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末法王座-第24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才是迪恩最不能容忍的地方……

谁都知道,炼金药剂虽然可以增强战斗力,但是绝对不适合经常使用,巨匠之下的炼金药剂,一旦经常使用,必然会对身体造成难以恢复的伤害,严重一些的,甚至会导致实力停滞不前。

在迪恩看来,这简直就是在犯罪……

这样一个前途无可限量的兽人,却被这个年轻法师逼的经常使用炼金药剂。

他难道就不知道,这样下去会毁了这个天才的吗?

真是太自私了……

迪恩想想都有些为兽人不值,跟着什么人不好,却跟着这么个自私的法师。

现在甚至还阻碍他加入圣殿骑士佣兵团……

恐怕,这位年轻法师早就知道,自己就算加入圣殿骑士佣兵团,也不一定会得到重用,所以干脆拖住兽人,让他也不能加入吧……

想着这些,迪恩真是觉得,眼前这个长得斯斯的年轻法师,真是有些面目可憎……

“好了,年轻人,不要再兜圈了,开出你的条件吧,只要你愿意让你的伙伴加入圣殿骑士佣兵团,我可以答应你一些条件,但是注意不要太过分……”

“没空。”这个时候,林云真的很忙,一边操纵着巫师之眼追踪隐狼,一边还要运转魔能阵装进行气息锁定,那还有空去开什么价。

“年轻人,适可而止就行了,不要闹到最后鸡飞蛋打。”迪恩没有放弃努力,只不过语气已经渐渐有点不客气了。

“好吧……”林云叹了口气,这位迪恩阁下,还真是够执着的:“我再说一次,迪恩阁下,您能不能带着您的鸟,离这里远一点?”

“你说什么……”迪恩这一辈,还从来没受过这么大的侮辱,刚满四十岁的剑圣,在奥克兰已经是一方强者,同时又是圣殿佣兵团的第一副团长,论实力论身份,都已经站在奥克兰的顶端,平时就算各大势力的首领见了迪恩,都是客客气气的……

迪恩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奥睿哲山脉上面,自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年轻法师指着鼻,让自己带着鸟离这里远一点……

这简直是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好,好,很好……”迪恩憋了足足好几秒,才终于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强行将怒火压了下去,只不过望向林云的时候,目光冰冷得有些吓人:“那好,既然你这么坚持,我也不勉强你,不过你最好立刻离开这片战场,既然大家不是朋友,那么你继续留在这里,我就不敢保证你会不会威胁佣兵团的安全了,也许在战斗的关键时刻,我会选择抢先将一些隐患除掉……”

“呵呵……”林云笑了笑,迪恩这一番话,威胁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不过对于林云来说,这种威胁根本没有意义。

狼王跟雷鸟的战斗,已经持续了一阵了,此时可以很明显的看到,雷鸟已经落了下风,迪恩最多还有几十秒的时间罗斯,然后就不得不跟雷鸟一起,共同分担狼王的压力……

林云在等的,也是这个机会……

只要龙血兽人冲开霜狼群,而迪恩又跟雷鸟一起缠住狼王,那么林云立刻就可以动手击杀隐狼。

果然……

仅仅是过了三十秒的时间,雷鸟就已经支持不住了,一连几次扑击都被狼王躲开不说,还被狼王一口咬住了翅膀,就算雷鸟只是真灵魔器的化身,并非真正的血肉之躯,但是狼王

的这一咬,也绝对不是它可以轻易承受的,霜狼天生的冻气猛的爆发出来,只是一瞬间,雷鸟一只翅膀就被冻成了冰块……

虽然紧接着,雷鸟就爆发出一团电光,击碎了冻住翅膀的冰块,但是行动之间还是难免受到影响,一个躲避不及,狼王又是一爪挥出,直接将雷鸟一大块血肉撕了下来,这一下,雷鸟终于是受了重创,一声凄厉的哀鸣之后,拖着残躯冲天而起,一时之间,竟是不敢再俯冲下去跟狼王继续纠缠……

“妈的……”迪恩顿时骂了一句脏话,这个时候如果再不去支援,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真灵长剑,恐怕就要真的失去魔器化身了。

一句脏话骂完之后,迪恩又恨恨的看了林云一眼,这才握住真灵长剑,彻底爆发雷霆斗气,带着一团耀眼的电光向着狼王扑了过去……

而与此同时,休班也彻底将霜狼群冲开了,一眼望去,就只看见满地的霜狼尸体,以及四处流淌的鲜血,休班手握屠杀站在狼尸当,浑身沾满鲜血的样,真是如同魔神一般。

“机会来了!”这对于林云来说,简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个时候,也顾不上会不会惊扰隐狼了,直接化身冰霜精灵,一连两个冰霜闪现,瞬间冲过大片大片的狼尸,直接站在了那头狡猾的隐狼面前……

此时,双方的距离不过十米。

对于林云来说,这是一个随时可以击杀隐狼的距离,就算天阶强者降临都无法阻挡,林云只是一句咒语吐出,手就突然多出了一支冰霜长枪,接下来只要轻轻一击,这种连苍穹之眼都未曾猎杀过的魔兽,就会一声惨叫倒在血泊当……

这个时候,隐狼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的降临,只听见“嗷”的一声狼嚎,隐狼终于解除了霜狼伪装,恢复真身之后的隐狼,看上去不过巴掌大小,通体灰色,就好像一头没长大的小狗一样,一边龇牙裂齿的冲着林云瞪眼睛,一边就满眼恐惧的往后退去……

“咦!”正要放出冰霜长枪的林云,却突然露出了一丝惊异的神色,盯着隐狼看了足有五秒钟之后,竟然出人意料的丢弃了手的冰霜长枪,而是直接一个藤蔓术,将不断往后退去的隐狼卷了过来……(未完待续。请搜索乐读窝,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第二百五十八章佣兵之王

如今的林云,已经是能够击杀封号魔导士的实力,隐狼这种战斗力不足五的魔兽,在林云面前根本连放抗的资格都没有,藤蔓“嗖”的一卷,巴掌大小的隐狼就落入了林云手。

“嗷;嗷,嗷……”隐狼一边在林云手上爬来爬去,一边发出奶声奶气的狼嚎,似乎是不满意自己被抓在手,还龇牙咧赤的在林云手上啃了两口……

不过啃也是白啃,林云如今十个魔能阵装合而为一,可以说得上是万法随身,身上固化的防护法术不下十个,隐狼第一口啃上去,就跟啃在石头上面差不多,第二口啃上去,差点没把牙齿崩掉。

“嗷嗷……”隐狼吃痛之下,赶忙挥舞爪,想要挠林云两下报复……

然而林云早有准备,隐狼爪都还没来得及举起,林云就已经一弹手指,放出一股环形魔力,就如同无形的枷锁一般,将巴掌大小的隐狼锁了起来。

“老实点……”确定隐狼不会挣扎之后,林云这才开始细细观察起来……

果然……

林云只用了几秒钟,就确定自己没有猜错了,隐狼额头上面,果然藏着一个红色印记……

这个红色印记很小,只有尾指指尖那么大一点,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只怕还以为这是什么时候溅到的一点血渍呢,林云试着用手擦了两下,发现没有一点褪色的迹象,也就是说,这个印记确确实实是隐狼天生的……

“真是三眼隐狼……”林云顿时有些呆了……

传说当,隐狼当的王者,天生拥有第三只眼睛,成年之前,第三只眼睛看起来只是一个红色印记,除了显得有些妖异之外,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作用,但是隐狼一旦成年,第三只眼睛就会真正睁开,打破自身力量限制,在非常短的时间里面,不断进阶不断突破,最终甚至有可能踏上天阶……

而且,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三眼隐狼的第三只眼睛,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能够看见许多常人看不见的东西,甚至有人说,隐狼的第三只眼睛,可以看见另外一个世界,乃至是看穿未来……

种种传说,将三眼隐狼的第三只眼睛吹得神乎其神,光是林云听过的就至少有十七八种版本,但是放眼整个诺森德世界,千百万年的历史上面,真正得到证实的三眼隐狼,也才不过七头而已……

其最为人熟知的,应该是巅峰年代末期,那位大名鼎鼎的佣兵之王布加摩,这位佣兵之王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他的父亲,是当时云端高塔的主人,有着海贤者之称的伊蒙苏斯,布加摩七岁的时候,就被云端高塔众多天阶强者一致判定,拥有难以想象的魔法天赋,甚至认为他将会成为征服者查理之后,又一位超越天阶的强者……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布加摩八岁成为学徒,十岁成为法师,十一岁成为**师,十五岁成为魔导士,哪怕是天才辈出的巅峰年代,这样的天赋也只能用骇人听闻来形容,当时,整个云端高塔都对他寄予了厚望。

可是……

谁也没有想到,布加摩十岁那年,发生了一场意外……

布加摩十岁那年,已经是级魔导士了,只等魔力水准足够,立刻就可以踏入封号魔导士的境界,当时,整个云端高塔都已经准备好了,要为布加摩成为封号魔导士而举行一次盛大的庆祝。

然而,就在布加摩十岁生日的前一个晚上,这位举世无双的魔法天才,突然失踪了。

是的……

布加摩就这么突然失踪了,当时云端高塔都差点疯了,几乎将整个奥克兰翻了过来,为此甚至差点引发了一次势力战争,但是很遗憾,找不到,完全找不到……

时间渐渐过去,很快过了十五年。

所有人都以为,曾经的绝世天才,已经彻底消失的时候,布加摩突然又回到了奥克兰。

而他的身份,是一支三流佣兵团的团长,身边跟着一只巴掌大小的灰色小狗,带着一群老弱病残的佣兵,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奥克兰。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

布加摩身上穿着皮甲,身上背着一张长弓,腰间还有挂着一只箭袋……

而且,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点魔法波动!

这个消息,立刻震惊了整个奥克兰。

这简直是一场地震,谁会想到,昔日震惊了整个诺森德世界的魔法天,才背着长弓挂着箭袋回来,而且身上没有一点魔法波动呢?

于是,不少关于布加摩的传言,开始在奥克兰流传开了,其最广为流传的一个,同时也是最为大家相信的一个传言,是说布加摩失踪之后,在外面遇上了敌人,一场大战下来受了重伤,如今已经是魔力溃散,彻底成为了一个废人……

但是,这一切对于布加摩来说,好像没有一点影响一样,他回了一次云端高塔,然后就又离开了,在城里买下了一处地方作为佣兵团驻地,之后就带着那支三流佣兵团,在奥克兰完成各种任务……

这更证实了之前的那个传言……

以前的布加摩,可是奥克兰的天之骄,耀眼到让人无法直视的存在,怎么可能沦落到一支三流佣兵团里面?

一开始的时候,不少人都向布加摩投去了同情的目光,觉得昔日的天才,竟然沦落到这个地步,真是让人同情,当然,也有那种幸灾乐祸的,当年布加摩如日天的时候,高傲的性格让他得罪了不少人,如今这些人都联合起来,耻笑着跟三流佣兵团为伍的布加摩。

但是布加摩仍然是我行我素,同情也好耻笑也好,好像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一样……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渐渐的就有人发现,情况有点不对了……

因为,布加摩的运气太好了……

几乎每一次的任务,都会有一些意外收获,特别是最近一两次,更是直接在奥克兰不远处挖出了两座第三王朝遗迹!

奥克兰彻底轰动了……

要知道,那个时候已经是巅峰年代末期了,经历了那个疯狂的掘墓年代,整个诺森德世界上,剩余的第三王朝遗迹,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屈指可数,布加摩短短两个月当,就挖出了两座第三王朝遗迹,这是什么概念?

更何况,地点还在奥克兰附近……

一时之间,关于布加摩的传闻又开始多了起来。

而布加摩自己,也靠着一次一次意外收获获得的庞大财富,开始为佣兵团招兵买马,只用了一年,当时带进奥克兰的三流佣兵团,就成为了奥克兰排名前三的佣兵团之一。

更可怕的是,布加摩那种逆天的运气依然存在,每一次任务都会有一些意外时候,就好像整个佣兵团都被幸运光环笼罩着一样,半年之后,布加摩的佣兵团终于在一次任务当,发现了一座来自奈瑟王朝的遗迹,并且与积怨已久的奥克兰第一佣兵团进行了一场决战……

那是布加摩回到奥克兰一年半之后,第一次亲自参加战斗……

好吧,说是一场战斗,可能太夸张了……

因为,从头到尾布加摩都只用了一箭。

布加摩只用了一箭,就射杀了排名第一的佣兵团所有的强者,然后就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这一箭之后,布加摩的佣兵团直接跃升到奥克兰第一,布加摩本人更是被整个奥克兰供上神坛……

之后的数百年当,布加摩带着佣兵团南征北战,几乎踏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