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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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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挣脱,“你现在大了,不能那样子,亲爱的。”但龙不依,反将白金相间的尾巴盘在她的手臂上,黑爪子嵌入衣服袖子的布料里,紧紧攫住。她只得无奈地埋进格罗莱的大皮椅,咯咯直笑。

“您离开之后,他们像发了疯似的,卡丽熙,”伊丽告诉她,“韦塞利昂把门扒得满地都是碎片,您看到了吗?奴隶贩子们过来看时,卓耿想逃跑。我抓住他的尾巴,不让他走,他就回头咬我。”她给丹妮看手上的牙印。

“他们中有没哪个想烧出一条路来?”这是丹妮最害怕的事。

“没有,卡丽熙。卓耿喷过火,却是对着空中喷的,奴隶贩子们吓得不敢走近。”

她吻了伊丽手上的伤痕,“很抱歉他咬了你,龙实在是不该锁在小船舱里的。”

“这一点,龙跟马很像,”伊丽道,“骑马民族也是,卡丽熙,您听,马儿在下面嘶喊,踢打着木头墙,姬琪说你不在时老妇人和小家伙们也尖叫。他们不喜欢这辆水车,不喜欢这黑色的咸海。”

“我明白,”丹妮说,“我真的明白。”

“卡丽熙在伤心吗?”

“是的,”丹妮承认,既伤心又迷惘。

“要我取悦您吗?”

丹妮退开一步,“不,伊丽,你不必那么做。那晚上的事,当你醒来时看到……你不是服侍人的床上奴隶了,我给过你自由,记得吗?你……”

“我是龙之母的女仆,”女孩说,“取悦卡丽熙是我最大的荣耀。”

“我不要那个,”她坚持,“不要。”她猛一转身,“退下,我要一个人好好想想。”

丹妮回到甲板上时,黄昏已降临到奴隶湾的海面上。凭栏而立,眺望阿斯塔波,一眼望去,它的确十分美丽。天上繁星点点,而下方正如克拉兹尼的翻译所言,砖头金字塔上挂满了丝绸灯笼,沐浴在光辉之中。但底层的街道、广场和斗技场却是一片漆黑,而在那最最黑暗的兵营里,有些小男孩正拿剩饭喂小狗,这是他们在被阉割那天得到的宠物。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卡丽熙,”是他,“我能否直言相告?”

丹妮没有转身,此时此刻,她没法看着他。如果看了,很可能又扇他耳光,或者哭出来,或者吻他。最糟糕的是,她不知道哪样是对,哪样是错,哪样是疯狂。“说吧,爵士。”

“龙王伊耿在维斯特洛登陆以后,山谷王国、凯岩王国和河湾王国的诸王们并不是自动投降的,若您想坐上他的铁王座,就必须和他一样,靠钢铁和龙焰去赢得……这意味着一切结束之前,您的手上将染满鲜血。”

血火同源,丹妮心想,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她打小就记得。“让敌人流血我很乐意,让无辜者流血则是另一回事。他们要卖给我的不止是八千名无垢者,还包括八千个死去的婴儿,八千条被掐死的狗。”

“陛下,”乔拉·莫尔蒙说,“我去过遭兰尼斯特军洗劫之后的君临城,婴儿被杀害,老人和嬉戏的少年被杀害,遭强暴的妇女更是无法尽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狂暴的野兽,只要将武器交到他手中,派他去打仗,那头野兽便会蠢蠢欲动,随时可能被唤醒。但是,我从没听说无垢者强暴妇女,屠杀百姓,他们甚至不会抢劫,除非指挥官明确下令。正如您所说,他们是砖头做的太监,但一旦被您买下,从今往后,他们会杀的狗就只有您希望杀的狗。若我记得不差,您的确有狗要杀。”

篡位者的走狗,“是的。”丹妮注视着柔和的彩光,任凉爽腥涩的微风吹拂。“说到洗劫城市,回答我,爵士,多斯拉克人为何从没洗劫过这座城市?”她向前一指,“看看那些墙,它们已经开始崩塌,那儿,还有那儿。你能看到塔楼里的卫兵吗?我没看到。他们躲起来了吗,爵士?我今天目睹所谓的鹰身女妖之子,全是些骄傲自大的贵族,穿着布裙,浑身上下只有发型吓人。即便一个最普通的卡拉萨,也能把阿斯塔波像核桃一样敲碎,挑出里面腐烂的肉。告诉我,为何这只丑陋的鹰身女妖像没有在多斯拉克海中的诸神大道边,跟其他偷来的神像待在一起?”

“问得好,卡丽熙,您有龙的眼睛。”

“我需要答案,不要恭维。”

“原因有二,首先,您说得没错,阿斯塔波勇敢的守卫者们不过是些废物。他们所剩的只有古老的名望和鼓鼓的钱包,却要打扮成夕日的吉斯长鞭手,装作自己仍旧统治着一个大帝国。每人都是军官,每人的头衔都极夸张。节庆日里,他们在斗技场中模拟战争,以显示英勇,但死的却是太监。然而任何想与阿斯塔波作对的人都知道,对手将是无垢者,一旦形势危急,奴隶商人们会让所有部队倾巢出动。别的不说,多斯拉克人自从在科霍尔城门口留下辫子之后,就再没跟无垢者打过。”

“第二个原因呢?”丹妮问。

“谁会攻击阿斯塔波?”乔拉道,“弥林和渊凯是竞争对手,但不是敌人,末日浩劫摧毁了瓦雷利亚,而东方腹地全是同族的吉斯人,山的另一边则是拉札林人。您的多斯拉克人称他们为‘羊人’,是个特别安分的民族。”

“是的,”她赞同,“但这些奴隶城邦的北面是多斯拉克海,那儿有二三十位强大的卡奥,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攻城掠地,并将城中人等卖为奴隶。”

“卖给谁?一旦把贩买奴隶的商人都杀了,奴隶还有什么用呢?瓦雷利亚已然式微,魁尔斯位于红色荒原的另一边,而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远在千里之外的西方。况且您可以想见,鹰身女妖之子肯定给予每位路过的卡奥丰厚的馈赠,就和潘托斯、诺佛斯与密尔的总督们所做的一样。只需宴请马王,赠予礼物,他们很快就会继续上路。这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也更可靠。”

比战斗的代价要小,丹妮心想,是啊。她要是也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只需带着龙航向君临,付给那男孩乔佛里一箱金子,就让他走开,该有多好啊。

她沉默良久,“卡丽熙?”乔拉爵士催促,一边轻触她的肘部。

丹妮将他甩开,“若是韦赛里斯,就会用所有的钱买尽可能多的无垢者,但你曾说我像雷加……”

“我记得,丹妮莉丝。”

“陛下,”她纠正,“雷加王子麾下都是自由人,而不是奴隶。白胡子说他亲手授予自己的侍从骑士称号,也册封了许多其他的骑士。”

“由龙石岛亲王亲手赐封,没有比这更高的荣誉。”

“那么告诉我,当他用剑触碰一个人的肩膀时,说的是什么?‘起来,去杀死弱者’?还是‘起来,去守护他们’?韦赛里斯说过,那三叉戟河畔,无数勇士在真龙王旗下战死,他们献出生命,是因为相信雷加的信念,还是贪恋雷加的金钱?”丹妮转向莫尔蒙,双手抱胸,等待回答。

“女王陛下,”高大的男人缓缓道,“您说的一切都没错。但雷加在三叉戟河输了,他输了决斗,输了战争,输了王国,还陪上了性命。他的鲜血随胸甲上的红宝石一起顺江东去,而篡夺者劳勃踩在他的尸体上窃取了铁王座。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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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四章布兰

沿着蜿蜒的山谷行走,其中并没有道路。平静的湛蓝湖泊躺在灰朦的石峰之间,狭长而深邃,环绕着无穷无尽的墨绿色针叶林。离开狼林之后,他们在古老的石丘中攀爬,黄褐与金色的秋叶愈发稀少,而当丘陵成为山脉,就彻底消失了。现在,巨大的灰绿哨兵树耸立在头顶,还有云杉、冷衫和士卒松,数量众多,无穷无尽。下层植被却稀稀落落,地面铺着一层暗绿的针叶。

有那么一两次,当他们迷路时,只需等待晴朗的夜晚,抬头寻找冰龙座。正如欧莎所言,紧跟骑手之眼的那颗蓝色的星,那就是北方。想到欧莎,布兰不禁疑惑她此刻身在何方。他想像她跟瑞肯和毛毛狗一起安全地待在白港,与曼德勒大人同桌享用鳗鲡、鲜鱼和热腾腾的螃蟹馅饼;又或者他们去了最后壁炉城,正在大琼恩的壁炉边取暖。布兰自己的生活成了阿多背上无穷无尽的寒冷岁月,坐在篮子里,于群山之间上上下下。

“上上下下,”梅拉边走边叹气,“下下上上,上下上下,下上下上,我讨厌你们家这些无聊的山,布兰王子。”

“可昨天你还说喜欢呢。”

“噢,我是说过,从前,我只在父亲大人的故事中见识过群山,现在才亲眼目睹,简直喜欢得无法形容。”

布兰朝她做个鬼脸,“但你刚才又说讨厌它们。”

“为何不可两者皆有?”梅拉伸手捏他的鼻子。

“因为它们是不同的,”他坚持,“就像黑夜和白天,玄冰与烈火。”

“然而玄冰可以燃烧,”玖健用惯有的严肃腔调说,“爱恨能够结合。山脉和沼泽,大地是一个整体。”

“一个整体,”他姐姐赞同,“唉,这里实在太起伏不平了。”

深谷很少南北走向,为旅人提供便利,他们常在错误的方向上走了许多里,到头来不得不原路折回。“如果走国王大道,很可能已经到了长城,”布兰提醒他们。我要去见乌鸦,我要飞。他会一连这么说上几十遍,直到梅拉笑着和他一起说。

“如果走国王大道,就不会忍饥挨饿了,”现在他开始这么提,在丘陵地带,他们并不缺食物。梅拉是个好猎手,更擅用三叉捕蛙矛抓鱼。布兰喜欢看她行动,暗暗羡慕她的敏捷。只见那矛闪电般出击,抽回来时,尖头上便会有一尾银光闪闪的鲑鱼翻腾扭动。他们也让夏天为他们捕猎,冰原狼每天傍晚消失,黎明前回来,多半嘴里叼着东西,一只松鼠或一只野兔。

但在群山之间,溪流不仅更细小,且往往覆冰,猎物也比较稀少。梅拉仍尽力打猎捕鱼,却效果不彰,有的晚上,甚至夏天也逮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饿着肚子入睡。

玖健仍固执地远离道路,“有路的地方就有行人,”他以一贯的口吻说,“有行人就有眼睛,有嘴巴,会传播故事,他们会将一个残废男孩、一个巨人和一头冰原狼的故事到处传扬。”玖健是全天下最固执的人,因此他们继续在荒郊野外费力跋涉,每天都爬得更高,也朝北边挪动一点点。

有些日子下雨,有些日子刮风,有一次甚至遇上猛烈的冰雹,连阿多都惊慌地低吼起来。而若天气晴朗,他们又仿佛成了全世界唯一的活物。“这里没有居民吗?”绕过一块跟临冬城一样大的突起花岗岩时,梅拉·黎德发问。

“当然有啊,”布兰告诉她,“安柏家虽基本在国王大道以东活动,但夏季也会到高处的草地来放羊。山脉以西,沿寒冰湾住了渥尔家,我们后面的丘陵中有哈克莱家,而在这里的高地上,有诺特家、里德尔家、诺瑞家,甚至一些菲林特家的人。”他祖母的母亲就是群山中的菲林特,老奶妈曾说,布兰有她的血统,才喜欢像个傻瓜似的到处攀爬。然而在他出生之前许多许多年,她就已经死去,那时连他父亲都没出世呢。

“渥尔?”梅拉说,“玖健,当年打仗时是不是有个渥尔和父亲在一起?”

“对,席奥·渥尔。”玖健边爬边喘气,“外号‘木桶’。”

“哎,那其实是他们家族的纹章,”布兰道,“蓝底上有三个棕色木桶,灰白相间的格子镶边。渥尔伯爵来过临冬城一次,向父亲投诚效忠,并促膝长谈,我就是在那时见过他的纹章。他不是真正的领主……呃,也许是,但他的手下只叫他‘渥尔’,诺特家、诺瑞家和里德尔家的领主也都这样。在临冬城我们尊称他们为伯爵,但他们自己的人不这样叫。”

玖健·黎德停下来喘口气,“你认为这些山地人知道我们的行踪吗?”

“知道。”布兰见过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视觉,而是通过夏天更为敏锐的眼睛,那双绝少错过任何事物的眼睛。“但他们不会来打扰,只要我们别偷他们的山羊和马匹。”

他们没去偷,但后来却不期而遇地碰见了山地人。一阵突然而至的冰雨,迫使人们寻找遮蔽。夏天为大家找到一个,他在一株高大哨兵树的灰绿枝杈后嗅出一个浅浅的山洞,但当阿多在石梁底下弯腰,布兰却看见洞内有橙色的火光,意识到里面有人。“进来暖暖身子吧,”一个男人喊,“这儿的石头足够为我们大家挡雨。”

他与他们分享燕麦饼和血肠,还从随身携带的酒袋子里面倒出一点麦酒,但始终没有报上姓名,也没有打听他们的。布兰认为他是里德尔家的人,因为他的松鼠皮斗篷上的搭扣是黄金和青铜打制而成,呈松果形状,而里德尔家的徽章正是一半绿一半白,白的那半上有许多松果。

“这儿离长城远吗?”避雨期间,布兰问他。

“对会飞的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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