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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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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本倾听,但是没有听到水声。“是鸟叫吧。”    
    “不,肯定是水声!”小洛转身又继续往前跑,“本,是水声,一定就在这里附近了。”    
    老本觉得那种恍惚又来了。他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也许就在近前,也许还在很远的地方,无论远近他都无法确定。周围的景象充满了各种暗示,甚至包括那些鸟的叫声。这一次他停下来仔细地看了听了,但是他无法破解那些暗示的含意。    
    很久以后老本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双性恋者,开始明白为什么年轻时会和伊恩一起离开家乡。明白这件事的时候,他躺在主编家的床上,带着隔宿的醉意头疼如裂。和小洛一起离开北领地是对伊恩的背叛,虽然他已经死了。睡在主编的床上并且让流言蜚语到处传播是对小洛的背叛,虽然已经离婚了。老本不是有意的,他只是没有去想。每一次余生之后他都不会去想为什么,有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要走到生命半途的某个时候才会突然醒悟。    
    离婚那天,老本站在冲浪者天堂的夜色里,从马路一边眺望另一边极限游乐场的蹦极塔。辉煌的弹升舱在半空中上下飞舞旋转,人们在尖叫。看了足有一个小时以后,他决定坐上去。弹升舱被喷射上半空的时候,老本的胸口里突然好像没有了心脏,弹升舱落回来的时候,心脏也没有回来。老本觉得这种感觉美妙极了,他不知道失重的感觉是这样美好,如果知道,在雨林里的时候他一定会抱着小洛从瀑布的顶点跳下去。然后他就昏倒在地,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在医院,小洛来了。老本不记得谈了些什么,也许谈了点雨林,也许什么也没有谈。医生说他的心脏有问题,这让老本觉得很好笑。一个曾经的徒步旅行者及捕鳄人的心脏竟然如此脆弱,他不知道应不应该笑,就像伊恩死后,他不知道应不应该感到轻松一样。小洛一度很气愤,因为小本说他要离开家庭,和同性的爱人去同居。老本想,他或许是当真的。他还年轻,没有经历过那些恍惚不清的事情,他不知道爱这件事情其实比老本的心脏还要脆弱。老本对小洛说,他们要经历自己的生活,那就让他们去吧。然后,在洛俪亚的生活里,老本在物质和精神两个世界里同时彻底蒸发。    
    老本记得在雨林里小洛背影的每一个细节。他们终于爬上一个高处的岩石坡时,小洛也有些喘息了。四周的雨林突然退开,头顶上露出一整片天空,有星星,月亮滚圆。岩石坡很大,中间有一片相当平整,也有四五个平方,足够两个人躺下。月光洒下来,岩石的中央泛着一层淡淡的白色光晕。老本想管这块岩石坡叫月光坡,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一种情感,想要躺在这里,舒舒服服地睡一觉,还想要哼点什么。行吟诗人大概就是这样诞生的。老本的一生中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诗人,但是那天晚上,他记得自己真的开始哼唱起来。    
    


第四辑第49节:余生之后即是死亡(6)

    老本听到了水声。站在岩石坡上,水的声音很明显。瀑布确实在很近的某个地方。这个岩石坡叫做野餐坡,实际上就是伊卡洼的源头。伊卡洼瀑布的水流从这里的岩石缝隙里开始汇聚,流到岩石坡下面的大洞里变成了小溪。老本觉得林子退开了去,又好像近在眼前。    
    小洛激动地跑来跑去,在岩石坡上四处寻找。“本,是这里了,就在这里了。”水的声音在不断地变化,一会儿是淋淋漓漓的流水的声音,一时间又似乎可以听见轰隆隆的撞击声,还有一种远远传来的拍打皮鼓似的嘭嘭声。“本,这下面亮闪闪的是什么?”小洛站在岩石坡的边缘叫着,头和上身低下去,弓成了一个弧形,在夜空和雨林组成的背景里随风摆动。她也许会跳下去,也许会飘落下去,也许会飞下去。老本猛冲过去一把抓住小洛的胳膊。他抓住了她,抓得紧紧的。他把小洛拉到怀里抱住。小洛的身体又冷又轻,像一个没有生命的幽灵,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走,或者被雨打灭。老本低头看看了,在不知道有多远的底部,有一个亮点在闪动。那就是伊卡洼瀑布最底部的水潭,从这里看下去,只留下月亮倒影出的一个亮点。老本可以闻到伊卡洼冰凉的水汽,那些被撞得粉碎的水珠寂灭以前散发出来的那种很轻很透明的味道让人发狂。    
    小洛在老本的怀里轻轻吸着鼻子,哼哼叽叽的声音充满了诱惑。“本,我们跳下去,好不好?”她说。    
    老本又低头看了看那潭亮点,水的波澜让倒映的月光不断闪烁,来回闪动的光点让老本晕眩。他闭了闭眼睛,抱着小洛回到岩石中央平整的地方。老本用一条旅行毯把小洛包裹起来,把另一条旅行毯铺在岩石上,拿出巧克力和饼干,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塞进小洛嘴里。小洛像个芭比娃娃一样乖巧,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老本相信,他们是在那样的情形里有了小本。那一刻,他们都是幸福的。    
    进入城市,老本就注定要失去小洛,以及所有一切他曾经热烈向往的美好生活。无论是他和伊恩一起向往的,还是他和小洛一起向往的美好生活,到后来都从来没有出现过。小洛的父亲把老本塞进了《游荡》杂志社,眼前这张桌子,一坐就是二十年。老本知道,那个曾经渴望上路的本杰明已经不复存在,也许是和伊恩一起死在了北领地,也许是和小洛一起跳下了山崖,灵魂归天,所剩下的就只是一个无意义的躯壳。    
    《游荡》杂志社是一个天大的笑话。隔板上用彩色大头针钉着的各种通知和笔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保护跳闪着一些无意义的图案,咖啡杯上有一圈褐色的水渍,皮面的日记本上标着约会的时间。一切都显得煞有介事。可是老本知道这只是一个笑话,或许他的一生都是一个笑话。他丢掉旅行毯,穿起手工剪裁的西装坐进办公室,依靠回忆的碎片给那些有钱的闲人写一些无聊而刺激的行走故事。他没有再走出城市一步,这个地方已经死死地把他困住。他只能和众多其他寄居在城市的可怜虫一样,坐在市中心的露天咖啡馆里,捧着《澳大利亚人报》的金融版看看股票的行情,牛皮公文包里装着供抄袭用的《孤独行星》丛书。    
    九月份,小本决定出发去旅行,走之前他买了一本九月期的《游荡》,他在电话里告诉老本,那些文字美丽极了。九月份写了什么?老本想不起来了。不光是九月份,从一月到十二月,哪个月写过什么全都想不起来了。    
    老本想起来,早晨站在小花园里用水喉浇灌草地的时候,没由来地想起北领地的那些灰色的蓝榉林。老本站在花园的中央,水喉里的水从此及彼甚至不能喷洒到围墙那里。而在老本最初的那二十年里,他早晨起来站在棚屋的门口,一泡尿就能撒到对面的蕨类林里。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看待老本的人生,最初的那二十年,应该更加靠近天堂。可是,老本确信,不管有多么近,那从来也不曾是天堂。浇完花园,老本就会套上西装穿上皮鞋提起公文包走向通往杂志社的路。坐到办公室的书桌旁以后,老本削尖铅笔,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开始写些或真或假或者真假掺半的游历,如果写得辞穷语尽,不妨就着办公桌顺便打个盹。    
    老本削好铅笔,把它们放到了桌面的左边,把笔记本电脑放到右边,为礼盒腾出一大块地方。不多想什么了,回忆有的时候很伤人。他伸出手拉开了包装纸,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份报纸,端正地折叠着,这种叠法把头条的新闻显眼地露在外面。老本看了一眼那条新闻,就从椅子上滑到了地上,死了过去。    
    报纸随着老本的身体飘落到地上。头条说:“一青年昨天傍晚在北领地某水道边清洗所骑的摩托车时,受到一条长约四米的咸水鳄袭击。有关救援部门仍然在继续搜寻该年轻男子的尸体残骸。发言人认为生还的希望为零,并敦促公众圣诞节假期注意安全……”    
    


第四辑第50节:竹叶(1)

    作者:阿闻    
    被绅子发现的时候,几个街头的混混正在追打我。我躲在鸽山街最肮脏的垃圾堆里,听着混混们叮叮当当骂骂咧咧地找我。这个时候绅子出现的。绅子问混混们折腾什么,混混们嘿嘿地笑,绅子大吼一声“小兔崽子,垃圾堆儿里也值得你们折腾!”混混们就跑了。绅子转头吐了烟头儿,骂了一声“操”,就看见了我曲卷在一块十分不干净的沙土上。我的头刚才给混混们重击了一下,几乎昏迷。恍惚中我看见绅子走向我,伸过手来。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已经在绅子的家里了。还是头疼,不敢晃动。我知道我是在床上,身体下面是丝棉质地的床罩,天花板上有吊灯,墙上有挂钟。我继续曲卷着身体,稍稍地动了动。弄出了点儿与床罩摩擦的声音,惊动了正伏在桌子上的绅子,他说,“竹叶,你醒了吗?”    
    这个名字好耳熟。我记得是我跑出来的那家饭店的名字,沿着这个头绪我继续想,为什么绅子会这样叫我?他并不知道我是谁就直接这样叫我,那他一定是去过那家饭店,也许是常去,只是我没注意他,而他是一定注意过我的。    
    我很喜欢“竹叶”这个名字,它用在我身上很般配。但现在被绅子这样一叫,我便想起了在那饭店的日子。这个回忆很痛苦。我在一直回避着却回避不了。因为我落到这步田地就是因为我跑出了“竹叶饭店”,而我必须跑出来。流浪在鸽山街要比留在“竹叶饭店”里稍稍有一点儿自由。     
    “你醒了?我给你擦了身子,你干净了。头上有个伤口我给上了点儿药,没事了。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这里有些罐头,还有保鲜的蔬菜水果什么的,都给你放床上了,你饿了就吃吧。”    
    绅子在冲我笑。他的牙齿好白啊,笑容和善得像菩萨一样。     
    我把眼睛睁得很大,慢慢地眨了一眨。我微微张了张嘴,想用舌尖润润嘴唇儿,啊,好疼,我动一下头上就疼,我只好把头又伏在床上了。     
    “呵呵,难受?哦,你不用说话我知道你不会说话。其实我也不会说话,我没有人可说话。找到你就和你说话吧。”    
      这个屋子看上去是干净的,至少比饭店那里干净。我从乡下来到这鸽山街,只进过两间房子,那个饭店熙熙攘攘的和绅子这里清清静静的。我喜欢安静,在乡下的时候只有鸟叫蝉鸣伴着我,到城里我受不了耳膜的强刺激。可能是我天生不会说话的缘故,我喜欢我的安静被安置在同样的安静中。    
    身上被绅子擦得很干净了,我自己已经闻不到酸臭的味道。绅子的屋子里烟味儿大些,但我还能适应。我没有心思,几乎不动地躺在床上。已经是傍晚,天黑得很快,屋子里开了灯,开了电视机,绅子的电话响了几回他也没去接。挂钟敲了10下的时候,绅子打着哈欠要睡觉。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脱光了脊梁,过来一把抓住我,就势躺在床上盖上薄被子。我和他睡在了一个被窝儿里,我挣扎了一下,头脸正挨在他的腋窝儿,涌上来的一阵心悸让我不能再动了。    
    绅子的身体好温暖。    
    绅子是有事情做的,我不知道他做什么,但他早早地就起床出去,我想他一定是有事情做。我被留在房子里。早晨他临走时对我说,要我乖乖的,不要乱跑,跑到街上不是饿死也会被打死的。我信他这句话,我饿了好久了,也被混混们打破了头。    
    曲卷在绅子的床上,我享受到最舒服的感觉了。床上还有绅子的余温,甚至还有他身上的汗味儿和烟味儿。过去的一夜里,我得到了绅子的温存,我在太阳重新升起后对自己说,我爱上了绅子。    
    我还不敢肯定绅子能让我在这里住下去,我想我尽量乖一点儿,不打扰他任何生活,只给他做个伴儿,那他还是有可能让我住下去的。鸽山街的居民们很多养狗养猫养鸟的,绅子留下我,要是当我是个猫狗养着,那我已经幸福死了,也许绅子能知道,我比猫狗更懂事更温顺更无声息。    
    绅子给我留下了一些加工好的肉片,他对我说,要是嫌不好吃,他再弄别的给我吃。他的话真的给我感动。我吃了一点儿,觉得应该活动活动,不然我的骨节会恢复得很慢,长久的疲劳在一次舒心的休息后,身体要疼上一阵子,我想活动一下把这些疼痛挥发掉。我试着抬头,走下了床。    
    


第四辑第51节:竹叶(2)

    作者:阿闻    
    被绅子发现的时候,几个街头的混混正在追打我。我躲在鸽山街最肮脏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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