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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称职又有个性的小脚妻子(1) 时光不可倒流,人生也不可重来。我们不能确知胡适与知识水准相当的女子结合就一定幸福或一定不幸福。但是,胡适的学生罗尔刚的一句话很能说明问题:“我处胡家五年,我却常常感到,假如适之师夫人是个留学美国的女博士,我断不能在胡家处五年。” 事实上,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的确是幸福的。就连夏志清也不得不说:“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 不可否认,江冬秀没有读过太多的书,更没有受过高层次的正统教育,是没有文化的。在思想上,她与胡适是不容易沟通的;在学问上,她也无法为胡适提供更多的帮助。但是,婚姻毕竟不是做学问,而只是夫妻相依相伴知疼知热柴米油盐的普通生活。因而,作为家庭主妇,作为贤妻良母,她是称职的。特别表现在她对丈夫的关心上。 早在1920年,胡适和江冬秀的阴历生日恰好是同一天。胡适便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的诗: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的快, 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有人据此诗认为胡适在江冬秀的“闹”下连看书作诗的自由都被剥夺了,很可怜。实际上,它恰恰反映出江冬秀对丈夫的关怀。难道任由病中的丈夫“不要命”地看书作诗,就是好妻子吗?江冬秀的干涉不是无理的、蛮横的,而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 在这方面,胡适日记里也有所反映。 1934年4月9日 近几个月来,《独立》(指《独立评论》——引者注)全是我一个人负责,每星期一总是终日为《独立》工作,夜间总是写文字到次晨三点钟。冬秀常常怪我,劝我早早停刊。我对她说,“我们到这个时候,每星期牺牲一天作国家的事,算得什么?不过尽一分心力,使良心上好过一点而已。” 1935年1月2日(1934年的回忆) …… 《独立》的原来社员大都是散了。……我一个人编了五十多期。每星期一的晚上,我平均总是三四点钟才睡觉。冬秀常怪我不应该这样糟蹋身体。 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也有类似记载。 1959年3月2日 先生今天清晨四时才休息。于是说起:“每天有六小时的睡眠就够。在此地,太太不在此,没有人管我,可以放肆些;我终觉得这么静的夜去睡觉太可惜了,多作点工作,好玩。” 1961年5月24日 早餐时,先生看见有皮蛋,于是谈起:“从前在北京时,夜里总是睡得很晚的。我的太太往往剥一个皮蛋放在小碗里,旁边再摆一些酱油醋。其实我是不大吃酱油或醋的。工作到肚饿时,就吃一个皮蛋。有时太太预备好两个生鸡蛋,旁边放个热水壶;要吃时,先把鸡蛋放在开水里泡五六分,半生半熟的吃了。” 以个体而论,江冬秀这个人爽朗干脆直来直去,毫无扭捏之处。也许是书读得少,脑子清爽,也就没有一般知识女性所固有的复杂心理以及斤斤计较的小心眼儿。学者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回忆江冬秀时这样写道:“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这样的女主人,丝毫不会让客人浑身不自在,相反倒给客人有相当强烈的“家”的感觉。 虽然读书不多,又是乡村小脚女人,但江冬秀却一点儿不迷信。这不能不让胡适啧啧称奇。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这样一篇日记: 1961年9月4日 先生说:“……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的太太跟我结婚四十多年,我从没有影响我的太太,但她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你看我们的外交官中有两位,他们要做一件什么事,先在房内卜一个金钱卦。有一位大使的太太,在未打牌前,要先卜金钱卦,如果今天的日神不好,她要打小牌,特别当心,如果今天的日神对她有利,她就要打大牌了。”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称职又有个性的小脚妻子(2) 从“不迷信”这个角度上看,江冬秀似乎更像是一个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但相比知识女性不屑或不善家事而言,她又是个做家务事的好手,特别是烧得一手好菜。唐德刚曾经这样评价说:“胡伯母的菜烧得和她的麻将技术一样的精湛。”在《胡适杂忆》里,他回忆:“一次她老人家打电话叫我去吃‘豆渣’,说是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要我‘赶快来!’我在赴‘豆渣宴’的匆忙旅途上,千想万想,‘什么是豆渣呢?’等我吃后才想起,那原是做豆腐的剩下的渣滓,加上五香杂料炒出,十分可口,是安徽农民最普通的‘下饭菜’。”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也有记录: 1962年1月27日 先生谈起:“我的太太喜欢做些茶叶蛋、雪里蕻或者别的菜分送朋友,等于会作文章的人把自己的文章给人家看的心理一样。” 有人说,一个能干的人,连做家务事都能做得很好。江冬秀是个能干的人,胡适显然既欣赏又感激: 1928年6月4日 冬秀今年正月底回家去为我造祖父母及父母的坟,她吃了不少的苦,每日上山督工选料,至今尚未完工。……冬秀几次信来,一定要我把碑文写好…… 有的时候,江冬秀还很风趣幽默,连胡适都忍俊不禁哩。《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这样两段: 1961年2月4日 下午,查良钊陪同熊毛彦文女士、罗家伦夫人及梅贻琦夫人来访。她们要参观先生的书房、卧室等处。……先生……指着四壁的书架说:“我的太太以前对人家说,‘适之造的房子,给活人住的地方少,给死人住的地方多。这些书,都是死人遗留下来的东西。’” 1962年1月23日 先生吃了点心,梳一梳头发,觉得这次病后头发白得多了。胡夫人在旁说:“你打扮打扮,年纪轻得多,也很漂亮了。”先生笑着说:“江冬秀小姐,我从来没听过你说我漂亮,从来没听过你说我漂亮的话呀!” 江冬秀很爱打麻将,这也是她频遭非议的原因之一,有人说因为她的这一爱好常常使得胡适不能静心读书写文章。这种指责实在有些苛刻。胡适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与江冬秀分居两地的。1937年他赴美后,直到1946年归国,长达九年未与太太生活在一起。50年代初,他们夫妇在美国纽约长住。在这段时期里,胡家的确频繁出入麻将客。不过,那个时候,胡适有些失意,经济上也有些拮据,按照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的说法:“胡太太在麻将桌上赢的钱,也是胡家的经济收入之一种。” 说来也奇,江冬秀的牌运很好,几乎每打必赢,谁也不知其中道理。太太打牌时,胡适有时会在一旁观战,有时也会亲自上阵。这样的麻将生活似乎很无聊很没有意义,但也不失为一剂调节苦闷心情的良药。 在纽约生活时发生的一件事,让胡适在很多年以后仍有惊魂未定之感,也使他对太太多了份敬佩与赞叹。《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详细记载。 1961年6月2日 晚饭的桌上,谈起小偷的事,(胡适)说: “我在美国纽约时,住的是第五楼的公寓。……那天我不在家。我的太太看见窗帘里爬进一个人来,吓了一跳,于是去打开了房门,这个贼是不晓得我家有多少人,他看见我的太太指示他从房门出去,他就走了。如果她那时喊贼,贼可能会用武器打她的。有了这次事情之后,大家说:‘胡太太开门送贼。’” 当时江冬秀正在做饭,突然看见了贼。她受到惊吓的同时,却并没有如美国女人面对歹徒时所习惯的大声尖叫,而是迅即走到大门口,拉开门,义正辞严地对贼说了一个英文单词:“GO!”她的大胆与果决着实吓住了贼,他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也许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临危不惧的女人,而且还是个矮矮胖胖面色慈祥手无缚鸡之力的外国老太太。他愣在原地好一会儿,然后就真的顺着江冬秀的指示“GO”出去了。江冬秀关上房门,折回厨房,继续做她的饭。 也许能够匹配胡适博士的知识女性有很多,但能够像江冬秀这样面对危难不忧不惧从容冷对的女人一定很少。江冬秀有她独特的地方。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占了便宜”的婚姻(1) 对于那些始终认为胡适“冤”胡适“亏”的人来说,他们对江冬秀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了解,而只是想当然地以为读书少没有文化就一定不能成为“胡太太”。实际上,江冬秀并不是个没有思想而只对丈夫唯唯诺诺的愚笨无知的村妇。有的时候,她的先知先觉、她的有主见、她的坚持,对胡适帮助不小。 早在1921年,胡适就在日记里说他与江冬秀结婚是“占了便宜的”。 1921年8月30日 他(指高梦旦——引者注)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在这里,胡适只是将他因为娶江冬秀为妻而赢得意外的赞许视为“占了�