能控制。不过沈旭之也不着急,反正自己都变成了树人一族的祭司,以后回来找雪山木树人,捉几窝黄蜂,还不是跟使唤儿子一样?他能拒绝?他好意思拒绝?

。。

使唤儿子,嗯!就是这么个道理。

雪山木树人明显是一个小伙子,酷的很。不知道是不是跟常年生长在雪山上有关系,反正沈旭之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但这小伙子明显面冷心热,和上官律却相处甚欢,想来是上官律有求于人,自然用心应对。上官律在红尘里摸爬混打了多少年,穷过、富过、生过、死过。什么事儿没见过?想要着意讨好一个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更何况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树族小伙子。

沈旭之见所有树人都开始陆陆续续散开,在树林中向南而去,知道树人一族搬迁终于开始了。和老榕树寒暄两句,沈旭之就要告辞去祭司大会的城市。没想到心中刚有这个念头,老榕树就叫过一个树族的小伙子,耳提面命,语重心长的交代了足足一根烟的时候。

沈旭之心中对老榕树很无奈,又不好直接不告而辞。怎么说自己也是树人一族的祭司不是。。。

蹲在地上抽烟,羊皮袍子在怀里还没有醒来的迹象,不过呼吸脉搏都很平稳,沈旭之也知道这也许是小白狐狸即将破境的一种表现吧,反正老狐狸都说没事儿了,自己虽然还是有些担心,却也如过眼云烟,想想罢了。

抽完一根烟。沈旭之又无聊的拉着兰明珠去看上官律弄回来的雪山木黄蜂。这些蜂子,各个比叶兰宇的木胡蜂还要大上一圈,纯白sè,似乎全身都是寒霜一般。身后尾针一寸长,带着倒钩,看上去就yīn狠无比。听上官介绍,这种雪山木黄蜂蛰一下。就算是三阶的荒兽也经受不住那股寒气。一阶的荒兽直接就会被冻在地面上。

看着雪山木黄蜂和叶兰宇那不加以遮掩的眼神,沈旭之洋洋自得。心想。这要是刘大先生破境那天,老子用雪山木黄蜂把神殿那帮子狗rì的法师都干死!

磨叨了这么久,老榕树终于跟族人交代完了事情,来到沈旭之身边,笑道:“祭司大人,我们这就上路吧。”

每一次老榕树说话,虽然低沉的有些嗡嗡作响。却很清晰。但沈旭之都有些恍惚的觉得自己肯定是听错了,这一次也没有例外。沈旭之回头瞠目结舌的看着老榕树,问:“啥?咱们一起走?”

“是啊,一这代的地貌我都熟悉,为了保护祭司大人的安全,族里现在实在没什么人手,只好我自己亲自出马了。要不该被人嘲笑我树人一族唯利是图,用得着了,把祭司大人供在天上,用不着就一脚踹开。”老榕树一边说。一边比划了个踹人的姿势。

“这个……你还是保护族人回丛林吧。我其实挺安全的。”沈旭之想要直接一点拒绝,却有些不好意思。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更何况老榕树这么憨厚老实的树人。

其实沈旭之这话说的已经很直接了,也不知道老榕树是不是没听懂,呵呵一笑说道:“没事儿,进了密林,那里就是我们树人的家了。里面没有任何人能伤害到我的族人。要不是为了那粒种子,我们才不会居住在森林的边缘。让那些野蛮凶残的人类攻击。”…;

“……”沈旭之嘴里有点苦,却又有点好奇,“一直忘了问你。你们要守护那粒种子。不会住在森林里面?住在最外围,这算什么?”

“没有我们一族在这里滋润着。这片草原早就变成荒漠了。”老榕树深情的看着面前的草原,有些动情的说道:“草原变成荒漠,那片沼泽也迟早会变成荒漠。穷奇不怕,我们树人是很难在荒漠中生存的。所以只能居住在最外围,守护这片密林。”

“狗rì的,还说不是过河拆桥,拿了种子,撒腿就跑。”沈旭之心里腹诽着老榕树。

沈旭之见老榕树一直在糊里糊涂的说着话,便直言不讳的说道:“老榕树啊,咱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我有啥话就不和你兜圈子了。其实没有你,我很安全。那些人能图你们树族什么东西?图你这一身的树皮?”说完,用手在老榕树身上划拉两下,刮的手生疼。“我看不是吧,你们说破大天杀死了也就是一堆柴火,你们这一族里面还有什么了不起的宝贝?”

老榕树琢磨起事情来那叫一个慢,沈旭之把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老榕树还是足足想了十息左右的时间,才不确定的问沈旭之:“难道是因为那传承的种子?”

“对啊!”沈旭之见老榕树到底还没笨到家,一拳打在老榕树的树干上,秋天发黄的树叶哗啦哗啦掉了一堆,像是下雨一样。“你看看,你要是跟着我,会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你只要走的越远,我就越安全。你说是吧。”

老榕树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这上赶着当真就不是买卖。自己好歹也是一族的族长,讨好卖乖,居然别一口否决,那少年还说出来你只要走得越远我就越安全的话……

“赶紧回深山老林里面去吧,外面的世界是很危险的~~~”沈旭之说起话来,那叫一个yīn阳顿挫,叫一个委婉悠扬,像是老榕树的树藤被抛在空中,打了三个转,再回到手里。

“可是……可是我再回去……”老榕树委屈的蹲在一边,用树杈子在地面上划拉着,无奈的说:“可是我要孕育族人,我要把树人留在我们这个位面每一个角落,这是我们树人的传统,也是我这个树人族长光荣的使命。”说到后来,连老实巴交的老榕树都有些慷慨激昂起来。

“cāo!狗rì的老货,一猜你就不是好东西!”沈旭之真恨不得从后背抽出柴刀剁了老榕树。这狗rì的老东西就是看起来老实巴交,其实一肚子坏水。说是保护自己,其实就是找几个保镖。那些裟隶兽骑兵过来抢什么老榕树能不知道?沈旭之想通此节,狠狠的在老榕树身上使劲儿踹了两脚,被兰明珠拉了回去。

“我……我不是那么想的。”老榕树更委屈了,憋屈的如盖的树冠哗啦哗啦的晃着。

沈旭之见老榕树还顶嘴,真恨不得抽出柴刀看了这狗rì的老货。兰明珠好一顿劝说,才把少年郎劝在一边。横着眼睛看着老榕树,一脸不善。

兰明珠见僵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先稳住沈旭之,又来到老榕树身边,看着老榕树。兰明珠可不是谢稚彤,从小娇生惯养,颐指气使惯了,又是宛州小公主,虽然年少时一直颠沛流离,但气质中自然有一种威严。

老榕树被兰明珠看的更是心虚,低下头,在地上画着圈。…;

“老榕树,不怪旭之生气,你说说你,干的这都是什么事儿。”兰明珠自然要向着沈旭之说话,上来第一句先定xìng,“你还别不服气,我且问你,要是没有我们,你独自一人出山,你敢不敢?”

老榕树不说话,继续在地上画圈。想了半天,才说:“我能变化,变chéngrén类的摸样。”

“如果那样,还会有多少人知道你的秘密?”兰明珠一听,原来这老树还有这一手。笑着问道,像一只小百灵鸟,声音好听至极。

老榕树听兰明珠说话,也没有和沈旭之对话的时候那么紧张了,说起话来也流利了许多,说道:“我能变化chéngrén类,隐匿身上的气息。不超过我三魂的人是无法发现的。”

说完,看兰明珠还是不太了解,已经没有那么紧张了,脑子灵活了许多,知道兰明珠哪里不明白,就继续说道:“只要我不动用能力,我相当于你们九州灵界五境的修士水准。只要不是七境的修士,是无法探知的。”

“那你播撒种子的时候,也算是动用能力吗?”兰明珠脑子多清楚啊,一下子问道最重点的地方。声音好听,面sè温柔,比小狐狸还像狐狸jīng。老榕树心态极其放松,很快的回答道:“不算不算,就是在我身上拔掉一根树杈,插在地上,过上十年二十年,有大半的几率能化成树人。chéngrén之后,树人自然会寻觅我的气息,找到我们树人定居的地方。”

“拔掉树杈……你不疼吗?”兰明珠想想都疼。

老榕树憨厚的笑了笑,“我们树人都是这么绵延传承的,和你们人类不一样。像你们两个,要是要有后代的话,就得一起……”说到这里,兰明珠脸上飞起两朵彩霞,手中多了一把雪亮的匕首……(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九十八掌荒宇城

兰明珠劝说了半天,沈旭之才同意带着老榕树一同走。变成一个普通人?傻子一看也有鬼啊!伴读小书童吧。这样似乎还能说得过去,也符合自己少爷的身份。

可是沈旭之一看老榕树变身后的形象,心凉了半截。一个彪形大汉,身后还跟着四个妖魅至极的女人。浑身树,遮不住chūn光外泄。这算是哪门子的伴读小书童?

这是怎么个说法?这老榕树,拍马屁都不会,就不知道兰明珠不在身边的时候带着这四个女人出来?石滩看的眼睛快要掉下来,看那样子,一口气咽不下去就得憋死。。。

老榕树身材魁梧,站在沈旭之身边,道:“这是我身上的四个树藤,也随我一同幻化,跟在祭司身边,也好有个人端茶倒水。”说完,开始有些得意,认为自己这事儿办的真是漂亮。

兰明珠面沉如水。女人啊……直到沈旭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兰明珠的小xìng子哄回去。从纳戒里面拿出五套衣服,都是天枢院的黑衣黑氅。老榕树身材魁梧至极,只有杨海波那种定制的衣服能穿上,没想到沈旭之在纳戒里面找了找,刘大先生居然还留了百十件这种衣服。

真是深谋远虑啊,少年郎一阵感慨,想着斯人已乘黄鹤去,心中微微黯然。

那四个藤女,真像是九尾天澜白狐说的那般,妖艳、妩媚。即使素面朝天也难掩国sè天香,沈旭之真搞不懂一根树藤又不是什么娇艳的鲜花,怎么就长得这么祸国殃民呢?。。

不过藤女还算是听话,穿上衣服,垂手立在一边,真和侍女一般无二。

树族树人渐渐消失在密林中,分成无数个方向。沈旭之也懒得问老榕树最后这些树人怎么汇合,那些事儿和少年郎屁关系都没有。想着赶路。少年郎就想起来天枢院那黑sè的大车。真是舒坦啊……

不过有老榕树在,沈旭之也有意外的惊喜。密林中,召唤出树懒,这东西骑惯了还真是比骑马舒服些。虽然略有些颠簸,但在丛林里面趋避躲闪树木,还能保持高速。身子起伏之间带着一股奇特的韵律,坐久了习惯之后自然有一种舒适。

在森林里跑了两天。出了森林,是另外一处草原。不过天气比两天前要热上一些,青草茵茵,秋高气爽。草原上,老榕树也能召唤。直接召出草原上的麋鹿,众人坐在大麋鹿身上继续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意人生。

没想到这老货真还是有点用处。沈旭之对老榕树的评价略有改观。有用,有用就好。总比带着一堆废柴出来强吧,说起废柴。沈旭之不怀好意的看了老榕树一眼,看的老榕树一哆嗦,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这位小爷了。

第三天,小白狐狸终于睡醒。没有什么天地异象,只是身后多了一条尾巴。似乎还没有熟悉,怎么都收不回去。这种经验沈旭之有过,知道过几天,羊皮袍子自然能把尾巴收回去,也就任她去了。

羊皮袍子对麋鹿十分感兴趣,可惜麋鹿却极为怕小白狐狸。每当羊皮袍子跳到麋鹿头顶的时候。麋鹿都像是腿脚发软一般,跑的越来越慢。沈旭之无奈,只好把羊皮袍子揣在怀里,这样麋鹿才能跟上他人。

每天练功辛勤,苦练不辍。过了四五天,渐渐走到草原的边际。叶兰宇拿出地图,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大红点,说:“这里就是祭司大会的地方。在迟浪山脉最南端,是附近几个大部落集中之地,叫荒宇城。里面买卖人多。人口也多。城主是近处一个豪强,叫季亮。手下五千狼骑兵。就算是附近几个大部落,也都给季亮面子。…;

这荒宇城建筑在雪山之周,说来也怪,居然是围绕一座雪山而建。那座雪山被先贤大能用一处魂阵封印,不过最早的先贤的家族在岁月中逐渐凋敝,这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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