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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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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大声点!”荆棘女王朝黄油饼叫嚷,“没吃饭是吧?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说什么悄悄话?肥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听你说悄悄话的!给我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宏伟的低音震动屋檐。“噢,人们都在说,快来见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满脸皱纹的老妇人笑道:“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不少蜘蛛。只要遵守规矩,我就放它们一马;若敢碍事,立即踩死。”她拍拍珊莎的手背。“好啦,孩子,现在可以说实话了。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何他冠着拜拉席恩的姓氏,做起事来却包含了兰尼斯特所有的劣根性?”

“沿着大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荆棘女王靠得如此之近,她能闻到老妇人酸败的呼吸,对方消瘦而纤细的手指更捏痛了她的手腕;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关注,她不禁浑身颤抖。“他是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颤巍,以至于连自己都听不清,“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屠夫小弟的事情上撒谎,逼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惹他不高兴时,他会叫御林铁卫打我。夫人,他既邪恶又残忍,真的,太后也和他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的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不妙,诸神在上,珊莎恐惧地想,如果玛格丽不肯嫁给他了,小乔会怪罪我的。“求求您,”她脱口而出,“千万别耽误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金子加起来还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管怎么说,我们感激你的实话,孩子。”

“……边跳边转,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黄油饼跳着、吼着、跺着脚。

“珊莎,有兴趣去高庭拜访吗?”玛格丽·提利尔微笑时,像极了她哥哥洛拉斯,“秋天的花朵正在那边到处盛开,果树丛和喷泉,阴凉的庭院,大理石柱廊。我父亲大人的城堡里聘请了很多歌手,他们唱得可比这黄油饼好多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请来笛手、提琴家和竖琴手。高庭有最好的骏马,有可供你沿曼德河游玩的花船。对了,你会玩猎鹰吗,珊莎?”

“会一点,”她承认。

“噢,她好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你会像我一样爱上高庭的,我就是知道,”玛格丽拂过珊莎额头一髻松开的头发,“等你到了那儿,就不会想离开了,而且……你也不必离开。”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嘘,孩子,”荆棘女王尖刻地说,“珊莎还没告诉我们,是否愿意作此旅行呢。”

“啊,我当然愿意,”珊莎道,高庭听起来就像她梦中的殿堂,那个她曾期盼过的,美丽动人、充满魔力的君临宫廷。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可是太后,”珊莎突然想到,“她不会准许我……”

“她会准许的,兰尼斯特家靠高庭的支持才能保住乔佛里的王位,只要我的白痴儿子提出要求,她除了答应别无选择。”

“他会吗?”珊莎问,“他会提出要求吗?”

奥莲娜夫人皱起眉,“这事包在我身上,当然,暂时不会把真正的打算告诉他。”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珊莎跟着皱眉,“真正的打算,夫人?”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让你平安地举行婚礼,孩子,”黄油饼吼着那首非常古老的歌谣,老妇人轻声说,“和我的孙子。”

和洛拉斯爵士结婚,噢……刹那间,珊莎几乎无法呼吸。她想起洛拉斯爵士穿着闪亮的宝石铠甲,扔给她那朵红玫瑰;她想起洛拉斯爵士披上白袍,无暇、纯洁而迷人;她想起他欢喜时嘴角的小酒窝;她想起他悦耳的浅笑声和手上的温度。接下来,她无法抑制地想象如何脱掉他的外衣,如何爱抚他光滑的皮肤,如何掂着脚尖亲吻,如何将手指深深埋进那稠密的棕色卷发里,如何盯着他那双深沉的棕色眼眸,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一阵红晕爬上她的颈项。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这样子你喜欢吗,珊莎?”玛格丽问,“我没有姐妹,只有哥哥。噢,求求你同意吧,求求你答应嫁给我哥哥吧。”

她跌跌撞撞地挤出言语:“是的,我愿意,比做什么都乐意。我会嫁给洛拉斯爵士,好好爱他……”

“洛拉斯?”奥莲娜夫人恼火起来,“别傻了,孩子,御林铁卫是不能结婚的。你在临冬城没有老师吗?够了,我们谈论的是我孙子维拉斯。毫无疑问,他比你大一点,但非常可爱。怎么说,在我们家里,他是最不像白痴的一个,也是高庭的继承人。”

珊莎头晕目眩,前一刻脑袋里还装满对洛拉斯的幻想,转眼间就被她们夺走了。维拉斯?维拉斯?“我,”她迟钝地说,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注意言行,你不能冒犯她们。“我还没那个荣幸认识维拉斯爵士呢,夫人,他是……他是个像他弟弟一样伟大的骑士吗?”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不,”玛格丽说,“他没发过誓。”

她的祖母又皱起眉,“告诉这女孩实话,那可怜的小伙子跛了腿,这就是实情。”

“他是在侍从时代残废的,在他的第一次比武会上,”玛格丽透露,“他的马踩碎了他的腿。”

“冬恩的红毒蛇应该对此负责,我指的是奥柏伦·马泰尔和他手下的学士。”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维拉斯虽然断了腿,可他心肠好,”玛格丽说,“小时候,他常为我读书,还给我画星星的图案。你会像我们大家一样爱上他的,珊莎。”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珊莎犹豫地问。

“很快,”玛格丽承诺,“我和乔佛里成婚以后,我祖母就带你去高庭。”

“是的。”老妇人道,边拍拍珊莎的手臂,边给她一个柔和、起皱的笑容,“这是我的心愿。”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狗熊!她唱,美丽狗熊!我们一同,海角天空,狗熊,狗熊,少女美容。”黄油饼吼出最后一个音节,跳到半空,然后双脚重重撞地,震得桌子上的酒杯乱晃,女人们笑着拍手。

“我还以为这恐怖的歌曲没个完呢,”荆棘女王说,“看呐,我的干酪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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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七章琼恩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摸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唯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的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扒断掌的骨头一样扒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绝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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